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东方大道高架高压钠灯改造及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8/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b3206990318000010
预算金额248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芳敏0513-89196885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0]东方大道高架高压钠灯改造及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B3206990318000010 | 项目名称 | 东方大道高架高压钠灯改造及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 ||||||||||||||||||||||||||||||||||||||||||||||||||||||||||||||||||||||||||||||||||||||||||||||||||||
标段编号 | B3206990318000010001001 | 标段名称 | 东方大道高架高压钠灯改造及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 ||||||||||||||||||||||||||||||||||||||||||||||||||||||||||||||||||||||||||||||||||||||||||||||||||||
东方大道高架高压钠灯改造及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东方大道高架高压钠灯改造及合同能源管理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江苏南通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江苏南通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人为江苏南通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高压钠灯改造及合同能源管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2.2 建设规模:合同估算价约248万元;2.3 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2.4 交货地点: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东方大道高架,具体按招标人指定地点送货并安装。2.5 合同期:自合同签订之日的次日起建设及10年运行期,其中建设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东方大道高架现有高压钠灯拆卸、LED供货、安装,具体根据招标人通知为准;运行期:10年;节能效益分享期:自完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至合同期满。2.6 招标范围:切合园区发展规划和实际使用情况,采用“EMC”模式进行实施,由投资方(中标供应商)对东方大道高架高压钠灯进行改造并一次性回购拆卸须改造的高压钠灯(含护栏灯),投资方在合约期内需无条件满足业主提出的所有产品要求、货物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要求、维养要求等。产生的节约效益分期支付给投资方。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其代理商;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3.4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员工,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3.5 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的投标;3.8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 年9月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标证通”、“国信CA”或“CFCA”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 年9月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7.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9.联系方式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