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荔湾现代都市工业产业园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9/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目录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2 第二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21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41 第四章 发包人要求....................................................................................................42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44
1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1.1.2 | 招标人 | 名称:广州市荔湾区创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广州市荔湾区逢源路 128 号 联系人:朱工 电话: 020-81633930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 515 号东照大厦 5 楼 联系人:秦工 电话:020-66341792 |
1.1.4 | 项目名称 | 荔湾现代都市工业产业园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
1.1.5 | 建设地点 | 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
1.2.1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3.1 | 招标范围 | 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
1.3.2 | 计划工期 | 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
1.3.3 | 质量标准 | 勘察要求: 符合《岩土工程勘察规范》、《建筑工程勘察质量管理 办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20 年版)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勘察管理法规和规章,达到行业相关规范技术 标准等要求;符合本项目发包人要求。设计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 解释、部门规章、相关的工程设计技术规范、规定及标准和广东省、广 州市现行有关的地方性法规、相关的工程勘察设计技术规范、规定及标 准,包括但不限于:《民用建筑设计质量评定标准》、《建设工程勘察 设计管理条例》、《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 年版)》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达到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设 计标识/运行标识认证,按照绿色建筑最新标准执行(必须满足最新的 广州市行业主管部门有关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规定要求);发包人提供 的设计任务书;符合本项目发包人要求。2.施工质量标准: 合格,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要求及行业颁发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按照国家最新颁布《建 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应配套的各专业验收规范,一次竣 工验收合格。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
2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 投标 |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
1.5 | 费用承担和设计 成果补偿 | ■不补偿 □补偿,补偿标准: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
1.9.1 | 踏勘 | ■不组织:自行踏勘。 □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
1.10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召开地点: |
2.2.1 | 投标人提出问题 的截止时间 | 1.方式:网上答疑。网上答疑的相关事项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须 知第 2.2 款。 2.投标人质疑期限: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 18 日。 |
2.3.1 | 招标人书面澄清 的时间 |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 15 日 |
1.11.1 | 招标人规定由分 包人承担的工作 | 无 |
1.11.2 | 投标人拟分包的 工作 | □不允许 ■允许非主体、非关键性工程进行分包。 分包内容要求:经监理工程师及发包人同意后可依法分包。 分包金额要求:无 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并不得再次分包。 |
1.12 | 偏离 | ■不允许 □允许,允许偏离的内容、偏离范围和幅度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 其他资料 | 答疑纪要、澄清文件等(如有) |
2.2.2 | 投标人要求澄清 招标文件的截止 时间 | 同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 答疑纪要或澄清 的时间 |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招标文件的 澄清或修改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 投标人,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 招标文件修改的 时间 |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招标文件的 澄清或修改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 投标人,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 其他资料 | 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
3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3.2.2 | 最高投标限价 |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 81577.24 万元,其中: (1)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 79637.24 万元(其中: 施工费 最高投标限价 71673.52 万元,暂列金 7963.72 万元); (2)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 1700 万元;(设计费包含设计费和 绿建认证咨询费用等) (3)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 240 万元(综合单价最高投标限价 为 120 元/米,暂定工程量为 20000 米);工程勘察设计费按国家发展 计划委员会、建设部 2002 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取。其中:(1)专业调整系数 1.0,复杂调整系数 1.15,附加调整系数 1.0。以项目工程费用总额为计费额,计算其工程设计收费基价和基本设计收 费。 注:暂列金为非竞争性费用。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填写暂列 金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进行修正。修正后的投标 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取消其 投标资格,并且其投标担保也将被没收。 |
3.2.3 | 投标报价的其他 要求 | 1.投标报价由建安工程费、勘察费、设计费等报价组成。 (1)工程勘察费、岩土工程勘察费综合单价、设计费的投标报价不得 高于本工程勘察费、岩土工程勘察费综合单价、设计费的最高投标限价;结算按照投标下浮率计算,具体以合同相关约定为准。 (2)建安工程费采取投标下浮率报价,下浮率不得少于 3%。结算方式 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2、投标人总投标报价以及设计费不得超过相应各项的最高投标限价,建安工程费下浮率不得少于 3%,少于 3%的建安工程费投标报价下浮率 为无效投标报价。建安工程费投标报价不得高于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限 价。对低于成本警戒价(本工程成本警戒价,按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限 价的 90% 设置,即 71673.52 万元)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必须提供详细 的施工组织设计、单价、措施性费用、单价分析表、主要材料价格表、投标人成本分析供评标委员会评审,由评标委员会判定其是否低于企业 成本。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 报价或者低于成本警戒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 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 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 本报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 3、投标报价要求及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格式。 |
3.3.1 | 投标有效期 | 120 日历天(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计起),如出现异议或投诉,则投标有效期自动延长至异议或投诉处理结束,确定中标人并发放中标 通知书为止。中标人的投标有效期自动延期至合同履行完毕。 |
3.4.1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50 万元。 1.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现金、支票、投标保证保险、投标 保函(银行或专业担保公司出具)的形式,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前完成缴纳。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2.如采用现金、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递 |
4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交,由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具体操 作要求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关指引,递交事宜请自行咨询交易 中心;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上述金额递交至广州公 共资源交易中心,到账情况以开标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据库查询 的信息为准。 3.如采用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 函或投标保证保险须开具给招标人(保险受益人须为招标人)。开标前 可不提交纸质原件,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投标保函或投标保险 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完成评标后,由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 选人公示前向招标代理单位提交纸质原件并在网上公示。如投标人选择 在开标前提交纸质原件的,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单独密封递交至开标 室。若以交易系统支持的电子保函或电子投标保证保险递交的,到账情 况以开标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据库查询信息为准。 4.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主办方递交。 | ||
3.6 | 是否允许递交备 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允许 |
3.7.2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①资格审查文件; ②勘察设计方案投标文件; ③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投标文件。 注:中标人须按招标人要求向招标人提供盖章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 与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四套及电子文件光盘一份,要求提供的电子文件光盘必须无病毒、无加密、可打开、可编辑。 |
4.2 | 投标文件的递交 时间及地点 | 1、递交方式:网上递交投标文件。 2、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为 2023 年 月 日 时 分,截止时 间为 2023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站。 注:投标文件解密问题。投标人只用执行一次解密,招标人执行解密次 数根据招标文件开标次数确定。 3.递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时间:2023 年 月 日 时 分至 2023 年 月 日 时 分;递交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 室。 4、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纪要的相关信息。 |
4.5.1 | 投标文件的解密 |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 半 小时内为投标人投标文件解密时间,投标人通过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超过时间未 解密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放弃投标处理。 |
5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开始时间:2023 年 月 日 时 分; 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室; 本项目的日程安排及地点信息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查 询。 |
5.2.6(3) | 评标参考价的 下浮率 | \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 建 |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在开标前依法组建。 |
