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临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竞争性磋商临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智慧交通二期工程监理的结果公告
智慧交通二期工程监理智慧交通建设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平行检验应用软件临时办公用房通讯设施项目监理服务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系统集成构配件设备到货开箱检查核验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工程设计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信息系统工程建设非现场执法管控系统12台球机统一管控信号控制系统方向指示信号灯倒计时显示器一体人行信号灯不礼让行人检测系统900万抓拍单元频闪灯违停球AR高点指挥调度系统AR球型鹰眼智能应用平台扩容交通绿波带应用支撑服务器视频云存储管理服务到货开箱检查安装调试部署终验技术移交修复全面监理安全控制协调有关各方面的工作关系售后技术服务通用布缆系统综合布线系统网络总体机房建设工程实施服务对承建合同和文档资料进行管理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文档资料管理软件及工程的保修技术支持技术培训质量监理质量监督工程结束后的移交工程实施文档的移交工程竣工文档的移交监理月报开工报告审批文件往来文件技术实施方案施工日志调试记录ip规划软件各阶段设计系统测试施工报告建设报告监理报告试运行记录验收报告使用说明书软件资料信息系统安全管理有关本项目现场保障设备笔记本电脑监理工作体系业务流程研究能力监理技术规范质量管理体系监理大纲监理规划监理设施监理知识库监理案例库检测分析工具仪器设备企业管理信息系统项目管理体系客户服务体系相关服务变更控制信息管理服务目标服务技术保障措施服务工作流程服务组织机构检测设备
金额
20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2/12/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1408212022ccs00241
预算金额20.66万元
招标公司临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招标联系人张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晋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磊17835359311
中标公司山西前沿峰工程监理有限公司20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1408212022CCS00241
二、项目名称:临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智慧交通二期工程监理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 | 临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智慧交通二期工程监理 | 智慧交通二期工程监理,具体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磋商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 1 | 项 | / | 投标报价:200000(元) | 山西前沿峰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运城市空港北区安民华府东门35号商铺 | 91140899MA0K8DNJ6K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临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智慧交通二期工程监理 | 临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智慧交通二期工程监理 | 智慧交通二期工程监理 | 智慧交通二期工程监理,具体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磋商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 从合同生效之日起到项目竣工验收合格 | 合格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小青,蔡丽芳,刘中兴(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以中标价为基数按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11]534号文件执行。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3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临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 址:运城市临猗县北环路与东城路交叉路口西北侧
联系方式:0359-40662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晋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运城市盐湖区河东东街韩信路路口外滩首府(西门)2号楼2单元502室
联系方式:178353593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磊
电 话:17835359311
附件信息:
临猗交警队监理 磋商文件12.12.docx临猗交警队监理 磋商文件12.12.docx
138.3K
监理中小企业声明函.rtf
2.0M
第五章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第四章商务、技术要求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第二章磋商须知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目录
2.项目名称:临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智慧交通二期工程监理1.项目编号:1408212022CCS00241一、项目基本情况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六章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项目概况临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智慧交通二期工程监理的潜在投标人应登陆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2月23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6.合同履行期限:从合同生效之日起到项目竣工验收合格5.采购需求:智慧交通二期工程监理,具体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磋商文件相应规定为准。4.项目采购预算:206696.7元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信息系统监理师资格证书。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售价:免费获取3.方式:只允许在线获取2.地点: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线上获取。1.时间:2022年12月13日00时00分00秒至2022年12月20日0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三、获取招标文件(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五、公告期限4.开标地点:山西晋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运城市盐湖区河东东街韩信路路口外滩首府(西门)2号楼2单元502室)3.开标时间:2022年12月23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2.投标地点(网址):请登陆政采云客户端投标1.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3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名称:临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采购人信息七、联系方式标项1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六、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址:运城市盐湖区河东东街韩信路路口外滩首府(西门)2号楼2单元502室采购代理机构:山西晋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方式:0359-4066235联系人:张女士地址:运城市临猗县北环路与东城路交叉路口西北侧
第二章磋商须知联系电话:0359-5794585、17835359311联系人:王先生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359-5794585
序号 | 条款名称 | 具体内容规定 |
1 | 采购项目名称 | 临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智慧交通二期工程监理 |
2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3 | 采购人 | 采 购 人:临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地 址:运城市临猗县北环路与东城路交叉路口西北侧联 系 人:张女士电 话:0359-4066235电子邮件: / |
4 | 采购代理机构 |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晋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运城市盐湖区河东东街韩信路路口外滩首府(西门)2号楼2单元502室联 系 人:王先生联系电话:0359-5794585、17835359311邮 编:044000邮 箱:sxjmgc123@163.com |
5 | 项目采购预算 | 206696.7元(报价不得超过项目预算金额) |
6 | 合同履行期限 | 从合同生效之日起到项目竣工验收合格 |
7 | 供应商资格条件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信息系统监理师资格证书。(2)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
8 | 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 | 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nxi.gov.cn) |
9 |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 2022年12月23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
10 | 备选方案 | 不接受 |
11 | 磋商供应商保证金 | 1.递交方式:通过本单位基本银行帐户电汇或电子保函形式交纳。2.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3.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元),交纳投标保证金时请在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4.交纳账户信息:开户单位:山西晋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山西运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城支行账号:652111010300000023388 行号:402181000012供应商须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电汇凭证扫描件或电子保函发送到代理机构电子邮箱(sxjmgc123@163.com),邮件标题格式:公司名称+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金额”。代理机构电子邮箱未收到或收到时间超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供应商若对发送记录有异议,可以打开供应商发送电子邮件的邮箱对发送记录进行核实。退还方式:通过本单位基本帐户退还,退还投标保证金时,银行手续费由投标人自行负担。(电子保函不存在退还手续,到期自动失效)。电子保函有效期必须满足本项目投标有效期。注:未按前述各款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所提交保证金不完全符合各项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
12 | 响应文件份数及制作要求 | 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版U盘(word 版、上传文件后导出的备份响应文件壹份)纸质投标文件仅作为项目存档使用;纸质投标文件与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时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2、电子投标文件请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制作。3、供应商要按照采购文件要求进行签章和加密,并在开标时使用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进行解密操作。无法解密所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供应商)自行承担。 |
