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南沙2018NJY-12地块项目南区A2#商铺、AS1~AS4商墅室外区域及北区二层连廊零星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
广州南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现对广州南沙2018NJY-12地块项目南区A2#商铺、AS1~AS4商墅室外区域及北区二层连廊零星改造工程进行施工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广州南沙2018NJY-12地块项目南区A2#商铺、AS1~AS4商墅室外区域及北区二层连廊零星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穗南开建-南宏招文〔2024〕002号
二、招标单位:广州南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020-85951823
联系地址:广州南沙区横沥镇灵山岛尖明珠开发大厦1#楼7层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欧阳工 联系电话:18027202402
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启德路77号广州法务大厦北塔六楼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南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投诉电话:020-39060330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灵山岛庙南路广州南沙2018NJY-12地块项目南区
四、项目概况:
南区A2#商铺、AS1~AS4商墅室外区域及北区二层连廊零星改造工程,本项目位于广州南沙2018NJY-12地块项目内,规模约8000㎡。具体技术规格及要求等详见设计图纸、合同相关要求为准。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最高投标限价及评标办法:
(1)招标内容、规模:
广州南沙2018NJY-12地块项目南区A2#商铺、AS1~AS4商墅室外区域及北区二层连廊零星改造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所需图纸的深化设计、定样、品牌报审等相关内容):
(1)南区A2商铺改造(包含土建、机电等涉及的所有相关专业),包含但不限于拆除原有结构、机电管线等,拆除原有机电管线等在报价时综合考虑,由承包人清运出场,具体以图纸和书面要求为准;
(2)AS1-AS4商墅围墙(开设临时洞口并设临时封闭,围墙装饰面层)、商墅庭院覆盖仿真草皮等,具体以图纸和书面要求为准,同时包含因施工需要拆除和恢复的原已完工程;
(3)北区二层连廊排水沟设排水盖板(包含但不限于:同色处理、调平)等,具体以图纸和书面要求为准,施工中涉及周边地面必要的修复、找平、收口、美化等;
(4)涉及的商业专变电房扩容所有施工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外电所有报建手续、土建施工、外电施工及验收等,拆除和处理原有设备在报价时综合考虑,由承包人进行处理;
(5)除上述工作内容外还应包含因施工需要拆除和恢复的原已完工程,确保恢复质量;
(6)工程包含协调周边市政临时占道、供电局技术审查、管线保护等公共关系维护;
(7)其他(包含但不限于发包人书面通知的其他工作内容)。
(2)最高投标限价为:1755087.40元。
(3)工期: 70 日历天。
(4)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见招标文件。
六、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七、发布招标公告、投标登记、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地点:
1、发布招标公告日期(含本日):从2024年10月1日至2024年10月10日。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2、投标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1)登记开始日期(含本日):2024年10月1日,登记截止日期(含本日):2024年10月10日;登记时间: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 (注:节假日除外)。
(2)登记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上述登记时间内,登陆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登记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投标登记资料,请务必至少在投标登记截止时间半个工作日前登录平台完成报名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3)投标人应凭以下资料登记:
①《投标登记申请表》扫描件一式二份(见附件);
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扫描件;
③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扫描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投标登记的可不提供);
④被授权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扫描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投标登记的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扫描件。
投标人登陆平台前,须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365trade.com.cn/免费注册(平台仅对投标人注册信息与其提供的附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以后若有需要只需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招标项目。
投标人须通过平台填写“购标申请”,并上传投标登记资料扫描件,否则操作无法完成。
平台下载费发票由平台公司出具,请自行联系平台公司领取。
平台公司咨询电话为:010-86397110;平台将确保下载者的购买信息在开标前对平台公司有关工作人员保密;如下载者主动与平台公司工作人员联系咨询事宜,则视为下载者主动放弃信息保密的权利,平台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3、递交投标文件时间:起始时间 2024年10月18日9时00分,截止时间
2024年10月18日9时30分;地点: 广州南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灵山岛尖明珠开发大厦A座7楼招标会议室)。
4、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8日9时30分;地点: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灵山岛尖明珠开发大厦A座7楼招标会议室。
5、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八、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实行纸质化资格审查。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文件中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投标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1)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在有效期内)。
(2)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的要求设置。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③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4、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6、投标人已按规定的格式和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7、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2)资格审查内容取自投标人递交的纸质投标文件。
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12天。
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十一、中标结果将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www.365trade.com.cn)、南沙开发建设集团网站(网址:www.nsdcg.com/)和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网站(www.scgjl.com/)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二、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十三、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十四、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南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020-39060330
地 址:广州南沙区横沥镇灵山岛尖明珠开发大厦1#楼7层
十五、本公告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www.365trade.com.cn)、南沙开发建设集团网站(网址:www.nsdcg.com/)和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网站(www.scgjl.com/)发布;
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www.365trade.com.cn)、南沙开发建设集团网站(网址:www.nsdcg.com/)和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网站(www.scgjl.com/)发布。
十六、本项目为非电子评标,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纸质文件及电子光盘或U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