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万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蔡工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16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16
公告正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广州华侨医院)生殖医学中心设计施工一体化改造工程已由广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以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307-440106-04-01-450163)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广州华侨医院)生殖医学中心设计施工一体化改造工程
2.2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613号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广州华侨医院)2号楼4层。
2.3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为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2号楼4层生殖医学中心设计施工一体化改造工程项目,项目改造面积共约1380平方米(含门诊区域780平方米以及生殖中心600平方米),门诊区域为装修装饰改造,生殖中心为现场拆除、装修装饰、给排水、电气系统、通风空调、智能化(综合布线系统、视频监控系统、门禁系统、呼叫对讲系统、空调自控系统、背景音乐系统、动环监测系统,公共区域视频监控系统需接入医院总控)、消防(消防系统需接入医院总控)、医疗气体、实验室入墙家具、净化等专业改造。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对应的现场拆除、装饰装修及配套安装等,招标内容包含以上交钥匙工程的设计、设备及材料采购、生产、安装、施工、调试、运行、竣工验收和培训等。初步平面布局方案及流线图详见附件。(具体以本工程设计完善并确认后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招标人要求和设计任务书为准)
2.4计划工期:
2.4.1总工期控制目标:90个日历天(包含设计、施工、检测完毕),工程的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及监理单位通知为准。欢迎投标人在保证施工质量的前提下优化施工工期。
2.5招标范围
2.5.1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包括本项目的设计、施工至工程竣工、检测、专家评审、验收、备案、移交,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
2.5.2招标内容: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招标范围内所需全部深化设计方案、施工图、效果图的全套设计资料,配合招标人完成项目合法性申报。投标人需提供招标范围内的设备、材料,并运抵招标人工地现场,完成安装、调试且通过投标人、监理人、招标人工程管理和采购部门及第三方检测单位共同验收合格,直至通过专家评审后,交付招标人并满足使用要求。
(1)设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过程设计控制及设计跟踪、工程设计变更、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后期采购咨询服务、专业设计配合服务以及配合审核竣工图及质量缺陷处理等后续服务。
(2)施工工作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负责项目全过程施工,直至工程竣工、检测、专家评审、验收、备案、移交、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算、竣工图编制和保修期工程保修工作。
2.5.3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达到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
(2)施工质量标准:合格,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及行业颁发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2.6承包形式: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对应的现场拆除、装饰装修、电气、给排水、消防、净化、智能化及配套的自动化控制系统等,招标内容包含以上交钥匙工程的设计、设备及材料采购、生产、安装、施工、调试、运行、竣工验收和培训等。合同价款根据招标文件和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进行计价和结算。本工程实行全过程限额设计施工,限额投资。工程变更需经过建设单位审定后方可实施。
2.7前期服务机构:广州菲达建筑咨询有限公司、天尚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注:如果有前期服务机构,应公开披露其名称。招标人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上述单位可以参与该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投标。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发放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2.8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3.1.1和3.1.2资质:
3.1.1设计资质:投标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同时具有①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或以上)资质或相应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在有效期内),和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乙级(或以上)资质,和③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乙级(或以上)资质或相应的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须在有效期内);或同时具有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和机电设计事务所资质(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要求。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3.1.2工程施工资质:投标人具备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设计、施工资质:
①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等相关文件执行。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乡建设城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穗建审批〔2022〕946号)的要求设置。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延续有关政策按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②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香港企业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作设计方参与投标。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即1家设计单位、1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以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为主办方,其余成员均为成员方,并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格式参考附件二)。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3.2.2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施工技术负责人以承接施工任务的施工方(主办方)为准;设计资质及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
3.2.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兼任施工负责人,下同;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要求:
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兼任施工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①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粤建市[2019]153号),取消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启用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的通知》等相关规定要求,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打印建造师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字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字或与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②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3.4其他要求:
3.4.1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4.2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3.4.3设计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要求:
①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设计任务方提供)要求:拟担任本工程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或二级注册建筑师(或以上)或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二级注册建筑师(或以上)的香港专业人士。
