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长治学院竞争性磋商长治学院-学生用床项目的结果公告
金额
60.16万元
项目地址
山西省
发布时间
2022/08/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1499002022acs01432
预算金额63.36万元
招标公司长治学院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联系人张恒0351-7731980
中标公司山西永科家具装饰有限公司60.16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1499002022ACS01432
二、项目名称:长治学院-学生用床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 | 长治学院-学生用床 | 采购学生公寓用床320套。本次采购的学生用床为床、柜复合体,暨学生用上下铺床,下铺下为储物柜。 | 320 | 套 | 报价:601600(元) | 山西永科家具装饰有限公司 | 太原市万柏林区千峰南路大王小区(北区)9幢4单元302号 | 91140100678171700U |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品牌 | 数量 | 单价 | 规格型号 |
1 | 长治学院-学生用床 | 上下铺床(含床下柜) | 豫佰佑 | 320 | 1880 | 2000*900*2000mm BY476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郝俊珍,延方义,韩华(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无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治学院
地 址:山西长治保宁门东街73号
联系方式:0355-21781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太原市坞城南路50号
联系方式:0351-77319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 恒
电 话:0351-7731980
附件信息:
长治学院-学生用床项目.docx长治学院-学生用床项目.docx
317.3K
第一部分磋商邀请1目录山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项目名称:长治学院-学生用床项目项目编号:1499002022ACS01432磋商文件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15三、响应文件13二、磋商文件12一、总则10第三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10第二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
第四部分采购需求25九、询问和质疑22八、保密和披露22七、服务费22六、签订合同21五、磋商采购程序1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山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集采机构”)受采购人委托,对下述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第一部分磋商邀请第八部分响应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36第七部分合同草案32第六部分评定和成交标准29第五部分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28
二、响应方式及磋商方式4.采购需求:具体以第四部分采购需求为准,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可投报全部,也可投报一包或多包。3.预算金额:63.36万元2.项目名称:长治学院-学生用床项目1.项目编号:1499002022ACS01432一、项目基本情况
响应文件解密时间:2022-08-0308:30:00-09:00:00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2-08-0308:30:00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2-7-22至2022-07-2923:59:59三、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解密时间及开启时间2.磋商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磋商的方式进行,依据上传至系统的响应文件及远程视频方式进行磋商,因不可抗因素导致业务执行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时,集采机构将等待系统恢复正常后继续进行磋商。系统不能及时恢复正常时,集采机构将封标,待系统恢复正常后继续或重新进行磋商。1.响应方式:本项目无需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采用网上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方式进行。
项目联系人:申涛地址:山西长治保宁门东街73号单位名称:长治学院采购人基本信息四、基本信息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2-08-0309:00:00
联系电话:0351-7731952联系人:武文斌地址:省政务中心单位名称:山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集采机构基本信息联系电话:0355-2178155
联系电话:0351-7731930开户行行号:402161013319开户行:太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迎泽区支行账号:101526010300000013241开户名称:山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保证金账户基本信息
第三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第二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注:本磋商文件所表述的时间均为北京时间。技术支持电话:0351-7731616400-881-7190政采云平台
序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磋商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2.本包是否接受联合体:不允许联合体投标3.本项目所需的其他特定资格条件:无4.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是 |
2 | 响应文件(资格证明文件) | 1.磋商供应商代表的证明(格式见第八部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自然人参加磋商的,提供个人身份证明扫描件2.响应函(格式见第八部分)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磋商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扫描件)4.以下内容提供《政府集中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见第八部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本项目所需的其他特定资格条件按照本部分序号1“其他特定资格条件”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文件。说明:1.第4项提供《政府集中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一份。2.本项目将根据磋商供应商提供的上述文件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见第五部分。 |
3 | 响应文件(商务技术文件) | 1.对采购需求的响应内容对商务要求的响应内容对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内容对非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内容对服务要求的响应内容对技术要求的响应内容2.磋商文件要求或磋商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文件3.报价一览表(格式见第八部分)说明:涉及相关要求的内容见本文件第四部分相对应内容。 |
4 | 保证金金额 | 本项目不要求提交保证金 ( 保证金的提交、退还规定,请详细阅读磋商供应商须知) |
5 | 响应有效期 | 90个日历天(自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之日起计算) |
6 | 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如涉及的话) | 1.涉及进口产品的要求:(1)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2)本项目采购标的物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如无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如果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2.涉及“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要求:(1)本文件列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磋商供应商必须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产品,须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并将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如实填写到《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2)本文件未列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磋商供应商可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或其范围以外的产品。3.涉及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要求:(1)投报货物有“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将给予适当加分。(2)磋商供应商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并需如实填写《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4.涉及正版软件的要求: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涉及计算机产品或硬件产品内预装软件的,磋商供应商须填写《正版软件承诺》(格式见第八部分)。5.涉及信息安全产品的要求:投报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8类13项),须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或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扫描件。6.涉及小型、微型企业参加磋商的要求:(1)小型、微型企业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确定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须如实填写《小、微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2)小型、微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投报货物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价格折扣。