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河南工业大学智慧教学课堂评价考试及阅卷平台项目-成交公告
金额
297.16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2/06/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豫财磋商采购-2022-400
预算金额300万元
招标公司河南工业大学
招标联系人王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赵老师0371-63691589
中标公司河南鼎盛电子技术有限公司297.16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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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采购项目编号:豫财磋商采购-2022-400 | |||||||||||||||||||||||||||||
2、采购项目名称:河南工业大学智慧教学课堂评价考试及阅卷平台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2年05月31日 | |||||||||||||||||||||||||||||
5、评审日期:2022年06月13日 | |||||||||||||||||||||||||||||
二、成交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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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评审专家名单 | |||||||||||||||||||||||||||||
李飞、张照芳、谷存昌(采购人代表) | |||||||||||||||||||||||||||||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
收费标准:本项目参照(原)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收费标准收取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 | |||||||||||||||||||||||||||||
收费金额:36,688.00元 | |||||||||||||||||||||||||||||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河南工业大学招标采购信息网》、《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网站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公告如有异议,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及证明材料(质疑函须符合采购文件规定,否则不予受理),逾期不再受理。 | |||||||||||||||||||||||||||||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河南工业大学 | |||||||||||||||||||||||||||||
地址:郑州市高新区莲花街100号 | |||||||||||||||||||||||||||||
联系人:王老师 | |||||||||||||||||||||||||||||
联系方式:0371-67758908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西七街中华大厦19层 | |||||||||||||||||||||||||||||
联系人:赵老师、杨老师 | |||||||||||||||||||||||||||||
联系方式:0371-63691589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赵老师、杨老师 | |||||||||||||||||||||||||||||
联系方式:0371-63691589 |
- 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docx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docx
- 首次分项报价表.docx首次分项报价表.docx
- 磋商文件.pdf磋商文件.pdf
推荐理由:报价最低,综合得分最高被推荐供应商河南鼎盛电子技术有限公司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
四、首次分项报价表
河南工业大学智慧教学课堂评价考试及阅卷平台项目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1 | AI题库+在线考试系统 | 1 | 套 | 790,000.00 | 790,000.00 | |||||
2 | 全学科智能阅卷与分析系统 | 1 | 套 | 1,246.000.00 | 1,246,000.00 | ||||||||||
3 | 智慧微课 | 23 | 套 | 29,700.00 | 683,100,00 | ||||||||||
4 | 超融合软件 | 3 | 套 | 24,500.00 | 73,500.00 | ||||||||||
5 | 超融合服务器 | 3 | 台 | 48,000.00 | 144,000,00 | ||||||||||
6 | 万兆以太网交换机 | 1 | 台 | 12,500.00 | 12,500.00 | ||||||||||
7 | 千兆以太网交换机 | 1 | 台 | 2,400.00 | 2,400.00 | ||||||||||
8 | 线材、施工及服务 | 1 | 项 | 26,000.00 | 26,000.00 | ||||||||||
技术 | 技术 | 技术 | 技术 | 技术 | 2,977,500.00 |
合价(元)
电
供应商(企业电子签章或公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签章或盖或签字
日期:2022年06月13日
河南工业大学智慧教学课堂评价考试
及阅卷平台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编号:豫财磋商采购-2022-400
采购人:河南工业大学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5月
目录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合同格式
第四章采购项目需求及有关要求
第五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
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
各供应商:
欢迎贵公司参与河南省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
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
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
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
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
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
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
输入关键字, | 搜索相关信息 |
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分网输入关键字,搜索相关信息全站搜索
河南省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
首页工作动态通知公告采购信息购买服务开标信息监督管理政策法规政策解读操作指南文件下载公众咨询
公开公平
公正诚信
一融资机构
8供应商融资意向登记 | 8供应商融资意向登记 | 8供应商融资意向登记 | 8供应商融资意向登记 | 8供应商融资意向登记 | 8供应商融资意向登记 | 8供应商融资意向登记 | 8供应商融资意向登记 | 8供应商融资意向登记 | ||||||||||||||||||
《(联创融久机构简介 | 《(联创融久机构简介 | 招商银行机构简介 | 中国银行机构简介 | Bank中国光大银行机构简介 | ||||||||||||||||||||||
《(联创融久机构简介 | 《(联创融久机构简介 | 招商银行机构简介 | 中国银行机构简介 | Bank中国光大银行机构简介 | ||||||||||||||||||||||
中信银行机构简介 | 中信银行机构简介 | 中原银行ZHONGYUAN BANK机构简介 | 浦发银行SPDBANK机构简介 | ?平顶山银行BANK OF FINGDING机构简介 | ||||||||||||||||||||||
中信银行机构简介 | 中信银行机构简介 | 中原银行ZHONGYUAN BANK机构简介 | 浦发银行SPDBANK机构简介 | |||||||||||||||||||||||
