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标书截止时间2023/02/22
投标截止时间2023/02/27
公告正文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铁路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EB-FJ-ZB-2022-03(三次) )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呼和浩特南站扩能改造工程、呼和南机务折返段检修设施补强工程及新建呼东接触网检修列及特种作业车停放基地工程已由《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呼和浩特南站扩能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呼铁计函〔2021〕193 号)、《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呼和南机务折返段检修设施补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呼铁计函〔2022〕50 号)、《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新建呼东接触网检修列及特种作业车停放基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呼铁计函〔2022〕189 号)批准建设,建设管理单位为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管理所,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100%,采购人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铁路改造工程项目经理部。本项目部分物资设备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房建专业(混凝土预制构件)前两次公开招标后流标,现进行三次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呼和浩特南站扩能改造工程、呼和南机务折返段检修设施补强工程及新建呼东接触网检修列及特种作业车停放基地工程位于呼和浩特。
呼和浩特南站扩能改造工程:新建车辆列检办公楼及材料库、空压机间、待检室2000m2左右,列检到发线设电动脱轨器及电控试风地面装置,配套车辆检修检测工装设备,站改引起站场、给排水、信号、电力等进行配套改造。在列检到发线路间新增设车辆列检通道7条(采用道砟填平,上面铺设钢筋混凝土预制板)。
呼和南机务折返段检修设施补强工程:新建 4 线检修库及边跨一座,建筑面积 8000m2 左右;新建 4 条检修线进行电化挂网; 新建检修库前东西两侧新建 8 座壁式检查坑;采暖、通风、排烟、给排水、消防、电力、通信、信号及信息设施配套。改建既有检修库,涉及 J14/J15 道临修设施移设、低地面和检查坑改造、设备基础土建配套等;延长既有检修库前东西两侧检查坑 8 座。配套新增起重机、检修作业平台、镟床等机务检修检测工装设备。
新建呼东接触网检修列及特种作业车停放基地工程:机 3 道北侧新建特种车停放线 248m,末端新建 12m×102m×10 m 特种车整备库 1 座,库内设 1.1 m×1.4 m×93 m 检查坑 1 座及配套水、暖、电、消防等设施。既有机4道局部拆除,拆除部位新建 1.1 m×1.4 m×77 m检查坑1座,机4道有效长度400m,作为接触网检修列整备线,线路南侧预留新建停放线条件。在呼和浩特东L4线 316#与 302#道岔间增设安全线,线路有效长度 50m。安全线道岔纳入呼和浩特东客车运用所联锁系统,利用呼东动车运用所机械室放置新增信号设备。
2.1.4开工竣工时间:
合同工期为:365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6月13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6月12日。
2.3采购内容
具体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包件划分、专项资质条件等情况详见附件1《呼和浩特铁路改造工程项目采购物资计划一览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如下:
3.1.1基本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3.1.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如果属于国家颁布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须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果属于国家强制认证或行政许可范围的(含主要部件、外购件),须提供强制认证证书或行政许可证书;如果属于《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专用产品认证采信目录》范围内的,须提供中铁检验认证中心(原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简称"CRCC")颁发的《铁路产品认证证书》。如属于《铁路运输基础设备目录》范围的,须提供国家铁路局颁发的《铁路运输基础设备生产企业许可证》。满足招标公告“专项资格条件”中关于投标人许可和认证要求。
3.1.3 生产能力要求:满足招标物资交货期要求;
3.1.4 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提供2019年度至2021年度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3.1.5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其产品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责任事故;
3.1.6 供货业绩要求:满足招标公告“专项资格条件”中关于投标人供货业绩要求。
3.1.7 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应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信誉,无不良记录;本次招标不接受国家铁路局、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和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的供应商。
3.1.8 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1.9 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在同一包件中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不能参加同一包件投标;
投标人必须保证其用于本工程产品的技术完整性。
3.1.10 需外购部分应符合有关认证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ISO9000:2008证书、检验报告及相关的生产许可证、行政许可、CRCC证书、入网证等)。
3.2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专项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呼和浩特铁路改造工程采购物资计划一览表》;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通用资格条件与专项资格条件。
3.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如有行贿犯罪记录,则作为否决投标条件。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自行填报行贿犯罪记录情况(有或无都需填报,且需要投标人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wenshu.html的查询结果)。
投标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出具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结果。
投标人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出具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结果。
3.4 除公告明确不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投标外,其余均可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联系客服热线:4006-010100)。
4.2 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02月17日至2023年02月22日,每日8:30时至18:00时(节假日休息,北京时间,下同)。
4.3 发售方式:招标文件采用线上发售方式,潜在投标人请于2023年02月22日18:00时前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响应所投的包件;同时将填写完整的《投标申请表》(见公告附件2)加盖公章后的扫描版、word版及汇款凭证扫描版发送至邮箱eebhuhegaizao@163.com(邮件标题请注明招标编号和投标人名称)。
投标所购买包件的招标服务费足额汇入到招标人指定账户(见4.4),招标人收到信息经核实后, 授权投标人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4 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详见公告附表,售后不退。
招标服务费采用汇款形式支付(必须由供应商单位账户汇款,个人账户不予受理),请汇至:
账户名称: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工程分公司内蒙古工程项目管理部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非转汇行)  
 账号:  2011 0101 9330 0721 0001
投标人须在汇款凭证上注明招标编号及包件号。
   4.5有关招标文件的补遗、澄清、答疑和修改文件将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发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3年02月27日 8 时 30 分至9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02月27日9时00 分,递交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金百富大酒店北二环店8楼会议室。
5.2 本次招标采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 www.crecgec.com /)线上开启投标文件方式,投标分项报价及投标文件电子版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2月27日上午9:00前(即为开标时间);未按规定时间成功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及投标分项报价的按弃标处理,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必须与纸质版正本投标文件一致(注: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签字盖章处须齐全);
5.3 各投标人应按时上传及递交投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有效分项报价及电子版投标文件的按未投标处理;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版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网(http://www.eeb.cn/eeb/sy/index.html)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铁路改造工程项目经理部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金百富大酒店北二环店8楼
联系人:    卢军民       李雪超     
电    话:18004872052  15100907130
电子邮箱:eebhuhegaizao@163.com
8. 公告附件
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一览表投标申请表。
  2023 年02月17日
呼和浩特铁路改造工程房建专业(混凝土预制构件)公开招标采购(附件1).docx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