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②施工技术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拟担任本工程施工技术负责人须为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
③专职安全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设计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均不为同一人。
3.4.4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须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兼任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的信息,投标人可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施工企业信息录入指引 》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484886.html)
3.4.5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6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  9  月 26   日 0 时  0 分至2023年 10  月 16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zb.gd.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一经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布,视为送达给所有投标人。
4.2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
自2023年  9  月 26   日 0 时  0 分至2023年 10  月 16  日 10  时 00  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本项目截止时同时开标。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 10  月 16  日 10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gzggzy.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前,应登陆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
递交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备用)的规定时间为:2023年 10  月 16  日9  时45 分至2023年 10  月 16  日 10  时 00  分;地点: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第  2 开标室。(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备用)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将数据刻录到光盘或u盘之后,请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2023年 10  月 16  日 10  时 00  分至2023年 10  月 16  日 10  时3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开标,在交易平台上公开进行。开标开始时间:2023年 10  月 16  日 10  时 00  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邀请所有投标人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投标人参与电子开标的具体操作详见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指引。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相关信息。
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gzggzy.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logi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7. 联系方式
(1)招标人: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联系人:万老师
电话:020-38688898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613号
(2)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蔡工、汤工
联系电话:020-83172166-818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6/7楼
(3)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20-28866214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3楼
(4)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异议受理电话:020-38688898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613号
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8.特别提示
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年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5.存在行贿情形的;
6.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7.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处罚的。
9.其他
(1)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在分析招标失败的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后,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2)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
(3)投标人须保证其提供的登记资料及投标资料的真实性,招标人有权在招标的任何阶段进行调查和核实,一旦发现虚假,将上报建设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严肃查处。
(4)参加投标之前,投标人应查询企业信用档案、拟报项目负责人(兼任施工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的使用状态,以免出现企业信用档案、拟报项目负责人(兼任施工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能被使用的情况。上述情况有可能导致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如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有可能失去投标机会,因其可能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重大变化告知义务:投标人发生可能影响其资格条件或者招标公正性的重大变化、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合并、分立、破产、重大财务变化、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变化、被责令关闭、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定期限内被禁止参加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等情形),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
10.投标限价
10.1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7881932.22元,其中:工程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301383.64元;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为7580548.58元。投标报价超过任一对应的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报价由设计费报价与建安费报价组成:
10.2设计费:投标人根据招标人要求进行设计,投标的设计方案总造价不得超过投资限额。方案设计(包含效果图)、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竣工图审核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为100%。设计费最终结算以招标人或其授权委托单位审定金额为准。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附加调整系数均固定为1,本项目无其他设计收费。具体结算方式按照合同相关约定执行。
10.3建安工程费: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及自行设计方案编制投标报价。中标后,中标单位根据经审定的方案进行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预算编制,报送招标人进行审核,经第三方咨询机构审定概算并经有权审核的部门审批通过后,按投标下浮率及合同约定的方法,得出审定后价格清单,以此价格清单作为进度款支付和结算的依据。送审施工图预算不得高于建安费施工投标最高投标限价。施工费=经招标人审定的施工图预算×(1-施工中标下浮率),其中施工中标下浮率=(建安工程费的最高投标限价-中标建安工程费)/建安工程费的最高投标限价,最终结算价以项目结算终审部门最终审核价为准。具体结算方式按照合同相关约定执行。
10.4中标人负责编制的概算、预算、结算文件以及过程中的签证、变更费用须报招标人或招标人指定的第三方咨询机构审核,最终以招标人审定为准。
10.5施工图审查备案完成后,原则上不允许中标人提出设计变更。因中标人原因(包括错、漏、碰等设计失误)产生的设计变更,所增加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施工图即使通过审查备案,但如未达到国家、地方的行业标准、规范等及招标人需求任务书规定标准和深度,招标人要求完善的,属于设计失误(由招标人牵头认定是否设计失误),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费用。
10.6设计投标经济补偿:本工程不设投标补偿。
 
 
招   标   人: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日        期:2023年  9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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