7.涉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磋商的要求:(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享受投报货物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8.涉及创新产品、创新服务的要求:(1)磋商供应商投报产品或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在评审时,享受投报产品价格折扣。(2)磋商供应商投报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并填写《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9.涉及监狱企业参加磋商的要求:(1)监狱企业参加磋商视同小微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或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1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执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的价格优惠政策。11.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要求:本项目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要求的,磋商供应商须填写《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函》(格式见第八部分)。 |
7 | 现场勘查(磋商前答疑会) | 无 |
8 | 磋商过程中根据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本项目采购需求及合同草案条款。 |
2.2“集采机构”指组织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的执行机构,即“山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2.1“采购人”指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的采购单位。2.定义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1.适用范围一、总则
2.8本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包含本数;所称的“不足”,不包含本数。2.7本文件规定按日计算期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2.6“电子印章”指可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正确读取印章信息的电子印章(电子印章包含法人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自然人电子印章)。2.5“服务”指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和应当履行的承诺和义务。2.4“货物”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的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2.3“磋商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受邀请获得磋商文件参加磋商,并向集采机构提交响应文件、最后报价的供应商。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3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和本项目所需的特定条件及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规定,有能力提供磋商采购货物/服务的供应商。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具体提供的材料详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2磋商供应商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持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证件的供应商。3.1具有本项目生产、制造、供应及/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3.合格的磋商供应商2.9本须知中单独对货物所描述的要求,只针对涉及采购货物。
磋商供应商应当承担参与本次磋商活动发生的相关费用,集采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竞争性磋商费用(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磋商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磋商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联合磋商协议格式见本磋商文件第八部分。(2)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磋商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的,联合体各方的同类资质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磋商。(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均应按照本部分3.3条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3.5本次磋商是否允许由两个以上供应商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身份共同参加磋商,详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因线路故障导致通知延迟获取或无法获取,集采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磋商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磋商供应商及潜在供应商可在本次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上获取,或登录山西政府采购平台获取。5.2通知的获取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集采机构将在本次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上以发布公告的形式告知所有已获取了磋商文件的磋商供应商及潜在供应商,磋商供应商及潜在供应商也可登录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更正公告中查看本项目是否发布更正公告。5.1通知的告知5.通知的告知及获取
6.3保证金的退还(2)未按上述要求提交保证金或提交的保证金金额不足的,其响应文件无效。(1)磋商供应商在交付保证金时须在备注或附言中填写项目编号。6.2磋商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解密之前将本项目的保证金从自己的基本存款账户交纳到山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专用存款账户(账户详细信息见本文件的第一部分磋商邀请)。6.1本项目是否要求磋商供应商提交保证金,及要求磋商供应商应提交的保证金金额详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保证金
6.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5)因重大变故采购人取消采购任务的,集采机构在终止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供应商已交纳的保证金。(4)成交通知书发出35天内,集采机构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未查看到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已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相关信息的,将在第35天自动退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3)集采机构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查看到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已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相关信息后,将在3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2)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1)磋商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的,集采机构自收到磋商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保证金,但因磋商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二、磋商文件(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集采机构恶意串通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第四部分采购需求第三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第二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一部分磋商邀请7.1磋商文件由下列八部分内容组成:7.磋商文件的内容
7.3集采机构将对磋商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截止时间为磋商当日;查询内容为信用中国网的失信名单记录情况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情况;查询结果予以记录,查询证据存档,查询后存在问题的对响应文件做无效响应处理。7.2磋商文件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要求详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八部分响应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第七部分合同草案第六部分评定成交标准第五部分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
