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陆丰项目5、6号机组海工护岸及取水工程履带吊租赁服务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1/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4/12/03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08
公告正文

陆丰项目5、6号机组海工护岸及取水工程履带吊租赁服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800吨履带吊的租赁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工程主要由取水导流堤及西南护岸、取水头部及两侧直立翼墙、明渠疏浚和通导工程、拦污网和取水临时围堰等组成。

   2.2招标内容

2.2.1 本次招标的标的:800吨履带吊,品种、数量等详见附表,其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工程项目要求。

2.2.2 交付时间:自2024-12-102025-1-10

2.2.3 交付地点:碣石镇中交四航局施工现场

2.2.4 履约保证金:无

2.2.5 支付条件:甲方施工结束后或租期到月后按照月租金手续办理结算。

2.2.6 最高限价:无

    2.2.7 本次招标分为1个包件,每个包件拟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投标人可以对一个或者多个包件进行投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 设备能力要求: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也应满足甲方及业主的验收要求,并提供上述相关证明材料。

3.3 财务能力要求: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21年至 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以上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4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具有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书;并提供设备的合格证及使用说明书(以上资料、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并提供扫描件)

3.5 供应业绩要求:投标人需出具20212023年内相关履带吊的合作业绩,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6 履约信用要求:若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其报价将被拒绝,投标人投标文件需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6.1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3.6.2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3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 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4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3.6.5被中交集团列入供应商黑名单或重点关注名单的。

3.7 其他要求:

3.7.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7.3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令和相关条例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1-28 9:00至 2024-12-03 9: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确认参与并报价,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本次招标不收取标书费


4.3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4.4  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

4.5  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12-08 9:00,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12-08 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实际以系统公告为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

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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