13 |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临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智慧交通二期工程监理 响应文件 在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得启封 磋商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磋商供应商地址: 磋商供应商联系人(签字或盖章): 磋商供应商联系电话: |
14 | 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 | 电子投标文件:请登陆政采云客户端投标纸质投标文件:运城市盐湖区河东东街韩信路路口外滩首府(西门)2号楼2单元502室 纸质投标文件按规定要求密封好后采用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递交。邮寄地址:运城市盐湖区河东东街韩信路路口外滩首府(西门)2号楼2单元502室(山西晋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王先生17835359311收)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签收时间以代理公司收到标书时间为准。投标人若对时间有异议,可以查询快递单号核对时间,请投标人合理考虑邮寄时间。截止时间未收到纸质投标文件,其投标将被拒绝。 |
15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日历天 |
16 | 资格审核资料 | 1、若为法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若为授权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2、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3、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4、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信息系统监理师资格证书;5、2022年第三季度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凭证(养老、医疗、工伤)及明细(授权委托人必须在明细中);6、2022年第三季度投标单位人员工资明细表及记账凭证(被授权人须在明细表中);7、2022年第三季度投标单位纳税凭证或零申报记录表;8、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0、投标人自行承诺企业、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有无行贿犯罪记录(格式自拟)并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截图(企业、法定代表人、监理工程师有无行贿犯罪),并对其真实性负责;11、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1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声明函》。注:以上材料扫描件均要求清晰可见,因投标人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清晰致使评审专家无法确定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17 | 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 否是,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 期)内的产品(应同时在招标公告中注明) |
18 | 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 否是,采购产品为《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 期)内的:采用综合评分法时,对于技术和价格分,应分别给予总分值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技术 分、价格 分。 |
19 | 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已在招标公告中注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5%-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15 %. |
20 |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 |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享受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提供证明材料,详见第七章。 |
21 |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第二条 |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
22 | 供应商提供的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中标供应商为小型和微型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 |
23 | 招标代理费 | 由 中标单位 支付,以中标价为基数按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11]534号文件执行。 |
24 | 投标说明 | 本项目为远程不见面开标,开标时,投标人应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数字证书,打开山西省政府采购网(新版),登录采购平台,进入开标大厅自行进行投标文件解密(30分钟内完成解密),开标时,若因无法完成解密而造成的相关结果,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
2.1“采购人”系指本次磋商活动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采购项目的经财政部门认定资格的其他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统称招标采购单位。2.定义1.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述项目的货物及技术服务的采购。1.适用范围一、总则磋商供应商须知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有关规定,有能力提供采购技术服务的供应商。合格的供应商2.5“服务”系指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检测以及其它类似的义务。2.4“响应文件”系指磋商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的响应文件。2.3“竞争性磋商文件”系指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发出的采购文件。2.2“磋商供应商”系指通过报名并向采购单位提交响应文件。
6.1磋商供应商一旦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交了响应文件,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所有条款规定,且对本磋商文件内容无异议。6.磋商文件的约束力5.法律适用: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及由本次竞争性磋商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制约和保护。4.竞争性磋商费用:无论竞争性磋商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竞争性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3.3供应商遵守《政府采购法》、《合同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如有违反,将视为不合格供应商,其响应文件无效。3.2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一章关于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规定。
竞争性磋商公告7.1磋商文件组成包括:竞争性磋商文件用以阐明所需技术服务、竞争性磋商程序和合同条款等。磋商文件6.3本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招标采购单位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此解释。6.2本次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为采购单位,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采购单位解释为准。
7.2磋商供应商被视为(或有义务)充分熟悉本竞争性磋商项目所在地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各种情况,包括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劳动力及公共设施等,本磋商文件不再对上述情况进行描述。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招标要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磋商供应商须知
响应文件的编写8.3更正或补充文件将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磋商供应商有约束力。当磋商文件与更正或补充文件相互矛盾的,以采购人最后发出的更正或补充文件为准。8.2在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在平台发布澄清文件,澄清文件一经在平台发布,视作已发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不足5日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8.1若磋商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疑点或异议,可用书面形式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个工作日前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合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8.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7.3磋商供应商必须详阅磋商文件的所有条款、规定及表达格式。磋商供应商若未按磋商文件的要求和规范编制、提交响应文件,将有可能导致响应文件被拒绝接受。
10.4本磋商文件所表达的时间均为北京时间。10.3除在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度量衡单位应使用国际单位制。10.2磋商供应商以印刷好的资料如产品样本、说明书等可以用其他语言,但应附有中文译文。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译文为准。外文资料必须提供中文译文,并保证与原文内容一致,否则供应商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未按上述规定提供中文文本的,磋商小组有权拒绝其响应文件。10.1响应文件以及磋商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之间的所有书面往来都应用简体中文书写。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文件可能被拒绝。
12.2供应商对本项目所提供服务应提供总价。12.1供应商报价包括采购范围内的所有费用,包括采购项目未考虑的但项目实施过程中必要的费用,及采购项目履行过程中所需的而磋商文件中未列出的相关辅助材料和费用。一旦成交,合同签订后价格将不得变动。12.磋商报价11.2若磋商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资料、或未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将作为无效响应文件。11.1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部分、报价部分、商务、技术部分。11.响应文件的组成
15.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竞争性磋商有效期满之前征得磋商供应商同意延长竞争性磋商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磋商供应商可以拒绝接受这一要求而放弃竞争性磋商,同意这一要求的磋商供应商,无需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竞争性磋商有限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有效期。15.1竞争性磋商有效期以第一章中规定的具体时间为准,有限期短于此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竞争性磋商有效期磋商保证金:见须知附表13.磋商的货币:本次磋商采购的均须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12.3第一次报价仅供磋商小组在评审时参考比较,成交价以最终报价为准。