8.2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集采机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发布公告的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到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8.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集采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磋商供应商均具有约束作用。8.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7.6磋商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法律、法规规定的,集采机构将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解释。7.5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集采机构所有。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集采机构解释为准。7.4除非特殊要求,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情况,磋商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10.1响应文件分为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一览表。10.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9.2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必须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9.1磋商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磋商供应商与集采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外文资料必须提供中文译文,并保持与原文一致,否则,产生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9.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三、响应文件
11.4本次磋商不接受可选择的报价。11.3磋商供应商必须整包进行投报,不得拆包分项投报。11.2磋商供应商投报多包的,应分别填报报价一览表。磋商供应商报出的总价为货物/服务全部完成交付的价格。11.1所有的磋商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均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购买货物/服务及其运送、安装、调试、验收、保险和相关服务等的费用。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11.磋商报价10.2响应文件要求内容详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有格式的详见本磋商文件第八部分。
12.2磋商文件有固定格式要求的须按第八部分提供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12.1磋商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对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否则,磋商供应商须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风险和责任。12.响应文件填写说明11.7对于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主要辅材的项目,磋商供应商自行设计表格,填写主要辅材清单,注明品牌、型号、产地、单价、数量等内容。11.6任何超出磋商文件要求而额外赠送的货物、服务等其他形式的优惠,在磋商时将不作为价格折算的必备条件。11.5磋商供应商应提供货物/服务的单价(单价中包括货物报价、装箱、包装、包装物料、送货、安装调试费、保险费用及其他应有的费用)、总价及其他事项。
14.响应文件的签署本项目响应有效期详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响应有效期12.5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提交资料不清晰或表达不清楚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磋商供应商承担。12.4磋商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磋商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2.3报价一览表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统一填写。
15.1磋商供应商须在规定时间对响应文件进行上传并解密,如遇到外部环境原因而造成解密失败的,不利后果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15.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四、响应文件的提交14.3上传至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成册的响应文件须按磋商文件要求加盖电子印章,响应文件封面加盖电子印章后,响应文件其他内容均视为具有法律效力。14.2磋商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中,须在“盖章”、“印章”、“公章”“签章”等处盖电子印章。14.1组成响应文件的各种文件均应遵守本条规定。
17.成立磋商小组五、磋商采购程序16.2在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磋商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16.1磋商供应商在响应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16.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5.2集采机构根据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磋商文件或自行决定延长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日期的,采购人和磋商供应商受提交截止日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
在磋商地点,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随机顺序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18.响应文件的审查顺序17.4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评审的方式进行,依据上传至系统的响应文件及远程视频方式进行磋商,因不可抗因素导致业务执行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时,集采机构将等待系统恢复正常后继续进行磋商。系统不能及时恢复正常时,集采机构将封标,待系统恢复正常后继续或重新进行磋商。17.3磋商活动的组织工作由集采机构负责。17.2磋商小组成员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完成具体的磋商评审事务,提出经磋商小组签字的书面磋商评审报告。17.1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组建成立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
(2)磋商小组要求磋商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书面提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电子印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1)在审查时,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磋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9.3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由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进行审查,以确定响应文件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19.2资格性检查,磋商小组对每个磋商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19.1磋商小组进行资格性检查及有效性、完整性、响应程度审查,应严格遵循本文件第五部分评定和成交标准中的相关规定。19.响应文件审查
(4)报价超过磋商文件规定预算金额的;(3)不具备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2)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1)未按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保证金的;20.1审查中,磋商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报价无效:20.审查中遵循的原则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误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1)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20.2审查中,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6)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的。(5)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21.磋商20.5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磋商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服务的主要技术性能、数量、服务方案和交货(服务)期限等明显不能满足磋商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磋商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磋商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20.4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是指与磋商文件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根据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审查内容,经磋商小组认定的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响应文件。20.3未通过资格性检查或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须及时告知有关磋商供应商。磋商小组将要求磋商供应商按上述原则调整确认,磋商供应商确认后的报价对磋商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磋商供应商不予确认,其报价无效。(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21.6磋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1.5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在系统内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1.4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21.3磋商内容包括货物/服务的技术配置、售后服务、服务方案、价格等采购需求以及磋商小组认为有必要明确的其它问题。21.2磋商的顺序,按照参加磋商的供应商随机顺序进行。21.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磋商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磋商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22.4属于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22.3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磋商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磋商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2.2磋商文件已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须在磋商小组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2.1磋商结束后,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磋商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最后报价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中进行,最后报价是磋商供应商响应文件有效的组成部分。22.最后报价21.7磋商过程中,磋商供应商的所有承诺、补充文件以及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需要加盖电子印章在系统内进行提交。
