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边工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兆虎025-86639575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连云港市2024年普通国省道公路桥梁健康监测勘察设计项目
(2024QLJKJC-SJ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连云港市2024年普通国省道公路桥梁健康监测勘察设计项目已由省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同意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省级公路养护专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连云港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设定最高投标限价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连云港市2024年普通国省道公路桥梁健康监测勘察设计项目,具体内容如下:
(1)桥梁健康监测系统标准化新建(含按执法要求的动态称重系统):桥梁健康监测系统标准化新建主要针对长大桥梁、最大跨径60米以上的特殊结构桥梁等其他重要桥梁,监测内容包括环境、作用、结构响应和结构变化等;对货车流量大的结构病害易发桥梁可按执法要求建设荷载称重模块。具体桥梁暂不能确定,最终以项目发包人下达指令为准。
(2)桥梁健康监测系统轻量化新建:桥梁健康监测系统轻量化主要针对重载交通桥梁,车辆、船舶撞击高风险桥梁,安全状况差、运营风险高的桥梁,加固改造的桥梁及自然灾毁频发的桥梁,监测内容根据实际情况按需选择。具体桥梁暂不能确定,最终以项目发包人下达指令为准。
(3)桥梁健康监测系统升级改造:对我市已建健康监测系统的桥梁进行梳理和排查,对监测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具体桥梁暂不能确定,最终以项目发包人下达指令为准。
2.2招标范围和内容
本次连云港市2024年普通国省道公路桥梁健康监测勘察设计项目共设1个标段,即2024QLJKJC-SJ标段。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上述公路桥梁(包含新增设标准化健康监测系统、已布置桥梁健康监测系统进行升级改造、新增设轻量化健康监测系统、按执法要求增设动态称重系统)开展桥梁健康监测的方案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及预算,包括为满足设计需要而进行的必要的调查、勘察(测)工作和后续服务。各阶段需报批的设计文件均由中标单位汇总后形成完整的设计文件上报上级部门审批。后续服务包括施工及监理招标配合服务、项目实施期间设计交底、派驻现场设计代表、设计变更等施工配合及交(竣)工验收配合。
注:现场桥梁调查、勘察(测)是指为满足设计需要而进行的必要的前期工作。
2.3服务周期初步安排
(1)方案设计:项目业主下达方案设计指令后30日内完成;
(2)施工图设计:项目业主下达施工图设计指令后30日内完成;
(3)后续服务: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进行现场配合服务(实施期间设计交底、派驻现场设计代表、设计变更、提供工程量清单等施工配合及竣工验收配合);在整个合同实施期间,须根据业主要求分批及时提交有关设计文件并积极配合业主开展审查报批工作,及时提交相应的程序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的方式。通过资格后审是投标人参与详细评审和中标的前提条件。
3.1投标人应为具有与本次招标项目相应的设计资质和设计经验,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人员、设备等技术力量和能力,且在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体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具有公路行业甲级设计资质;
(3)具有公路行业(特大桥梁)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4)具有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类甲级资质,具有省级或以上计量行政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或资质认定证书);
(5)具有公路工程桥隧专项检测资质,具有省级或以上计量行政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或资质认定证书)。
3.1.2 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内独立完成过国道(或省道)公路桥梁的健康监测设计项目或者国道(或省道)公路桥梁健康监测设计的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
注:企业业绩要求的时间为2018年1月1日以来,该时间指: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备案的项目结束时间,反映在投标人报表“表5已建工程表”中的合同交/竣工日期,下同。
3.1.3 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信用等级评价(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C级及以上级别;
(2)截止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截止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4 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
(1)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级或其以上技术职称;近五年内担任过国道(或省道)公路桥梁的健康监测设计项目,或者国道(或省道)公路桥梁健康监测设计的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2)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或其以上技术职称;近五年内担任过国道(或省道)公路桥梁的健康监测设计项目,或者国道(或省道)公路桥梁健康监测设计的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注: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业绩要求的时间为2018年1月1日以来,该时间指: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备案的项目结束时间,反映在投标人报表“表4拟投入本标段主要人员经历表”中的竣工时间。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及信息系统报表内容的填报,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3.5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号附件)规定:未记录在省信用信息系统中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从业人员,参与公路水运工程投标时不予认定。如“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显示路线等级、规模、投资、技术标准、桥跨长度及类型、主要人员职务等相关信息,则不予认可。
3.6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并完成“投标报表”的填报。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资格审查和评分所要求反映的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投标报表”中体现且未提供网页截图的(来源仅限上述三个网站),评标时不予认可。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5.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平台服务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
5.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其中200元为平台服务费)元/标段,图纸每套售价/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 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统一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苍梧路36-6号
联系人:边工
电话:0518-85512826           
电子邮箱:/ 
招标代理: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座1001室
邮政编码:210036
联 系 人:陈兆虎、徐蕾
电    话:025-86639575、15150571663
电子邮箱:chenzh@jcec.cn
9. 其他
9.1 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9.2 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9.3 下载招标文件后请添加招标代理工作 QQ,以便于投标文件编制期间的沟通、交流,招标代理工作QQ号为:827818502。已添加 QQ的请指定一个本次项目的经办人并通过QQ与招标代理主动声明。
9.4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可给予必要的协助。
9.5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日9时0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日9时30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开标室(具体室号以现场标牌显示为准)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提醒: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设备问题造成的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
本项目整个开标过程将通过“腾讯会议”视频形式向各投标人进行网络直播:开标前15~30分钟,招标代理将会议号通过QQ发送给各投标人,请各投标人进入会议室后修改为单位名称,以便区别确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保持在线状态,及时进入视频会议室,并配合招标代理做好相关调试工作,开标过程中,投标人应遵守相关开标纪律,及时响应招标人或招标代理的问询,并对其投标文件及开标、唱标等情况进行确认。
9.6 若本标段报名申请人数少于3家,则本标段招标人将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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