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金属铬生产废水治理升级改造项目总承包(EPC)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12/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21070090168843
预算金额7100万元
招标联系人宋先生18940600104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隆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季扬0416-3486888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金属铬生产废水治理升级改造项目总承包(EPC)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2421070090168843    发布日期:2024-12-02
资格预审/招标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结果公告
书面报告
特殊事项公告
标题
时间
西六家子镇
双庙镇
双庙镇
项目地址
辽宁省锦州市辽宁汤河子经济开发区锦州市太和区合金里59号
招标人名称
辽宁信裕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金属铬生产废水治理升级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
202421070090168843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100%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总投资
8635万元
标段(包)数量
1
项目规模
建设日处理量为3200吨的金属铬废水处理工程及年产6万吨海波生产线,并配套附属设施。
标段(包)名称
金属铬生产废水治理升级改造项目总承包(EPC)
标段(包)编号
202421070090168843001
标段(包)性质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标段(包)内容
工程总承包(EPC)
投标人资质条件
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且(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且(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且设计:{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行业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专业资质并且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质量要求
合格
标段(包)招标范围
建设日处理量为3200吨的金属铬废水处理工程及年产6万吨海波生产线,并配套附属设施。
投标保证金
50 万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
保函、电汇、现金、银行汇票
供货/服务/特许经营开始/开工 日期
2024-12-30
供货/服务/特许经营结束/竣工 日期
2025-11-30
标段(包)开标地点
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
[EPC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拟派EPC项目经理须具有[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含)以上或者[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专业](含)以上或者[注册一级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含)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二级注册建筑师及以上执业资格。 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有[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含)以上或者[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专业](含)以上或者[注册一级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含)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标段(包)估算价
7100万元
招标文件售价金额
0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不得多于2家,投标时须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须载明联合体牵头人、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具有施工资质的单位,联合体各方的工作范围及权利和义务,应有相互承担连带责任等条款。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联合体各方均需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
是否兼投
是否兼中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4-12-02 17:00至2024-12-09 17:00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现场获取 其他
招标文件获取地址
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12-25 09:00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网上递交 现场纸质递交 其他
递交地址
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网上递交
开标时间
2024-12-25 09:00
开标方式
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开标方式描述
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综合服务系统(“不见面交易”综合服务系统)http://nmts.lnwlzb.com/bidopening”进行远程、在线解密。
评审办法
综合评估法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
发布媒介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
关于保证金的特殊说明
在监管网发布招标信息的各类项目,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支持使用电子保函并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各投标人可选择缴纳保证金方式和保函办理模式,自主选择便企金融服务平台和金融机构。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干涉投标人缴纳保证金形式,不得指定或限定保函办理平台或机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各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不得排斥任何符合规定的各类保函。保函办理机构应提供电子化保函验真渠道和保函财务费用支付信息。
其他公告内容
(1)投标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EPC项目经理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建造师); (3)经“信用中国”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关于请投标单位在开标前根据《辽宁省“不见面交易”综合服务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完成相对应的本机电脑调试工作,并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人在线签到。 2.投标人在投标全过程中须随时关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监督部门
锦州市太和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来源
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监督部门联系人
邢先生
监督部门电话
0416-5168224
招标人
辽宁信裕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合金里59号
联系人
宋先生
电话
18940600104
邮箱
wl@jzthj.com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隆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解放东路32-7号
联系人
季扬
电话
0416-3486888
邮箱
2191220272@qq.com
招标公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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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告知承诺函
点击下载
申请电子保函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季扬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隆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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