响应文件的递交16.4响应文件应采用无线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散装、线装或活页装订夹条等方式,否则将视为无效响应文件。16.3响应文件如有错误必须修改时,修改处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16.2响应文件中文字材料需打印。在每一份响应文件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的位置填写磋商供应商全称盖章处盖单位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16.1响应文件应按本磋商文件有关要求编制,每份响应文件均须在封面上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之间如有差异,以正本为准。电子版投标文件请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制作。响应文件的签署及形式
17.4未密封的、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上传电子版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17.3响应文件未按第17.1和17.2条规定书写标记和密封者,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对响应文件被错放或先期启封负责。17.2密封袋上须注明详见须知附表。电子投标文件请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未密封的、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17.1磋商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在两个密封袋中,电子版U盘以信封形式单独密封,并在密封袋上标明“正本”、“副本”、“电子版”字样,封口处应加盖磋商供应商单位骑缝章。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20.1磋商供应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对其进行撤回,但必须向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撤回的书面通知,该书面文件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署。20.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2.3未密封的、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18.2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不见面开标,各投标人应在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按照采购文件要求进行签章和加密,并在开标时使用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进行解密操作。无法解密所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供应商)自行承担。18.1纸质版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现场递交或邮寄至招标代理公司。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磋商小组21.2磋商供应商应派授权委托人参加竞争性磋商及报价,授权委托人应随身携带身份证件原件。磋商时,磋商小组将核实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代表是否与供应商《法人授权书》中的代表相一致。未派授权委托人,或不能证明其授权委托人身份、或实际参加磋商代表与法人授权委托书中代表不一致的,磋商小组有权取消该磋商供应商的磋商资格。21.1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按磋商文件第一章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竞争性磋商及报价。监督部门将视情况决定是否派代表到现场进行监督。竞争性磋商及报价五、竞争性磋商及报价20.2无论成交结果如何(因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而采购失败的情况除外),收到的响应文件,均不退还。
24.2磋商小组认为有必要,以书面形式要求磋商供应商对其某些问题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和纠正。磋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委托代表签字。磋商供应商的书面澄清材料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24.1在磋商期间,磋商小组有权要求磋商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含义不明确、同类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澄清。磋商供应商应派授权委托人和技术人员按磋商小组的通知的时间和地点接受质询。并非每个磋商供应商都将被质询。响应文件的澄清23.3磋商小组成员和评审工作有关人员不得干预或影响正常评审工作,不得明示或暗示其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采购文件确定评审程序、评审方法,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倾向意见,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成交候选人确定后,磋商小组不得修改评审结果或者要求重新评审,但因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或价格计算错误依法重新评审的除外。应在评审报告中明确记载。2磋商小组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22.1由采购人代表及从经相关部门批准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有关专家共同组成竞争性磋商小组(3人以上单数)。该磋商小组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响应文件并推荐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
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和规定提交有关材料的;未按磋商文件或磋商小组规定时间派授权委托人参加磋商的;25.1磋商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可取消其磋商资格:特别注意事项24.4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要求,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4.3磋商供应商不按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作书面澄清,将视为放弃该权利。
E、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D、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磋商供应商报价呈规律性差异C、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人B、不同磋商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供应商事宜A、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相互串通磋商供应商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磋商供应商相互串通磋商供应商);
磋商供应商最后报价表中提供的技术服务中存在缺(漏)项的;最后报价有选择性的;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25.2磋商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有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行为的。F、不同磋商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的账户转出
26.2按照同一评审程序及方法、标准评审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评审办法见本磋商文件第五章。26.1坚持公平、公正地对待所有的磋商供应商。26.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所谓重大负偏离是指磋商供应商的响应范围、服务期、技术要求等方面明显不能满足采购需求的。重大负偏离的认定须经磋商小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被磋商小组认定存在重大负偏离的;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金额的;
28.磋商小组不向未成交的磋商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也不对磋商过程中的细节问题进行公布。27.2磋商供应商不得向磋商小组成员询问磋商情况,不得以任何形式影响磋商过程,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在宣布成交结果之前,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比较响应文件等有关信息,相关当事人均不得泄露给任何磋商供应商或磋商工作无关的人员。27.1磋商是竞争性磋商的重要环节,磋商工作在磋商小组内独立进行。磋商小组将遵照评标原则,公平、公正地对待所有供应商。27.磋商过程保密26.3磋商小组按磋商文件第五章中公布的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进行评审,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30.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合同,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0.1确定成交供应商后,由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签发《成交通知书》。30.成交通知29.1磋商小组将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比较,根据磋商文件中公布的评定成交标准推荐出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29.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原则六、确定成交供应商及签约
32.4政府采购合同适用合同法。采购人和供应商之间的在合同中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双方均应诚实守信全面履行,否则违约方将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损失。32.3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货物、工程及其他相关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还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32.2成交通知书、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应是合同的组成部分。32.1成交供应商应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采购人应在合同签订后2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备案,备案后将合同报在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公示。32.签订合同31.履约保证金:双方协商。
31.3供应商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进行询问。34.2供应商对谈判文件条款或技术、商务参数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34.1招标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34.质疑程序及处理供应商对采购事项有疑问,可以按照《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向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提出询问。33.询问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34.6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34.5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本人姓名章,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31.4投标人认为其投标未获公平评审或者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
(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34.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人可不予受理:34.7质疑应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函应当附相关证明材料。质疑材料应为简体中文,一式二份。(6)提出质疑的日期。(5)必要的法律依据;(4)事实依据;
(7)质疑函未附相关证明材料,被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的。(6)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程序的;(5)质疑函未提供有效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的;(4)质疑函没有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加盖本人姓名章和单位公章的;质疑函有参加采购项目的授权代表签名或本人姓名章,但没有法定代表人特别授权的。(3)所提交材料未明示属于质疑材料的;(2)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