24.1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属于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24.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23.2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应按照磋商文件第六部分评定和成交标准中规定的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进行。23.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23.综合评审22.5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退出磋商时加盖电子印章在系统内提出。
(2)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1)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的;25.1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审结果:25.评审复核24.3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24.2评审报告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
(1)有恶意串通的;25.2在磋商过程中发现磋商供应商有下列情形的,磋商小组应认定其报价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评审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当场修改评审结果,并在评审报告中记载;评审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集采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磋商小组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审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5)经磋商小组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4)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的;(3)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7)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磋商报价呈规律性差异;(6)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为同一人;(5)不同磋商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4)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3)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磋商供应商的合法权益的;(2)有妨碍其他磋商供应商的竞争行为的;
27.关于磋商供应商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26.2磋商结束后,参与磋商的所有人员不得带走磋商现场的任何资料。26.1在磋商期间,有关人员对磋商情况以及在磋商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任何人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磋商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26.磋商保密(9)不同磋商供应商的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8)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3)除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及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8.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本次磋商活动:28.采购项目终止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或无效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磋商供应商进入初审、磋商或其它后续程序的,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导致此前评议结果被取消,其相关的一切损失均由该磋商供应商承担。
29.1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在系统中自行下载)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29.签订合同六、签订合同28.3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集采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通知所有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送本级财政部门。28.2项目终止磋商后,磋商小组应做出书面报告,集采机构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9.4成交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29.3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9.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成交供应商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中自行下载打印成交通知书,但该成交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成交的磋商供应商是否知道成交结果。(2)本次磋商采取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方式邀请供应商的,磋商供应商可登录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查看结果公告;(1)本次磋商采用发布公告的形式邀请磋商供应商的,磋商供应商可在本次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上查看结果公告,或登录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查看结果公告;
31.保密八、保密和披露集采机构作为非营利事业法人,是集中采购项目的执行机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不收取任何服务费。30.服务费七、服务费29.5本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中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须按照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33.询问和质疑的接收方式九、询问和质疑32.2在集采机构认为适当时、或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下,集采机构无须事先征求磋商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同意即可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必须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磋商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32.1集采机构有权将磋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文件的有关人员披露。32.披露磋商供应商自领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采购项目下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
34.1磋商供应商书面询问时须提供以下资料:34.书面询问的资料要求及答复33.4磋商供应商对磋商文件的采购需求、综合评分细则、磋商过程、采购结果进行书面询问或质疑的,须向集采机构当面递交纸质询问函或质疑函,集采机构向采购人出具《供应商询问/质疑告知函》,并连同磋商供应商的询问函或质疑函资料一并移交给采购人。33.3磋商供应商对磋商文件(除采购需求、综合评分细则)进行书面询问或质疑的,须向集采机构当面递交纸质询问函或质疑函。33.2磋商供应商对磋商文件的采购需求、综合评分细则进行口头询问的,可按第一部分磋商邀请中载明的联系方式、地址向采购人口头提出询问。33.1磋商供应商对磋商文件(除采购需求、综合评分细则)、磋商过程、采购结果进行口头询问的,可按第一部分磋商邀请中载明的联系方式、地址向集采机口头提出询问。
34.3对磋商文件(除采购需求、综合评分细则)、磋商过程、采购结果书面询问的,由集采购机构在法律规定时限内做出书面答复。34.2对磋商文件的采购需求、综合评分细则书面询问的,由采购人在法律规定时限内做出书面答复。(4)询问函原件(3)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扫描(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5.2质疑供应商质疑时须提供以下资料:(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2)对磋商过程提出质疑的,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1)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在获取磋商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35.1磋商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5.书面质疑的资料要求及答复
