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县2024年农村生态河道建设项目施工一标段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沛县2024年农村生态河道建设项目 已由 徐州市水务局 以 徐水农(2024)19号文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业主为 沛县农村水利工程建设处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沛县2024年农村生态河道建设项目施工一标段 进行公开招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徐州市沛县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2024年计划建设农村生态河道65条167.85公里,清淤疏浚土方24.05万方,坡面整治31.87万平方米,种植树木1.3万株,河道坡面撒播草籽73.95万平方米,新建护坡、护岸长1.14公里,新建收集船维护站1座,河道配套建筑物水闸4座、涵洞27座、渡槽1座、跌水5座,桥梁5座,道路1.29公里,河道保洁打捞收集船2艘,工程概算投资1763.77万元。
2.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2.4工期要求:150日历天;
2.5本工程施工招标共分二个标段,本公告为第一标段,其中:
施工一标段:建设内容包括清淤疏浚、岸坡整治,生态护岸、植绿美化和水系连通等。概算投资约1072万元。
施工二标段:建设内容包括清淤疏浚、岸坡整治,生态护岸、植绿美化和水系连通等。概算投资约470万元。
投标人可同时参与2个标段的投标,但限中1个标段。从1标段~2标段的顺序依次进行开标、评标,在前一标段中标后继续参与后一标段的评标,但是不得再次中标。
2.6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5月1日至今(时间以竣工(完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500万元的河道治理工程;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相关监督部门出具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协议书、验收证明(竣工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盖章的验收证明),三者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
(3)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经理要求:本单位注册的,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且无在建工程。
(5)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须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分别为A、B、C三类),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数量最低要求:1人。
(6)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查询的结果为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网银转账(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银行保函、□信用承诺、?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投标人应在招标人已选择的缴纳方式中任意选择一种方式缴纳。
(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收款人:沛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沛县支行
开户账号:0706678691120100077500
投标人采用银行电汇、网银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必须备注项目名称),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转账至上述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3)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必须将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的数据文件(彩色电子扫描件)通过投标工具软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电子投标文件一并上传至交易系统。
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必须按照标段提交,即“一标段一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单或担保保函)”
银行保函要求如下: 投标保函(保单)的受益人(被保险人)为招标人。投标保函(保单)按照“一标段一保函(保单)”的原则。投标保函(保单)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投标人开具的投标保函(保单)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保险保单要求如下: 无
担保保函要求如下: 无
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招标人在评标清标阶段开通评标系统账号,招标人自主验证投标人提供的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并将验证结果书面告知评标委员会。
(4)投标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电子交易系统内签章生成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并上传至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模块”。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的,按未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
投标人在江苏省内参加的建设工程、水利工程、交通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中,以信用承诺方式(出具信用承诺书)进行投标担保的,如投标人未履行信用承诺,将会被招标人列为失信单位(列入失信行为记录),同时投标人失信行为信息将会被推送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当投标人已被记录失信行为,在下载标书或进行投标时,系统会依据江苏省公共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共享信息给出相关提示“在 xxxx 项目中,贵单位已被招标人(招标代理)列为失信单位,暂时只能通过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如需解除限制,请联系招标人或相关代理单位!”。
已列入失信单位的投标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出具信用承诺书)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视其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5)当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变更时,请及时在相应业务系统中变更信息,保证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性。
(6)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7)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发生的利息一并退还(使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信用承诺方式的除外)。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至2024年5月23日。
5.1本工程实行电子招投标,请投标申请人办理江苏CFCA证书或国信CA证书后(办理指南网址:http://ggzy.zwb.xz.gov.cn/bszn/superviseInfo.html),于2024年5月23日17时前登陆《徐州市水利项目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218.3.177.169/xzslhy/”)自行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开户银行及其开户账号必须是本单位基本账户,凡已在《徐州市水利项目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中已备案的企业,如不是基本账户的,请及时在系统中变更、提交审核后,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未及时变更备案,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5.2凡有意向的投标人在信息资料库资料审核合格后登录《徐州市水利项目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操作完成网上报名程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至2024年5月23日17时00分;
5.3本工程招标文件免费获取,如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载软件版招标文件,视为报名失败。
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一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投标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徐州市水利项目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栏。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6月6日09时3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6.2.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6.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徐州市公共资源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221.229.211.51:8090/BidOpeningNew)参与开标。
6.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4)本工程开标时间为:2024年6月6日09时30分,地点: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8.评标方法:本次招标评分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sggzy.jszwfw.gov.cn/)、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zwb.xz.gov.cn/index.html)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沛县农村水利工程建设处
地 址:徐州市沛县沛公路2号主楼2楼
联系人:高赞
电 话:0516-68867716
招标代理机构: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绿地商务城蓝海officeA座21楼
联系人:王啸
电 话:0516-83333882
202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