七、政策落实(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4.10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34.9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做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10)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9)在提出本次质疑前半年内连续三次质疑而无事实依据的;(8)投标人对谈判文件条款或技术参数有异议,未在开标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而于开标后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
(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件、《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晋财购〔2022〕6号文件有关规定,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工程项目为3%—5%),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5.中小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认定时,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可。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3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小企业认定时,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否则不予认可。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合同条款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监狱企业认定时,须同时提供证明文件和“监狱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可。若是监狱企业则须提供上述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若不是则不需要提供。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37.监狱企业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与监理方__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付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监理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于本合同第二部分《标准条件》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4.本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监理工程总投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监理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监理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一、委托方委托监理方监理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5.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4.实施监理方案和内容(第五部分);3.本合同附加合同条款(第四部分);2.本合同专用条件(第三部分);1.本合同标准条件(第二部分);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二部分信息系统工程标准条件本合同一式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托方______份,监理方_____份。本合同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开始实施,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完成。五、委托方向监理方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方支付报酬。四、监理方向委托方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的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委托方(公章):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地 址:电 话: 开户银行:账 号:日 期: 年 月 日 | 监理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地 址:电 话: 开户银行:账 号:日 期: 年 月 日 |
(4)“监理机构”是指监理方为本工程实施监理业务的组织。一般由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单位其他人员组成。(3)“监理方”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在本顶目中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2)“委托方”是指直接投资责任和委托监理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本项目委托方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1)“工程”是指委托方委托实施监理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有如下含义:(标准条件词语定义、适用范围和法规)
(10)“月”是指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9)“工作日”是指除国家法定假日以外的日历日。(8)“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7)“工程监理的额外工作”是指服务内容和附加工作以外的工作,即非监理方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及恢复监理业务的工作。(6)“工程监理的附加工作”是指①委托方委托监理范围以外,通过双方书面协议另外增加的工作范围和内容;②由于委托方、第三方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续时间而增加的工作。(5)“工程监理的正常工作”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委托方委托的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
第六条监理方使用委托方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委托方的财产。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给委托方。第五条监理方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认真、勤奋地工作,为委托方提供与其水平相适应的咨询意见,公正维护各方面的合法权益。第四条监理方按合同约定派出监理工作需要的监理机构及监理人员,向委托方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监理方应在所监理项目的实施过程中根据工程具体情况采取傍站、巡视、平行检验等监理形式,并按合同约定,定期向委托方报告监理工作。监理方义务第三条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第二条监理工程委托监理合同适用的法律是指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十一条委托方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免费向监理方提供与工程有关的监理工作所需要的工程资料。第十条委托方应当负责工程建设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规定的工作环境和外部条件。根据需要,如将部分或全部协调工作委托监理方承担,则应在专用条件中明确委托的工作和相应的报酬。第九条委托方在与监理方签定本合同后,开展监理业务之前应向监理方免费提供工程相关资料。委托方义务第八条工程最终验收结束后一个月内,整理与监理有关的资料并移交委托方。第七条在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有关的保密资料。
(2)提供与本工程有关的协作单位、配合单位的名录及联系人和联系方式;(1)在本项工程中使用的工程材料设备如通讯及计算机网络设备、应用软件等生产厂家名录;第十五条委托方应在不影响监理方开展监理工作的时间内提供如下资料:第十四条委托方应当将授予监理方的监理权利,以及监理方主要成员职能分工、监理权限及时书面通知己选定的承包合同的承包方,并在与承包方签订的合同中予以明确。第十三条委托方应当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决定的项目联络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负责与监理方联系。更换项目联络人,要提前三日通知监理方。本工程的项目联络人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十二条委托方应当在专有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方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
(1)对信息系统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工程实施方案和使用功能要求,向委托方的建议权。第十八条监理方在委托方委托的工程范围内,享有以下权利:监理方权利第十七条根据情况需要,如果双方约定,由委托方免费向监理方提供必要的配合人员,在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予以明确。第十六条委托方应免费向监理方提供临时办公用房、通讯设施。(3)协助安排监理服务机构在监理服务过程中所需的自备的设备、物品的进场时间。
(7)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签认权。主持工程验收及出具验收报告的监理证明文件的权力。(6)工作中使用的硬件、软件及系统集成、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向承包方获取上述相关内容的质量证明文件的权利。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有权通知承包方停止使用;对于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部分项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包方停工整改、返工。承包方得到监理机构复工令后才能复工。(5)征得委托方同意,监理方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返工令、复工令,但应当事先向委托方进行书面通知。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通知时,则应在24小时内向委托方作出《书面报告》。(4)主持工程建设有关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委托方发出书面通知,协调结果向委托方提交《书面报告》。(3)审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向承包方提出建议,并向委托方提出《书面报告》。(2)用于工程实施的设计文件(包括由集成承建单位提供的设计)的核查确认权,只有经监理服务机构确认并加盖公章的设计文件才成为有效的工程建设依据;对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向设计方提出建议;如果拟提出的建议可能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征得委托方的同意。当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国家颁布的信息系统工程质量标准或设计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时,监理方应当书面报告委托方并要求设计方更正。
第二十二条委托方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设计使用功能要求的认定权,以及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第二十一条委托方有选定工程总承包方、工程设计单位和系统集成商以及与其订立合同的权利。委托方权利第二十条在所委托的工程范围内,委托方或承包方对对方的任何意见和要求(包括索赔要求),均必须首先向监理机构提出,由监理机构研究处置意见,再同双方协商确定。当委托方和承包方发生争议时,监理机构应根据自己的职能,以独立的身份判断,公正地进行调解。当双方的争议由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调解或仲裁机关时,应当提供作证的事实材料。第十九条监理方在委托方授权范围内,行使工程变更审核权,确认其必要性后,由总监理工程师发布变更指令方能生效予以实施。如果由此严重影响了工程费用或质量或进度,则这种变更须经委托方事先批准。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委托方批准时,监理方所做的变更也应尽快通知委托方。在监理过程中如发现工程承包方人员工作不力,监理机构可要求承包方调换有关人员。(8)在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范围内,行使工程量计量和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以及工程结算的复核确认权与否决权。未经监理方签字确认,委托方不得向承包方支付工程款,不进行竣工验收。
