招标
衡东县南湾乡历史遗留氰化选金尾砂污染治理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3/10/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杨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天策致远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黄超1539999908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09
公告正文

衡东县南湾乡历史遗留氰化选金尾砂污染治理项目(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衡东县南湾乡历史遗留氰化选金尾砂污染治理项目 已由衡东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东发改批【2023】4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衡东县南湾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中央环保专项资金及地方配套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 衡东县南湾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衡东县南湾乡历史遗留氰化选金尾砂污染治理项目设计、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衡东县南湾乡桃源村。
2.2建设规模:(1)选金尾砂处置:将历史遗留的选金尾砂21618.5m3,总量约为37832t,转运到有相关处理资质的水泥窑协同处置单位进行废渣综合利用处置。(2)原废渣堆区生态恢复:历史遗留废渣清运后,对原废渣堆存区域和开挖放坡区域进行生态恢复,生态恢复面积约8014.4㎡ ,(含原废渣堆积区出土侧放坡区域面积1425.7㎡)
2.3服务期限:总工期360(日历天)(具体工、竣工日期以合同明确为准)。2024年1月31日之前完成清渣;清渣完成后,2024年3月底之前完成覆绿工程。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至缺陷责任期阶段的设计、采购、施工全过程,并对工程的设计、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工程量最终以实际建设规模及内容为准,按实结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并具备以下资质和业绩:
3.1.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资质:①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理有效期;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环境工程设计专项(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甲级资质
 
3.1.2财务要求: 不作要求 
3.1.3设计业绩要求:不作要求
3.1.4施工业绩要求:不作要求
3.1.5信誉要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www.gsxt.gov.cn)上无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1.6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可由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
3.1.7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有环境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3.1.8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1.9施工机械设备:不作要求    
3.1.10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实行承诺制(格式自拟),投标时不要求提供,其中标后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湖南省建筑工程施工监理关键岗位人员管理办法(湘建建〔2020 〕208)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
 
3.2 本次招标 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3.3  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受到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中明确限制了投标人投标资格期限,且在限制投标人投标期限内的企业参加投标。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 10月 13日08 时(北京时间,下同)起,登录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hengyang.gov.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潜在投标人须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 年 11月 9日10时 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hengyang.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衡东县招标投标监管办公室的监督,联系方式 0734-5223322 。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衡东县南湾乡人民政府
地    址:衡东县南湾乡新南村
联 系 人:杨女士
电    话:13575151172
电子邮件: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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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天策致远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黎托街道黎锦苑小区配套用房18栋5楼
电      话:15399999086
项目负责人:黄超
电子邮件:27063580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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