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西县生活垃圾填埋场综合整治工程EPC总承包项目
招标公告(电子招标投标)
1.招标条件
1.1项目名称:肥西县生活垃圾填埋场综合整治工程
1.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肥西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肥西县生活垃圾填埋场综合整治工程立项的批复》(发改投资字【2022】125号)
1.4招标人:肥西县城市管理局
1.5项目业主:肥西县城市管理局
1.6资金来源:花岗镇城市更新资金
1.7项目出资比例:100%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肥西县生活垃圾填埋场综合整治工程EPC总承包项目
2.2招标项目编号:2023DFEGZ00823
2.3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招标标段项目编号:2023DFEGZ00823
2.5建设地点:肥西县花岗镇蔡冲村
2.6建设规模:肥西县生活垃圾填埋场位于花岗镇蔡冲村,占地面积约12.139万平方米,肥西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垃圾堆体治理范围包括填埋1区、填埋2区和填埋3区。垃圾治理总体量约为103.44万m³,其中填埋1区38.08万m³,填埋2区31.99万m³,填埋3区33.37万m³,肥西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已于2020年5月进行简易封场(HDPE膜覆盖并安装填埋气收集处置系统)。本次招标主要治理内容为对生活垃圾填埋场103.44万m³的存量垃圾,采用“开挖+焚烧+渗滤液全量化处理+筛分综合利用+生态恢复”工艺进行治理,包括垃圾堆体治理(垃圾堆体清挖工程、筛分工程、筛分产物处置工程、渗滤液全量化处理工程)、场地污染土壤和地下水修复、生态恢复以及相关的安全环保及公用配套工程等,本项目红线范围占地面积约为12.139万平方米。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含附件)。
2.7合同估算价:约16000万元。
2.8计划工期:1080日历天。
2.9招标范围:本工程为EPC总承包,包括项目的工程测绘、工程勘察;施工图设计(含协助配合建设单位另行委托的施工图审查);设备和材料采购、工程施工及竣工验收、移交、备案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及设备质保期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等,并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造价、合同、信息、档案等管理和控制;配合建设单位办理工程建设相关手续;根据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要求以及项目审批需要,同时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水土保持评价、地质灾害风险评价、应急预案、环保验收、能评、防洪影响评价等(包括但不限于)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评价类报告编制,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组织的评审并取得相应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10项目类别:EPC总承包
2.11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须满足如下①-⑤任一资质要求: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
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
④工程设计市政工程(环境卫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⑤工程设计环境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和污染修复工程)专项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须满足如下①-②任一资质要求,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②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2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单项合同金额1亿元及以上生活垃圾填埋场治理工程的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3.3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设计负责人须具有环境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或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证书。
(3)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施工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注: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3.4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
(1)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2)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
(3)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
3.5投标人财务要求:/。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满足以下条件:
(1)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3家,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须具备上述第3.1款要求的设计资质,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须具备上述第3.1款要求的施工资质【如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为 2家或3家,则联合体施工单位各方承担的合同工程量均不得小于总合同施工部分工程量的30%】;
(2)联合体投标的,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投标人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获取和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的递交等工作。
3.7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3年4月28日至开标时间。
4.2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与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
(2)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则须按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支付招标文件费用。
(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
(4)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 13:00-17:00,节假日休息)拨打400-0099-555。
4.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5月23日10时00分(同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优质采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3年5月23日10时00分。
6.2开标地点: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7号开标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8.1招标人
招 标 人:肥西县城市管理局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翡翠路与青年路交叉口
联 系 人:郝鑫
电 话:0551-68859502
8.2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
邮 编:230051
联 系 人:付如涛、周宏彬
电 话:0551-65199544/13855169113、65199536/17775059772
应急客服电话:0551-62220153,接听时间:8:30-12:00,13:30-17:30,节假日除外。应优先拨打联系人电话,无人接听时再拨打该“应急客服电话”。
8.3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优质采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0099-555
8.4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
8.5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
电 话:0551-66223530、0551-66223546
9.其他事项说明
9.1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9.2投标人参与本项目需查看注意事项,详见:电子交易系统—平台服务—电子招标投标—操作指南—进场项目(合肥)。
9.3投标人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在使用投标工具过程中如有技术问题,请致电网络技术服务电话:400-0099-555,(0551)62220164。
9.4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评定分离(定性评审)”方式。
9.5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含附件等)。
10.投标保证金账户(如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递交的,请选择以下任何一家银行递交即可):
徽商银行
开 户 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账号:1023701021001095993243216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中国银行
开 户 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账号:175254551713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合肥庐阳支行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