第二十七条监理方在责任期内,应当履行约定的义务。如果因监理方过失而造成了委托方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方赔偿,按第三部分第六条计算,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该工程监理服务合同款的50%。第二十六条监理方的责任期即委托监理合同有效期。在监理过程中,如果因工程建设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书面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商议并签署一份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补充协议中应明确工程超期部分附加工作的监理附加费。监理方责任第二十五条当委托方发现监理人员不按监理合同履行监理职责,或与承包方串通给委托方或工程造成损失的,委托方有权要求监理方更换监理人员,直到终止合同并要求监理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或连带赔偿责任。第二十四条委托方有权要求监理方提交监理工作月报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第二十三条当监理方调换总监理工程师时,须经委托方同意。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第三十一条委托方如果向监理方提出赔偿的要求不能成立,则应当补偿由该索赔所引起的监理方的各种费用支出。第三十条委托方应当履行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监理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累计赔偿额不应超过监理费总额。监理方处理委托业务时,因非监理方原因的事由受到损失的,可以向委托方要求补偿损失。委托方责任第二十九条监理方向委托方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监理方应当补偿由于该索赔所导致委托方的各种费用支出。第二十八条监理方有责任对承包方违反合同规定的施工质量及施工时限向委托方提交证明报告,但不因承包方的违规操作而承担责任。因不可抗力导致委托监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监理方不承担责任,但有责任维护委托方的权益,保证工程按质按量完成。
第三十七条监理方由于非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执行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执行监理业务的工作,应当视为额外工作,有权得到额外的报酬(可参考三十二条)。第三十六条监理方在应当获得监理报酬之日起7天内仍未收到支付票据,委托方又未对监理方提出任何书面解释时,或根据第三十四条及第三十五条已暂停执行监理业务时限超过一个月的,监理方可向委托方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发出通知后7日内仍未得到委托方答复,可进一步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如果第二份通知发出后,三个工作日内仍未得到委托方答复,可单方面终止合同或自行暂停或继续暂停执行全部或部分监理业务。委托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第三十五条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时,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通知对方,因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第三十四条本合同终止条件:1、因客观原因造成的实施工作和监理工作不能按合同规定履行,经监理方与委托方、承包方协商后,双方同意终止合同,双方签署终止合同文件,本合同即终止。2、按本合同规定项目正常完成,承包方与委托方完成最终验收和工程移交手续后,监理方按本合同规定移交完所有监理文件,本合同即终止。第三十三条在委托监理合同签订后,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方不能全部或部分执行监理业务时,监理方应当立即书面通知委托方。双方确认该监理业务的完成时间应予延长。当恢复执行监理业务时,应当增加不超过10个工作日的时间用于恢复执行监理业务,并按双方约定的数量支付监理报酬。第三十二条由于委托方或承包方的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发生了附加工作或延长了持续时间,则监理方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书面通知委托方。完成监理业务的时间相应延长,并得到附加工作的报酬,具体内容双方再行商议并签署补充协议。
第四十一条如果委托方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监理报酬,自规定之日起,还向监理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按如下方式计算:第四十条正常的监理工作、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报酬,按照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第八条的方法计算,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监理报酬第三十九条由监理方单方面的原因造成的违约责任,监理方承担赔偿责任(参考第二十五条和第二十七条),赔偿的最高限额不超过该工程监理服务合同款的50%;由委托方单方面的原因造成的违约责任,由委托方承担赔偿责任(参考第三十条)。违约责任第三十八条当委托方认为监理方无正当理由而又未履行监理义务时,可向监理方发出指明其未履行义务的书面通知。若委托方发出通知后7日内没有收到答复,可在第一个通知发出后10日内发出终止委托监理合同的通知,合同即行终止。
第四十四条在监理业务范围内,如需聘用专家咨询或协助,由监理方聘用的,其费用由监理方承担,由委托方聘用的,其费用由委托方承担。其它第四十三条如果委托方对监理方提交的支付通知中报酬或部分报酬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书面通知书24小时内向监理方发出表示异议的通知,但委托方不得拖延其他无异议报酬项目的支付。第四十二条支付监理报酬所采取的货币币种、汇率由合同专用条件约定。(滞纳金按每天千分之5收取)滞纳金=拖欠金额×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银行货款利率×拖欠时间累计
第四十九条任何一方因违反合同的规定而引起责任纠纷和损害赔偿,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主管部门协调,如仍未能达成一致时,根据权力约定提交仲裁机关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争议的解决第四十八条监理方对于由其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版权,委托方仅有权为本工程使用和复制此类文件,不得将此类文件外传至与本工程无关的机构或个人,否则监理方有权追究法律责任。第四十七条监理方在监理过程中,不得泄露委托方申明的秘密,监理方亦不得泄露设计方、承包方等提供并申明的秘密。第四十六条监理方驻地监理机构及其职员不得接受监理工程项目施工承包方任何报酬或者经济利益。监理方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委托方的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第四十五条监理方在监理工作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委托方得到了经济效益,委托方应按专用条件中的约定给予经济奖励。
第二条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3)本合同生效后若出现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变化,本合同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作相应调整。(2)《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1)国家信息产业部、建设部的有关规范;第一条本合同使用的法律及监理依据:第三部分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专用条件
(2)紧急事项报告文件2个工作日。(1)一般文件5个工作日;第四条委托方应在回复期限内对监理方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答复,特殊情况下可先口头或电话答复并即补书面答复。书面答复在送达监理方时生效,收受方应用书面回执确认。若超过约定期限监理单位服务方未收到委托方的决定意见,可理解为委托方对监理方的明确建议意见无异议,并将该建议意见视为委托方的决定。委托方对监理方书面提交的要求决策的文件的回复期限:(2)委托方提供文件目录,文件号,文件正本,保密资料注明密级;监理方代表签收文件,确认签收日期;工程完工后监理方交还以上资料,委托方代表签收并确认交还日期。(1)设计文档、招标文件、施工方投标文件、工程合同、现场资料(包括原始资料)等;第三条委托方应提供的工程资料及提供时间:
第九条工作地点在项目所在地,需要在项目所在地以外完成的监理工作,经委托方同意增加出差费用,可以在项目所在地以外的地方工作。违约赔偿金=因委托方违约而造成监理服务机构的直接经济损失,但累计赔偿金额不超过该工程监理服务合同款。第七条委托方如有违约,则应赔偿给监理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监理方处理委托业务时,因非监理方原因的事由受到损失的,可以向委托方要求补偿损失。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额直接经济的损失额须经双方核实确认。第六条监理方在责任期内如果失职,同意按以下办法承担责任,赔偿损失累计赔偿额不超过该工程监理服务合同款的50%。第五条委托方的项目联络人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监理方承诺依据监理单位服务规范,保证监理单位服务的质量,并承担相应责任。2.在监理方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委托方应保障监理方免受因履行本监理合同而引起的外界索赔或干扰。1.一般情况下,监理服务机构是代表委托方的现场建设管理者,委托方对有关工程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决策,通过监理服务机构下达实施。第四部分附加合同条款第十一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双方应本着互相谅解、平等互利的原则友好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在本合同争议的协商、调解或仲裁过程中,双方仍应保证信息系统工程建设的正常进行。第十条费用支付方式:。
第四章商务、技术要求注:经双方协商,在不改变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基础上,可采用其他合同格式。第五部分实施监理的方案和监理内容6.承包方违约时,代表委托方向承包方追讨责任和赔偿。5.委托方可规定,要求监理方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按委托方可接受的条件对监理方的责任、第三方的责任以及委托方为监理单位服务提供的财产等进行保险上的建议和配合。此项工作应作为监理方附加的服务。4.监理方应在监理服务期内,自费办理派驻到项目所在地人员和自备财产的有关保险,保险时间应随服务时间的延长而顺延,并在出险后自行办理索赔。如果监理方不办理上述保险,则应对有关风险及后果自负其责。
三、技术要求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合同履行期限:从合同生效之日起到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二、商务要求项目规模:临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智慧交通建设项目(二期),主要包括:1.临猗县丰喜大道非现场执法管控系统:包含12台球机等相关配套设施的安装,部署于丰喜大道与阳煤丰喜化肥厂交叉口、西环路与丰喜大道交叉口、双塔路与丰喜大道交叉口、武家沟与丰喜大道交叉口、东环路与丰喜大道交叉口、209国道与丰喜大道交叉口共计六个路口;2.临猗县丰喜大道统一管控信号控制系统:包含方向指示信号灯61组、倒计时显示器21组、一体人行信号灯46组等配套设备部署于丰喜大道与阳煤丰喜化肥厂交叉口、西环路与丰喜大道交叉口、双塔路与丰喜大道交叉口、武家沟与丰喜大道交叉口、东环路与丰喜大道交叉口、209国道与丰喜大道交叉口共计六个路口;3.临猗县丰喜大道不礼让行人检测系统:包含900万抓拍单元2套、频闪灯6支、违停球2台等配套设备,部署于丰喜大道大剧院门口;4.临猗县丰喜大道AR高点指挥调度系统:包含AR球型鹰眼1台安装于丰喜大道中段建筑物上;5.指挥中心智能应用平台扩容:包含信号机接入数量20路、本级监控通道数200路、交通绿波带应用14个、支撑服务器1台、视频云存储管理服务器2台、视频云存储运维服务器1台等其他配套设备部署于交警队指挥中心。一、项目概况
磋商小组推选组长,讨论、通过磋商工作流程和磋商要点。磋商小组对磋商文件进行确认。评审程序第五章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技术需求书
序号 | 服务名称 | 需求或性能描述 | 单位 | 数量 |