7.1 | 是否授权评标委 员会确定中标人 | □是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 人 |
7.2 | 中标候选人公示 媒介 |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招标 投标监管网发布平台。 |
7.4.1 | 履约担保 | 履约担保的形式:以合同约定为准。 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人(联合体中负责施工任务方)提供的履约担保 为建安工程费中标价款的 10%。 |
9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9.1 |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单位: 建设单位和中标人均不得委托近两年(从招标公告发布年度起逆推 2 年的 1 月 1 日起至投 标)截止时间止),因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 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检测单位负责本项目的检测工作。 | |
9.2 | 在招标和合同实施期间,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和承包人遵守最高的道德标准。 1、对本条款的规定,特定义如下词汇: 1) “腐败行为”是指在招标或合同执行期间,通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要任何有价值 的东西,从而影响招标人有关人员工作的行为; 2) “欺诈行为”是指通过提供伪证影响招标或合同执行,从而损害招标人利益的行为;也包括投标人之间串通(在提交投标书之前或之后),人为地使招标过程失去竞争性,从 而使招标人无法从公开的自由竞争中获得利益的行为。 2、如果投标人被认定在本招标的竞争中有腐败或欺诈行为,则会被取消投标资格。 | |
9.3 | 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 1)杜绝发生一般事故等级及以上的伤亡事故且工伤责任事故死亡人数为零。 2.环境管理目标:严格执行《广州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穗建质〔2008〕937 号)、《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市加强建筑工地环保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质〔2014〕754 号)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扬尘防治“6 个 100%”管理标准细化措施的通知》(穗建质〔2018〕1394 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 设局等 6 部委关于印发广州市建设工程绿色施工围蔽指导图集(V2.0)的通知》(穗建质〔2020〕1 号)。执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 和城乡建设部令第 37 号)和《关于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建设各方主体责任的暂 行规定》穗建规字〔2017〕21 号等规定。 3.质量目标:按招标文件质量标准要求,具体按合同约定; |
6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4.费用目标:确保项目总投资不超过工程概算金额,具体按合同约定;5.进度目标:确保项目建设进度满足招标文件工期要求,具体按合同约定。 | ||
9.4 | 施工保修期限: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 | |
9.5 | 承包方式:包勘察、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编制工程概算等)、包施工(包工、包料、包机械、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劳保、包 验收、包联动调试、包竣工验收、包移交、包结算、包资料整理、包现场整体组织、包专 业协调及配合、包编制竣工图、包保修以及施工总承包管理配合服务等方式进行总承包施 工。)。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只作为招标的依据,中标价只作为签订合同及支付预付款的依 据,两者不作为结算依据,具体付款条款及结算条款在合同专用条款明确。 | |
9.6 | 根据相关规定本项目如需办理规划许可证的,投标人需根据相关文件协助招标人办理。 | |
9.7 | 项目的监理、施工图审查、第三方检测工作、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工作、节能评估服务、造价咨询工作不列入本次招标范围。 | |
10 | 电子招标投标 | □否。 ■是。 |
11 | 诚信综合评价 | 本项目不设置诚信排名计分。 |
12 | 电子招标投标解 密失败及突发情 况的补救 | 1.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 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最新指引。 2.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 投标人可制作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含①资格审查文件;②勘察设计 方案投标文件;③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投标文件;④保密文件);(共 4 个光盘),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4.2 项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交备用。刻录好的投标文件光盘分别密封在各自的密封袋中,资格审查文件、工 程总承包实施方案投标文件两个光盘的密封袋需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 单位公章,密封袋上应写明项目名称和招标人名称;勘察设计方案投标 文件的光盘密封袋需在袋上写明“勘察设计方案投标文件”,不得加具 其他标识和盖章;保密文件的光盘密封袋需在袋上写明“保密文件”,不得加具其他标识和盖章。递交的光盘不得加密。光盘无法读取或导入 的,则视为未提交备用投标文件光盘。如果投标人没有按规定通过交易 平台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不再读取提交的光盘。投标人也可不提 交备用光盘。递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时需提供法定人代表人证明书及授 权委托书。 注:保密文件光盘内附一张 JPG 格式的图形文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项 目负责人署名。图形文件内容应与设计方案投标文件一致(并注明图形 文件在设计方案中的页码或图号),用于分辨投标文件对应的投标人身 份。 3.补救方案 (1)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 |
7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在规定时间内,因投标人之外原因(指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 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导致的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在开标现场读取 光盘内容,继续开标程序。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的评审以光盘内容 为准。因投标人之外原因解密失败且未递交电子光盘的,视为撤回投标 文件。 (2)评标时突发情况的补救方案 若遇不可抗力发生(指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 恢复等因素),由评标委员会开启投标人递交的全部投标文件光盘,并 按光盘内容进行评审。 (3)除发生上述情况外,开标评标均以投标人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 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 ||
13 | 关于使用混凝土 等建筑材料质量 标准的约定 | 根据《广州市散装水泥管理办公室关于对混凝土和砂浆企业质量监督检 查的通报》,为确保工程质量安全,中标单位禁止使用不合格的混凝土 和砂浆。 |
14 | 其他费用 | 中标人代缴交易平台的交易服务费,其费用包含在中标人报价中。 |
8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施工进行总承包招标。
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标准
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要求)
1.4.1 投标人应是按招标公告要求成功投标登记的单位。1.4.2 关于联合体投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5 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
1.5.1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5.2 招标人在征得未中标人的同意后有权免费使用未中标人设计成果。1.5.3 中标人应根据政府有关规定,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交易服务费。1.5.4 本项目不设设计方案成果补偿。
1.6 保密
1.6.1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1.7.1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1.8.1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8.2 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的币种为人民币。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 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9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 失。
1.9.4 现场由投标人自行踏勘,投标人不进行踏勘的,视为已熟知现场条件,自行承担 相关风险。招标人不对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本工程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1.11 分包
1.11.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应当由分包人实施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投标人应 当按照第四章“发包人要求”规定提供分包人侯选名单及其相应资料。
1.11.2 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 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1.12 偏离
1.12.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 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2.1.1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投标人须知;
(2)评标办法;
(3)合同条款及格式;
(4)招标人要求;
(5)发包人提供的资料和条件;
(6)投标文件格式;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2.1.2 根据本章第 1.10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 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1.3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 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全部 资料,或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将承担无法通过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风 险,并且招标人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 性的投标文件。
2.1.4 投标人一旦中标,招标文件的内容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双方均有约束力。
2.1.5 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10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项目答疑纪要采用网上答疑方式进行。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在规定 的时间内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提问区域将问题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提交问题时一律不得署名。
网上答疑的操作指南为: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我是投标人”→进入“新建设工程交易平台”→进入“我的投标”→进入“招标答疑提问”→通过项目编号或名 称找到所需的项目→在上述的答疑时间内点击“答疑提问”进入到提问区域→无记名或匿名 提出问题。
2.2.2 招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前解答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疑问,形成答疑 纪要,在交易中心网站“项目答疑纪要”专区发布。
2.2.3 招标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 人。
2.2.4 招标答疑纪要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人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浏 览、下载招标答疑纪要。
2.2.5 若招标答疑纪要与招标文件有矛盾时,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最后发布的 答疑纪要为准。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 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 要的澄清或修改。
2.3.2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 改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 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2.3.3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均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内容为准。当招标 文件的澄清、修改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最后发布的内 容为准。
