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主要支流北流河整治藤县城区防洪排涝工程(一标)监理投标邀请书
招标编号:WZZC2020-Y3-30001-GXTZ
(被邀请单位名称):广西蓝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南宁泰宇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广西大禹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西主要支流北流河整治藤县城区防洪排涝工程项目,已由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行政审批部门)以桂水审批〔2020〕28号文批复了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自治区水利专项资金以及地方自筹解决。项目法人为广西藤县县城防洪堤工程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广西藤县县城防洪堤工程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和试运行阶段全过程的监理服务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北流河藤县城区段
2.2 工程规模:新建防洪堤总长2.64公里,新建护岸总长0.7公里。
2.3 本项目招标上限价为叁拾玖万零伍佰肆拾贰元整(¥390,542.00元)。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全部建设内容的工程监理服务,承担本项目施工的控制、管理及协调服务,为招标人实现建设目标参与总体筹划,对项目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安全施工、工程费用进行全面监控,对项目建设进行合同、信息管理及其他相关管理,对建设工程中的各种矛盾进行协调,包含本工程的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监理负全部责任,工程全过程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保修期、各个阶段的工作。
2.5 计划工期:540日历天。项目缺陷责任期为一年。
2.6 监理服务期:自中标通知书落款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之日止。因工程项目施工延期或其他原因造成本工程工期延长,监理服务期相应顺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监理能力。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财务要求:最近三年(2017年~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新设立的企业按实际发生提供)。
3.3业绩要求:无要求。
3.4信誉要求:
(1)最近三年内不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2)在最近三年(开标之日前三年)内不得有下列行为:
①被《信用中国》(http://www. creditchina, gov. cn)或《信用中国(广西)》
(http: //www. gxcredit. gov. cn)列为受惩名单,包括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 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②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有犯罪、行贿记录;
(3)不得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不得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得处于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5人员要求: 拟投入本工程的监理人员必须是在本单位聘用的人员,并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根据工程施工的不同阶段,所需专业监理人员的不同,为本工程服务的监理人员不少于4人,其专业应与本工程所 需专业一致;对具体人员要求如下:
(1)总监理工程师1人,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持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批准颁发的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 工程师资格证书或公司正式聘任为总监的监理工程师文件。
(不接受存在以下任一种情形的项目总监:1.在广西行政区域外有担任项目总监的在监项目;2.在广西全区范围内已经担任项目总监和(或)已列 为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总监的工程个数达到3个的)。
(2)专业监理工程师至少1人,持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批准颁发 的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监理专业为水工建筑(以水利工程建设监 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所填监理专业为准)。
(3)监理人员其中至少有1人持有省级以上(含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部门
(机构)颁发的质量评定员证(或质量检查员证),至少有1人持有省级以上(含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部门(机构)颁发的见证取样员证。
3.6其他要求:
(1)投标人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质量评定员(或质量检查员)、见证取样员及其余所有人员相应的证件、证书必须有效。
(2)拟投入本工程的监理人员必须提供本年度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或社保 部门出具的开标当月前最近连续3个月的参保缴费凭证。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为网上免费下载。自邀请书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由被邀请人自行登陆藤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txjyzx.com/gxtxzbw)按网站规定的流程下载。
5、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取消统一集中踏勘现场和召开投标预备会集中答疑,采用投标人自行踏勘和招标人在书面形式进行答疑。在招标文件中将明确告知工程项目的概况,工程地点、周边 环境、施工现场状况、投标条件等,并告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和现场状况提出质疑的时限。
6、招标人接受投标人提问时间
招标人定于 2020 年10月6日 18:00 时前接受投标人提出的有关问题。
7、其他事项
7.1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原件或由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 原件(含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保证金银行转帐底单或投标保函、投标 邀请书等原件参加开标会并签到验证;若投标人的上述指定人员未参加开标会,或投 标截止时潜在投标人没有递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认为其已放弃投标。
7.2 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方式。
8、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0月16日09时00分,地点为藤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藤县陶瓷园区管委会大楼2楼大厅指示屏幕)。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西藤县县城防洪堤工程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藤县绣江路9号
联系人:梁晓宇
电话:0774-7288785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良庆区凯旋路16号裕达国际中心广东大厦18楼
邮编:530200
联系人:戚可馨
电话:0771-2632599
招标人:广西藤县县城防洪堤工程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
2020年9月24日
附件:招标文件广西主要支流北流河整治藤县城区防洪排涝工程(一标)监理(定稿招标文件)-发布版.pdf广西主要支流北流河整治藤县城区防洪排涝工程(一标)监理(定稿招标文件)-发布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