1 | 项目监理服务 | 一、项目情况监理在业主相应授权情况下对项目运行周期的各部分、各阶段应控制信息系统项目的质量、进度和投资,进行项目合同和文档资料管理,协调有关各方面的工作关系。二、服务内容完成项目建设内容的合同签订,到货开箱检查,安装调试部署、初验、终验、技术移交及保修期内可能出现的修复等过程的全面监理。包括但不限于质量、进度、投资、安全控制,信息、合同管理,组织协调等监理及技术服务工作。三、服务原则(1)执行有关项目建设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制度,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职责。(2)不收受被服务单位的任何馈赠。(3)不泄露所服务项目各方认为需要保密的事项。(4)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政府的有关条例、规定和办法等。(5)坚持公正的立场,独立,公正地处理有关各方的争议。(6)坚持科学的态度和实事求是的原则。(7)对项目建设参与者行为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和评价,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保证建设行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制止建设行为的随意性和盲目性,促使建设进度、造价、质量按计划(合同)实现,确保建设行为合法、科学、合理和经济。四、标准、规范和依据(1)GB/T19668.1-2005 信息化工程监理规范第1部分:总则(2)GB/T19668.2-2017 信息化工程监理规范第2部分:通用布缆系统工程监理规范(3)GB 50312-2007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4)GB/T 2887-2011 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5)YD/T 1170-2001 IP网络技术要求-网络总体(6)招标文件;(7)招标方提供的工程初步设计说明;(8)服务合同;(9)施工承包合同;(10)招标方与第三方签订的与本工程有关的正式合同、协议及附件;(11)合同工程量清单及说明;(12)经批准的变更设计文件;(13)过程中招标方发出的其他文件和指示。(14)信息产业部[2002]570号《信息系统项目监理暂行规定》;(15)国家、省、地市颁布的与本工程建设内容有关的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规程、标准等,以现行的为准。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包括但不仅限于:1.机房建设及综合布线的相关标准和规范;2.中华人民共和国通信行业标准;3.网络质量、安全控制的国际、国家和行业标准;五、工作目标确保全部工程达到国家现行的有关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六、服务细则(1)招投标协助工作服务机构应向业主单位提供咨询服务。(2)工程实施服务1.实施阶段的服务:对设备到货开箱检查核验,对工程的质量、进度和投资进行控制,对承建合同和文档资料进行管理,协调有关各方面的工作关系。2.验收阶段的服务:进行验收阶段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文档资料管理、协调。(3)保修期及售后服务阶段的监理1.各系统、软件及工程的保修以及技术支持的监理;2.技术培训的质量监理;3.保修和售后技术服务的质量监督;(4)工程结束后的移交1.工程实施文档的移交2.工程竣工文档的移交3.工程项目的整体移交具体服务工作 (一)进度控制 服务机构应审核承建单位工程实施计划的合理性,审核后签署监理审核意见。实施计划无问题时,监理机构应在实施计划报审表中签认;否则,监理机构可通过监理工作联系单的方式与承建单位沟通,要求对问题整改,如承建单位整改仍不合格,监理机构应签发监理通知单,责令承建单位整改,并跟踪落实;承建单位提交开工申请表后,监理机构应审核开工申请,检查工程准备情况。工程实施条件具备时,总监理工程师应签发开工令,并报业主单位签认,通知承建单位开始工程实施;承建单位提交阶段性进度计划报审表后,监理机构审核阶段性进度计划的合理性,审核后签署监理审核意见。阶段性进度计划无问题时,监理机构应在阶段性计划报审表中签认;否则,监理机构可通过监理工作联系单的方式与承建单位沟通,要求对问题整改,如承建单位整改仍不合格,监理机构应签发监理通知单,责令承建单位整改,并跟踪落实;监理机构应定期检查、记录工程的实际进度情况,确定实际进度与计划相一致;监理机构应及时处理工程延期申请,按下述程序处理工程延期:监理机构应根据工程情况确认其合理性,并与业主单位、承建单位协商确认后,由总监理工程师对工程延期申请予以确认;工程延期影响工程总体进度计划时,监理机构应要求承建单位修改工程总体进度计划,经三方签认后,做工程备忘录;监理机构应组织审查进度纠偏措施的合理性、可行性,监理机构可通过监理工作联系单的方式与承建单位沟通,要求对问题整改,如承建单位整改仍不合格,监理机构应签发监理通知单,报业主单位,要求承建单位按计划进行修改,并跟踪落实。 (二)质量控制 1、工程实施前,承建单位应提交质量管理计划报审表,由监理机构组织审核,审核后签署监理审核意见。质量管理计划无问题时,监理机构应在质量管理计划报审表中签认;否则,监理机构可通过监理工作联系单的方式与承建单位沟通,要求对问题整改,如承建单位整改仍不合格,监理机构应签发监理通知单,责令承建单位整改,并跟踪落实;2、工程实施前,监理机构应组织业主单位、承建单位召开工程实施准备会议,要求承建单位落实实施计划、实施方案和必要的准备工作,会议内容做会议纪要,并经三方签认;3、工程实施前,承建单位应提交工程实施方案报审表,由监理机构组织审核实施方案,审核后签署监理意见。工程实施方案无问题时,监理机构应在工程实施方案报审表中签认;否则,监理机构可通过监理工作联系单的方式与承建单位沟通,要求对问题整改,如承建单位整改仍不合格,监理机构应签发监理通知单,责令承建单位整改,并跟踪落实。监理机构应审核的内容如下:1)实施方案与法律法规和标准的符合性;2)实施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3)实施方案与合同、设计方案和实施计划的符合性;4)工程实施的组织机构。4、监理机构应组织对承建单位提供的产品及服务进行验收,对验收结果做验收记录,并经三方签认;对不符合合同或相关标准规定的产品及服务应拒绝签认。没有被签认的产品及服务不得在工程实施中应用。产品及服务验收应包括如下内容:1)产品及服务应与承建合同要求和产品文档的说明一致;2)产品及服务的有效性和真实性;3)必要时,监理机构可依据承建合同、技术标准或事先约定的方法检测产品及服务的质量,对于数量较大的同类型产品及服务,监理机构可采取抽样方法;5、监理机构应按计划检查承建单位工程实施状况、人员与实施方案的一致性;6、监理机构应执行已确定的阶段性质量监督、控制措施及方法,并做监理日志;出现工程质量问题时,经确认后监理机构可通过监理工作联系单的方式与承建单位沟通,要求对问题整改,如承建单位整改仍不合格,监理机构应签发监理通知单,报业主单位、承建单位,责令承建单位整改,并跟踪落实;7、监理机构应及时处理承建单位提交的工程中关键环节的工程阶段施工申请,审核其合理性后签认,报业主单位批准;8、必要时,监理机构应检查承建单位重要工程步骤的衔接工作,做监理日志。9、监理机构应及时处理工程变更申请,保证工程总体质量不受影响;10、监理机构若发现工程实施过程存在重大质量隐患以及质量事故,应及时向承建单位签发停工令,并报业主单位,监督承建单位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及时处理承建单位的复工申请。 (三)投资控制 1、总监理工程师应依据承建合同及其补充协议,对资金使用实施监督,并审核承建单位提交的工程阶段性报告和付款申请,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款支付意见,报业主单位签认;2、监理机构应从目标系统的质量、进度和投资等方面审查工程变更,由于变更引起投资的改变应按照合同的相关条款执行。在合同中没有规定的,应在变更实施前与业主单位、承建单位协商确定变更导致的投资变化,并做工程备忘录; (四)合同管理 1、监理机构应监督合同执行情况,定期向业主单位提交监理报告、可抄送承建单位;2、监理机构应要求承建单位在变更文件签署前,不得实施工程变更;3、监理机构应及时协调合同纠纷,公正地调查分析,提出监理意见。(五)项目文档的管理1、监理机构应妥善管理工程各个阶段所产生的各种资料、文档; 2、监理机构应对工程各个阶段三方共同参与的过程和活动做工程备忘录,并由三方确认;3、监理机构应敦促业主单位、承建单位按照既定的要求编制和管理工程文档资料;4、监理机构应整理与工程有关的全部监理文档,并提交业主单位。竣工文档的管理要求工程竣工文档由监理组织整理,按照国家监理规范和相关行业标准的要求与建设单位和施工方一起做好竣工资料的分卷、分册工作,做到统一章节、统一的装订风格,监理应协助建设单位做好建设单位负责的文档部分,监督和审查施工方负责的部分,并认真做好监理部分资料,做到最后的竣工资料完整、目录清晰。竣工资料至少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监理综合文档应包括:往来文件及有关会议纪要、工程变更文件、工程计量和支付文件、监理月报、监理日志、监理通知、监理抽验记录、报告记录。 (2)施工文档应包括:开工报告及审批文件、往来文件、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实施方案、施工日志、调试记录、ip规划、软件各阶段设计说明、软件和系统测试报告等;(3)验收阶段包括:施工报告、建设报告、监理报告、试运行记录、验收报告、使用说明书、按国家规范要求的软件资料等。(六)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在工程监理期间,中标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外发布与该项目有关的所有信息。(七)项目知识产权的管理监理机构应协助业主单位和承建单位做好对知识产权进行管理的工作。(八)项目的协调和组织1、接受委托,负责协调项目所涉及的各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各类纠纷。监理方应通过必要的会议制度来实施协调工作。主要包括项目例会、专题讨论会、专家评审会、问题通报会、监理协调会、监理交底会、阶段工作总结会、阶段以及最终验收会和参与采购人单位组织的有关会议等。七、人员配置及要求:服务机构应配备不少于2名的专业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须具有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在服务现场开展工作,并与招标人建立工作联系。每名监理人员自备通讯设施,保证24小时随时沟通;有关本项目现场保障设备,如笔记本电脑等,由服务人自行解决八、技术条件要求要求服务机构具有丰富的项目监理经验。1)主要包括监理工作体系、业务流程研究能力、监理技术规范、质量管理体系、监理大纲、监理规划等;2)监理设施、监理知识库及监理案例库、检测分析工具及仪器设备、企业管理信息系统等;3)包括项目管理体系、客户服务体系、监理及相关服务的制度和流程等。九、总体服务方案(监理大纲)制作要求服务单位应编制详细的服务大纲,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项目概况;2、服务工作内容:包括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变更控制、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等;3、服务目标;4、服务技术保障措施;5、服务工作流程;6、服务组织机构;7、检测设备的配备;8、其他需说明的问题。十、责任承包人如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完工时限,监理人有权提出处罚措施及因工期延长而增加的费用补偿。因不可抗力导致委托监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监理人不承担责任。但对违反规定引起的与之有关的事宜,监理人应向招标方承担责任。招标方有权要求监理人提交监理工作月报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中标单位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对项目建设相关资料承担保密义务,并采取切实有效的保密措施。 | 项 | 1 |
5.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响应程度检查的内容及标准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规定,对响应文件的内容是否完整,文件签署是否正确、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资格性审查。磋商开始后,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磋商保证金(若竞争性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是否已提供等进行审查,以确定磋商供应商是否具备参与磋商的资格。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 | 若为法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若为授权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2 | 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3 | 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4 | 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信息系统监理师资格证书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5 | 2022年第三季度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凭证(养老、医疗、工伤)及明细(授权委托人必须在明细中)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6 | 2022年第三季度投标单位人员工资明细表及记账凭证(被授权人须在明细表中)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7 | 2022年第三季度投标单位纳税凭证或零申报记录表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8 | 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9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10 | 投标人自行承诺企业、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有无行贿犯罪记录(格式自拟)并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截图(企业、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有无行贿犯罪),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11 | 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12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声明函》 | 请根据要求单独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声明函》格式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 |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 | 供应商名称 | 与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一致 |
