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ZJKJ-ZJSL2023001
二、项目名称:面上水利建设与发展专项资金核查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报价:850000(元) | 浙江同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杭州市西湖区马塍路36号3号楼6层601室 |
2 | 报价:848000(元) | 浙江水利水电工程审价中心有限公司 | 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凤起东路58号5楼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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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省水利厅(本级)面上水利建设与发展专项资金核查(问题核查) | 面上水利建设与发展专项资金核查(问题核查) | 对相关市县上年度下达的水利项目和管理任务开展核查,核查内容包括制度建设、项目管理、资金拨付与使用管理情况和综合方面等情况,重点抽取4个市及下辖市县(30个左右)开展专项核查。根据各相关县(市、区)自查与专项核查情况分别出具分县报告和汇总报告。具体明细核查内容及核查市县名单中标后另行确定。 | (1)▲项目团队总人数不得少于10人; (2)▲项目团队至少需配备3名注册会计师。 ▲每个标项均需组成2个及以上检查小组,每个小组设小组长1名,各小组之间人员不得交叉重复。项目实施过程中,成交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标书中承诺投入的项目人员开展检查工作,无故不得减少人员或更换人员。若有特殊原因需调整,应事先报采购人同意。 | 2023年8月底前完成成果提交。 | 按照《浙江省水利建设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三年一轮对相关市县水利项目和管理任务开展核查。2023年计划在各县(市、区)全面自查、总结的基础上,对4个市及下辖市县开展专项核查 |
2 | 省水利厅(本级)面上水利建设与发展专项资金核查(整改复查) | 面上水利建设与发展专项资金核查(整改复查) | 对标项一核查问题清单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并对历年面上核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督促各市县推进问题整改,根据整改总体情况出具复查报告。具体核查内容及核查名单中标后另行确定 | (1)▲项目团队总人数不得少于10人; (2)▲项目团队至少需配备2名全国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和2名水利专业高级以上技术职称人员(人员不得重复)。 ▲每个标项均需组成2个及以上检查小组,每个小组设小组长1名,各小组之间人员不得交叉重复。项目实施过程中,成交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标书中承诺投入的项目人员开展检查工作,无故不得减少人员或更换人员。若有特殊原因需调整,应事先报采购人同意。 | 2023年11月底前完成成果提交 | 按照《浙江省水利建设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三年一轮对相关市县水利项目和管理任务开展核查。2023年计划在各县(市、区)全面自查、总结的基础上,对4个市及下辖市县开展专项核查。 |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楼肖莹,胡建平,赵茜垠,金晶(采购人代表),王丽平
七、开标情况
标项1 标项2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标项2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标项2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 | 供应商名称 | 专家1 | 专家2 | 专家3 | 专家4 | 专家5 | 商务技术得分 | 报价得分 | 总分 |
---|---|---|---|---|---|---|---|---|---|
1 | 浙江同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85.0 | 80.5 | 86.0 | 80.0 | 83.8 | 83.06 | 5.91 | 88.97 |
1 | 浙江中瑞江南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72.0 | 63.0 | 76.0 | 66.0 | 80.9 | 71.58 | 7.61 | 79.19 |
1 | 浙江中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62.0 | 53.0 | 71.0 | 53.0 | 71.1 | 62.02 | 8.66 | 70.68 |
1 | 浙江至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52.25 | 44.25 | 59.25 | 46.25 | 58.25 | 52.05 | 6.56 | 58.61 |
1 | 浙江恒惠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42.0 | 37.0 | 35.0 | 40.0 | 44.0 | 39.6 | 6.27 | 45.87 |
1 | 浙江中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27.0 | 19.0 | 23.0 | 26.0 | 29.0 | 24.8 | 10.0 | 34.8 |
标项 | 供应商名称 | 专家1 | 专家2 | 专家3 | 专家4 | 专家5 | 商务技术得分 | 报价得分 | 总分 |
2 | 浙江水利水电工程审价中心有限公司 | 87.0 | 80.5 | 85.0 | 80.0 | 82.5 | 83.0 | 10.0 | 93.0 |
2 | 浙江广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64.5 | 55.5 | 54.5 | 60.5 | 61.5 | 59.3 | 9.97 | 69.27 |
2 | 浙江省水利水电建筑监理有限公司 | 45.0 | 36.0 | 40.0 | 39.0 | 34.8 | 38.96 | 9.99 | 48.95 |
标项1 标项2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标项2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服务费按照差额定律累进计费方式计算,标准如下:
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50%,服务类采购费率1.50%;
成交金额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10%,服务类采购费率0.80%;
成交金额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80%,服务类采购费率0.45%;
成交金额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50%,服务类采购费率0.25%;
成交金额5000万元至1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25%,服务类采购费率0.10%;
成交金额10000万元至10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5%,服务类采购费率0.05%;
成交金额1000000万元以上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1%,服务类采购费率0.01%;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5470.0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省水利厅(本级)
地 址:杭州市梅花碑7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金晶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7817011
质疑联系人:王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1-878266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科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杭州江干区钱潮路369号智谷人才广场1109室
传 真:0571-85105075
项目联系人(询问):孟姜丰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5105075
质疑联系人:王炜
质疑联系方式:0571-86820811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四季青街道新业路市民之家G03办公室
传 真:/
联系人 :朱女士、王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1-85252453
预算金额未达100万元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