35.3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5)质疑函原件。(4)质疑供应商领取磋商文件时间的证明材料;(3)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内容包括: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法定代表人质疑时不提供此项内容);(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6)提出质疑的日期。(5)必要的法律依据;(4)事实依据;(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1)质疑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35.6质疑答复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但应当包括下列内容:35.5磋商供应商对磋商文件的采购需求、综合评分细则、磋商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时限对供应商的质疑做出处理和答复。35.4磋商供应商对磋商文件(除采购需求、综合评分细则)提出质疑的,集采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时限对供应商的质疑做出处理和答复。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35.8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35.7质疑供应商撤回质疑的,集采机构、采购人终止质疑处理。(6)答复质疑的日期。(5)质疑答复人名称;(4)告知质疑供应商依法投诉的权利;(3)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为满足学生居住需求,需采购学生公寓用床320套。本次采购的学生用床为床、柜复合体,暨学生用上下铺床,下铺下为储物柜。一、项目概况第四部分采购需求(3)质疑答复导致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集采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2)对磋商过程、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否则应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磋商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修改磋商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二、商务要求 | ||||
第1包:(一)合同履行期限:本包合同履行期限为10天。(二)交货地点:长治学院南、北校区。(三)付款条件: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采购人自收到发票后30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中标(成交)供应商账户。(四)履约保证金: 1.本项目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2.成交供应商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签订合同前1日内,向采购人提交合同额2%的履约保证金。3.提交履约保证金按照采购人的要求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4.成交供应商合同主要义务履行完毕,成交供应商缴纳的履约保证金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10)工作日内采购人无息退还。(五)运输要求:保证货物及时无误运输至交货地点,货物到达指定地点,采购人确认无误后,运输结束。(六)保险要求:报价中包含所有货物的保险费用,不再另外收费。(七)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要求:1.直接使用商品包装作为快递包装的商品,其商品包装满足《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即可。2.快递包装产品质量和封装方式应符合相关国家或行业标准技术指标要求。 | ||||
三、实质性要求 | ||||
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承诺所供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 ||||
四、非实质性要求 | ||||
(一)提供自身已完成的同类项目合同案例,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供货明细单及项目验收证明材料(或结算凭证)的扫描件。(同类项目至少包含组合床或上下床)(二)政府优先采购的产品:投报“环保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将给予适当加分。(三)提供生产设备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实景照片,或购置发票,或购置合同,或生产设备其他合法性来源证明:包括数控弯管机、中央木工吸尘器、电脑裁板锯、数控钻孔中心数控开平机、数控冲床、数控折弯机、激光切割机、焊接机器人、全自动酸洗磷化线 (四)提供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人类工效学认证证书、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认证证书.(五)提供运输装卸过程的详细方案及安全保障措施。(六)提供安装调试方案及安装队伍人员配置。(七)产品是否包含研发创新技术,是否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八)提供整体配置方案。(九)提供产品相关效果图。 | ||||
五、服务要求 | ||||
(一)设有常用备品备件库,常用耗材需准备充分。(二)提供本项目售后服务总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详细的地址和联系方式。(三)提供售后保障措施。(故障应急响应速度、售后服务体系、售后服务响应机制,对瑕疵品的更换措施等)(四)★质保期(一)年 | ||||
六、验收标准 | ||||
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根据磋商文件、响应文件、磋商供应商的承诺、双方签订的合同内容进行验收。验收中涉及相关费用的,须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 ||||
七、技术要求(一)磋商供应商应按照技术要求中的序号顺序编制技术要求响应内容。(二)技术要求响应内容的作用:磋商供应商所提供的技术要求响应内容是磋商小组及其成员评定投报标的物是否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技术要求的依据。(三)技术要求响应内容的要求:1.能够证明投报标的物满足磋商文件技术要求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投报标的物技术指标的检测报告/官网链接/功能截图/产品彩页/详细的技术说明文件/运行性能的详细描述文件等;2.项目实施过程中所需的主要辅材(若有的话,磋商供应商按品牌、型号、产地、单价、数量。自行列表响应);3.磋商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要求响应内容。第1包: | ||||
序号 | 标的物名称 | 需求或性能描述 | 单位 | 数量 |
1 | 上下铺床(含床下柜) | ①材质为冷轧镀锌钢材,性能符合GB716-65《普通碳素冷钢带》、GB912-66《普通碳素和低合金结构钢薄板》和GB3094-82《异形钢管》要求,管材无裂缝,管材表面无毛刺、结疤、错位、压痕或划痕。 ②铁床的质量按照轻工行业标准QB/T1951.2—1994《金属家具质量检验及质量评定》的规定执行;铁床框架连接部分采用卡式锲入式锁扣结构连接,不采用螺丝连接(备注:立柱与长横梁和短横梁连接必须采用卡式锲入式锁扣结构连接。),每张床承重不小于400kg;所有钢材均采用国家标准钢,铁床部分焊接采用二氧化碳气体保护焊接,铁板表面经除油、去锈、磷化、静电喷粉、高温固化而成;外层采用聚脂环氧粉末喷塑,焊接表面波纹均匀,焊接处无夹渣、气孔、焊瘤、焊丝头、咬边、飞溅,并保证无脱焊、虚焊、假焊及焊穿等现象。 ③制作采用GB/T3324—2008《家具床类主要尺寸》、QB/T2741-2013《学生公寓多功能家具》国家标准,铁床要求在工厂制作,现场安装。 ④焊接要求:床体焊接部位均按照GB/T13667.3-2003标准,采用二氧化碳气体保护焊,焊点应满焊、均匀、牢固、平整,无漏焊、假焊、裂纹、烧穿、毛刺、表面气孔、夹渣、焊疤堆积等缺陷,焊接后打磨平、除刺及抛光。 ⑤表面除锈镀层要求:涂饰前零部件的表面应光滑、平整,不得有开裂、脱焊、漏焊、焊渣或飞边、尖角、毛刺等可能超成机械伤害的缺陷。表面必须经过“除油—水洗—酸洗—除锈—清洗—中和—磷化—水洗—烘干”九工位处理,预备处理后表面无氧化皮、锈蚀、粘砂等其他杂质。预备处理后及时进行涂饰。建议对生产设备有酸洗、磷化水池,才能保证更好的防锈效果。 ⑥喷塑要求:采用优质环保产品环氧聚脂塑粉静电喷塑,颜色为亚光白色,喷塑外膜的表面光滑平整,色泽均匀,喷塑层无漏喷、起泡、模糊、划痕或碰伤等缺陷。 颜色:白浮花材质说明:1、床立柱:采用75mm*75mm*1.1mm厚滚压型材,并在型材开口两侧压死边防止伤到手。滚压型材做弧形过渡处理,床立柱采用弧形设置无直角,四道12mm*2mm通长加强筋,提高产品使用的稳定性和安全性;2、立柱上端和下端使用高强度聚氨酯材料,起到静音防潮功能,高度27mm封头,整体安装,方便,稳固结实;型材双面喷塑处理.3、床挂件:采用卡式连接,经冲床冲压成L型,有三个连接卡口,规格为 200mm*200mm长,28mm*28mm*2.0mm厚优质冷轧钢板经冲压折弯成型,均有倒刺,防止挂件松动。 4、床板横撑采用 20mm*30mm*1.0mm厚方管,五根均匀分布,床撑两端有倒刺锁定床撑功能,不易随便滑动、拔取。5、床板为15mm厚杉木床板 | 张 | 320 |
图例 |
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第五部分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磋商供应商须保持登陆山西政府采购平台,随时准备对磋商小组在平台上的询问予以解答。八、其他说明:服务要求、需求或性能描述中标注‘★’的为符合性审查内容,未标注‘★’的为评审考量内容。
序号 | 内容 | 标准 |
1 | 磋商供应商代表的证明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自然人参加磋商的,提供个人身份证明扫描件内容齐全。 |
2 | 响应函 | 《响应函》内容齐全,电子印章符合要求。 |
3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磋商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多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任意一项证明文件扫描件清晰。 |
4 |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政府集中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内容齐全。 |
5 |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 《政府集中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内容齐全。 |
6 | 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政府集中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内容齐全。 |
7 | 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 《政府集中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内容齐全。 |
