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省本级][非自动评审]宜春港樟树港区河西作业区综合码头工程电子汽车衡及其配套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3/03/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杨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交投嘉特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工0791-86661055
标书截止时间2023/04/11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11
公告正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宜春港樟树港区河西作业区综合码头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以赣发改交通〔2020〕770号文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省交通运输厅以赣交港航字〔2020〕84号文批准,第二批施工图设计由樟树港航管理处以樟港航字[2021]9号文批复。项目业主为樟树市赣港港口经营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樟树市赣港港口经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项目业主自筹及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电子汽车衡及其配套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宜春港樟树港区河西作业区综合码头位于袁河与赣江交汇处下游,西汊支左岸,樟树港区河西作业区综合码头占用岸线1490米,拟建1000吨级件杂泊位4个、集装箱货泊位3个、1000吨级散货泊位8个及其配套工程,整个港区陆域面积约1167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港池疏浚、地基处理、水工建筑物、港区道路及堆场、陆域形成、环境保护、导助航设施及临时工程等项目。项目投资概算26.97亿元。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设备采购招标内容主要包括电子汽车衡及其配套设备的设计、装配、交货、安装调试、试运行、交接验收及相关服务等全部工作。
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如下:
CH-G7标段(电子汽车衡)
序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主要技术参数
1
电子汽车衡

15
120t,台面尺寸18×3.4m

2.3交货时间及地点
交货时间:按工程进度分批次交货,详见下表。
 
序号
标段
设备名称
交货期
备注
1
CH-G7
电子汽车衡
3个月
1)合同签订后在交货期内发运,7天内运抵交货地点(不可抗拒因素除外)。
2)抵达码头现场后,10天内完成调试,合格之后进行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日即为交货日期。
3)横四路对应的2号散货的地磅因所在地块为污染地方,需移位或分期采购安装实施。

交货地点:码头现场或买方指定地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其应具备的资质条件、财务要求、业绩要求、信誉要求、其他要求详见附录1至附录5。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代理商投标必须取得其所代理品牌制造商针对本标段的唯一授权;同一品牌的制造商与代理商不能同时参与本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http://www.gsw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3月16日至2023年4月11日(北京时间,下同)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jiangxi.gov.cn/)点击“”,从“其他类型(投标人)”板块(注:投标人必须先添加身份“其他类型(投标人)”)进入“交通非自动评审”子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使用CA数字证书下载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
4.2 用户类型获取方式及系统操作请参阅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iangxi.gov.cn/)首页“通知公告”栏中的《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优化提升交通项目招投标工作效能的通知》、《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不见面开标系统启用注意事项的通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4月11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系统,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到达交易系统的时间即为投标文件递交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时到达交易系统或未按规定加密或未采用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5.2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通非自动评审-其他类型(投标人)-不见面开标大厅(具体操作详见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交通),下载地址: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指南-投标单位-操作手册),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iangxi.gov.cn/)、江西省交通运输厅(http://jt.jiangxi.gov.cn/)、江西省国资委出资监管企业采购交易服务平台(http://new.jxgzwztb.com/)、江西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jxsgkjt.com)网站上发布,招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同时在上述网站公开。
7. 联系方式

标 人:樟树市赣港港口经营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宜春市樟树市张家山街道蓼洲村委会
邮    编:331208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0795-7721911
邮    箱:ljzhbzb@163.com
 
招标代理:江西交投嘉特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洪州大道999号

   编:330000

系 人:王工
电    话:0791-86661055
电子邮件:jxjtxzb1688@163.com
 
交易系统软件服务商名称: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联系电话:400-998-0000
2023年3月16日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的设备生产制造商或代理商;
(2)制造商或代理商所代理品牌制造商具有电子汽车衡的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无。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投标人业绩应满足以下条件:
近5年(2018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前1日,下同)至少完成1个电子汽车衡(额定称重量不小于120t)的采购及安装项目业绩。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1)未被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及以上管理部门取消在江西省内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江西省水运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2)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存在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无对本项目有重大影响的诉讼案件。
(5)在近3年内(2020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前1日,下同)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近3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7)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8)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要求)
其他要求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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