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临空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三期工程(建南(第二批)、白云区留用地征拆及噪音区搬迁)造价咨询服务资格审查结果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10/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胡工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临空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三期工程(建南(第二批)、白云区留用地征拆及噪音区搬迁)造价咨询服务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现将资格审查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0月11日00:00至2023年10月14日00:00),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机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工

联系电话:020-83365121

招标人名称:广州机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10月10日

中标候选人公示

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临空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三期工程(建南(第二批)、白云区留用地征拆及噪音区搬迁)造价咨询服务的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经专家评审,评标委员会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0月11日00:00至2023年10月14日00:00),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机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工

联系电话:020-83365121



招标人名称:广州机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10月10日



资格后审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 建南(第二批)、白云区留用地征拆及噪音区搬迁)(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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