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新办公区围墙建设改造工程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7/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c2023-328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
招标联系人弓立赫
招标代理机构中智卓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玮琦0472-6866021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02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08
公告正文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新办公区围墙建设改造工程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GC2023-328)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新办公区围墙建设改造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
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42.9881 万元,招标人为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中级人
民法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新办公区围墙建设改造等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新办公区围墙建设改造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新办公区围墙建设改造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
要求: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的条件: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
度;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
良好记录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具备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十七
条、第十八条规定的条件:2.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
人的身份证明;(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
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
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
明材料。2.2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
况说明。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
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4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
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
信用查询: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库(2016)125号)3.1 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
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以“信用中国
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3.2 供应商须提供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网站的查询结果为
准。4、资质等级及范围: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5、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注册二级建造师,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6、本
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1、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23
年7月26日至8月2日(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
30)到中智卓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传媒大厦A座18楼)获
取采购文件。2、获取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三套,资料不齐全
者不予接受。(1)出示法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2)出具经法定代
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出具有效的营业执照;(4)
经办人联系方式(手机、电话、传真以及电子邮箱等)(5)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证书;(6)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7月26日00时00分到2023年08月02日00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8月08日15时00分
递交方式中智卓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传媒大厦A座18
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08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中智卓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传媒大厦A座18
楼)
七、其他
中智卓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委托,决定采用竞争
性磋商的方式就如下工程进行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 址:包头市
联系人:弓立赫
电 话:0472-599500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智卓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67号传媒大厦A座18楼
联系人: 王玮琦
电 话: 0472-6866021
电子邮件: zyzb6666@vip.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日《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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