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lsh-2022-jj-0807
预算金额1.94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 | 吉林石化公司铁路专用探头及磁粉检验物资采购 |
项目概况: | 按铁总运[2016]191号《铁路货车轮轴组装检修及管理规则》第6.1.3条“探头及磁粉是保证探伤质量的重要基础,符合相关规定并检定或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的要求,对每批新购的磁粉进行取样送交投标人检验;对每个新购的超声波探头送交投标人检验。投标人进行检验并提供相关检验报告。详见附件 |
项目单位: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 |
项目类别: | 物资类 |
项目分类: | 三类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或授权的分公司(分支机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详见附件 |
采购文件的获取: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详见附件 |
项目单位联系人: | 林琦 |
项目单位联系方式: | 043263985159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 张毅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43263900015 |
其他: | 无 |
吉林石化公司铁路专用探头及磁粉检验物资采购(公开竞价).rar吉林石化公司铁路专用探头及磁粉检验物资采购(公开竞价).rar
3.限价要求:本项目专用探头及磁粉检验业务的价格实行固定单价,暂定总价,最终以实际发生探头及磁粉检验数量核定总价的形式。2.技术及服务要求:按铁总运[2016]191号《铁路货车轮轴组装检修及管理规则》第6.1.3条“探头及磁粉是保证探伤质量的重要基础,符合相关规定并检定或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的要求,对每批新购的磁粉进行取样送交投标人检验;对每个新购的超声波探头送交投标人检验。投标人进行检验并提供相关检验报告。1.项目名称:铁路运输部铁路专用探头及磁粉检验业务外包项目业务外包项目名称及相关要求(编号:JLSH-2022-JJ-0807)吉林石化公司铁路运输部铁路专用探头及磁粉检验业务外包项目公告(公开竞价)
3.每批次磁粉、超声波探头检验的时间周期须在三周之内。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或授权的分公司(分支机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参与竞价供应商的资格要求4.服务期限: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荧光磁粉检验最高单价限定为2000元/次(含6%增值税)。红磁粉检验最高单价限定为1500元/次(含6%增值税)2023年预计磁粉检验次数为各四次,预计磁粉检验费用18000元;超声波探头检验100元/个(含6%增值税),2023年预计探头检验数量为120个,预计探头检验费用12000元。预计2023年共发生30000元。发生本次拟定数量和金额并非实际检验数量和金额,2023年实际检修数量以实际发生的为准。
三、交货方式、时间和地点8.业务被授权人证明(原件)。7.投标人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财产被接管、冻结或处于破产状态。6.检验完毕后,投标人必须提供相关检验报告。5.投标人的有效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或同等级以上体系认证)。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包装运输要求按铁总运[2016]191号《铁路货车轮轴组装检修及管理规则》第6.1.3条“探头及磁粉是保证探伤质量的重要基础,符合相关规定并检定或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的要求进行检验;并提供相关检验报告。四、检验、验收标准交货地点:吉化铁路运输部车辆车间。交货时间:每批次检验时间在三周内。交货方式:投标人负责运输费用。
*八、质量标准及技术规格七、评审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投标人完成每批次检验,吉化铁路运输部收到检验报告,且收到投标人开具的税款发票后支付。*六、付款条件送检样品的运费及保险费由投标人负责,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检验报告的邮寄费用及检验后的探头返回运费由投标人负责,运输途中毁损灭失风险由投标人负责。无
2.公告发布后,无供应商参与的,或有供应商参与,但经评审小组评审后无有效供应商的,由采购单位负责寻找满足供货条件的供应商,采取其它方式采购。1.竞价公告只发布一次。评审小组首先对参与供应商的资质进行审定,有效资质3家或以上的,招标中心公布报价,由评审小组直接推荐成交供应商。有效资格只有1家或2家满足的,招标中心公布报价后,直接转为竞争性谈判,原则上不能少于两轮报价,按谈判结果推荐成交供应商。谈判成交的供应商需以书面的形式对最终谈判结果进行确认,未按期发送最终报价的成交预选供应商按自动放弃处理。*十、确定成交人办法公告发布后,供应商可以在开标之日前2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吉林石化招标中心提出澄清要求。九、公告的澄清见技术标准和要求。