2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3 | 报价有效期 | 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有效期 |
4 | 服务期限 | 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服务期 |
5 | 响应文件报价 | 投标报价唯一且低于(含等于)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
6 | 报价内容 | 符合磋商文件规定要求 |
7 | 响应文件格式 | 符合“磋商文件格式”要求 |
序号 | 内容 | 标准 |
1 | 响应文件的报价 | 1、所有磋商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2、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磋商和报价3、不接受超出本项目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报价 |
2 | 商务要求响应内容 | 对照本文件“商务要求”内容和响应文件的响应内容进行审查,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做无效磋商处理。 |
3 | 服务要求响应内容 | 对照本文件“商务、技术要求”内容和响应文件的响应内容进行审查,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做无效磋商处理。 |
4 | 技术要求响应内容 | 对照本文件“技术要求”内容和响应文件的响应内容进行审查,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做无效磋商处理 |
(4)响应文件有效期短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3)响应文件无法定代表人或其有效委托的授权人的签字,或未按磋商文件的要求加盖公章的,或授权期限不符合要求的;(2)响应文件中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1)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磋商保证金的,磋商供应商未提供磋商保证金或磋商保证金金额不足的;7.在资格性、符合性审查、技术评审中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招标文件处理,不再进行磋商,磋商小组当场告知供应商:6.技术评审。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在技术要求等方面是否能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进行评审。
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磋商小组将现场公开唱价。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交最后报价的磋商供应商,视同退出磋商。未通过实质性相应的供应商将不再进行最后报价。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评分。10.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根据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要求,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需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该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供应商应根据磋商小组的要求,以书面形式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响应,未作出响应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磋商供应商。9.围绕磋商要点,磋商小组全体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逐家磋商一次为一个轮次,磋商轮次由磋商小组视情况决定。各供应商磋商顺序按签到顺序或抽签顺序进行磋商。8.磋商小组对通过资格性和符合审查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估,确定与各供应商磋商的具体内容。(6)不满足磋商文件其他实质性要求的;(5)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
三、汇总2.1.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标准如下:2.评审标准:1.评审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根据各供应商的商务、技术、价格、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等进行综合评价、评分,将评审总得分按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列,推荐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总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评审总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按技术部分得分顺序排列。评审方法及标准
评分项目 | 评定内容及标准 | 分值 |
商务部分(17分) | 1、合同执行能力、供应商业绩(9分)投标供应商业绩以提供近三年同类型业绩合同,以提供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及中标通知书作为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每提供一个同类项目业绩得3分,满分9分。业绩以合同及项目中标通知书为准。注:投标供应商承担同类型工程与项目总监承担过的同类型工程不可重复计分。 | 9 |
商务部分(17分) | 2、项目总监业绩(6分)项目总监业绩以提供近三年同类型业绩合同,以提供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及中标通知书作为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每提供一个同类项目业绩得3分,满分6分。业绩以合同及项目中标通知书为准。注:投标供应商承担同类型工程与项目总监承担过的同类型工程不可重复计分。 | 6 |
商务部分(17分) | 3、磋商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内容编制商务和技术内容,且所提供商务、技术内容准确、完善及清晰情况;有清晰的目录和页码。 | 2 |
技术部分(45分) | 1、质量控制(5分)质量控制措施:科学合理,有针对性,得5分;方法可行,措施一般,得3分;措施不力,方法不合理,得1分。 | 5 |
技术部分(45分) | 2、进度控制(5分)进度控制措施:科学合理,有针对性,得5分;方法可行,措施一般,得3分。措施不力,方法不合理,得1分。 | 5 |
技术部分(45分) | 3、变更控制(5分)变更控制措施:科学合理,能确保项目目标的实现,得5分;方法可行,措施一般,得3分;措施不力,方法不合理,得1分。 | 5 |
技术部分(45分) | 4、投资控制(5分)投资控制措施:科学合理,有针对性,得5分;方法可行,措施一般,得3分;措施不力,方法不合理,得1分。 | 5 |
技术部分(45分) | 5、合同和信息管理(5分)合同和信息管理措施:科学合理,有针对性,得5分;方法可行,措施一般,得3分;措施不力,方法不合理,得1分。 | 5 |
技术部分(45分) | 6、安全管理(5分)考虑全面,有针对性,措施完善,得5分;方法可行,管理一般,得3分;安全管理不力,方法不合理,得1分。 | 5 |
技术部分(45分) | 7、协调(5分)协调方法和措施科学合理,有针对性,得5分;方法可行,措施一般,得3分;协调措施不力,方法不合理,得1分。 | 5 |
技术部分(45分) | 8、监理重点部位的分析(5分)监理重难点分析合理,具有科学的针对重难点的监理措施,得5分;对监理重点和难点的分析和解决措施一般,得3分;重点不突出,无难点的解决方案,得1分。 | 5 |
技术部分(45分) | 9、监理工作程序、方法、措施、制度科学合理,能提出切实可行合理化建议优得5分,良得3分,一般的得1分。 | 5 |
服务部分 (18分) | 1、项目管理机构(5分) 项目管理机构合理,技术人员满足工作需求,保证项目按计划完成等条件。安排合理得5分,一般得3分,不合理0分。 | 5 |
服务部分 (18分) | 2、监理工作程序、方法、措施、制度科学合理,能提出切实可行合理化建议优得5分,良得3分,一般的得1分。 | 5 |
服务部分 (18分) | 3、投入监理设备(3分)投入仪器设备(车辆、办公、检测工具等)满足项目工作需求得优得3分,良得2分,一般的得1分。 | 3 |
服务部分 (18分) | 4、服务承诺(5分) 承诺的各种服务是否完备、细致、满足用户要求,以及补救方案和措施的可行性进行量化。优得分5分;良得3分;一般的得1分。 | 5 |
价格部分(20分)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基准价=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价格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终磋商报价)*20 | 20 |
磋商供应商提交的材料不再退还。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性的。磋商供应商应按照要求格式、内容、顺序编制响应文件。磋商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须知:第六章响应文件编制要求汇总投标报价得分、商务部分得分、技术部分得分即为投标人的总得分。磋商小组按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向招标人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人根据磋商小组的评标报告,从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确定成交人。
注:1.表中以上资料凡要求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的,均应按规定签字或盖章,否则将视为无效响应文件。响应文件资料清单顺序及说明(2)凡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签字,必须为个人的签字,不得以个人印章代替。(1)凡以磋商供应商名义进行签章,必须是磋商供应商的单位公章,除有特别规定外,不得采用“磋商供应商专用章”、“合同专用章”等印章。磋商供应商签章时应符合以下规定,否则将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特别提示:本表涉及磋商现场需提供原件供磋商小组审核的证明材料,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复印件与磋商现场提供的原件必须一致,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不能通过资格或符合性检查。 | ||
一、资格部分 | ||
1 | 若为法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若为授权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 |
2 | 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 |
3 | 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 |
4 | 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信息系统监理师资格证书 | |
5 | 2022年第三季度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凭证(养老、医疗、工伤)及明细(授权委托人必须在明细中) | |
6 | 2022年第三季度投标单位人员工资明细表及记账凭证(被授权人须在明细表中) | |
7 | 2022年第三季度投标单位纳税凭证或零申报记录表 | |
8 | 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 |
9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
10 | 投标人自行承诺企业、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有无行贿犯罪记录(格式自拟)并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截图(企业、法定代表人、监理工程师有无行贿犯罪),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 |
11 | 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 |
12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声明函》 | |
