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建筑东南公司阳翟项目电梯采购询价函
(编号:ZJJZ-YZXM-DTCG-2024-005)
一、项目概况与询价内容
1.1项目概况:阳翟社区发展用地(A3地块)项目位于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阳翟二路与阳翟西路交叉口北侧(厦门市第三医院北侧)。本项目总建筑面积为24582.17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17382.17m2,地下建筑面积为7200.00㎡。拟建物主要由主楼(租赁性住房,附属裙楼为超市及店面)、设备用房和地下室组成。
1.2询价内容: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 单位 |
暂定数量 |
计划交货 日期 |
交货地点 |
质量标准 |
包件号/备注 |
1 |
满足消防电梯要求(担架电梯) |
(速度1.5m/s)1000kg 17\17 |
部 |
1 |
2024年10月至施工结束,以施工单位要求为准 |
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阳翟二路与阳翟西路交叉口北侧(厦门市第三医院北侧),中交建筑集团东南建设有限公司阳翟社区发展用地(A3地块)项目施工场地内 |
供方必须保证电梯材料及安装质量,以便顺利通过需方、监理、业主及政府主管部门的最终验收 |
BJ1/住宅-无机房系列电梯 |
2 |
消防电梯 |
(速度1.5m/s)800kg 15\15 |
部 |
1 |
BJ1/住宅-无机房系列电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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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无障碍电梯) |
(速度1.5m/s)1000kg 17\17 |
部 |
1 |
BJ1/住宅-无机房系列电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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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客梯兼担架电梯 |
(速度1.0m/s)1600kg 4\4 |
部 |
1 |
BJ1/住宅-无机房系列电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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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消防电梯兼货梯 |
(速度1.5m/s)1350kg 4\4 |
部 |
1 |
BJ1/住宅-无机房系列电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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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客梯 |
(速度1.5m/s)1350kg 5\5 |
部 |
1 |
BJ1/住宅-无机房系列电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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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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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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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支付方式
2.1无预付款。
2.2电梯材料费的支付:电梯进场后,需方按月(每月25日)结算货款,每期结算后30天内支付供方当期结算货款的70%,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并取得备案证后支付该批货款的10%,在本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电梯交付给需方业主后支付该批货款的17%;剩余3%作为质保金,双方签订最终结算协议,待电梯质保期满30个月无质量问题的,需方在60天内无息支付供方质保金。但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供方对产品的质量应承担的保证责任。结算时供方必须保证本次结算的电梯材料检测报告达到国家标准并提供书面证明。如遇不可抗力特殊情况,付款时间延长,供方不得以付款延后而影响供应。
梯安装费的支付:供需双方在签订合同后,按月(每月25日)根据电梯安装进度结算安装款,每期结算后30天内支付支付供方当期所完成安装部分安装费总价的70%;待电梯安装完成,验收合格并取得使用许可证后30天内办理结算并支付供方电梯安装费总价的10%,在本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电梯交付给需方业主后支付该批货款的17%;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双方签订最终结算协议,待电梯质保期满30个月无质量问题的,需方在60天内无息支付供方质保金。但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供方对产品的质量应承担的保证责任。如确因业主资金拨付等原因造成不能按期返还的,双方另行协商返还时间。
2.3需方支付货款前,供方应向需方提供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包含税务机关代开),并按合同标的内容和本期实际供货结算情况,准确填写发票项目;若供方未向需方提供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方有权拒绝支付结算货款。
三、计量方式
以运至上述交货地点,安装完成,需方实际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电梯完成安装调试后,供方应负责及时办理报检工作。先报有关政府部门验收合格后,再通知需方、业主及监理单位进行验收。验收达到标准后,肆方签字盖章确认电梯安装工程验收合格,同时供方把竣工验收资料(含竣工图)及验收报告一式肆份移交给需方。若电梯安装工程因供方原因未能通过验收的,供方应在需方要求的时限内对电梯安装工程进行整改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全部费用,若因此而造成本工程逾期竣工的,供方还应承担逾期竣工的违约责任。
四、定价方式
固定价格。结算实行固定价格结算,施工期间各类建材市场价格风险、国家政策调整风险系数一并计入单价内,在供应期间内不作任何调整。
五、中标价评审方法
经评审最低价法。
六、质量标准
6.1供方必须保证电梯材料及安装质量,以便顺利通过需方、监理、业主及政府主管部门的最终验收,须符合:
