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弓长岭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项目结果公告
金额
136.8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4/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4-211005-00075
预算金额136.8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嘉信招标投标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爽18641929166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弓长岭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JH24-211005-00075

项目名称:弓长岭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弓长岭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项目

供应商名称:辽宁测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皇姑区沈阳市皇姑区珠江街135号1-3-1

中标(成交)金额:1,368,000(元)

评审总得分:85.68(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弓长岭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项目

服务类

名称:弓长岭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项目(C13010000区域规划和设计服务)

服务范围:辽宁省辽阳市弓长岭区

服务要求:依据关于印发《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编制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生态函[2021]146号)编制一个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和操作性强的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规划,按照要求通过各级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 按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及《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县)建设指标》(环办生态〔2024〕4号),完成创建档案收集整理工作,基于弓长岭区实际情况,结合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相关佐证资料,分析评估弓长岭区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25项建设指标完成情况,并按创建验收规范要求分类形成汇总档案,获得“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称号,在后续有效年度内逐年完成生态文明示范建设管理平台的档案资料更新工作。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至2025年12月底前(2024年5月底前完成规划文本编制)。

服务标准:按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及《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县)建设指标》(环办生态〔2024〕4号)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佟桂明、夏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弓长岭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2011]年534号)的规定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7,944.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辽阳市弓长岭区发展和改革局本级            

地址:辽阳市弓长岭区雷锋街1号              

联系方式:0419-58091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嘉信招标投标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辽阳市白塔区三里街46-2号           

联系方式:186419291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爽           

电 话:18641929166

十、附件

采购文件:磋商-弓长岭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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