2.3.4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 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若通知中没有明确延长时间,即表示投标时间不延长。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勘察设计方案投标文件、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投标文 件三部分组成。如招标文件没有格式规定的,由投标人自行编制。
3.1.2 资格审查文件
(1)按照招标公告要求编制,投标人资格审查合格应满足招标公告第 3 条单列的投标 人资格要求:
11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投标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
2)《联合体投标协议书》(采用联合体投标时递交,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二。《联合 体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3)企业营业执照证书扫描件(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各方提供);
4)企业资质证书扫描件(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各方提供);
5)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接施工任务方提供);6)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方提供,兼施工负责人)的相关证 书扫描件(按投标登记时选择拟派项目负责人);
7)设计负责人的相关证书扫描件(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接设计任务方提供);8)技术负责人的相关证书扫描件(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接施工任务方提供);9)专职安全员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类)或建筑施 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接施工 任务方提供)(按投标登记时选择拟派专职安全员);
10)投标人按照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的《投标人声明》(格式按招标公告附件一);11)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的网页信息打印页并加盖电子印章(联 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出具),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设计 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信用档案应在有效期内)。信用档案 信息和人员在册情况为联合体投标协议书中的分工对应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 信息;
12)投标人(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投标人 无需提供资料,按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13)投标人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资料。
(2)电子文件(与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完整的电子文件)介质使用光盘,所有电 子文件不能采用压缩处理,其内容应与投标人上传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电子投标文件内 容一致,如有不同,以上传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电子文件介质为光盘,所有电子文件 不能采用压缩处理。 投标人需要提交备用光盘时提交。
3.1.3 勘察设计方案投标文件(采用“暗标”形式)
(1)勘察设计方案投标文件封面标明编制时间,勘察设计方案投标文件中不得出现可 以辨认投标人及专业技术人员身份的名称、印章、商标、图形等记认符号。内容包括:1)封面:标明项目名称、“勘察设计方案投标文件”字样、编制时间。
2)勘察设计方案(含效果图及方案设计):
A、设计说明书(含本项目的难点、建议和工程创新);
B、效果图;
C、方案设计图纸;
D、《工期计划表》(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总工时和工期)。
3)其他与设计有关的材料。
(2)电子文件: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上传的勘察设计方案内容一致的电子文 件一套,其内容应与投标人上传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如有不同,
12
以上传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电子文件介质为光盘,所有电子文件不能采用压缩处理;电子文件的属性不能出现任何信息;投标人需要提交备用光盘时提交。
3.1.4 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投标文件
(1)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广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书(格式 1)
2)投标承诺书(格式 2)
3)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格式 3)
4)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按附表 5《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投标文件详细审查评分表》要求提交)。
5)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表(格式 4)
6)参与编制投标文件人员名单(格式 5)
7)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格式 6)
8)投标人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资料。
(2)电子文件(与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完整的电子文件),电子文件介质使用光盘,所有电子文件不能采用压缩处理,其内容应与投标人上传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电子投标 文件内容一致,如有不同,以上传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电子文件介质为光盘,所有电 子文件不能采用压缩处理。投标人需要提交备用光盘时提交。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施工场地的位置、周边环境、道路、装卸、保管、安装限制以 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投标人根据投标设计,结合市场情况进行投标报价。
3.2.2 招标人设有投标最高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投标最高限价,投标最 高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2.1 招标人按照招标需求制定最高投标限价。此处的最高投标限价有两个含义,① 最高投标总限价,②勘察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包括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和设计费最高投标 限价)、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列于本招标文件第一章中。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格 式报价,其中。勘察设计费、建安工程费所报金额不得超出招标人规定的相应最高投标限价。
3.2.2.1.1 投标报价未按照规定报价的,其投标文件将作为废标。每一项费用只允许有 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或未填报单价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3.2.2.2 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包括勘察设计费和建安工程费。投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第 1.3.2 项的工期要求,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1.5 项的建设地点,完成投标 人须知前附表第 1.3.1 项的招标范围列明工作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全部勘察、设计、建安工程工作的成本、利润、税金、技术措施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风险费以及政 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计算。
3.2.3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3.3 投标有效期
3.3.1 投标有效期按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 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 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 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述的规定金额、时间、担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
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主办方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4.3 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将尽快退还,最迟不超过招标人与中标人签定合同后的 5 个 工作日。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署合同并按要求提供了履约担保后予以退还。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投标人提供了虚假的证明材料;
3.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
4.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 保。
3.5 资格审查
本项目采用电子化资格后审,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时只对 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资审合格后,投标人的资格发生变化而不满 足投标人合格条件,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资格问题仍未解决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 格。
3.6 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及组成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 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 投标文件的组成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3.7.3 投标文件编制要求: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 原件清晰扫描件,并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投标文 件中需个人签字或盖章的,应在线下完成后扫描上传。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 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 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3.7.4 如联合体投标的,以上资料除《联合体投标协议书》需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
14
签字或盖章外;其他资料,如资格审查文件、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投标文件由联合体主办 方签字或盖章即可。落款中的“投标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表示为:(主)XXXX 公司(成)XXXX 公司】。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加密
4.1.1 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必须进行加密。按照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 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
4.1.2 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 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4.2.3 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4.2.4 投标截止前,招标人拒绝接收符合条件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可向招标监督机构投 诉。
4.2.5 投标截止前,招标人拒绝接收符合条件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可向招标监督机构投 诉。
4.2.6 到投标截止时间止,若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 3 家的,本项目招标失败,将依法重 新招标。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4.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 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7.3 项的要 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和更换投标文件。
4.3.4 在投标截止后,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有效期终止日前,投标人不能撤 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且招标人有权就其撤回行为报告政府主管部门载 入不良信用记录。
4.4 投标信息录入
4.4.1 投标人应在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前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要求的 相关信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中录入完毕。
4.5 投标文件的解密
4.5.1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超过时间未
