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类项目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深鹏发财函【2018】1779号)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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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关于采购森林消防及山地救援物资的请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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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
一、项目概况 为适应森林防灭火和应急救援工作的发展需要,进一步完善新区森林消防及山地救援物资装备配备,我局拟采购一批森林消防及山地救援物资,详见附件:采购物资明细。 二、项目预算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26万元,投标报价(即开标报价)不得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且不得高于预算金额,否则其投标无效。 评标方式:采用综合评分法。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参与本项目投标时不存在处于被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内情形。(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书面声明函) 四、报价要求 本项目费用采用包干制,应包括产品价格、法定税费和企业的利润,并包括设计、制作、运输、装卸等一切费用。由企业根据招标文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测算投标报价;一经中标,投标报价总价作为中标单位与采购单位签定的合同金额,合同期限内不做调整。 五、报价文件需准备的资料 1.报价方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2.报价方需提供报价明细文件,本项目的报价以人民币计算,报价明细(含税)包含报价单位名称、单位地址、报价经办人姓名及其联系方式等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3.报价方需提供采购方案初步设想。 六、报价文件的递交 1.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凡有意参与报价者,请于2024年5月7日下午五点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提交报价文件。提交报价文件的收件截止时间同为上述时间。 2.报价文件提交方式:快递递交(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街道西环南路2号森林消防大队);邮箱递交(邮箱:liuchunchan@dpxq.gov.cn) 七、采购结果的公开 采购结果公开时间具体以我局在深圳市大鹏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采购结果公告为准。 |
项目预算金额:不超过26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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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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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深圳市大鹏新区应急管理局 地址: 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办事处西环南路2号森林消防大队 联系人:刘小姐 联系电话: 0755-89263574 公告日期: 2024年4月26日 |
备注:
一、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及两个配套文件的通知》,《深圳市政府购买服务目录(试行)》所列示的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购买主体应在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指定的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购买服务结果产生5个工作日内,购买主体应公告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但以下项目除外:
1.《深圳市政府购买服务负面清单(试行)》所规定的项目;
2.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的项目;
3.已经纳入政府采购管理的集中采购项目和自行采购项目(该类项目遵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信息公告)。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