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五冶集团上海有限公司工程技术服务分公司废旧物资竞价销售标书
金额
-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4/04/2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竞价场次名称: | 五冶工程技术服务废旧物资销售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4-04-26 10:0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4-05-06 14: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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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方式: | 分项成交 | 报价次数: | 一轮报价 | 报价方式: | 金额 | ||||||||||||||||||||||||||||||||||||||||||||||||||||||||||||||||||||||||||||||||||||||||||||||||||||||||||||||||||||||||||||||||||||||||||||||||||||||||||||||||||||||||||||||||||||||||||||||||||||||||||||||||||||||||||||||||||||||||||||||||||||||||||||||||||||||||||||||||||||||||||||||||||||||||||
联系人: | 赵佩 | 联系人电话: | 18632550988 | 发布单位: | 五冶集团上海有限公司工程技术服务分公司 | ||||||||||||||||||||||||||||||||||||||||||||||||||||||||||||||||||||||||||||||||||||||||||||||||||||||||||||||||||||||||||||||||||||||||||||||||||||||||||||||||||||||||||||||||||||||||||||||||||||||||||||||||||||||||||||||||||||||||||||||||||||||||||||||||||||||||||||||||||||||||||||||||||||||||||
五冶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工程技术服务分公司废旧物资竞价销售标书 现对工程技术服务分公司废旧物资进行竞价销售,诚邀具有相关资质的客户单位前来竞价,具体标书条款如下: 一、竞价邀请 1、竞价项目名称:五冶集团上海有限公司工程技术服务分公司废旧物资等处置。 2、竞价人资质要求: 竞价人必须持有在有效期内 “营业执照”、并提供正(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须有企业行政公章和法人代表手写签名)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自愿参与竞价。 3、竞价单位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竞价投标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并在“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网站通过资格审核登记审批手续。 二、标的物内容、报价说明及结算:
结算:先款后货,中标人先按合同总价全额预交给招标人。待买卖双方完成最终确认,招标人提供最终货款金额的增值税发票,税率13%。(如遇国家相关税率调整,不含税价不变,含税价相应调整)。 三、评标程序、方法和方式 1、参与竞价单位需提供以下主要文件,形成《投标书》: ①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 ②法人授权委托书1份(均须有企业行政公章和法人代表手写签字,且附有法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③自愿参与五冶集团上海有限公司工程技术服务分公司废旧物资销售竞价的《投标承诺函》(见附件1) ④投标保证金回执单 2、竞价单位在收到正式竞价邀请后,在竞价文件指定的时间内,将《投标承诺函》加盖公章,上传至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电子商务平台。 3、本次竞价以“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网上报价方式竞价,以平台电子报价为准。 4、本次评标在开标时间进行网络开标,以综合最高总价者确定一家预中标单位,并保留与预中标单位二次议价的权利。 四、竞价要求及注意事项: 1、竞价单位需先登陆“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网址https://ec.minmetals.com.cn/index)网站,登录后不,再重新打开该网址,下载五冶集团上海有限公司工程技术服务分公司废旧物资处置竞价销售标书。 2、竞价单位在竞价之前,对本次竞价物资的品级、价格组成、付款条件及其它要求等,应认为均已详细研究和全面了解,并已接受本次竞价销售废旧物资的要求;保证投标书正确无误,如有错误由竞价单位自身负责。 3、为方便竞价单位出价的快速性,竞价单位首轮报价资料均需要盖章再扫描上传至电商平台,但在后续多轮竞价时可不再对其最新报价资料上传,直接在电商中出价即可,竞价结束,最终中标人需对其最终报价进行盖章扫描发送至招标人指定邮箱。 4、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后到招标人所属单位办理废旧物资已有资料(如有机动车行驶证等)的转交手续。 5、标的说明: 5.1 招标人出售的报废物资均为已使用过的废旧物品,招标人不负责对存在任何质量问题的废旧物资进行修理或更换,也没有任何资料可以提供。招标人不保证所出售的报废物资是可用的,不对其安全、质量和技术性能和任何资质资料负责,无论投标人将报废物资用于何种目的,招标人均不承担任何产品质量责任。 5.2 投标人需在投标前查看标的物,自行确认现有报废物资完整程度、性能、质量、新旧程度等现状,如参与投标则视为接受现有标的物的移交状况。 5.3 中标人接到招标人通知后自行到场办理交接手续自双方办理移交手续之日起(以双方签字确认的交接单上的时间为准)标的物的安全与完整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应自行负责标的物的运输安全、完好,并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及费用。施工场地紧张,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接收标的物并清场。 如参与竞价视为接受此条款。 6、报名截止时间:详见电商平台 7、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电商平台,网上开标 五、附则 1.竞价保证金及预缴货款按竞价公告规定执行: 1.1根据收取竞价保证金、预缴货款的规定:竞价人必须在竞价截止前,以公对公方式缴纳500元(伍佰元整)的竞价保证金。(账户(开户单位:五冶集团上海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宝钢宝山支行,开户账号:31001517700055414124),竞价单位通过银行转账,务必注明:“五冶集团上海有限公司工程技术服务分公司废旧物资处置”)。