GB/T10058-2009《电梯技术条件》
GB/T10059-2009《电梯实验方法》
GBT10060-2011《电梯安装验收规范》
GB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GB50310-2002《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182-1993《电气装置安装施工工程电梯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763-2012《无障碍设计规范》
GB7025-2008《电梯主要参数及轿厢、井道、机房的形式与尺寸》
GB24478-2009《电梯曳引机》
GB/T 30560-2014《电梯操作装置、信号及附件》
GB/T 22562-2008《电梯T 型导轨》
JG/T5072.2-1996《电梯T 型导轨检验规则》
JG/T5072.3-1996《电梯对重用空心导轨》
GB 8903-2005《电梯用钢丝绳》
GB26465-2011《消防电梯安全规范》
GB25506-2010《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
电梯防火要求须符合最新国家防火标准规定的要求。
厦门建设与管理局和厦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等相关部门的电梯验收标准。
供方必须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及需方确认的施工图纸和用料进行电梯安装施工,保证质量。按照验收标准要求,各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施工质量合格率达到100%;按照验收规范要求,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100%。满足需方设计图纸、阳翟社区发展用地(A3地块)项目的工程业主、监理及政府主管部门对电梯材料及安装质量提出的合理要求。
6.2电梯产地、品牌及配置要求
6.2.1中标人应明确本次投标电梯整机的制造商,并出具加盖公章的说明文件;该说明文件中应明确说明本次投标产品为何种品牌,且该文件中不允许出现与本项目无关的品牌名称。
6.2.2电梯为中外合资企业或外商独资企业在中国大陆生产或进口的产品,中标人须提供电梯制造商的外商(或港澳台侨商)投资批准证书复印件。
6.2.3 电梯整机的商标必须为欧洲或美国或日本著名电梯商标。中标人应提供由电梯制造商出县关于本次投标电梯整机全部采用欧洲或美国或日本原产国品牌商标的书面证明文件(中标人应出具由品牌持有者签发的商标使用许可证或协议书等)以及电梯品牌商标的注册证明文件,电梯品牌商标应为地址在欧洲或美国或日本的公司在中国申请注册的商标。
6.2.4 所投全部电梯控制柜中的控制主板和变频器、门机(整机)及安全部件(指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必须与投标电梯整机同一品牌。光幕应采用欧美日原装进口品牌,且应满足>174 光束。曳引机(整机)、控制柜整柜必须与投标电梯整机同一品牌的产品。中标人须提供由电梯制造商盖章确认的主要配置清单原件,注明电梯整机、曳引系统、控制柜整柜(含控制主板和变频器)、门机(整机)、安全部件(指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及其他主要部件的品牌、产地、实际制造供应商与型号。
6.2.5控制柜应是电梯厂商原品牌,具有丰富的配置和功能,控制柜主电脑板应采用32 位(或更高)智能化电脑控制系统,32 位(或更高)主微处理器要求欧美日进口。
6.3电梯其他各项技术、质量、功能、装修以及交付验收等相关要求详见:《附件1-电梯技术要求》。
中标人应在提供至少3套详细的轿厢装潢方案。发包人可任意从中选择,如发包人有需要,中标人须按照装潢方案在项目现场进行安装后给发包人确认,所需费用均视为含在投标总价中。
6.4电梯参数、项目土建设计图纸(附件2、附件3)为本招标文件的一部分,请投标人在报价前认真研读,以确保报价产品可以满足本项目对电梯的各项要求。
七、其他条款
7.1 电梯整机质保30个月,从需方业主对本工程整体验收完成,电梯移交给需方业主物业公司起算。
7.2 电梯材料费单价为电梯设备材料运到需方施工现场的价格,包括:电梯设备的材料费(含随机备件、工具)、运杂费、装卸费、管理费、利润、货到工地后的二次装卸费用及其他费用等,即到达需方指定地点的不含增值税,但包含增值税以外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附加、所得税等所有税费的综合单价。
7.3 电梯安装费及其他费用包含电梯设备安装工程发生的所有直接费用、间接费用、利润、管理费、规费等,包括为实施和完成本合同电梯设备安装工程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除电梯设备外所需要的全部材料)、机械设备费、试验检测费、施工措施费、质量保修、安全文明施工费、施工环保费、成品保护、保险、施工人员设备进出场费用、前期施工准备费用(如施工场地平整费、辅助便道的养护费等)、临时设施的建设和拆除费、施工和生活用水电费等其他直接费,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同时还包括现场协调、现场配合验收、抽样测试、质保期内因质量问题引起的无偿的维修和更换、技术指导、培训以及相关部门注册备案等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7.4 电梯安装完成后至移交给需方业主物业公司前,需方有用电梯需求的,供方应当配合进行维护以及年检,相关费用已经包含在综合单价中;电梯移交给需方物业公司前,供方须对电梯进行交验前的二次整备,确保电梯完好移交,相关费用包含在综合单价中。
7.5 电梯设备安装工程用水、电及生活用水、电,供方自行购置水、电表安装后经需方确认,电费按 3 元/度计收,水费按 8 元/m³收取;若发现供方私自用水、用电、漏电等行为,则供方除承担实际用水、电的费用外,还应承担水、电表数双倍价的违约金。水、电费用在需方支付供方结算时直接扣除。
7.6项目电梯生产周期要求在30天内,从需方下达订单起算,电梯在30天内须进场。
八、询价函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4年9月23日至2024年9月25日10时,通过远程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供应商门户(网址:http://ec.ccccltd.cn/PMS/)下载询价函。
九、报价单的递交
9.1 报价单递交的时间为:请于2024年9月25日10时至2024年9月27日10时。报价人应当通过远程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供应商门户(网址:http://ec.ccccltd.cn/PMS/)上传,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时间。
9.2逾期未上传成功的报价单,询价方不予受理。
十、联系方式
询 价 方:中交建筑集团东南建设有限公司阳翟社区发展用地(A3地块)项目经理部
联 系 人:张广维
电 话:13019947263
联系地址: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阳翟二路与阳翟西路交叉口北侧(厦门市第三医院北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