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清远市分公司本部场地整治工程项目公开比选公告
金额
6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3/2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清远市分公司本部场地整治工程项目公开比选公告
本采购项目为2024年度清远邮政本部场地整治工程项目(采购编号:QYYZ-CG-2024-005),采购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清远市分公司。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现进行公开比选采购。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本项目总体费用预算约6万元,费用包括图片设计费用及税费,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最终项目以实际使用数量结算。
本项目包含本部大院热熔涂料划停车位、划箭头、人行道标线、倒车定位栏杆、不锈钢扶手。
1.2、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注:以上含税总预算仅供响应人参考,以实际完成的数量据实结算。
1.3、质量要求:满足本项目实施要求条款及行业标准的相关要求。
1.4、合同服务期:服务期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2、响应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如是分支机构,则须提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机构授权证明)且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营业执照无经营范围等信息的,还需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网页查询结果截屏打印件(包括但不限于注册时间、经营范围等内容)。
2.2 投标人须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的施工总承包资质。
2.3 投标人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4 信誉要求: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投标人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为准,如查询结果显示“没查到您要的信息”,视为没有上述二类不良信用记录,最终以当日在网上查询结果为准)。
2.5 投标人须承诺提供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近半年开具的任意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2.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分包、转包。
2.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
2.8 投标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投标人出具承诺函)
3、比选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时间:2024年3月20日-2024年3月22日,工作日8:3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3.2 获取比选文件时,供应商凭以下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发送至邮箱:37042922@qq.com获取公开比选文件(加盖单位公章):
(1)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及加盖法人代表或负责人印章或签名);
(2)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是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前往购买比选文件,则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4)资质证书复印件;
(5)比选保证金缴交凭证;
(6)提供填制完整的《投标报名表》(格式按本比选公告附件一),加盖公章。
3.3采购人收到供应商的资料并审核后,将比选文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到供应商指定的邮箱。
4、响应文件递交
4.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28日上午9时00分,响应文件递交或寄达地点:清远市银泉北路7号邮政办公楼六楼综合办公室。
4.2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不予接收响应文件递交:逾期送达、寄达或者未送达、寄达指定联系人的;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公开比选文件的。
5、评审时间和地点
5.1:评审时间:2024年3月28日上午9时30分;
5.2 :评审地点:市邮政大楼六楼会议室。
6、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清远市分公司;
采购人地址:清远市清城区银泉北路7号;
联系人电话: 肖志远 13602938968 邮箱:739433118@qq.com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清远市分公司
2024年3月19日
附件:比选报名表
比选报名表
单位(公章):
本采购项目为2024年度清远邮政本部场地整治工程项目(采购编号:QYYZ-CG-2024-005),采购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清远市分公司。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现进行公开比选采购。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本项目总体费用预算约6万元,费用包括图片设计费用及税费,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最终项目以实际使用数量结算。
本项目包含本部大院热熔涂料划停车位、划箭头、人行道标线、倒车定位栏杆、不锈钢扶手。
1.2、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序号 | 项目名称 | 含税总预算 | 标包划分 | 服务地点 | 备注 |
1 |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清远市分公司本部场地整治工程集中采购项目 | 6万 | 不划分标包 | 广东省清远市银泉北路邮政大楼六楼综合办公室 |
注:以上含税总预算仅供响应人参考,以实际完成的数量据实结算。
1.3、质量要求:满足本项目实施要求条款及行业标准的相关要求。
1.4、合同服务期:服务期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2、响应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如是分支机构,则须提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机构授权证明)且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营业执照无经营范围等信息的,还需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网页查询结果截屏打印件(包括但不限于注册时间、经营范围等内容)。
2.2 投标人须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的施工总承包资质。
2.3 投标人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4 信誉要求: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投标人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为准,如查询结果显示“没查到您要的信息”,视为没有上述二类不良信用记录,最终以当日在网上查询结果为准)。
2.5 投标人须承诺提供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近半年开具的任意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2.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分包、转包。
2.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
2.8 投标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投标人出具承诺函)
3、比选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时间:2024年3月20日-2024年3月22日,工作日8:3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3.2 获取比选文件时,供应商凭以下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发送至邮箱:37042922@qq.com获取公开比选文件(加盖单位公章):
(1)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及加盖法人代表或负责人印章或签名);
(2)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是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前往购买比选文件,则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4)资质证书复印件;
(5)比选保证金缴交凭证;
(6)提供填制完整的《投标报名表》(格式按本比选公告附件一),加盖公章。
3.3采购人收到供应商的资料并审核后,将比选文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到供应商指定的邮箱。
4、响应文件递交
4.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28日上午9时00分,响应文件递交或寄达地点:清远市银泉北路7号邮政办公楼六楼综合办公室。
4.2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不予接收响应文件递交:逾期送达、寄达或者未送达、寄达指定联系人的;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公开比选文件的。
5、评审时间和地点
5.1:评审时间:2024年3月28日上午9时30分;
5.2 :评审地点:市邮政大楼六楼会议室。
6、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清远市分公司;
采购人地址:清远市清城区银泉北路7号;
联系人电话: 肖志远 13602938968 邮箱:739433118@qq.com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清远市分公司
2024年3月19日
附件:比选报名表
比选报名表
项目编号 | QYYZ-CG-2024-005 | 日期 | 年 月 日 | ||
项目名称 |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清远市分公司本部场地整治工程集中采购项目 | ||||
响应人 资料 | 响应人名称 | ||||
地址 | |||||
联系人 | 姓名 | 传真 | |||
电话 | 手机 | ||||
邮编 | 邮箱 | ||||
备注 |
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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