银行回单请发送至如下邮箱:47974461@qq.com. 1.2中标人接到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未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或未签订五冶集团上海有限公司工程技术服务分公司废旧物资销售合同的,视为弃权,取消中标资格。如竞价单位中标后放弃中标的,按五冶集团客户管理办法列入买方客户黑名单。 1.3竞价人中标后,其竞价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合同终止后,若无违约责任和其他经济、法律责任,不计利息全额退还履约保证金。 1.4因不可抗力因素或出卖人(招标人)政策改变等原因,造成合同终止的,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全额退还。 1.5中标单位未在合同约定有效期内完成该项目的提货工作,按违约处理,列入买方客户黑名单,履约保证金全额和预缴货款(若有剩余)扣除。情节严重的将取消其竞标资格,并追究法律责任。 1.6中标单位在施工场地内不得装运标的物以外的任何其它物资,否则按违约处理,列入买方客户黑名单,履约保证金全额扣除;情节严重的按竞价方相关管理制度处罚,并追究法律责任。 1.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评标委协商一致,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竞价截止时间止,竞价人数少于招标人公司规定数量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1.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评标委协商一致,视为废标: (1)竞价人未按要求足额提交竞价保证金。 (2)提交的附件未按照要求盖章或无法人或无其授权人签字的。 (3)竞价文件对竞价销售标书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未作出实质性响应的。 (4)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发现竞价人相互串通竞价或者与招标人串通竞价的,竞价人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的。 (5)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发现竞价人以他人名义参加竞价、串通竞价、弄虚作假或其它不正当方式竞价的。 2.本标书解释权属五冶集团上海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未尽事宜以开标前通知为准。 3.联系方式:五冶集团上海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 联系人:赵佩电话:021-36211510 投标承诺函 五冶集团上海有限公司(招标人): 我公司全面研究了五冶集团上海有限公司工程技术服务分公司废旧物资竞价销售招标文件及补遗文件(如有),我们将对招标文件中的所有规定承担责任和义务。 对本次招标的五冶集团上海有限公司工程技术服务分公司废旧物资处置,我公司特此承诺: 一、我公司报价已充分考虑招标文件的要求以及各种市场因素、外部因素对报价的影响。 我公司的报价为:
二、我们完全理解综合得分(或报价)最高者为中标单位,并同意自行承担为竞价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若我公司中标后,贵公司有权对我公司中标范围、内容和区域进行调整或增减。我公司承诺最终确定的综合单价在履约期间不再进行任何调整,若我公司中标后未能履约,则我公司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将被予以没收。 三、若我公司中标,将完全服从招标人的统一安排,保证在招标人要求的工期内完成所承包的内容,否则我公司愿意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责任; 四、若我公司中标,我公司将严格按照安全文明施工要求进行管理,若因我方管理和操作不当造成的安全事故,我公司将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责任。 投 标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 地 址: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五冶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兹授权xx同志为我公司参加贵公司组织的竞价项目(竞价场次名称: 五冶集团上海有限公司工程技术服务分公司废旧物资处置)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全权代表我公司处理在该竞价项目活动中的参选、签订合同、履行合同等一切事宜的合法代理人。授权期限从2024年4月25日(竞价截止时间)起至2024年5月25日(不少于竞价有效期时间)止。 我公司对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代表的签名负全部责任。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凭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且加盖公章办理授权事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无转委权。 特此授权。
竞方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附件三:合同范本 报废物资销售合同 出卖人:五冶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合同编号: 买受人: 签订时间:年 月 日 签订地点:上海市宝山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双方同意,按以下条款由买受人购进出卖人售出的五冶集团上海有限公司工程技术服务分公司废旧物资处置。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废旧产品名称、商标、价格、生产厂家、数量:
二 、合同履行地点: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十一加五冶大楼 ,联系人:赵佩,联系电话:18632550988, 三、交提货方式及计量标准: 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废旧物资均为已使用过的废旧物品,出卖人不负责对存在任何质量问题的废旧物资进行修理或更换。出卖人不保证所出售的报废物资是可用的,不对其安全、质量和技术性能负责,无论买受人将废旧物资用于何种目的,出卖人均不承担任何产品质量责任。买受人接到出卖人通知后自行到场办理交接手续,买受人在投标前已充分确认过废旧物资的状况(废旧物资完整程度、性能、质量、新旧程度等),买受人认可交货状态。自双方办理移交手续之日起(以双方签字确认的交接单上的时间为准)标的物的安全与完整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应自行负责标的物的运输安全、完好,并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及费用。施工场地紧张,买受人在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接收标的物并清场。 四 、结算及付款:先款后货,买受人先按合同总价全额预交给出卖人。待买卖双方完成最终确认,出卖人提供最终货款金额的增值税发票,税率13%。(如遇国家相关税率调整,不含税价不变,含税价相应调整)。 