15
解密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放弃投标处理。
4.5.2 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应按照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 指南进行操作。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1 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可自行决定是 否参加开标。投标人不参加的,视为认可开标过程及结果。
5.2 开标和评标程序
5.2.1 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5.1 款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 有投标人参加。截标后,开标开始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 时间的信息为准。
5.2.2 开标细则
开标由招标人或委托招标代理单位主持。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3)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规定的时间内,投标人通过递交投标文件的交易平台对已递交 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投标人完成解密后,再由招标人进行解密(投标人只用执行一次 解密,招标人执行解密次数根据招标文件开标次数确定)。
(4)解密完成后,公布:a 投标人名称;b 投标文件递交情况;c 投标文件解密情况;d 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e 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f 投标报价;g 工期;h 投标人的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等主要内容,并记录在案。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 的投标文件不参与开标、评标。
(5)截标后,开标开始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开始时间的信 息为准。
(6)备用光盘的读取按“电子招标投标解密失败及突发情况的补救”的规定执行。
(7)开标方式采用电子开标和现场开标两种模式,投标人可选择在开标室参与开标或 准时在线参加开标,也可不参加开标。参加在线开标的投标人登录交易平台实时查看开标、唱标情况。交易平台生成开标记录并向社会公众公布。
(8)参加现场开标的投标人对开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 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参加在线开标的投标人对开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唱标结束 后的规定时间内、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交易平台后通过交易平台提出。招标人授权招标代 理机构工作人员使用招标代理机构数字证书登录交易平台答复异议,异议答复是招标人真实 意思表示。未答复的,开标程序不得结束。
(9)投标人未参加开标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对开标无异议。
(10)开标时,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
16
的,不参与下一程序,并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11)投标文件(勘察设计方案)开标时不得开启,在评标时由交易平台随机编号后 开启,交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编号所对应的投标人在勘察设计方案评审结束前不得告知 评标委员会、交易平台工作人员、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12)投标人未参加开标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对开标无异议。
(13)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若有关人员不签字的,不影响开标程序;
(14)开标结束。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 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二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 行评审。第二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7.1.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1.2 依法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 人。
7.1.3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 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经核查发现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已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任何职务的,
17
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 委员会评出的中标候选人顺序依次上升替补确定中标人,以此类推,也可以重新招标。
7.2 中标候选人公示
7.2.1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示中标候选人。
7.2.2 在产生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电子版(报价 清单、施工方案等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要求提供资料的电子版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公开。
7.3 中标通知
7.3.1 评标公示后,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 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发出前须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盖章确认。
7.3.2 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后,向招投标监管机构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经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由招标人颁发,并经广州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确认。
7.4 履约担保
7.4.1 在签订合同后 30 天内,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担保形式向招标人 提交履约担保。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建安工程费合同金额 的 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联合体施工任务方提交。
7.4.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4.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 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 偿。
7.5 签订合同
7.5.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 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 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 以赔偿。
7.5.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 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纪律和监督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 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
18
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 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 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 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 使用第二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 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 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 行政监督部门投诉。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电子招标投标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有关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操作指南可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 易中心网站相关栏目下载,路径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系统帮助。
11. 评标应急预案
11.1 在评标过程中,当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通用型开评标系统发生评审故障时,若广州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当天可解除评审故障,则继续采用电子评标系统评标;若广州公共资源交 易中心当天无法解除评审故障,则评标委员会依据电子投标文件对未完成的评标活动采用手 动评审,提交包含已完成电子评审成果在内的纸质评标报告。评审故障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的认定为准。当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系统维护人员在评标室告知评标委员会当天无 法解除评审故障后,评标委员会即可对未完成的评标活动启动手动评审。
11.2 在电子评标过程中,无论遇到任何系统异常或故障,评标委员会均应出具评标报 告。
19
附件一:开标记录表
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为准。
20
第二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资格审查 | 见附表 1《资格审查表》 | |
2.1.2 | 勘察设计方案 投标文件有效 性审查 | 见附表 2《勘察设计方案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表》 | |
2.1.3 | 工程总承包实 施方案投标文 件有效性审查 | 见附表 3《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表》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及权 重 | 总分=设计方案(满分 100 分)×设计方案权重 10%+【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满分 100 分)×工程总承包 实施方案权重 50%+投标报价得分(满分 100 分)×投 标报价权重 50%】×权重 90%。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2.2.2(1) | 勘察设计方案 投标文件详细 审查评分 | 勘察设计方案 | 见附表 4《勘察设计方案投标文件详细审查评分表》 |
2.2.2(2) | 工程总承包实 施方案投标文 件详细审查评 分 | 资信资料、实 施方案 | 见附表 5《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投标文件详细审查评 分表》 |
2.2.2(3) | 经济标评分 | 投标报价 | 见附表 6《投标报价综合评分表》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关于联合体投标人评标的相关规定: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勘察设计部分评分以承接勘察设计任 务的联合体成员方为准;施工部分评分以承接施工任务的联合体主办方为准。 |
21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 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 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资格审查和勘察设计方案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 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及权重: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分标准
(1)勘察设计方案投标文件详细审查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投标文件详细审查评分、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 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资格审查文件评审(由评标委员会施工组负责)
(1)资格审查采用电子化审查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利用计算机系统对投标人递交的 资格审查文件进行评审。
(2)资格审查文件中全部符合附表 1《资格审查表》中情形的,为资格审查合格。否 则为资格审查不合格,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其资格审查文件将被拒绝。如评标委员会成员 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应先公开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并记录及由评标委员会、作出澄清的 投标人签字确认,以评标委员会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只有通过资格 审查的投标人方可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
(3)汇总资格审查情况,编写资格审查报告。
(4)资格审查时,投标企业名称已经工商变更的,但企业及个人的资质证书未完成企 业名称变更,仍然承认其有效;投标企业未及时办理变更手续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 通报发证部门。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之间登记的信息不一致,应当允许投标人澄清,不得直接否决其投标。
