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夷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鸦鹊岭镇垃圾填埋场(飞灰填埋 )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鸦鹊岭镇垃圾填埋场(飞灰填埋 )改造工程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宜昌市夷陵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6月2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6月2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LGJS0527-202303-01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506-2023-00442
3、项目名称:鸦鹊岭镇垃圾填埋场(飞灰填埋 )改造工程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824.35(万元)
6、最高限价:824.35(万元)
7、采购需求:
为满足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填埋的要求,对现状鸦鹊岭镇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改造,具体工程内容包括:现状生活垃圾开挖,清运垃圾约 4.35 万 m;临时垃圾分隔坝建设,坝顶宽 2m、长 67m、坝高约 10m;生活垃圾填埋区封场,面积 15568 m;飞灰填埋场防渗系统建设,在库底及边坡防渗总面积约14397 m、新建dn315 渗沥液导排管约102m(详见工程量清单文件);
8、合同履行期限:120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3%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因本工程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和较高的技术要求。根据调查,中小微企业无相关类似项目经验,只能完成局部施工。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故评估鸦鹊岭镇垃圾填埋场(飞灰填埋 )改造工程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05月31日至2023年06月05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宜昌市夷陵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6月2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3、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进行网员注册,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3年06月2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06月2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评标和定标分离) 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3.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大道111号夷陵国际4楼,宜昌市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23开标厅组织解密工作,并在申请截止时间30分钟前进入宜昌市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
4.申请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申请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市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申请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宜昌市夷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宜昌市夷陵区夷兴大道112号
联系方式:133497729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宜昌旭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大道186号东汇云居酒店9楼
联系方式:158725850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涂格
电 话:15872585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