郑州银行机构简介 | 郑州银行机构简介 | 交通銀行机构简介 | A广发银行机构简介 | 中国建设银行机构简介 | ||||||||||||||||||||||
郑州银行机构简介 | 郑州银行机构简介 | 交通銀行机构简介 | A广发银行机构简介 | 中国建设银行机构简介 | ||||||||||||||||||||||
S中国民生银行CHINAMINSHENG机构简介 | S中国民生银行CHINAMINSHENG机构简介 | 中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 中旅银行CTSBANK OF CTS.JZ机构简介 | 海银行CHINABOHAIBANK | ||||||||||||||||||||||
S中国民生银行CHINAMINSHENG机构简介 | S中国民生银行CHINAMINSHENG机构简介 | 机构简介 | 中旅银行CTSBANK OF CTS.JZ机构简介 | 海银行CHINABOHAIBANK | ||||||||||||||||||||||
S中国民生银行CHINAMINSHENG机构简介 | S中国民生银行CHINAMINSHENG机构简介 | 机构简介 | 机构简介 | 中旅银行CTSBANK OF CTS.JZ机构简介 |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河南工业大学智慧教学课堂评价考试及阅卷平台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河南工业大学智慧教学课堂评价考试及阅卷平台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http://www.hnggzy.net)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6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
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豫财磋商采购-2022-400
2、项目名称:河南工业大学智慧教学课堂评价考试及阅卷平台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3000000.00元
最高限价:3000000.00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豫政采 (2)20220715-1 | 河南工业大学智慧教学课 堂评价考试及阅卷平台项 目 | 3000000.00 | 3000000.00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采购内容:河南工业大学智慧教学课堂评价考试及阅卷平台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交货期:60日历天
(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质量:合格,符合国家相关验收规范标准。
(5)质保期:3年
(6)验收标准:满足国家、行业及采购人验收标准。
6、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执行。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扶持不发达地
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发展等(详见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
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税收违法黑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栏目中有失信等负面信息的潜在供应商,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注:(采购人、代理机
构在响应文件开启后对所有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存档,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
代理机构响应文件开启后查询结果为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
动。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
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6月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
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hnggzy.net)
3.方式: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hnggzy.net)”,凭企业身份认证锁(CA密钥)
按网上提示进行网上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2年6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须在磋商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加密电子响应
文件逾期上传,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2年6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远程开标室(郑州市经二路与纬四路向南50米路西)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河南工业大学招标采购
信息网》、《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及递
交纸质标书,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
2、不见面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专区的《新交易平台使用手
册(培训资料)》。
3、逾期上传/送达的或者未上传/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河南工业大学
地址:郑州市高新区莲花街100号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方式:0371-677589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西七街中华大厦19层
联系人:赵老师、杨老师
联系方式:0371-63691589
邮箱:hnyxkfb@163.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老师、杨老师
联系方式:0371-63691589
发布人: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时间:2022年5月31日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内 容 |
1.1 |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
1.2 | 采购人:河南工业大学 单位地址:郑州市高新区莲花街 100 号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371-67758908 |
1.3 |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西七街中华大厦 19 层 联系人:赵老师、杨老师 联系方式:0371-63691589 邮箱:hnyxkfb@163.com |
2.1 | 项目名称:河南工业大学智慧教学课堂评价考试及阅卷平台项目 |
2.2 | 采购编号:豫财磋商采购-2022-400 |
3.1 | 采购预算:3000000.00 元人民币。 |
3.2 | 最高限价:3000000.00 元人民币。 |
3.3 | 采购内容:河南工业大学智慧教学课堂评价考试及阅卷平台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 商文件。 |
3.4 | 交货期:60 日历天。 |
3.5 | 质量:合格,符合国家相关验收规范标准。 |
3.6 | 质保期:3 年。 |