特别声明:资审合格后,投标人的资格发生变化而不满足投标人合格条件,在发出中标 通知书前,资格问题仍未解决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3.2 勘察设计方案评审(由评标委员会设计组负责)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办法附表 2《勘察设计方案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表》对各勘察设 计方案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只有通过有效性审查可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如评审意见不一致 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
3.2.2 评标委员会按本办法附表 4《勘察设计方案投标文件详细审查评分表》对通过勘 察设计方案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的勘察设计方案进行评分。评标委员会各成员汇总后的评分 的算术平均值作为勘察设计方案得分。分数出现小数点,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小数四 舍五入。
22
3.2.3 评标委员会通过系统揭晓各勘察设计方案对应的投标人,得出各投标人的勘察设 计方案得分。
3.3 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评审(由评标委员会施工组负责)
3.3.1 评标委员会按本办法附表 3《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表》对各 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只有通过有效性审查可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如评 审意见不一致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
3.3.2 评标委员会按本办法附表 5《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投标文件详细审查评分表》对 通过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的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进行详细评分。评标委 员会各成员汇总后的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作为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得分。分数出现小数点,保 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3.4 投标报价评审(由评标委员会施工组负责)
3.4.1 投标报价的算术校核。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投标文件有效性审 查的投标文件工程费报价进行算术校核,具体标准如下:
(1)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有 以下算术性错误需要修正的除外);
(2)如果费率与施工部分限价乘积不等于合价时,以费率为准修正合价(费率有明显 的数量级错误的除外,此时应修正费率);
(3)如果分项报价累加不等总价的,以分项报价累加为准,修正总价;
(4)投标文件存在其他计算性错误的,按正确的方法计算并修正;
(5)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投标报 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且其投标 保证金也将被没收。
3.4.2 投标报价评分
①确定评标参考价:通过资格审查、勘察设计方案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工程总承包
实施方案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且建安工程费投标报价位于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区间的投标人超过 5 家时,去掉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剩
余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参考价;通过资格审查、勘察设计方案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工
程总承包实施方案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且建安工程费投标报价位于价×90%,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区间的投标人为少于或等于 5 家时,取区间中投标人的
建安工程费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参考价。若没有投标建安工程费位于最高投标限价×90%,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区间,则由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
②计算投标报价得分:当建安工程费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参考价时得 100 分,建安工程
费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参考价 1%,扣 0.3 分,每低于评标参考价 1%,扣 0.2 分,扣至 0 分
为止,得出投标报价得分,偏差率、报价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3.4.3 投标报价评分中的投标报价特指工程建安工程费投标报价,不包含勘察费、设计 费。
3.5 评审汇总(由评标委员会施工组负责)
3.5.1 投标人总得分满分为 100 分,分值构成及权重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5.2 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的分值构成及权重见公式,计算各有效投标文件
23
的总得分,并按照总得分从高到低排列先后次序。总得分相同的,以勘察设计方案得分排名 为准,并按照得分从高到低排列先后次序,如勘察设计方案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采用 记名投票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排序。评标委员会应按排序先后,在招标文件有效的投标 人中,向招标人推荐前 3 名投标人依次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至第三中标候选人,并编写评标报 告。
3.5.3 同时通过资格审查、勘察设计方案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 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才参与投标人总得分汇总。
3.5.4 评标委员会编写、签署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 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
3.5.5 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过程中使用的文件、表格以及其他 资料应当即时归还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3.5.6 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 3 家或经评审通过勘察设计方案投标文件有效性审 查或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 3 家,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3.6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6.1 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期间,经评标委员会中超过两人(含 两人)的成员以书面形式提出动议,评标委员会应当书面发出澄清通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 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出澄清。
3.6.2 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澄清中的承诺性意思表示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均 对投标人有约束力。除评标委员会对评标中发现算术错误进行修正后要求投标人以澄清形式 进行的核实和确认外,澄清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超出部 分不作为评标委员会相应评审的依据。
3.6.3 评标委员会成员均应当阅读投标人的澄清,但应独立参考澄清对投标文件进行评 审。
3.6.4 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相应评审将按照有 效性审查标准予以拒绝,不接受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 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3.7 评标结果
3.7.1 评标委员会应按排序先后,在招标文件有效的投标人中,向招标人推荐前 3 名投 标人依次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至第三中标候选人。
3.7.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3.7.3 投标人如在本项目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且在评标过程中未被发 现的,其投标不改变本项目评标结果排序。招标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 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确定中标人或重新招标。
4. 评标表格
见后附。
24
附表 1
资格审查表
项目名称:
序 投标单位
号 评审内容
投标文件中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投标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 1
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接施工任务方提供)
按招标公告要求签定《联合体投标协议书》,且协议中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 2
任。(适用于以联合体投标的需递交,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二)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营业执照,按国家 3
法律经营。(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各方提供)
4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资质。(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各方提供)
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接施工 5
任务方提供)
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方提供,兼施工负责人)的资格满足公 6
告要求。
7 技术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方提供)的资格满足公告要求。
8 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接设计任务方提供)的资格满足公告要求。
9 专职安全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接施工任务方提供)的资格满足公告要求。
10 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且拟担任本项目
的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设计负责人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 11
人员(联合体投标的,信用档案信息和人员在册情况为联合体投标协议书中分工对应在
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信息)。
12 投标人(联合体各方)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
25
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 标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判为无效标。 | ||||||
13 | 投标人(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投标人无需 提供资料,按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 |||||
结 论 |
注:
1.凡不满足以上任何一项情形,结论均为无效,否则就为有效。有效的记“○”无效的记“×”,全部审查项目均为有效的,结论为“通过”,否则为“不通过”。2.如对本表中某种情形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评审组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审组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
评委签名:日期:
26
附表 2
勘察设计方案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表
项目名称:
方案编号 序号
审查项目
投标人在勘察设计方案内标注名称、印章、商标、图形等记认符号(或使 1
人辨认出投标人或其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的;
存在互相雷同和串通投标情形的(串通投标情形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 2
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为准);
3 存在明显抄袭行为的;
4 存在侵犯他人著作权和特许权的;
结论 结论(通过/不通过)
注:1.凡出现以上任何一项情形,结论均为无效,否则就为有效。有效的记“○”无效的记“×”,全部审查项目均为有效的,结论为“通过”,否则
为“不通过”。
2.如对本表中某种情形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评审组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审组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
评委签名:日期:
27
附表 3
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表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序号
评审内容
1 投标文件所列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与网上投标登记时不一致;
2 不能满足完成投标项目工期的;
3 不能满足完成投标项目质量标准的;
4 对同一招标项目出现两个或以上的投标报价,且没有申明哪个有效;
5 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报价的;
