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象山县鹤浦吉港海塘提升改造及渔港建设工程的澄清修改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1/09/2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关于象山县鹤浦吉港海塘提升改造及渔港建设工程的澄清修改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 2021-09-29 16:34:04 阅读:次
招标文件澄清通知(002)
标段编号:21GC06115001
各投标人:
通过本澄清通知(002)号对《象山县鹤浦吉港海塘提升改造及渔港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
1、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
2.涉及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已在有效期外尚在办理延期过程中的视为无效;注册建造师证书按特殊条款处理。(疫情特殊期特殊处理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3、其余内容均不调整。
招标人:宁波南湾临港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象山亿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1-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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