8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政府集中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内容齐全。 |
9 | 本项目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 磋商供应商提供符合本项目其他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资格条件符合要求,扫描件清晰。 |
10 | 政策条款 |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要求单独提供有效声明 |
11 | 磋商主体 | 对是否允许联合体磋商进行审查,如果允许联合体磋商,须对联合体各方签订的联合体协议进行审查,内容齐全,电子印章符合要求。 |
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响应程度检查的内容及标准第六部分评定和成交标准3.磋商供应商提供的其他材料,不作为资格检查的内容。2.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磋商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法人电子印章。1.资格检查的内容若有一项未提供或达不到检查标准,将导致其不具备磋商资格,且不允许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补正。说明:
序号 | 内容 | 标准 |
1 | 响应文件的报价 | 所有磋商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磋商供应商投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报价并分别填报报价一览表。不接受可选择的报价。不接受超出本项目预算金额的报价 |
2 | 采购需求 | 对照本文件第四部分中“商务要求”内容和响应文件的响应内容进行审查,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做无效响应处理。 |
2 | 采购需求 | 对照本文件第四部分中“实质性要求”内容和响应文件的响应内容进行审查,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做无效响应处理。 |
2 | 采购需求 | 对照本文件第四部分“服务要求”中标注“★”内容和响应文件的响应内容进行审查,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做无效响应处理 |
2 | 采购需求 | 对照本文件第四部分的“技术要求”中标注“★”内容和响应文件的响应内容进行审查,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做无效响应处理。磋商供应商照搬照抄磋商文件技术要求内容的做无效响应处理。 |
3 | 进口产品 | 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若磋商供应商投报进口产品的做无效响应处理。 |
(二)本文件列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磋商供应商必须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产品,需将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如实填写到《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并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一)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否则响应无效;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如无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在综合得分相同前提下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如果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的评审内容及标准2.审查时,对特殊情况的处理磋商小组要遵循磋商文件第三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第20条规定的原则。1.符合性检查的内容,经磋商小组共同认定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将导致响应无效。说明:
1.小型、微型企业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确定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需如实填写《小、微企业声明函》。(七)小型、微型企业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六)所投报信息安全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有效认证证书扫描件,否则将可能导致响应无效。(五)承诺所投报的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四)磋商供应商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将给予适当加分。磋商供应商需将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如实填写到《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并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三)本文件未列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磋商供应商可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或其范围以外的产品。
3.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价格折扣政策可与其他政府采购政策叠加。2.磋商供应商投报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需如实填写《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并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1.磋商供应商投报产品或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在评审时,享受投报产品10%的价格折扣,以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九)创新产品、创新服务的评审标准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磋商时,视同小微企业参与评审。(八)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
未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为无效磋商。三、无效磋商的情形本文件列出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要求的,磋商供应商须填写《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函》。(十一)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评审标准1.监狱企业参加磋商视同小微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或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十)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
包1的评分方法综合评分法细则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对价格、商务、服务、技术等主要因素的量化指标进行评审得分(具体评分见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得分最高的磋商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或成交第一候选供应商。四、成交标准
评分类型 | 评分标准 | 分值 |
报价 | (最低报价/投标报价)*最大分值 | 0~35 |
商务资信 | 提供磋商供应商自身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包括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供货明细单及项目验收证明材料(或结算凭证)的扫描件。每提供一个已完成的同类项目合同案例得(1)分。最高得(4)分。(同类型合同案例至少包含组合床或上下床) | 0~4 |
商务资信 | 投报产品包含“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并能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每提供一个证书得(1)分,最高得(4)分。 | 0~4 |
商务资信 | 提供磋商供应商自身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人类工效学认证证书、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认证证书扫描件,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得(5)分。 | 0~5 |
商务资信 | 提供生产设备的证明:包括数控弯管机、中央木工吸尘器、电脑裁板锯、数控钻孔中心数控开平机、数控冲床、数控折弯机、激光切割机、焊接机器人、全自动酸洗磷化线,每提供一个设备证明的得(1)分,最高得(9)分。 | 0~9 |
商务资信 | 提供运输装卸过程的详细方案及安全保障措施。运输装卸方案及安全保障措施可实施性、合理性强的得(4)分,运输装卸方案及安全保障措施可实施性、合理性一般的得(2)分,运输装卸方案及安全保障措施可实施性、合理性差的得(0)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0~4 |
商务资信 | 提供安装方案及安装队伍人员配置。安装方案详细可行,科学合理,队伍人员配置合理的得(4)分,安装方案可行性一般、安装队伍人员配置较合理的得(2)分,安装方案可行性较差、安装队伍人员配置不合理的得(0)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0~4 |
商务资信 | 产品包含研发创新技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得6分,不具备的不得分。 | 0~6 |
商务资信 | 提供整体配置方案。配置方案科学实用、符合学生公寓使用空间,美观性好的得(8)分,配置方案较科学实用、学生公寓空间利用较好,美观性较好的得(5)分,配置方案科学实用性、学生公寓空间利用一般,美观性一般的得(2分),配置方案科学实用性、学生公寓空间利用较差,美观性较差的得(0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0~8 |
商务资信 | 提供产品相关效果图,产品效果图清晰,美观性好,与实际使用结合紧密的得(6)分,产品效果图清晰,美观性一般,与实际使用结合紧密型一般的(3)分,产品效果图清晰、美观性较差的,与实际使用结合不紧密的得(0)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0~6 |
技术 | 提供本项目售后服务总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详细的地址和联系方式。提供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0~1 |
