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地2012-G-20地块批发零售及文体娱乐用房项目1#及2#楼室内装修工程 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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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苏地2012-G-20地块批发零售及文体娱乐用房项目1#及2#楼室内装修工程 已由 其他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吴发改中心核【2013】69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苏州溪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政府投资: 0.00 %,私有资金: 0.00 %,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 0.00 %,境外私人投资: 0.00 %,其他国有: 0.00 % ,招标人为 苏州溪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苏州正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提出投标。 特别提醒: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并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开展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文件(含补充、答疑文件)、投标文件均为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的“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指定电子格式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规模:装修总面积约45000平方米,合同估算价约27675.5322万元,单个观众厅座位达881个 标段划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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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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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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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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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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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320501030400349100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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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地2012-G-20地块批发零售及文体娱乐用房项目1#及2#楼室内装修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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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地2012-G-20地块批发零售及文体娱乐用房项目1#及2#楼室内装修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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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一级]并且[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一级]资质,企业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一级]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本工程允许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申请的,联合体牵头方的资质必须为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拟选派的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方出具并注册在牵头方单位; 2、本项目联合体成员方企业资质应为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且在规定端口上传联合体协议书原件的扫描件,未上传或上传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联合体成员方须在规定端口上传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原件的扫描件,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5、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4月08日至2019年04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止,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评审时)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04月28日 09时30分前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5.2 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投标文件的,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交撤回投标文件的申请。 5.4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人应当使用“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成完整的投标文件,并上传交易平台。投标文件以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为准。 6.其它明确事项 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 (一) 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并且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本项目采用预选承包商类别和组别:苏州市政府投资建筑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2019)年度: 建筑装饰-Ⅰ组。 (5)拟选派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资质类别等级: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6)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取得安全B类证书; (7)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8) 外地建筑企业按苏住建建【2018】14号文执行(使用预选承包商名录投标的无需提供此项). (二)资格审查合格可选条件: 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类似工程以3年内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4700万及以上公共建筑装饰工程(含700座及以上的单个观众厅),质量为合格,时限为2016年4月至今,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验收日期为准。(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的扫描件,投标人相关业绩必须是经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项目(提供合同备案表)或建设主管部门官网上查询路径及截图,未按要求提供的业绩不予认可。如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等资料里未能反映单个观众厅座位数的,须提供相关的图纸或招标方证明等能反映该情况的证明资料) (三) 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四) 资格审查申请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9)根据《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且在联合惩戒期限内的。 (10)投标单位在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定等级必须为B级及以上,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是本市单位的在规定端口上传有效的苏州市年度信用手册,联合体成员单位是苏州市外企业的须在规定端口上传《外地进苏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书》或有效的苏州市年度信用手册,未按规定提供,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11)本工程不接受近三年有拖欠农民工工资、安全事故、弄虚作假等不良行为的投标人投标。不良行为以苏州市吴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家在吴中”(jzwz888)微信公众号、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上公布的为准。 (五)备注: (1)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人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且在规定的端口上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双面)、有效劳动合同和近三个月(2018年12月至2019年02月)在该单位的社保证明扫描件,未按规定提供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2)开标时授权委托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CA锁;项目经理携带本人身份证、建造师证及安全考核B证原件。未按上述要求参加开标会议或资料未携带完全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3)拟派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并扫描上传(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未上传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因上线新的招投标系统,投标人需要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点击维护信息功能进入投标库维护页面,在此投标库中上传维护投标业绩证明材料,投标人业绩以此为准,请投标申请人及时做好维护工作,未按要求执行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5)特别提醒:请各投标人投标前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施工合同备案中自查拟选派项目经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是否在其它工程中担任现场管理人员,避免中标后项目经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因在其它工程中担任现场管理人员处于锁定状态,无法办理施工合同网上备案。 (6)本工程图纸、材料品牌表请在附属文件中下载。本项目深化设计单位苏州水木清华设计营造有限公司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http://szzyjy.fwzx.suzhou.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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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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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溪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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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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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正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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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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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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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东吴南路125号名宇商务广场北楼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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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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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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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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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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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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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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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文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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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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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04218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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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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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13773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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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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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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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2-69152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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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子 邮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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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子 邮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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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96611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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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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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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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sz-zxzx.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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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户 银 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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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户 银 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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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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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由于近期系统升级,请各投标人开标时提供非加密的投标文件光盘(格式为:nSZTF)便于投标文件解密失败时及时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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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
苏州新成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关于热浸镀锌钢卷采购项目的变更公告
金额
27675.53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10/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7675.53万元
招标公司苏州溪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姚骞13404218421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正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顾文霞13013773346
标书截止时间2019/04/15
投标截止时间2019/04/28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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