以上材料扫描件均要求清晰可见,因投标人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清晰致使评审专家无法确定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
二、商务、技术部分 | ||
1 | 竞争性磋商声明函 | 按磋商文件格式 |
2 | 磋商供应商近三年业绩 | 按磋商文件格式 |
3 | 诚信磋商供应商承诺书 | 按磋商文件格式 |
4 | 反商业贿赂书 | 按磋商文件格式 |
5 | 商务技术条款偏离表 | 按磋商文件格式 |
6 | 拟投入本项目人员配备情况表 | 按磋商文件格式 |
7 | 项目总监简历表 | 按磋商文件格式 |
8 | 监理大纲(格式自拟) | 按磋商文件格式 |
9 | 服务承诺(格式自拟) | 按磋商文件格式 |
10 |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 | 按磋商文件格式 |
三、价格部分 | ||
1 | 第一次报价表 | 第一次仅供磋商小组在评审时参考比较,成交以最终报价为准。 |
2 | 最终报价表(格式) | 最终报价表不需装订在磋商供应商文件中,开标时在政采云平台线上填写 |
响(项目名称)(正/副)本响应文件格式:2.表中以上资料不能缺项,否则将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二〇二二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报价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件文应
单位名称: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磋商供应商需提供以下资料:资格部分
1 | 若为法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若为授权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
2 | 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
3 | 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
4 | 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信息系统监理师资格证书 |
5 | 2022年第三季度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凭证(养老、医疗、工伤)及明细(授权委托人必须在明细中) |
6 | 2022年第三季度投标单位人员工资明细表及记账凭证(被授权人须在明细表中) |
7 | 2022年第三季度投标单位纳税凭证或零申报记录表 |
8 | 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
9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10 | 投标人自行承诺企业、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有无行贿犯罪记录(格式自拟)并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截图(企业、法定代表人、监理工程师有无行贿犯罪),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
11 | 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
12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声明函》 |
年龄:职务:姓名:性别:经营期限:成立时间:年月日地址:单位性质:
特此证明。系(报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日期: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报价人名称(单位公章):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报价人住址)的(报价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报价人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招标代理机构):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附件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报价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报价人全称、报价人公章:报价人代表签字或签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报价人名称(单位公章):特此声明!(二)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一)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但警告和罚款额在三万元以下的行政处罚除外;我单位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包括:致(采购代理机构):
提示:本项目所属行业为服务行业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声明函》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磋商供应商名称(盖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1.(标的名称),属于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附件5:(2)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执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备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二、商务、技术部分附: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等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复印件须逐页加盖公章。监狱企业证明资料(如有)附件6:日期:报价人名称(单位公章):
我们同意按照磋商文件第二章“磋商供应商须知”的规定,本响应文的有效期为从竞争性磋商截至时间起计算的九十天,在此期间,本磋商文件将始终对我们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被接受。如果我们成交,本磋商文件在此期间之后将继续保持有效。我们接受磋商文件的所有的条款和规定。我们郑重承诺:我们是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供应商,并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第77条的规定。你们项目(项目编号:)磋商文件(包括更正公告,若果有的话)收悉,我们经详细审阅和研究,现决定参加竞争性磋商:致:(采购人)附件1:竞争性磋商声明函(格式)
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报价人名称(单位公章):我们理解,你们无义务必须接受竞争性磋商最低的报价,并有权拒绝所有的响应文件和报价。同时也理解你们不承担我们本次磋商费用。我们同意提供要求的有关本次竞争性磋商的所有资料,并声明所提交的资料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备注:本表后附投标供应商近三年同类型业绩合同,以提供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及中标通知书作为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业绩以合同及项目中标通知书为准。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附件2:磋商供应商近三年业绩提别提示:以上内容不得改动,否则将视为无效响应文件。日期:年月日电话:传真:
项目名称 | |
项目所在地 | |
发包人名称 | |
发包人地址 | |
发包人电话 | |
合同价格 | |
承担的工作 | |
项目总监 | |
项目描述 | |
备注 |
四、不与其他磋商供应商相互串通磋商供应商报价,不排挤其他磋商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的合法权益;三、不出借、转让资质证书,不让他人挂靠磋商供应商,不以他人名义磋商供应商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二、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一、将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参加的磋商供应商;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附件3:诚信磋商供应商承诺书(格式)
十、如在磋商供应商过程和公示期间发生投诉行为,投诉内容符合要求,投诉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并附有关身份证明复印件。不恶意投诉,对本公司提供的投诉线索的真实性负责,否则愿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罚。九、保证企业及所属相关人员在本次磋商供应商中无行贿等犯罪行为八、保证中标之后,按照磋商供应商文件承诺履约,如有违反,同意接受采购单位违约处罚;七、保证中标后不转包,若有分包征得采购单位同意;六、严格遵守开标现场纪律,服从监管人员管理;五、不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磋商供应商串通磋商供应商,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在项目,我方保证做到:我公司承诺:附件4:反商业贿赂承诺书(格式)日期:年月日报价人名称(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以上内容我已仔细阅读,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依法接受取消磋商供应商资格、记入信用档案、取消中标资格、没收磋商供应商保证金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报价人名称(单位公章):三、若出现上述行为,我方及参与磋商工作人员愿意接受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的处罚。二、杜绝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不向国家工作人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评审专家及其亲属提供礼品礼金、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宣传费、宴请:不为其报销各种消费凭证,不支付其旅游、娱乐等费用。一、公平竞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如无偏离,只需在偏离情况中说明“无偏离”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附件5:商务技术条款偏离表(格式)
序号 | 磋商文件商务、技术规范、要求 | 投标文件对应规范 | 偏离情况 | 备注 |
注:本表后附相关人员资信证件。附件6:拟投入本项目人员配备情况表年月日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签章)报价人名称:(盖章)
序号 | 本项目任职 | 姓名 | 职 称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备注 | |
序号 | 本项目任职 | 姓名 | 职 称 | 专 业 | 级别 | 备注 |
项目名称:第一次报价表三、价格部分注:本表后附项目总监资信证件,业绩以提供近三年同类型业绩合同,以提供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及中标通知书作为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业绩以合同及项目中标通知书为准。附件7:项目总监理简历表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日期 | 年 月 日 | |||||
职 称 | 联系方式 | |||||||
从事项目监理年限 | ||||||||
级 别 | 专 业 | |||||||
主 要 经 历 | ||||||||
时 间 | 项目名称 | 该项目中任职 | ||||||
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报价人名称(单位公章):项目编号:
投标报价(元) | 大写金额: |
投标报价(元) | 小写金额(元): |
合同履行期限 | |
备注 | 投标报价包含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费用。 |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最终报价表(格式)2.本表格式不得自行改动,但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1.报价应包括磋商文件所确定的采购范围内的全部费用。注:
投标报价(元) | 大写金额: |
投标报价(元) | 小写金额(元): |
合同履行期限 | |
备注 | 投标报价包含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费用。 |
1.报价应包括磋商文件所确定的采购范围内的全部费用。注: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报价人名称(单位公章):
3.最终报价表不需装订在磋商供应商文件中,磋商供应商自行准备,开标时在政采云平台线上填写。2.本表格式不得自行改动,但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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