技术 | 提供售后保障措施。(故障应急响应速度、售后服务体系、售后服务响应机制,对瑕疵品的更换措施等)售后服务保障措施优、内容明确,符合用户实际需求的得(4)分,售后服务保障措施优较好、内容清晰,基本符合用户实际需求的得(2)分,售后服务保障措施优一般或差,服务内容不明确,不符合用户实际需求的得(0)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0~4 |
技术 | 质保期(1)年,每增加一年质保期得(1)分,最高得(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0~2 |
技术 | 承诺设有常用备品备件库,常用耗材需准备充分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 0~2 |
技术 |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全部技术指标的得(6)分。一般性技术指标有负偏离的,有一项扣(1)分,负偏离超过(3)项(含(3)项)的技术部分不得分。 | 0~6 |
供方向需方提供以下货物一、货物条款供方在山西省省级集中采购机构组织的****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中成交,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供方:需方:第七部分合同草案
三、合同资金支付合同总金额包含包装、仓储、运输、装卸、安装调试、税费、保险费、供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以及验收合格之前与质保期内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费用。此价格为合同执行不变价,不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变化。(小写):¥人民币(大写):二、合同总金额:(具体品牌、数量、技术参数及质保期等清单后附)
履约保证金退还的条件及时间:供方按合同规定履行完毕供方责任,供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____)月后(____)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退还的方式:履约保证金缴纳方式: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或收到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合同额(____%)的履约保证金。四、履约保证金缴纳方式及退还资金支付条件及时间:验收合格后由需方负责办理货款支付手续。需方自收到发票后30日内,按合同规定将款项支付到约定的供应商账户。资金支付方式:
七、交验2.交货地点:1.交货期限:六、交货供方向需方承诺:五、售后服务及承诺
八、需方责任5.需方要按照磋商文件中的验收标准来进行验收,按照与履约验收挂钩的资金支付条件及时间执行。4.供方交付产品中的软件应无知识产权纠纷,若出现知识产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供方自行承担。3.供方所供商品包装需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需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必要时需方可要求供方提供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的检测报告。2.交货时供方就所报产品提供生产厂家完整的随机资料,包括完整的使用和维修手册、产品说明书等,同时需方有权要求供方对产品的合法供货渠道进行说明,经核实如供方提供非法渠道的商品,视为欺诈,为维护需方的合法权益,供方要承担商品价值双倍的赔偿;同时,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追究其他责任,并连带追究所投产品生产企业的责任。1.验收由需方组织进行,必要时可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需方验收供方所交的货物后要制作填写“合同履约情况验收报告”。验收结果须供需双方共同确认。
2.保证售后服务,严格依据响应文件及相关承诺,进行保修、维护等服务。1.保证所供货物均为标书承诺的,符合相关质量检测标准,具有该产品的出厂标准或国家鉴定证书。九、供方责任3.对合同条款及价格负有保密义务。2.负责提供工作场地,协助供方办理有关事宜。1.及时办理付款手续。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供应商付款的条件。
5.供方在履约中,未履行供方责任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4.供方逾期交付货物时,每逾1日供方向需方偿付合同款总额(____%)的滞纳金。逾期交货超过30天后,需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3.供方不能交付货物时,供方向需方偿付合同款总额(____%)的违约金。2.供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质量、商品包装、快递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需方有权拒收。同时,供方向需方支付合同款总额(____%)的违约金。1.需方无正当理由逾期支付货款的,每逾期一日向供方偿付合同款总额(____%)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____)日,供方有权解除合同,届时需方向供方退还已收到的货物及履约保证金,并赔偿由此给供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十、违约责任
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十一、不可抗力9.符合履约保证金退还的条件及时间,需方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每逾1日需方向供方偿付履约保证金总额(____%)的滞纳金。8.因需方原因导致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釆购合同的,需方应当对供方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或者补供,贴偿或者补偿金额:(____)。7.因需方错告或变更到货地点而绐供方造成的损失,由需方负担。6.供方在履约中,未完全履行供方责任的,需方可按(____%)扣除履约保证金。
3.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磋商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纪要”形式供需双方签字盖章确认,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2.本合同一式(____)份。1.合同由供、需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十三、合同生效及其他供需双方在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需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二、争议解决
需方(章):供方(章):4.项目验收标准、程序3.磋商供应商所做的其他承诺2.响应文件(含澄清或说明文件)1.磋商文件(含澄清或修改文件)十四、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账号:账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电话:电话:地址:地址: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2、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及所附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准确的和完整的。1、磋商供应商按照本部分的顺序编排响应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编排中涉及格式资料的,应按照本部分提供的内容和格式(所有表格的格式可扩展)填写提交。磋商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须知第八部分响应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日期:年月日本合同的签署地:
项目名称:(资格证明文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封面及目录格式资格证明文件格式3、按磋商文件要求“格式”提供的材料,如有调整,内容及签署必须完整、有效,且没有本文件不可接受的条件。
1、磋商供应商代表的证明…………………………………………………………页码目录资格证明文件二〇年月日磋商供应商单位名称:(法人电子印章)项目编号:
7、联合体磋商协议(若有)……………………………………………………6、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及保证金的交纳情况……………………………………5、本项目其他特定资格条件………………………………………………………4、《政府集中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响应函……………………………………………………………………………
成立时间:年月日地址:单位性质: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一)磋商供应商代表的证明格式
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特此证明系(磋商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号:职务:姓名:性别:经营期限:
附磋商供应商代表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生效,特此声明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注册于(磋商供应商住址)的(磋商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代表本公司授权(磋商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山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2.我方同意在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响应有效期90个日历天内(自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之日起计算)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如果成交,响应有效期延长至合同履约完毕。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本项目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最后报价、磋商文件要求及合同约定完成项目。(磋商供应商名称)授权(磋商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竞争性磋商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报价,为此我方对比下内容作出完全响应:山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响应函(二)响应函格式
8.我方完全满足和响应磋商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7.我方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6.我方完全理解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金额时,报价将被拒绝。5.我方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和服务的报价详见报价一览表。4.我方承诺提供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我方承诺响应文件封面加盖电子印章后,响应文件其他内容均视为具有法律效力。3.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和本磋商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要求。