预交货款请提交到以下账户: 开户单位:五冶集团上海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建行上海宝钢宝山支行; 帐 号:3100 1517 7000 5541 4124 (交款时需注明:五冶集团上海有限公司工程技术服务废旧物资处置预交货款) 五、履约保证金:本合同签订后,买受人缴纳的竞价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六、违约责任 6.1买受人购买标的物后在运输或使用的过程中因标的物污染环境或其他原因引发的纠纷及赔偿责任均由买方承担。 6.2买受人未按卖方规定进行提货,按10000元/次承担违约金,若达到三次以上违约行为的,则出卖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不予退还剩余履约保证金及已预交的剩余货款,同时将买方单位纳入黑名单。 七、出卖方联系人:赵佩 ,电话:18632550988;买受方联系人:XX,电话:XXXXXXX。 八、双方责任:双方协商一致,买受人履约时,在现场作业、装车、运输、人工现场意外伤害或材料、机具丢失等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出卖人协调现场工作。 九、其它约定:本合同壹式陆份,双方加盖单位印章后生效;出卖人和买受人各执三份。
附件四: 廉洁协议书(2021年修订) 合同名称: 出卖人:五冶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出卖人) 买受人:(以下简称买受人) 为加强废旧物资销售中的廉洁建设,维护市场秩序,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障出卖人、买受人双方的合法权益,双方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双方必须遵循的原则 一、自觉遵守国家、地方法律法规以及本协议的约定,在开展销售业务、合同订立、合同履行过程中廉洁自律。 二、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和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中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以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出资人和出卖人、买受人双方利益。 三、出卖人、买受人双方应对工作人员进行廉洁从业教育,使其诚信守法、行为规范。 四、发现对方有关人员在销售管理过程中有违规、违纪和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告诫,情节严重的,应向有关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构举报。 第二条 出卖人的责任 出卖人的领导和从事与本销售管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在销售管理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约定: 一、不得向买受人索要或接受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微信红包、电子商券、回扣、好处费和感谢费等。 二、不得私自与买受人建立任何形式的借款和租赁关系。 三、不得以出卖人名义为买受人提供担保、私自超范围使用公章。 四、不得在买受人报销或索取任何应由出卖人或出卖人个人支付的费用。 五、不得要求、暗示和接受买受人为其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从事营利性活动、出国(境)和旅游等提供便利和优惠。 六、不得参加买受人主办的影响公正履行合同和职责的宴请、健身和娱乐等活动。 七、不得要求买受人提供住房、车辆或加油卡用于个人使用。 第三条 买受人的责任 与出卖人保持正常的工作交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工作,严格执行建设工程的强制性标准和规范,并遵守以下约定: 一、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出卖人和相关单位或领导及工作人员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烟酒土特产、微信红包、电子商券、回扣、好处费和感谢费等。 二、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出卖人和相关单位或领导及工作人员报销和处理应由出卖人或出卖人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得提出或暗示为出卖人和相关单位或领导及工作人员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从事营利性活动、出国(境)和旅游等提供便利和优惠。 四、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出卖人和相关单位或领导及工作人员组织影响公正履行合同和职责的宴请、健身和娱乐等活动。 五、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出卖人和相关单位或领导及工作人员有偿或无偿提供住房、车辆用于个人使用,或赠送加油卡。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出卖人若违反本协议书第一、二条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由出卖人依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经济处罚、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买受人若违反本协议书第一、三条行为的,根据情节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1.情节轻微的,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0.2万-2万,同时由相应的系统管理部门约谈提醒。 2.情节较重的,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2万-5万,同时由出卖人纪检部门约谈提醒。 3.情节严重的,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5万元以上直至没收履约保证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取消其合格供方资格,列入黑名单。 4.给出卖人造成信誉损害或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 附则 一、本协议书作为废旧物资销售合同的必备附件,与废旧物资销售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经双方签章后与废旧物资销售合同同时生效。 三、本协议书一式陆份,其中出卖人执叁份,买受人执贰份 四、其他需要出卖人、买受人双方协商事宜: 1.出卖人、买受人双方同意在本年度同类合作中,本次所签“廉洁协议书”继续有效。 出卖人(盖章):五冶集团上海有限公司买受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或 或 委托代理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地址:上海市宝山区铁力路2501号 地址:联系人电话: 联系人电话: 举报电话: (028)85957382 签订时间:2024年 月 日 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 出卖人:五冶集团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出卖人) 买受人: (以下简称买受人) 为了确保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管理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及配套系列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为确保施工过程中无伤亡,特签订本协议,以明确双方职责,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名称: 废旧物资处置(详见合同明细)。 