3.7 |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4 | 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 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或者其他同等效力的证 明文件)。 |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需提供 2020 年度或 2021 年度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须作出承诺,加盖单位公章, 格式自拟);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1 年 6 月 1 日以来至少一个月 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证明材料,属于国家免税政策支持不需要缴纳或达不到起征点的应当提 供证明材料);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须作出承 诺,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 016〕125 号)要求,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shix in/) “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税收违法黑 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栏 目中有失信等负面信息的潜在供应商,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 注:(采购人、代理机构在 响应文件开启后对所有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存档,供应商不 良信用记录以代理机构响应文件开启后查询结果为准。) 3、供应商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 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 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非企业性质的供应商无法在该 公示系统查询的,则针对此项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 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须作出承诺,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 |
5.1 | 是否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不接受。 |
7.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供应商可自行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踏勘,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 商自己承担。出现事故,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组织,踏勘时间: / 踏勘集中地点: / |
14.1 | 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需澄清问题的时间: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 7 天前在河南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提问。 |
14.2 | 采购人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时间:澄清内容影响磋商响应文件编制的,磋商响应 文件递交截止日 5 天前以电子形式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 |
15.2 | 采购人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修改的时间:修改内容影响磋商响应文件编制的,磋商响应 文件递交截止日 5 天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发给所有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
17.2 | 报价次数:二次,第二次报价为最后报价。 |
17.4 | 是否允许多方案报价:不允许多方案报价,只允许按一个方案报价。 |
17.5 | 本项目最高限价:3000000.00 元人民币,供应商各轮次总报价均不能超过最高限价,否则 其磋商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
18 | 报价货币:人民币 |
21.1 | 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从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 60 天。 |
24.1 |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 年 6 月 13 日 9 时 00 分 |
24.2 |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供应商加密电子磋商响应文件须在首次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 间前通过“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hnggzy.com)”电子交易平台加密上传。 |
24.2 | 除非上传响应文件的供应商达不到法定家数,否则供应商所上传的磋商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
26.2 | 磋商开始时间:2022 年 6 月 13 日 9 时 00 分 |
26.3 | 磋商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开标室远程开标室(郑州市经二路与纬四路向南 50 米路西) |
27 | 磋商小组成员人数:3 人,其中评审专家不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
28.1 | 资格审查标准: (1)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或者其他同等效力的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 (5)反商业贿赂承诺书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 (6)不同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不是同一人或者未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须作出承诺, 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8)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 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须作出承诺,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
28.3 | 符合性审查标准: (1)不同供应商响应文件制作机器码不能一致; |
(2)磋商承诺函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 (3)签章或盖章或签字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4)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 (5)磋商响应文件无重大或不可接受的偏差; (6)总报价未超过最高限价、未提供多方案报价; (7)磋商响应文件满足采购文件第四章采购项目需求及有关要求中其他实质性要求。 (8)磋商响应文件未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
28.10.1 | 小微型企业扶持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 的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对小型和 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小型、微型企业与大企业 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监狱企业视同小型、 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小微企业产品和监狱企业产品及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产品只给予一次价格扣除,不重复给予价格扣除。小微企业的认定标准按《中 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件执行,供应商应提供《小微企业 声明函》等有效证明材料。 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应提供省级及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在采购文件发出时间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 的证明文件。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 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要求, 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 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