a、供应商不符合公开竞价规定的资格条件;5.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报价无效:4.原则上竞价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主动放弃成交资格的,可以顺延与排名第二的供应商进行谈判,参照第一名的报价定价,原则上不能超过该供应商的第一次报价。b、报价相同的,应事先确定无倾向性成交原则,可以采取第二轮报价的方式确定成交人。a、报价低的排序在先;3.对所有参与的供应商进行排序,推荐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预选成交供应商。按照以下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排序:
*十二、报价范围和有效期十一、公示结果异议供应商可以在竞价结果公示2个工作日内向吉林石化招标中心提出异议。异议函扫描件发送至jh_zbfs2@petrochina.com.cn,发出异议函后,需电话通知以便及时处理,异议受理电话:0432-63983386。6.采购人保留对拟成交供应商现场考察确认其资质和供货能力的权利,如不符合采购人要求,采购人有权不签订合同。d、提供资质等相关资料无效或造假的。c、未对公开竞价实质性要求做出有效响应的;b、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
2.参与公开竞价供应商有弄虚作假、相互串通等违规行为;1.没有供应商递交有效公开竞价文件或对公开竞价没有供应商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十三、公开竞价无效情形本包限最高总价19400元(固定单价见业务外包项目名称及相关要求),且允许对于经过对标后超过系统最低单价项进行价格下浮调整。报价有效期至少60天。报价为含6%增值税、含磁粉探头和检验报告往返的邮费。
十五、报价及递交3.公开竞价确定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竞价要求及采购合同内容履行相应供货义务,违约一次,对其进行警告,违约两次,直接停止交易。2.参与竞价供应商应认真核对公开竞价采购文件有关要求及内容,严格按照公开竞价采购时间及内容进行报价,截止时间后,竞价供应商不得对所提报内容进行修改。1.一次放弃公开竞价成交资格的暂停交易半年,两次放弃公开竞价成交资格的直接停止该供应商交易资格。*十四、供应商违约处理3.因重大变故,采购单位取消采购项目的。
(维护修理)承揽合同合同名称:/报审序号:十六、合同文本(疫情期间,不接受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开标时间于2022年11月25日13:30吉林石化招标中心(中国吉林市龙潭区龙潭大街29号雾凇宾馆D座一楼第一开标室)。符合条件供应商按照竞价公告所提出的物资明细及相关要求,在规定的、地点做出报价及相关承诺。所有竞价文件要密封装订成一册,份数至少叁份(由于竞价供应商递交的竞价文件不装订造成的竞价文件丢失,责任由竞价供应商承担)。供应商必须邮寄,但是需要对竞价文件单独密封,不可以使用快递外包装作为密封包装,由于竞价供应商未单独密封而造成的任何后果由竞价供应商承担。(收件人:张毅;地址:中国吉林市龙潭区龙潭大街29号雾凇宾馆C座招标中心)。邮寄报价的,须保证工作人员在开标前12小时收到竞价文件,否则责任自负。
1.1维护修理项目名称及范围(见下表)1维护修理项目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双方经充分协商在吉林市龙潭区订立本合同,签订日期见右下方。乙方(承揽方):甲方(定作方):
3价款及支付2.3在质量保证期内,由于乙方责任造成质量问题应负责无偿返修。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2.2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期限为维护修理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2.1应达到的质量标准:2质量1.2本合同所列维护修理项目及范围,不能随意增加。如确需增加,必须以合同变更的形式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否则,乙方为此增加的工作甲方不予承认;由此增加的费用,甲方不予结算和支付,所有损失和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收款人名称:账号:收款人开户行:3.2价款支付时间:维护修理项目验收合格且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税款发票后支付。本合同价款包含6%增值税,维护修理项目验收合格且结算完毕后10日内由乙方开具。3.1合同价款为,小写,大写。
4.2乙方应提供的单证和资料:维修记录、工程质量验收卡、结算书及其他相关资料。货物在合同约定的交付地点交付前,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4.1交付地点、方式:甲方现场交付。4交付、运输3.4本合同价款为固定单价,最终结算以实际发生的数量为准。如遇特殊情况实际检验数量高于合同约定的数量,另行签订变更协议。3.3乙方应在维护修理项目验收合格后7日内向甲方提交结算书。
5.1.1甲方提供材料明细5.1甲方提供材料本合同项下所需材料按照以下5.2方式提供:5材料供应4.3运输方式及相关费用承担:公路运输,往返费用乙方承担。
5.3其他约定:/5.2.3甲方有权派人或委托第三方检验乙方提供材料,发现数量短缺、质量瑕疵等问题,有权要求乙方采取补齐、更换等补救措施。乙方承认其提供材料合格并不免除乙方对维护修理项目的质量保证责任。5.2.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上述材料名称、规格、质量标准等信息以及质量证明文件等资料,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如实提供。5.2.1乙方保证提供的材料全面满足维护修理项目需求,确保维护修理项目达到本合同约定质量标准。5.2乙方提供材料5.1.2乙方应自收到甲方提供材料之日起3日内进行检验,如有异议,应于上述期限内书面通知甲方,如上述期限内未提出异议,视为甲方提供材料合格。
