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金沙江上游昌波水电站A地块、B地块承包商营地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西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11/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hdtdz111/17-sg-034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仲绍敏
招标代理机构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谢桐028-62356551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08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27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金沙江上游昌波水电站A地块、B地块承包商营地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HDTDZ111/17-SG-034)
一、 招标条件
金沙江上游昌波水电站A地块、B地块承包商营地工程施工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金沙江上游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昌波分公司,项目资金为业主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四川省巴塘县,金沙江昌波水电站位于四川省与西藏自治区交界的金沙江上,工程区域河段左岸为四川省的巴塘县,右岸为西藏自治区芒康县。工程所处河段为南北向(自北向南流),周边主要城市有:北向的巴塘县,南向的德荣县,西向的芒康县,东向的乡城县、稻城县。电站上游方向50km附近有国道G318道路经过,下游方向130km附近有国道G214道路经过,工程区沿河左岸有连接巴塘至得荣的G215国道通过。工程可从左岸上游、下游进场,总体对外交通条件较好。
建设区域位于四川省巴塘县,主要分为两块用地。A地块首部枢纽承包商营地位于金沙江左岸,距离坝址1.3~2.17km,场地覆盖层广布,沿河岸展布,分布高程2369m~2550m不等,顺河向长400m,垂直河向宽100~120m。B地块厂区承包商营地位于引水系统4#施工支洞洞口下游约0.5km的公路沿线内侧缓坡地带。
2.2 项目规模:本工程规划主要用地面积合计81593.4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38265.21平方米;
A地块首部枢纽承包商营地总用地面积为28307.18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1474.09平方米。
B地块厂区承包商营地用地面积为53286.31平方米、建筑面积为26791.12平方米。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本工程计划于2023年11月1日开工,2024年5月31日完工,总工期7个月。场平及室外工程、室外安装工程、室外附属工程于2024年4月30日完工,工期6个月;装配式钢结构箱式房工程于2024年5月31完工,并具备入住条件;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人指令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111/ 17-SG-03401 | A地块、B地块承包商营地工程 | 本标主体工程项目包括承包商营地的场平、装配式钢结构箱式房及室外工程、室外附属工程等的土建及安装工程,以及为完成上述主体工程所需的全部临时工程。 本标段应完成的主体工程项目和工作内容包括(不限于): (1)场平及室外工程(场地平整、边坡支护、场地排水、内部道路等)。 (2)装配式钢结构箱式房(临时建筑使用年限25年)(含基础及基础土石方工程,室内强弱电工程(配管、配线、灯具、开关、插座等)、室内给排水工程(配管、管件、卫生器具、洁具等)、内部装修、楼梯、门窗、栏杆、室外踏步、散水及排水沟、室外硬化(厚度10cm、宽度从建筑边缘到道路边)等,达到入住标准)。 (3)室外安装工程(含室外电气工程、室外给排水工程、化粪池、隔油池、沟槽土石方、外接用电等)。 (4)室外附属工程(道路、给排水、电气等)。 (5)装配式钢结构箱式房回收。 (6)上述工程相关的零星工程的施工及各阶段专项验收。 | 1000 |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A地块、B地块承包商营地工程】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 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资质等级要求: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资格能力要求:项目经理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或水利水电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或注册安全师证),2018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具有房屋建筑工程项目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工作经历。
项目总工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2018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具有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总工或副总工工作经历。
项目组织机构中须配备1名专职安全员(C证)。
拟投入主要人员(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等)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职工,须具有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一年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社保机构缴费证明专用章。
10.业绩要求:2018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独立承担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11.财务要求:
(1)招标人不接受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
(2)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招标人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11-01 16:12到2023-11-08 17:00。
