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5-13
阜新市公安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紧急采购物资结果公示
为有效遏制新冠肺炎疫情扩散和蔓延,支持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辽宁省财政厅文件《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辽财采【 2020 】 25 号)、《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辽财办采【 2020 】 7 号)要求 , 现对我单位在防疫期间采取紧急采购方式采购的防控物资结果公示如下:
单位:元
采购单位:阜新市公安局
采购单位联系人:张警官
联系电话:0418-5532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