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部新城以东片区C2-2-1#地块安置房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业主为宁波市东部新城开发建设指挥部,招标人为 宁波甬创科东置业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初步勘察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本项目工程估算费用约138562万元,设计费计费基数暂估130162万元(具体以发包人确认的设计概算为准)。建设规模:用地面积7299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52690平方米,地上面积约175190平方米,地下面积约77500平方米,建设地点:位于东部新城以东片区C2-2-1#地块。
2.2招标范围:东部新城以东片区C2-2-1#地块安置房工程的初步勘察及初步设计,以及招标项目的配合服务工作。具体详见《发包人要求》。
2.3服务期限:50日历天,其中初步勘察、方案设计(含深化)20日历天;初步设计(含扩初、概算)30日历天。招标人可根据工程实际进度调整服务期限。
2.4质量要求:按现行国家及地区规范、标准及规程,满足规范和勘察设计任务书要求的设计深度,并根据需要提供平面放大图、节点详图、设备专业提供地下室、主要平面图及综合管线图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一)投标人: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同时具备①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上述①②资质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3.2本次招标R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负责派遣主设计师。
(二)拟派项目主设计师及勘察负责人:
3.3拟派主设计师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4拟派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专业为岩土的注册土木工程师执业资格。
(三)其他:
3.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主设计师、勘察负责人须按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要求完成录入;
3.6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双方)、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的项目主设计师、勘察负责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3.7 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双方),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登记 ;
3.8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双方)、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的项目主设计师、勘察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的项目主设计师、勘察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4. 招标方式4.1公开招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月20日9时00分至2022年2月7日23时59分前(北京时间,下同,以付款成功时间为准),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l)报名,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此费用由宁波产权交易中心代为收取),售后不退。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使用支付宝或微信支付后自行下载。
5.3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5.4温馨提示: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的单位,请慎重下载。
6. 投标文件的递交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详见时间安排表,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宁波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 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www.nbggzy.cn)上发布。
8. 联系方式招 标 人:宁波甬创科东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新晖路155号东城国贸18楼
联 系 人: 王玲、陈佳、唐虹波
电 话: 0574-87977480
邮 箱: 59582786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