28.10.2 |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 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要求,本项目若含有节能产品 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政府强制采购产品,供应商须选用国家公布的认证机构认证的处于有 效期之内的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本项目若含有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 清单内政府优先采购产品,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 认证机构认证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产品除外)、环境标志产品。 供应商应提供国家公布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认证证书。 (2)对于同时获得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产品,只给予其中一种认证证书 产品优先采购。 ( 3 ) 按 品 目 清 单 内 的 政 府 优 先 采 购 节 能 产 品 和 环 境 标 志 产 品 金 额 之 和 占 其 总 价 的 比 |
九、技术证明文件
1、技术证明材料
(1)设备规格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型号规格 | 技术参数描述 | 数量 | 品牌/厂家 | 响应文件 中证明资 料所在页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 | ||||||
(2)提供产品详细介绍(产品技术规格说明书及有关技术资料,若有)
(3)产品相关检定证书(若有)
(4)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有效证明材料(若有)
2、供货方案;
3、供应商认为与响应文件评审有关的其他证明文件。
十、技术规格/商务条款偏差表
内容名称或 条款号 | 磋商文件要求 | 响应文件响应情况 | 偏差说明(正/ 负/无偏差) | 响应文件中 证明资料所 在页 |
十一、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
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
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值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
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说明: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
报。
(2)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的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对小型和微型企
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小型、微型企业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
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4)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需提供省级及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
建设兵团)在磋商文件发出时间至响应截止时间前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5)成交供应商享受《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
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成交结果公开成交供应商的《小
微企业声明函》。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
(供应商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填写,不属于的无需填写或不提供此项内容)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
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企业电子签章或公章):
日期:
备注: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2、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
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十二、产品适用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
(若有以下情形的供应商应填写此表,若无以下情形的供应商无需填写或不提供此表)
小微企 业扶持 政策 | 如属所列情形的,请在括号内打“√”: ( )小型、微型企业参加投标且提供本企业制造的产品。 ( )小微企业参加投标且提供其它小型、微型企业产品。 | 如属所列情形的,请在括号内打“√”: ( )小型、微型企业参加投标且提供本企业制造的产品。 ( )小微企业参加投标且提供其它小型、微型企业产品。 | 如属所列情形的,请在括号内打“√”: ( )小型、微型企业参加投标且提供本企业制造的产品。 ( )小微企业参加投标且提供其它小型、微型企业产品。 | 如属所列情形的,请在括号内打“√”: ( )小型、微型企业参加投标且提供本企业制造的产品。 ( )小微企业参加投标且提供其它小型、微型企业产品。 | 如属所列情形的,请在括号内打“√”: ( )小型、微型企业参加投标且提供本企业制造的产品。 ( )小微企业参加投标且提供其它小型、微型企业产品。 | 如属所列情形的,请在括号内打“√”: ( )小型、微型企业参加投标且提供本企业制造的产品。 ( )小微企业参加投标且提供其它小型、微型企业产品。 | 如属所列情形的,请在括号内打“√”: ( )小型、微型企业参加投标且提供本企业制造的产品。 ( )小微企业参加投标且提供其它小型、微型企业产品。 |
小微企 业扶持 政策 | 小微企业产品名 称 | 品牌、型 号 | 制造商 | 制造商类型 (填小型/微 型/监狱/残 疾人福利性 单位) | 数量 | 单价 (元) | 合计(元) |
小微企 业扶持 政策 | |||||||
小微企 业扶持 政策 | |||||||
小微企 业扶持 政策 | 小型、微型企业产品金额总计(元) | 小型、微型企业产品金额总计(元) | 小型、微型企业产品金额总计(元) | 小型、微型企业产品金额总计(元) | 小型、微型企业产品金额总计(元) | 小型、微型企业产品金额总计(元) | |
节能产 品 | 1、强制采购 节能产品名称 | 品牌、型 号 | 制造商 | 认证证书编号 | 数量 | 单价 (元) | 合计(元) |
节能产 品 | |||||||
节能产 品 | |||||||
节能产 品 | 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金额总计(元) | 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金额总计(元) | 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金额总计(元) | 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金额总计(元) | 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金额总计(元) | 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金额总计(元) | |
节能产 品 | 2、优先采购 节能产品名称 | 品牌、型 号 | 制造商 | 认证证书编号 | 数量 | 单价 (元) | 合计(元) |
节能产 品 | |||||||
节能产 品 | |||||||
节能产 品 | 优先采购节能产品金额总计(元) | 优先采购节能产品金额总计(元) | 优先采购节能产品金额总计(元) | 优先采购节能产品金额总计(元) | 优先采购节能产品金额总计(元) | 优先采购节能产品金额总计(元) | |
环境标 志产品 | 优先采购环境标 志产品名称 | 品牌、型 号 | 制造商 | 认证证书编号 | 数量 | 单价 (元) | 合计(元) |
环境标 志产品 | |||||||
环境标 志产品 | |||||||
环境标 志产品 | 环境标志产品金额总计(元) | 环境标志产品金额总计(元) | 环境标志产品金额总计(元) | 环境标志产品金额总计(元) | 环境标志产品金额总计(元) | 环境标志产品金额总计(元) |