14.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13.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磋商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12.我方如果在响应文件解密后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撤回报价,我方的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11.我方对贵方在本次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的公告或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我方会及时查看获取。若因线路故障等其他原因导致通知延迟获取或无法获取,责任由我方自负。10.我方对磋商小组依法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磋商供应商中,确定参加磋商的磋商供应商没有任何异议。9.我方保证遵守磋商文件的所有规定。
磋商供应商代表姓名:电话:地址:所有有关本次磋商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16.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中合同草案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15.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磋商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我方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四)以下内容提供《政府集中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一份提供磋商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扫描件)(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日期:年月日磋商供应商:(法人电子印章)
政府集中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政府集中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2.承诺本单位/本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磋商截止日前18个月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磋商截止日前18个月内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磋商担保函);1.承诺本单位/本人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面做到履约守信;为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本单位/个人自愿做出以下承诺: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单位名称:
(五)本项目其他特定资格条件7.承诺本单位/本人若违背承诺约定,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同意将不良行为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政府采购网公示。6.承诺本单位/本人提供的所有响应资料均合法、真实、有效,无任何伪造、篡改、虚假成份,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5.承诺本单位/本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在磋商前查询了在信用中国网中的信用信息,本公司/本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本公司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承诺本单位/本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具有社会保险登记证,或近一年内缴纳任意一项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银行代收的凭据,或能证明已缴纳社会保险的其他材料);3.承诺本单位/本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商务技术文件)响应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格式按照磋商文件第二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1“其他特定资格条件”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
1.小、微企业声明函(若有的话)……………………………………………………页码目录商务技术文件二〇年月日磋商供应商单位名称:(法人电子印章)包号:
(一)小型、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格式5.报价一览表……………………………………………………………………………4.磋商文件要求或磋商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文件……………3.对采购需求的响应内容…………………………………………………………………2.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有的话)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包号)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小、微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小、微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小、微企业声明函小、微企业声明函格式说明:磋商供应商如实填写表格,无相应内容可填的,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或用“/”来表示。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
包号/序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产地及厂家 | 数量 | 单价 | 小、微企业产品价格总价 | 残疾人福利单位产品价格总价 |
小、微企业产品价格合计: | 残疾人福利单位产品价格合计: |
企业名称(法人电子印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3.…………2.(标的名称),属于(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数)人,营业收入为(小写)万元,资产总额为(小写)万元,属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数)人,营业收入为(小写)万元,资产总额为(小写)万元,属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包号:______)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日期:
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二)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注: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集采机构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日期:单位名称(法人电子印章):
包号/序号 | 产品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产地及厂家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价格合计: |
对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内容对商务要求的响应内容(三)对采购需求的响应内容2.磋商供应商投报产品包含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需填写此表后,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1.磋商供应商如实填写表格,无相应内容可填的,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或用“/”来表示。说明:
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格式格式资料:对技术要求的响应内容对服务要求的响应内容对非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内容
包号/序号 | 产品名称 | 制造商 | 产品型号 | 认证证书编号 | 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 |
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本磋商供应商现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的采购活动,本公司承诺所供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格式2.认证证书附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1.本文件未列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磋商供应商可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或其范围以外的产品。
2.认证证书附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书)。1.投报“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将给予适当加分。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格式特此声明
包号/序号 | 产品名称 | 制造商 | 产品型号 | 产品认证证书号 | 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 |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报价一览表(五)报价一览表格式(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四)磋商文件要求或磋商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文件
序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产地或厂家 | 数量 | 单价 | 合价 | 供货期 |
第 包总报价(人民币大写): ¥: |
日期:年月日磋商供应商:(法人电子印章)说明:磋商供应商如实填写表格,无相应内容可填的,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或用“/”来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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