4.2 获取方式:
第一步:注册及申请服务。请未注册及申请平台服务的潜在投标人访问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www.chdtp.com),完成平台注册和平台集团级服务办理。服务咨询电话(08:00-20:00):400-622-8787;平台信息审核时间为国家法定工作日的9:00-12:00;13:30-17:30。
第二步:网上报名。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www.chdtp.com)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招标公告”,勾选项目,点击“报名参加”,必须正确填写联系人、电话等信息。
第三步:标书购买。登录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参与的项目”,勾选项目,点击“标书购买”,在线支付完成后,将自动开通招标文件的下载权限,投标人自行下载标书。除招标人主动终止本招标项目采购情形外,标书费用售后不退还;请投标人提前开通网上银行支付功能,推荐通过企业银行账号完成在线支付(CFCA);已支付标书费用的潜在投标单位在参与本招标项目后续招标活动时无需再次支付标书费用,但需发起支付操作,平台将自动完成标书费用免收和标书下载权限开通。
第四步:移动数字证书申请。安装移动数字证书APP(华电E盾企业版)后,请按照“移动数字证书操作指南”申请办理数字证书,在加密上传投标文件、提交招标质疑、开标签到、回复评标质疑等环节须进行扫码签名,否则无法完成相关操作。(APP下载路径:安卓系统的手机终端APP需要进入“服务中心”--资料下载--点击“华电E盾企业版APP(安卓版)”;IOS系统的手机终端APP需要在苹果应用商店中搜索“华电E盾企业版”下载安装。移动数字证书操作指南下载路径:平台首页“服务专区”或进入“服务中心”--操作指南版块。)。
第五步:标书下载。登录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参与的项目>招标业务管理>业务主页”,下载招标文件和澄清文件。下载招标文件前,请在“维护开票信息”菜单填写开票信息。
第六步:离线投标客户端下载。登录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参与的项目>招标业务管理>投标客户端下载”,下载投标客户端和操作手册等相关文件。为避免影响投标,投标人应在购买标书成功后,及时下载投标客户端及办理移动数字证书,并在投标截止2个工作日前完成投标测试(投标成功后可撤回投标文件),确保可通过投标客户端软件正常投标。
第七步: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电汇或投标保证保险(被保险人:华电招标有限公司)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除以上形式外,其他形式不予受理。
以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购买方式为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电子招投标菜单—参与的项目—业务主页—保证金信息(目前系统仅接收此方式购买的投标保证保险)。投标保证保险的保险期限应不小于投标有效期。
投保及保单发票事宜联系华信保险公司,咨询电话:010-83568910、18710239654。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 2023-11-27 09:00。
5.2 递交方式:采用电子开标方式的,电子版投标文件通过投标客户端递交至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www.chdtp.com)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六、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方式: 电子开标。
6.2 开标时间: 2023-11-27 09:00。
6.3 开标地点: 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到开标时间后,在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七、 其他
无。
八、 异议提出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项目的公告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间提出。本招标项目仅接受通过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投诉异议系统提出的异议,并通过平台告知处理动态。方式如下:
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右下角→按照提示完成登录或身份验证→选择类型(招标异议)→选择关联项目→选择阶段→上传支撑文件→维护提出人信息。
单位名称 | 姓名 | 联系电话 |
华电金沙江上游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 仲绍敏 | 028-62356551 |
九、 监督部门
投标人(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进行投诉。本招标项接受仅通过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投诉异议系统提出的投诉,并通过平台告知处理动态。方式如下:
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右下角→按照提示完成登录或身份验证→选择类型→选择关联项目→选择阶段→上传支撑文件→维护提出人信息。
单位名称 | 姓名 | 联系电话 |
华电金沙江上游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 仲绍敏 | 028-62356551 |
十、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华电金沙江上游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昌波分公司
地 址:四川成都市高新区蜀绣西路100号
联 系 人:许瑞安
电 话:028-62356308
电子邮件:453802294@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 2号
联 系 人:谢桐
电 话:010-83565844
电子邮件:xietong@chd.com.cn
项目经理无法联系时,可在08:00-20:00拨打物资(招标)公司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622-8787进行问题登记。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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