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安庆国风新能源材料制造项目施工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08/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0gc24a01g147
预算金额7356.88万元
招标联系人鲁部长19955670550
招标代理机构安庆市皖宜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黄书红0556-5991160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安庆国风新能源材料制造项目施工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40828
原文链接

项目名称

安庆国风新能源材料制造项目施工总承包

项目编号

H0GC24A01G147

招标人

安庆国风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招标人代表

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代表:鲁部长     

联系方式:19955670550

最高限价

人民币:73568828.81

代理机构

安庆市皖宜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地址:安庆市大观区龙山路213号五楼交易一部

联系方式:0556-5991160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开标时间

2024年082709时30分

计划工期

197日历天

被否决的

投标人名称

详见评标

情况一览表

被否决的

依据和原因

详见评标情况一览表

第一中标

候选人

  

安徽远瞻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京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联合体)

响应招标文件

的资格能力

牵头方: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

成员方: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投标工期

197日历天

  

牵头方:安徽省安庆市怀宁县金拱镇金拱街道东1号

成员方: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中华北大街388号乾园

A-2号商业综合楼102

投标价(元)

人民币:63909241.60元

项目经理

袁晓菲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1132017201823117

技术负责人

范学勇

质量标准

合格

项目经理获奖

CKD环保设备项目二期工程荣获2023年度河北省建设工程安济杯奖(省优质工程)

项目经理业绩

CKD环保装备项目二期

技术负责人获奖

技术负责人业绩

企业获奖

企业业绩

苏州易润智能制造有限公司新建生产用房及配套仓储设施项目

第二中标

候选人

  

湖南省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

的资格能力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投标工期

197日历天

  

湖南省邵阳市双清区东大路675号

投标价(元)

人民币:63482542.40元

项目经理

尹汉民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1432006200804872

技术负责人

  

质量标准

合格

项目经理获奖

大功率半导体器件IGBT产业化建设项目荣获湖南省建设工程芙蓉奖

项目经理业绩

大功率半导体器件IGBT产业化建设项目

技术负责人获奖

技术负责人业绩

企业获奖

企业业绩

长沙鼓风机厂有限责任公司搬迁新建工程项目建安工程施工

第三中标

候选人

 

湖南省第六工程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

的资格能力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投标工期

197日历天

  

长沙市天心区劳动西路296号7楼

投标价(元)

人民币:64056379.20

项目经理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1432006200802231

技术负责人

周泉华

质量标准

合格

项目经理获奖

长沙市生活垃圾深度综合处理(清洁焚烧)项目荣获2018-2019年度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

项目经理业绩

长沙市生活垃圾深度综合处理(清洁焚烧)项目主体土建工程标段(一)

技术负责人获奖

技术负责人业绩

企业获奖

企业业绩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汽车厂改扩建环卫车项目焊接及涂装联合厂房施

公示时间

2024年0828日至2024年090217时30分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79.5.14:90/TPBidder/memberLogin)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联系人:黄书红,联系电话:0556-5991160

二、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检查科(联系电话:0556-5991018)提出投诉,在线方式投诉的,请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79.5.14:90/TPBidder/memberLogin)。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