投标报价低于企业成本的(投标人的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又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 6
关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低于成本报价的);
7 算术复核后的投标报价与原投标报价相比存在 1%或以上误差的;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指招标文件第五章所列的格式)填写,或主要内容(指投标文件组成 8
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9 存在串通投标情形(串通投标情形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为准);
10 无《参与编制投标文件人员名单》的;
11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投标人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以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2
交易平台评标系统的检索信息为准)。
结论 是否通过并进入下一阶段评审(是/否)
28
注:1.凡出现以上任何一项情形,结论均为无效,否则就为有效。有效的记“○”无效的记“×”,全部审查项目均为有效的,结论为“通过”,否则 为“不通过”。
2.如对本表中某种情形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评审组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审组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
评委签名:日期:
29
附表 4
勘察设计方案投标文件详细审查评分表 项目名称 :
评分 项目 | 评审内容 | 主要评判因素 | 评分 范围 | 评审 得分 |
设计 方案 | 设计概念 | 【优】符合适用、坚固和美观原则,充分结合地理、气候、风俗、文化和个性特点,反映时代精神、具有创新的风格和意识,充分体现城市的历史文化、风貌特色,得(9,10>; 【良】符合适用、坚固和美观原则,较好结合地理、气候、风俗、文化和个性特点,具有一定创新的风格和意识,能够体现城 市的历史文化、风貌特色,得(8,9>; 【中】基本符合适用、坚固和美观原则,具有一定创新的风格和意识,城市的历史文化、风貌特色体现程度一般,得(7,8>。不提供,不得分。 | 0-10 | |
规划设计 | 【优】完全符合规划设计条件,主要轴线布置合理,因地制宜、充分考虑地域环境条件,减少对周围环境的损害,建筑环境与 空间造型和谐统一,充分协调好周边建筑景观的关系,得(13,15>; 【良】基本符合规划设计条件,主要轴线布置合理,因地制宜、基本考虑地域环境条件,减少对周围环境的损害,建筑环境与 空间造型基本统一,得(11,13>; 【中】基本符合规划设计条件,能部分考虑地域环境条件,建筑环境与空间造型协调性尚可,得<9,11>。 不提供,不得分。 | 0-15 | ||
建筑外观 | 【优】建筑形式非常清晰、精致、简洁,视觉效果良好,建筑外观与传统文化及周边环境充分协调,得(13,15>;【良】建筑形式基本清晰、简洁,视觉效果较好,建筑外观与传统文化及周边环境整体基本和谐,得(11,13>;【中】建筑形式基本清晰、简洁,视觉效果一般,建筑外观与传统文化及周边环境无较大冲突,得<9,11>。 | 0-15 |
30
不提供,不得分。 | ||||
设计深度 | 提供:1.建筑专业图纸,2.结构专业图纸,3.给排水专业图纸,4.电气专业图纸,5.暖通专业图纸。【优】达到初步设计深度,并提供了上述成果文件,每一项得 5 分,最多得 25 分; 【良】达到方案设计深度,得 10 分; 【中】达到投标设计深度,得 5 分; 不提供,不得分。 | 0-25 | ||
专业设计 | 提供:1.结构专业计算书,2.暖通专业计算书,3.电气专业计算书,4.给排水专业计算书,5.建筑节能计算书。【优】达到初步设计深度,并提供了上述成果文件,每一项得 6 分,最多得 30 分; 【良】达到方案设计深度,得 15 分; 【中】达到投标设计深度,得 5 分; 不提供,不得分。 | 0-30 | ||
质量、进度 保证措施 | 【优】项目质量保障措施具体、合理、可行,得(4,5>; 【良】项目质量保障措施较可行,得(3,4>; 【中】措施不具体,不能满足特殊要求,得<2,3>。 不提供,不得分。 | 0-5 | ||
合计 | 100 |
注:本表按百分制评分,所有评委总分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值为投标人的最终得分。分数出现小数点,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评委签名:日期:
31
附表 5
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投标文件详细审查评分表 项目名称:
序号 | 评分内容 | 分值 | 评审标准 |
一、企业资 信(36 分) | 企业业绩 | 14 | 施工业绩: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主办方)完成 10000 万元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设计施工总承包或 epc 项目)业绩 20 项(不含 20 项)以上的,得 9 分;16-20 项的,得 6 分;11-15 项的,得 3 分;10 项以下的,得 1 分;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注:业绩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投标人须提供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名称及业绩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 台中项目编号,不提供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的业绩不予评审。若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名称与项目编号不一致:①项目名称和项目 编号在库内分别对应不同业绩的,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②项目名称存在对应业绩的,项目编号在库内不存在对应业绩,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③项目名称在库内不存在对应业绩,项目编号存在对应业绩的,以项目编号对应的业绩为准。 用于本项目投标的类似业绩,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中“工程对应的企业资质”栏中须登记有与本项目要求相对 应的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1)评标委员会对业绩的评审以投标截止时间止在库内业绩上传件为依据; 2)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文件为准。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3) 库内业绩上传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登记的工程资质内容与施工合同等业绩证明资料不相符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
设计业绩: 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设计方)承接的建筑工程设计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项工程建 安费(或施工费)≥10000 万元的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每项得 1 分。本项最多得 5 分。 注: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企业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证明)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施工图审查合 格证,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评分要求的特征和必要信息的,不计得分。设计业绩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设计部分业绩。 |
32
企业获奖 | 8 | 施工获奖: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主办方)承接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获得过 市级(或以上)工程质量奖 20 项(不含 20 项)以上的,得 6 分;11 至 20 项的,得 3 分;1 至 10 项的,得 1 分。不符合上述 条件或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注:奖项可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或获奖证书扫描件。时间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为准。国家级工程质量奖包括中国 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省或市级工程质量奖指省或市级工程优质 奖或优质结构奖等(其它如安全文明、绿色施工、技术创新、QC 成果、装饰装修、科技进步及技术应用类奖项不参与计分)。同一项目只按最高奖项计算一次得分,不得重复计算;只计算房屋建筑工程获奖情况,其他非房建工程项目,如路桥、铁路、水利、电力、化工、冶金、市政、装修等获奖不参与计分;奖项只计算承建单位,不含参建单位。 (1)奖项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投标人须提供获奖证书扫描件及获奖业绩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网 页信息截图(网页信息截图须能清晰显示带有“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名称,并至少包含“项目基本信息”、“奖项信息”等信息),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不符合上述条件或不提供平台内网页信息截图的获奖业绩不予评审。 (2)奖项取自获奖证书扫描件的,投标人须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并同时提供获奖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证 明文件)、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原件彩色扫描件及该获奖工程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网页信息截图(网 页信息截图须显示工程信息并具备中标信息、施工许可证、施工合同信息)并加盖投标人企业电子印章。奖项业绩须为国家、省、市人民政府或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经民政部门备案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其他机构颁发的获奖证书不予认定。不符合上 述条件或不提供平台内网页信息截图的获奖业绩不予评审。 | |
设计获奖:2020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设计方)获得过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的,得 2 分。 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为准,投标人须提供获奖证书原件扫描件,时间以获奖证书载明发证日期为准。获奖单位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子、分公司均不予计算。 | |||
研发能力 | 7 |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主办方)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承建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获 得技术创新 QC 成果(部优以上)的:每项得 2 分,本项最高得 2 分。 |
33
注:技术创新 QC 成果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须提供平台信息截图及提供获奖证书上传件(网页信息截图须能清晰 显示带有“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名称,并至少包含“项目基本信息”、“奖项信息”等信息)、项目类型以广州市住建行 业信用管理平台上传的合同为准,技术创新 QC 成果只计算房建类的项目,其他非房建项目,如:路桥、铁路、水利、电力、化 工、冶金、市政等获奖不参与计分。时间以获奖证书的发证时间为准。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按分数最高只计算一次,不重 复计算;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提供上述资料的不得分。 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主办方)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获得国家版权局颁发的工程类软件 著作权登记证书的:每项得 0.3 分,本项最高得 3 分。 注:工程类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需提供中国版权保护中心(https://www.ccopyright.com.cn/)的软件登记公告网页查询 截图和工程类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扫描件。时间以登记日期为准,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提供上述资料的不得分。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设计方)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获得省级或以上的“工程类科学技术进 步奖或科学技术奖项”,每项得 1 分,获得市级的“工程类科学技术进步奖或科学技术奖项”,每项得 0.5 分,本项最高得 2 分。 注:省市级或以上科学技术进步奖或科学技术奖:指省市级或以上政府部门或中国社会组织依法依规设立的“科学技术进步奖”或“科学技术奖”;投标人须提供科学技术进步奖或科学技术奖证书原件扫描件,时间以证书中载明的发证时间为准。如颁奖 单位为中国社会组织(如协会、学会等),还须提供其在“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s://chinanpo.mca.gov.cn/)注册登记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提供的资料不齐全的不得分。 | |||
第三方评价 | 7 |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主办方)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获得过省级或以上建设行业协会或土木建筑学 会颁发的科技创新先进企业称号的,得 4 分。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 4 分。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设计方)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获得过省级或以上建设行业协会或土木建筑学 会颁发的科技创新先进企业称号的,得 3 分。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 3 分。 |
34