7.1.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维护修理进度、质量等进行监督检查及验收。7.1甲方职责7双方职责6.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准将维护修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并对甲方相关的技术及图纸保密。6.1甲方应于乙方交付工作成果后5日内验收,如甲方发现乙方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本合同约定,应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答复,并按甲方要求采取补救措施,否则甲方将不予验收。6验收
8.2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一方或双方有义务采取适当措施,将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控制在最低程度。8.1除非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或本合同明确约定,双方或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双方或一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一方延迟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当在48小时内通知对方,并在其后5个工作日内向对方提供有效书面证明。8不可抗力7.2.2乙方应根据本合同项下维护修理项目特点、工期及技术要求,选派适量合格的、具备相应资格(包括不限于特种作业资格)人员,且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中途随意更换或减少人员。如甲方发现乙方人员不具备相应资格、违反甲方规章制度或其他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情形,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人员,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及时更换。7.2.1乙方应具有从事本合同项下维护修理项目相应资质,依法取得相应等级资质证书或资质证明文件。7.2乙方职责
9.3.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完工,经催告后3日内仍未完工;9.3.1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目的不能实现;9.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9.2经双方协商一致需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双方应签署变更或解除合同的书面协议。9.1本合同一经签署并生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9合同变更和解除
10.2甲方未按期付款,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0.1乙方未按期完成维护修理,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迟延交付部分价款金额1%的违约金,同时负责赔偿给甲方造成损失。10违约责任9.4合同变更或解除,不能免除违约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9.3.4乙方不具备从事本合同项下维护修理项目相应资质,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9.3.3乙方工作质量不符合约定,且未按甲方要求采取必要补救措施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双方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采取以下a方式解决:11争议解决方式10.6发生其它违约情形,违约方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如属双方过错,应各自承担相应责任。10.5一方非因法定或约定事由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擅自解除或终止本合同的,应向另一方支付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另一方所受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10.4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工作人员或未按甲方要求及时更换不合格人员,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10.3乙方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本合同约定,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10%违约金,并负责赔偿甲方由此所受损失。