填报要求:
1、本表的产品名称、金额应与《分项报价一览表》一致。
2、制造商为小型或微型或监狱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时才需要填“制造商企业类型”栏,
填写内容为“小型”或“微型”或“监狱”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若含有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政府强制采购产品,供应商须选用通过国家
确定的认证机构认证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本项目若含有节能产品、环境
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政府优先采购产品,在价格、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
优先采购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认证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产品除外)、环
境标志产品。
供应商应提供国家公布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
书。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
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
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
二○一一年六月十八日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
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
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
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
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
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
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
娱乐业等)。
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详见下表
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
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
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
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
型标准。
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
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
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
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河南省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豫政〔2012〕81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14号)
精神,破解小型微型企业发展难题,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结合我省实际,现就进一步
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关于政府采购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豫财购[2013]14号)
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表(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行业类型 | 中小微型 企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收入 | 营业收入 | 从业人员 | 从业人员 | 从业人员 | 资产总额 | |||
行业类型 | 中小微型 企业 | 中 | 小 | 微 | 中 | 小 | 微 | 中 | 小 | 微 | |
农、林、 牧、渔业 | 营业收入 20000 万元 以下 | 500 万 元及 以上 | 50 万 元及 以上 | 50 万 元以 下 | |||||||
工业 | 1000 人以 下或营业 收入 40000 万元以下 | 2000 万元 及以 上 | 300 万 元及 以上 | 300 万 元及 以上 | 300 人 及以 上 | 20 人 及以 上 | 20 人 以下 | ||||
建筑业 | 收入 80000 万元以下 或资产总 额 80000 万 元 | 6000 万元 及以 上 | 300 万 元及 以上 | 300 万 元及 以下 | 5000 万元 及以 上 | 300 万元 及以 上 | 300 万 元及 以下 | ||||
批发业 | 人员 200 人 以下或营 业收入 40000 万元 以下 | 5000 万元 及以 上 | 1000 万元 及以 上 | 1000 万元 及以 下 | 20 人 及以 上 | 5 人及 以上 | 5 人 以下 | ||||
零售业 | 人员 300 人 以下或营 业收入 20000 万元 以下 | 500 万 元及 以上 | 100 万 元及 以上 | 100 万 元以 下 | 50 人 及以 上 | 10 人 及以 上 | 10 人 以下 | ||||
交通运输 业 | 人员 1000 人以下或 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 | 3000 万元 及以 上 | 200 万 元及 以上 | 200 万 元以 下 | 300 人 及以 上 | 20 人 及以 上 | 20 人 以下 |
以下 | |||||||||||
仓储业 | 人员 200 人 以下或营 业收入 30000 万元 以下 | 1000 万元 及以 上 | 100 万 元及 以上 | 100 万 元以 下 | 100 人 及以 上 | 20 人 及以 上 | 20 人 以下 | ||||
邮政业 | 人员 1000 人以下或 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 以下 | 2000 万元 及以 上 | 100 万 元及 以上 | 100 万 元以 下 | 300 人 及以 上 | 20 人 及以 上 | 20 人 以下 | ||||
住宿业 | 人员 300 人 以下或营 业收入 10000 万元 以下 | 2000 万元 及以 上 | 100 万 元及 以上 | 100 万 元以 下 | 100 人 及以 上 | 10 人 及以 上 | 10 人 以下 | ||||
餐饮业 | 人员 300 人 以下或营 业收 10000 万元以下 | 2000 万元 及以 上 | 100 万 元及 以上 | 100 万 元以 下 | 100 人 及以 上 | 10 人 及以 上 | 10 人 以下 | ||||
信息传输 业 | 2000 人以 下或营业 收 100000 万元以下 | 1000 万元 及以 上 | 100 万 元及 以上 | 100 万 元以 下 | 100 人 及以 上 | 10 人 及以 上 | 10 人 以下 | ||||
软件信息 技术服务 | 300 人以下 或营业收 入 10000 万 元以下 | 1000 万元 及以 上 | 50 万 元及 以上 | 50 万 元以 下 | 100 人 及以 上 | 10 人 及以 上 | 10 人 以下 | ||||
房地产开 发经营 | 收入 200000 万 元以下或 资产总额 10000 万元 以下 | 1000 万元 及以 上 | 100 万 元及 以上 | 100 万 元以 下 | 5000 万元 及以 上 | 2000 万元 及以 上 | 2000 万元 以下 | ||||
物业 管理 | 从业人员 1000 人以 下或营业 收入 5000 万元以下 | 1000 万元 及以 上 | 500 万 元及 以上 | 500 万 元以 下 | 300 人 及以 上 | 10 0 人 及以 上 | 100 人以 下 | 1000 万元 及以 上 | 500 万元 及以 上 | 500 万 元以 下 | |
租赁和商 务服务业 | 300 人以下 或资产总 额 120000 万元以下 | 100 人 及以 上 | 10 人 及以 上 | 10 人 以下 | 8000 万元 及以 上 | 100 万元 及以 上 | 100 万 元以 下 |
其他未列 明行业 | 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 | 100 人 及以 上 | 10 人 及以 上 | 10 人 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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