注:科技创新先进企业称号须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截图(省级或以上建设行业协会或土木建筑学会网站)和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 标人电子公章(证书获奖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不包含上级公司、子公司及分公司),时间以网上查询结果截图或证 书 载 明 的 年 度 为 准 。 还 须 提 供 中 国 社 会 组 织 ( 如 协 会 、 学 会 等 ) 在 “ 中 国 社 会 组 织 公 共 服 务 平 台 ” 网 站(https://chinanpo.mca.gov.cn/)注册登记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提供的资料不齐全的不得分。 | |||
二、施工组 织方案(64 分) | 进度控制措 施 | 10 | 1、有提供施工进度计划,施工工期计划目标对比招标文件要求提前 3 天以上完工,得 10 分。2、有提供施工进度计划,施工工期计划目标对比招标文件要求提前 1 至 3 天完工,得 7 分。3、有提供施工进度计划,施工工期计划目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得 5 分。 4、无提供施工进度计划的不得分。 |
绿色节能控 制措施 | 10 | 1、有绿色节能控制措施、有在材料消耗、环境保护及建筑废弃物的循序使用等方面的控制措施,且承诺使用绿色生产达标企业 生产的混凝土的,得 10 分。 2、有绿色节能控制措施,且承诺使用绿色生产达标企业生产的混凝土的,得 7 分。3、有绿色节能控制措施的,得 5 分。 4、无提供绿色节能控制措施的不得分。 | |
质量控制措 施 | 10 | 1、有提供质量保证运行体系及质量保证措施,质量管控体系,质量目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得 10 分。2、有提供质量保证运行体系及质量保证措施,质量目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得 7 分。 3、有提供质量保证运行体系,质量目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得 5 分。 4、无提供质量保证措施的不得分。 | |
安全控制措 施 | 10 | 1、有提供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保证体系,施工平面布置图,安全文明施工目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得 10 分。2、有提供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保证体系,安全文明施工目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得 7 分。 3、有提供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目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得 5 分。 4、无提供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不得分。 |
35
设计和施工 的融合措施 | 24 |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全部满足附表 5(附件)《投标人投入主要人员要求表》要求的,得 6 分;不满足要 求的得 0 分。 在满足附表 5(附件)《投标人投入主要人员要求表》要求的基础上,主办方人员:1.质量负责人取得建筑工程类高级或以上职称的加 1 分,本项最多得 1 分。 2.安全负责人取得建筑工程类高级或以上职称的加 1 分,本项最多得 1 分。 3.造价负责人取得建筑工程类高级或以上职称的加 1 分,本项最多得 1 分。 4.建筑工程师取得建筑工程类高级或以上职称的加 1 分,本项最多得 1 分。 5.电气工程师取得建筑电气类高级或以上职称的加 1 分,本项最多得 1 分。 6.给排水工程师取得给水排水类高级或以上职称的加 1 分,本项最多得 1 分。 在满足附表 5(附件)《投标人投入主要人员要求表》要求的基础上,设计方人员: 1.设计负责人取得正高级(或教授级)职称证书的,得 0.5 分,取得高级职称证书的,得 0.25 分;具有省级或以上勘察设计大 师称号的,得 2 分,本项最多得 2.5 分。 2.建筑设计师取得建筑相关专业正高级(或教授级)职称的加 0.5 分,取得建筑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的加 0.25 分,本项最多得 0.5 分。 3.结构设计师取得建筑结构相关专业正高级(或教授级)职称的加 0.5 分,取得建筑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的加 0.25 分,本项最多 得 0.5 分。 4.风景园林设计师取得风景园林相关专业正高级(或教授级)职称的加 0.5 分,取得建筑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的加 0.25 分,本项 最多得 0.5 分。 5.暖通设计师取得暖通相关专业正高级(或教授级)职称的加 0.5 分,取得建筑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的加 0.25 分,本项最多得 0.5 分。 6.电气设计师取得建筑电气相关专业正高级(或教授级)职称的加 0.5 分,取得建筑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的加 0.25 分,本项最多 得 0.5 分。 7.给排水设计师取得给水排水相关专业正高级(或教授级)职称的加 0.5 分,取得建筑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的加 0.25 分,本项最 |
36
多得 0.5 分。 8.造价设计师取得造价相关专业正高级(或教授级)职称的加 0.5 分,取得建筑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的加 0.25 分,本项最多得 0.5 分。 (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设计方)有获得过省级或以上“勘察设计大师”荣誉称号的人员,每人得 1 分,本项 最高得 6 分。 注:①上表中的人员以相关职称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或执业注册证书为准,投标人须提交人员相关证书扫描件。②投标人应同 时提供上表中的人员截止投标前近一个月(即 2023 年 7 月)在本单位(不含投标人的子公司)购买社保的缴费记录。若当地政 府部门允许企业在疫情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且投标人未缴纳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 社保的证明。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应采取有效措施,核实后续中标人管理团队的社保补缴情况。不符合条件或无提交相关资 料的不计分。③上述人员岗位不能相互兼任。④联合体投标的,项目团队中的设计人员(包括:设计负责人、各专业设计师)应为联合体中负责设计任务成员方人员,其他施工管理人员均要求为联合体主办方人员。④按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 定》的规定,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 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 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的,等同于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 |||
合计(一 + 二) | 100 分 |
备注:本表按百分制评分,所有评委总分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值为投标人的最终得分。分数出现小数点,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37
附件:《投标人投入主要人员要求表》
在本项目任职 | 数量(人) | 基本要求 | 备注 |
项目负责人 | 1 | 符合招标公告要求。 | 组成联合体投标 的,由主办方提 供 |
技术负责人 | 1 | 符合招标公告要求。 | |
专职安全员 | 1 | 符合招标公告要求。 | |
质量负责人 | 1 | 质量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类中级或以上职称。 | |
安全负责人 | 1 | 安全负责人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 | |
造价负责人 | 1 | 造价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 | |
建筑工程师 | 1 | 具有建筑工程类中级或以上职称。 | |
电气工程师 | 1 | 取得建筑电气类中级或以上职称。 | |
给排水工程师 | 1 | 取得给水排水类中级或以上职称。 | |
设计负责人 | 1 | 按招标公告要求。 | 组成联合体投标 的,由设计方提 供 |
建筑设计师 | 1 | 同时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及建筑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 |
结构设计师 | 1 | 同时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及建筑结构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 |
风景园林设计师 | 1 | 具风景园林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 |
暖通设计师 | 1 | 同时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资格及暖通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 |
电气设计师 | 1 | 同时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资格及建筑电气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 |
给排水设计师 | 1 | 同时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及给水排水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 |
造价设计师 | 1 | 同时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及造价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
38
注:①上表中的人员以相关职称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或执业注册证书为准,投标人须提交人员相关证书扫描件。②投标人应同时提供上表中的人员截止投标前近一个月(即 2023 年 7 月)在本单位(不含投标人的子公司)购买社保的缴费记录。若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疫情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且投标人未缴纳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 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应采取有效措施,核实后续中标人管理团队的社保补缴情况。不符合条件或无提交相关 资料的不计分。③上述人员岗位不能相互兼任。④联合体投标的,项目团队中的设计人员(包括:设计负责人、各专业设计师)应为联合体中负责设计任务成员方人员,其他施工管理人员均要求为联合体主办方人员。④按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的规定,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 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的,等同于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39
附表 6
投标报价评分表
投标人名称 | |||||||
投标总报价 PT(元) | |||||||
评标参考价 PC(元) | |||||||
偏差 ((PT-PC)/PC)(%) | |||||||
减分(A) | |||||||
投标报价总 得分 (I=100-A) |
评标委员会签名:日期:
40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另册)
41
第四章 发包人要求
(另册)
42
43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44
格式 1:广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书
广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书
投标日期:年 月 日
工 程 名 称 | ||||
投标总报价 | 大写: 小写:元 | |||
其中,建安工程费: 元(其中: 施工 费 元,暂列金 元) | 下浮率:% | 下浮率=(1-相应 投标报价/相应 最高投标限价)*100%,保留两位 小数。 | ||
其中,设计费:元 | 下浮率:% | |||
其中,勘察费:元(其 中岩土工程勘察费综 合单价 /米) | 下浮率:% | |||
投标总工期(含勘察、设计、施工各阶段工期) | 总工期 日历天。 | |||
质量标准 | ||||
保修期限 | ||||
投标有效期 | ||||
委派的项目负责人 | 姓 名 | |||
注册建造师编号 | ||||
委派的专职安全员 | 姓 名 | |||
安全考核证书(C 类或 C3)编号 | ||||
委派的设计负责人 | 姓 名 | |||
注册证或职称证编号 |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 ||||
投 标 单 位 (企业公章) |
注:
(1)联合体投标的,“投标单位”一栏需书写所有联合体成员的单位全称,可由主办方签署、盖章。
(2)“投标总工期”、“质量标准”、“保修期限”、“投标有效期”可以填写“按招标文件要求”或按
招标文件内容填写。
45
投标书附表1:勘察费投标报价表
项目名称:
序 号 | 项目名称 | 预估米数(M) | 综合单价最高 投标限价(元 /M) | 投标综合 单价(元 /m) | 投标报价 小计(元) | 备 注 |
1 | 荔湾现代 都市工业 产业园项 目勘察设 计施工总 承包 | 20000 | 120 |
说明:
1.本表中投标综合单价高于综合单价最高投标限价时为无效标。2.本次勘察为预估工作量,最终以实际工作量为准。
格式 2:投标承诺书
投标承诺书
致:(招标人名称)
我司确认收到贵单位提供的(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我司:代表我司 (投标人名称) 已作为投标人正式授权
(授权代表全名,职务) 进行有关本投标的一切事宜。
我司已完全明白和接受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重申以下几点:
1.我司已详细研究并理解招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内容,同意招标文件的内容,对招标 文件内容和约束无异议,充分了解了现场条件对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都已充分考虑,我司放 弃在此方面提出含糊意见或误解的一切权力,承认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按招标文件规定条 款完成本次招标项目的内容。
46
2. 我司已充分阅读了本项目招标文件并充分了解有关报价方式及变更、结算方式,我 司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规定。
3.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后 120 天内有效,如出现异议或投诉,则投标有 效期自动延长至异议或投诉处理结束,确定中标人并发放中标通知书为止;