12.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签订补充协议。12.1本合同经双方盖章后生效。12效力及其它(c)将争议提交吉林仲裁委员会仲裁(b)向原告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a)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采购单位:林琦0432-63985159十七、吉林石化招标中心联系人乙方(承揽方):甲方(定作方):12.4本合同一式6份,甲方执3份,乙方执3份。12.3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如合同附件与本合同不一致,以本合同为准;如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以补充协议为准。
(2)招标服务费的收取:中标人在结果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服务费。(1)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或成交人支付。自2022年1月10日起,对由招标中心组织实施的公司内部、外部招标和非招标采购项目开始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基准费率参照发改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2011年534号文件)的规定,采用差额递减累进方式计算。*十八、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张毅0432-6390001517767862276招标中心:孙雪婷0432-6398385715043261818
服务费收取基准费率:账号:0802212009200065682账户名:吉林化学工业进出口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工行吉林市分行吉林大街支行(4)招标机构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收款信息:(3)中标服务费的计算:以中标人的中标价为基数,采用差额累进计算所得金额,本项目在此基础上按5折收取。
1.报价:(公告编号:)公开竞价报价响应单附件1:注:*条款为实质性要求例如:中标金额为150万元,招标服务费=(100*1.5%+50*1.1%)*50%=(1.5+0.55)*50%=1.03(万元)四舍五入到百位
5.其它说明4.我公司承诺:完全响应公告编号为业务外包项目的各项要求,我公司所提交的全部资质证件和其它文件均真实有效。一旦成交,我公司将按贵公司要求履行合同义务。3.报价有效期:2.服务期限: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本次拟定数量和金额并非实际检验数量和金额,2023年实际检修数量以实际发生的为准。报价为包含所有业务外包项目,含增值税、运费及其他所有伴随费用的交货价;
电话: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服务供应商名称(公章):
1.2项目名称:铁路专用探头及磁粉检验业务外包项目铁路运输部是中油系统内部从事自备铁路罐车检修的单位。检修后的完好车辆需要过轨进入国铁运行,因而检修的标准须按铁路方面有关规定执行。在车辆检修过程中,轮对、摇枕、侧架、车钩等危及行车安全的重要部件,需要进行超声波或磁粉探伤。按铁总运[2016]191号《铁路货车轮轴组装检修及管理规则》第6.1.3条“探头及磁粉是保证探伤质量的重要基础,符合相关规定并检定或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的要求,对每批新购的磁粉进行取样送交投标人检验;对每个新购的超声波探头送交投标人检验。现将铁路运输部铁路专用探头及磁粉检验业务外包项目形成进行公开竞价。现需要一家的单位对该业务进行承揽。1.1项目概况一、项目基本情况1.检验说明铁路运输部铁路专用探头及磁粉检验业务外包项目技术标准和要求
3.1.1本项目工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3.1合同工期3.工期要求铁路运输部每批新购的磁粉进行取样送交投标人检验;对每个新购的超声波探头送交投标人检验;检验过程中所有费用、材料全部由投标人负责;并提供邮寄相关检验报告及检验后的探头。2.检验范围1.3项目服务内容:提供铁路专用探头及磁粉检验业务服务。
5.适用规范和标准4.2.1有关本项目质量方面的特殊要求如下:无。4.2特殊质量要求4.1.1本项目要求的质量标准按铁总运[2016]191号《铁路货车轮轴组装检修及管理规则》第6.1.3条及其它相关标准和规定执行。4.1质量标准4.质量要求
无5.2.1材料和工程设备技术要求5.2特殊技术标准和要求5.1.2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材料、检验工艺都应依照本技术条件和要求以及适用的现行文件、电报和标准的最新版本执行。若适用的技术条件、要求和标准的最新版本是在基准日后颁布的,且相应标准发生变更并应成为合同文件中最严格的标准,则应以合同补充条款约定办理。5.1.1按铁总运[2016]191号《铁路货车轮轴组装检修及管理规则》第6.1.3条及其它相关标准和规定执行。5.1适用的规范、标准和规程
5.2.5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和其他设计文件中的有关文字说明是本节的组成内容。5.2.4其他特殊技术标准和要求:无。本工程涉及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及相应使用和操作说明如下:无。5.2.3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除合同约定的技术要求外,本工程的特殊技术要求如下:无。5.2.2特殊技术要求
无。7.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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