第二条 协议内容: 一、安全管理目标 杜绝死亡事故和重伤事故,千人负伤率≤0 ‰;职业病发生率为0 ,环境污染事故为0 。 二、出卖人的权利、义务 1.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规定,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 2.制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现场安全动态管理资料档案。 3.根据买受人承担的施工范围和工作内容,负责组织买受人编制施工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方案,审核、审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方案和费用预算。 4.对安全生产费用负总责,审批买受人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使用计划,并根据其落实情况进行拨付。 5.负责监督买受人对其施工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专项安全教育及培训考核。 三、买受人的权利、义务 1.严格执行国家标准规范和规定以及出卖人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服从出卖人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并对本施工区域和作业活动的安全生产负总责。 2.买受人进场机械设备、设施应符合有关安全技术标准,对机械设备、设施的安全性和使用、维修安全全面负责。 3.接受出卖人的进场安全总交底,负责根据本单位承担的施工范围和工作内容特点,在作业前对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并报出卖人备案。 4.负责做好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入场安全教育、作业专项安全教育。 5.用工规定: 负责为现场从业人员办理合法用工手续和工伤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不得聘用18周岁以下、55周岁以上年龄人员及患心脏病、癫痫、吸食国家违禁药品等其他不适合现场作业人员进场作业。 6.负责为本单位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其正确佩带和使用。 7.有权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有权拒绝出卖人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工作指令。 8.在施工现场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必须立即向出卖人报告,并立即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参加应急救援,并按规定逐级上报。同时,有义务配合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9.向作业人员提供合格的个人卫生防护用品并督促其正确使用。 四、违约和索赔 1.由于出卖人责任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导致买受人人员伤亡,由出卖人承担事故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买受人有义务协助处理善后事宜。 2.由于买受人责任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导致出卖人、买受人人员或第三方人员受伤或死亡的,由买受人承担事故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3.由于双方责任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根据政府有关部门的责任认定,承担相应的事故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4.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由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拖延上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调查、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而导致事故性质变化,事故严重程度加剧的,由责任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连带方可依法进行索赔。 5、违约处罚: ⑴由于买受人责任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导致出卖人、买受人或第三方人员死亡的,除由买受人承担事故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包括政府部门行政处罚,业主依据合同对出卖人的处罚,对死亡者家属的赔偿、补偿)外,出卖人对买受人处以罚款5.0~50.0 万元/人; ⑵由于买受人责任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导致出卖人、买受人或第三方人员重伤的,由买受人承担事故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包括政府部门行政处罚,业主依据合同对出卖人的处罚,对伤者家属的赔偿、补偿)外,出卖人对买受人处以罚款2.0~20.0 万元/人; ⑶由于买受人责任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导致出卖人、买受人或第三方人员轻伤的,由买受人承担事故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出卖人对买受人处以罚款0.5~5.0 万元; ⑷买受人未按要求及时建立项目安全管理机构,足额配备专职安全生产人员的,出卖人对买受人处以罚款1.0~2.0 万元/人·次; ⑽因买受人责任造成作业现场违反安全文明施工规定被新闻媒体曝光、政府机关部门通报批评、第三方投诉等情形给出卖人造成不良影响的,出卖人对买受人处以罚款1.0~10.0 万元。 五、买受人个人违章处罚规定
出卖人: 买受人: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序号 | 物资描述 | 计量单位 | 竞价数量 | 交货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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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废旧物资 | 批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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