4.我司承诺投标文件中的一切资料、数据是真实的,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
5.我司明白并愿意若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后至投标有效期之内撤回投标,则投标 保证金将被贵司没收。
6.我司同意按照贵司可能提出的要求而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任何其它数据或信息。
7.我司如果中标,我司保证:
7.1 保证履行招标文件以及招标文件修改书(如有)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在中标通知书 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合同,并严格按国家有关法规履行我司的全部责任,按质、按量、按期完 成合同约定的全部任务。同时,承诺遵守业主提出的限额设计、限额施工相关要求。
7.2 保证将我司的资质承包范围不能涵盖或不具备相应能力(该能力须保证进度和质量 且须获得发包人认可)的部分专业工程(如果有),委托获得发包人批准的具备相应专业资 质和能力的单位实施,确保项目质量及进度。
7.3 保证所完成的设计将完全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符合或优于招标文件、技术条件、合同条款的要求。若我司完成的设计文件未能达到发包人(或相关政府部门)的要求,我司 将无条件根据要求进行修改设计文件,直至得到发包人(及相关政府部门)的认可为止。
7.4 承诺严格遵守本合同工期,保证尽一切力量确保投标承诺的竣工日期,承担本项目 的方案深化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用地规划及施工报建等各项报批工作。各项报建报批工作所需的时间已包含在本项目总工期内,并承担各项报建工作中存在的审批 缓慢,审批不通过等风险,因设计施工总承包报建工作程序与现有报建流程不相符所带来的 报建延误等风险,由我方承担。若我方未能按投标承诺的工期完成本项目,除承担合同约定 的违约责任外,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我方承担由于违约解除合同退场造成的对发包人的一 切损失。
7.5 接受建设单位为本项目委派的工程监理、造价咨询、工程设计咨询、项目代建等咨 询管理单位的管理及监督。接受这些监督并不免除总承包单位作为合同方所应承担的责任。
7.6 我公司保证拟派项目负责人应符合广州市相关管理要求,保证投标所报的项目负责 人、设计负责人在本项目合同签订后 7 日内到职,全过程服务于本项目,在过程中非不可抗 力或发包人要求不得更换。我司违反以上承诺的,同意按合同条款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7.7 保证所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材料、设备质量符合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不低于现行同 类项目标准(详见《主要材料品牌表》(如有))。所投入本项目的辅助设备、材料与主要 材料、设备质量一致并有良好的配套性。
7.8 保证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确保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如有违反,我方愿意按合同约
47
定承担违约责任,并为此负相关的法律责任。
7.9 保证按国家的有关规定制订保证民工工资支付的方案及保证措施,否则,我方愿按
合同条款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发包人的全部损失。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日期:年 月 日
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一栏需书写所有联合体成员的单位全称,可由主办方签署
或盖章。
48
格式 3: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 话 |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其中 | 项目经理 | |||||||
营业执照号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中级职称人员 | ||||||||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 初级职称人员 | ||||||||
基本账户账号 | 技工 | ||||||||
经营范围 | |||||||||
企业简介 | (本项内容可另附页) | ||||||||
备注 |
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交本表。
49
格式 4: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表
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表
序号 | 姓名 | 岗位 | 职称 | 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 号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 | |||||
注:以上内容由投标人自行填写且根据招标文件附上相关资料。
50
格式 5:参与编制投标文件人员名单
参与编制投标文件人员名单
姓名 | 职务 | 所承担工作 | 身份证号码 | 本人签名栏 |
注:参与编制标书所有人员名单应包括如编制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含资信部分)、编制勘察设计文件、负责清样校对、负责打印及复印等所有人员在内的人员名单。
51
格式 6: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
项工程清单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
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 程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37号文”),投标人在投标时须补充完善危 大工程清单并明确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2、 招标人根据设计文件的要求及37号文的规定列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 程清单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中与本招标项目 相关的清单项,具体详见第5点“打√”标识。
(1) 投标单位同意建设单位在清单中标识的该项请在对应项打“√”标识,并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2) 投标单位对清单中认为需要补充的该项请在对应项打“√”标识,并 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3) 投标单位不同意建设单位在清单中标识的该项请在对应项打“×”标 识,并在备注栏填上相关说明。
3、 投标单位应当在投标时根据招标人提供的下述第5点清单,在工程实施方案 中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4、 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中标单位应当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对专项施 工方案进行论证。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 会。专家论证前专项施工方案应当通过施工总承包单位审核和总监理工程师 审查。
5、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 程清单:
一、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 建设单位 | 投标单位 | 备注 |
一、基坑支护 | ( ) | ( ) | |
(一)开挖深度超过 3m(含 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 ( ) | ( ) | |
(二)开挖深度虽未超过 3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 ( ) | ( ) | |
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 ( ) | ( ) | |
(一)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 模、飞模、隧道模等工程。 | ( ) | ( ) | |
(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 5m 及以上,或搭设跨度 10m 及以上,或施工总 荷载(荷载效应基本组合的设计值,以下简 称设计值)10kN/m2 及以上,或集中线荷载(设计值)15kN/m 及以上,或高度大于支撑 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 土模板支撑工程。 | ( √ ) | ( ) | |
(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 堂支撑体系。 | ( ) | ( ) |
52
三、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 | ( ) | ( ) | |
(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 起吊重量在 10kN 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 ( ) | ( ) | |
(二)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 | ( √ ) | ( ) | |
(三)起重机械安装和拆卸工程。 | ( √ ) | ( ) | |
四、脚手架工程 | ( ) | ( ) | |
(一)搭设高度 24m 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 手架工程(包括采光井、电梯井脚手架)。 | ( ) | ( ) | |
(二)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工程。 | ( ) | ( ) | |
(三)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 (√) | ( ) | |
(四)高处作业吊篮。 | (√) | ( ) | |
(五)卸料平台、操作平台工程。 | ( ) | ( ) | |
(六)异型脚手架工程。 | ( ) | ( ) | |
五、拆除工程 | ( ) | ( ) | |
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 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 | ( ) | ( ) | |
六、暗挖工程 | ( ) | ( ) | |
采用矿山法、盾构法、顶管法施工的隧道、洞室工程。 | ( ) | ( ) | |
七、其它 | ( ) | ( ) | |
(一)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 ( √ ) | ( ) | |
(二)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 ( ) | ( ) | |
(三)人工挖孔桩工程。 | ( ) | ( ) | |
(四)水下作业工程。 | ( ) | ( ) | |
(五)装配式建筑混凝土预制构件安装工程。 | (√) | ( ) | |
(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 备可能影响工程施工安全,尚无国家、行业 及地方技术标准的分部分项工程。 | ( ) | ( ) | |
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 工程清单 | ( ) | ( ) | |
一、深基坑工程 | ( ) | ( ) | |
开挖深度超过 5m(含 5m)的基坑(槽)的土 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 ( ) | ( ) | |
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 ( ) | ( ) | |
(一)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 模、飞模、隧道模等工程。 | ( ) | ( ) | |
(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 8m 及以上,或搭设跨度 18m 及以上,或施工总 荷载(设计值)15kN/m2 及以上,或集中线 荷载(设计值)20kN/m 及以上。 | ( √ ) | ( ) | |
(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 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 7kN 及以上。 | ( ) | ( ) | |
三、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 | ( ) | ( ) |
53
(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 起吊重量在 100kN 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 ( ) | ( ) | |
(二)起重量 300kN 及以上,或搭设总高度 200m 及以上,或搭设基础标高在 200m 及以 上的起重机械安装和拆卸工程。 | ( ) | ( ) | |
四、脚手架工程 | ( ) | ( ) | |
(一)搭设高度 50m 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 手架工程。 | ( ) | ( ) | |
(二)提升高度在 150m 及以上的附着式升降 脚手架工程或附着式升降操作平台工程。 | ( ) | ( ) | |
(三)分段架体搭设高度 20m 及以上的悬挑 式脚手架工程。 | ( ) | ( ) | |
五、拆除工程 | ( ) | ( ) | |
(一)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 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粉尘扩 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的 拆除工程。 | ( ) | ( ) | |
(二)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 文化风貌区影响范围内的拆除工程。 | ( ) | ( ) | |
六、暗挖工程 | ( ) | ( ) | |
采用矿山法、盾构法、顶管法施工的隧道、洞室工程。 | ( ) | ( ) | |
七、其它 | ( ) | ( ) | |
(一)施工高度 50m 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 工程。 | ( √) | ( ) | |
(二)跨度 36m 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或跨度 60m 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 程。 | ( ) | ( ) | |
(三)开挖深度 16m 及以上的人工挖孔桩工 程。 | ( ) | ( ) | |
(四)水下作业工程。 | ( ) | ( ) | |
(五)重量 1000kN 及以上的大型结构整体顶 升、平移、转体等施工工艺。 | ( ) | ( ) | |
(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 备可能影响工程施工安全,尚无国家、行业 及地方技术标准的分部分项工程。 | ( ) | ( ) |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 月 日
54
55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