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梧桐沟管护站建设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施工现场扬尘防治方案装饰装修检验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现场文明施工措施工程试车草坪机械设备需用量计划施工方案监狱企业产品政府采购园路工程施工采矿业材料需用量计划分包教科书整体设计劳动力需用量计划投料试车给排水管道供热材料设备货物和服务节能分部工程知识产权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增加费制服样品的报送与封存竣工验收手续灌溉系统工业绿化工景观规范编制税金社会工作消防设备苗木规费临时设施及设备房地产开发经营总说明交通运输业现场工艺试验监理见规划红线施工进度计划网络图景观装修临时占地场内道路工程照管物业管理电气管线群体工程材料与设备办公用品监狱企业发展施工平面图给排水设施监狱企业)发展批发业项目管理隐蔽工程检查零售业堆放场地测量放线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建筑业工程保险信息传输业修理材料与工程设备施工组织设计邮政业卫生间测量基准点设备安装设计安全文明施工费居民服务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基准线无负荷联动试车地基基础工程车辆维修场内交通屋面防水工程住宿业材料加工工程量清单检测商务服务业保养服务施工流水作业横道图主体结构工程试卷印刷半成品保护治安保卫仓储业管护站场外交通试验设备竣工退场租赁临时工程永久占地工程和设备超重件家具用具暂估价餐饮业联络关于现场图纸准备
金额
46.1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2/08/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ccj2022cg065
预算金额46.88万元
招标公司阜康市林业和草原局
招标联系人-0994-3225922
招标代理机构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桐0991-4630007
中标公司新疆鑫宏雨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46.1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 HCCJ2022CG065
二、项目名称: 梧桐沟管护站建设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成交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施工范围 | 数量 | 单位 | 总价(元) | 成交供应商名称 | 成交供应商地址 | 成交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 | 梧桐沟管护站建设项目 | 本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包括磋商文件、答疑补充文件、工程量清单)。 | 1 | 项 | 最终报价:461000.00(元) | 新疆鑫宏雨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新疆昌吉州阜康市天山南街新扶桑商住楼(四区一段)222幢四层 | 91652302MA77AN1T7Q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1 | 梧桐沟管护站建设项目 | 梧桐沟管护站建设项目 | 本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包括磋商文件、答疑补充文件、工程量清单)。 | 27日历日 | 陈元宇 | 新265991453261 |
五、评审专家名单:
曹雪,刘荣,黄春红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服务费以成交金额为计费基数,参照原《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的标准执行,根据成交金额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461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阜康市林业和草原局
地 址:阜康市
联系方式:0994-32259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南路133号新疆城建大厦11楼
联系方式:0991-46300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桐
电 话:0991-4630007
附件信息:
成交公告.docx成交公告.docx
15.0K
中小微申明函.pdf中小微申明函.pdf
315.7K
附件下载: 成交公告.docx 成交公告.docx
中小微申明函.pdf 中小微申明函.pdf
磋商文件--梧桐沟管护站建设项目.doc 磋商文件--梧桐沟管护站建设项目.doc
1.成交结果:三、中标(成交)信息二、项目名称:梧桐沟管护站建设项目一、项目编号:HCCJ2022CG065梧桐沟管护站建设项目成交公告
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总价(元) | 成交供应商名称 | 成交供应商地址 | 成交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 | 梧桐沟管护站建设项目 | 1 | 项 | 最终报价:461000.00(元) | 新疆鑫宏雨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新疆昌吉州阜康市天山南街新扶桑商住楼(四区一段)222幢四屋 | 91652302MA77AN1T7Q |
五、评审专家名单: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1 | 梧桐沟管护站建设项目 | 梧桐沟管护站建设项目 | 本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包括磋商文件、答疑补充文件、工程量清单)。 | 27日历日 | 陈元宇 | 新265991453261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七、公告期限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4610.00元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服务费以成交金额为计费基数,参照原《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的标准执行,根据成交金额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曹雪,刘荣,黄春红
地址:阜康市名称:阜康市林业和草原局1.采购人信息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八、其他补充事宜
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0991-4630007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南路133号新疆城建大厦11楼名称: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方式:0994-3225922
电话:0991-4630007项目联系人:刘桐
5.12中小企业声明函(此项为资格审查项,供应商必须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阜康市林业和草原局(单位名称)
的梧桐沟管护站建设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
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
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梧桐沟管护站建设项目(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建筑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新疆鑫宏雨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96
人,营业收入为2007.18万元,资产总额为1647.78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
业、微型企业);
鑫安装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人,营业收入为工/万元,
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福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
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新疆鑫宏雨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2022年07月26日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
可不填报
第222页,共275页
1.成交结果:三、中标(成交)信息二、项目名称:梧桐沟管护站建设项目一、项目编号:HCCJ2022CG065梧桐沟管护站建设项目成交公告
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总价(元) | 成交供应商名称 | 成交供应商地址 | 成交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 | 梧桐沟管护站建设项目 | 1 | 项 | 最终报价:461000.00(元) | 新疆鑫宏雨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新疆昌吉州阜康市天山南街新扶桑商住楼(四区一段)222幢四屋 | 91652302MA77AN1T7Q |
五、评审专家名单: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1 | 梧桐沟管护站建设项目 | 梧桐沟管护站建设项目 | 本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包括磋商文件、答疑补充文件、工程量清单)。 | 27日历日 | 陈元宇 | 新265991453261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七、公告期限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4610.00元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服务费以成交金额为计费基数,参照原《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的标准执行,根据成交金额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曹雪,刘荣,黄春红
地址:阜康市名称:阜康市林业和草原局1.采购人信息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八、其他补充事宜
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0991-4630007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南路133号新疆城建大厦11楼名称: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方式:0994-3225922
电话:0991-4630007项目联系人:刘桐
5.12中小企业声明函(此项为资格审查项,供应商必须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阜康市林业和草原局(单位名称)
的梧桐沟管护站建设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
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
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梧桐沟管护站建设项目(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建筑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新疆鑫宏雨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96
人,营业收入为2007.18万元,资产总额为1647.78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
业、微型企业);
鑫安装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人,营业收入为工/万元,
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福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
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新疆鑫宏雨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2022年07月26日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
可不填报
第222页,共275页
采购代理机构: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人:阜康市林业和草原局采购编号:HCCJ2022CG065项目名称:梧桐沟管护站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34第三章评审办法26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及供应商须知7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3目录日期:2022年07月
梧桐沟管护站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南路133号新疆城建大厦11楼或线上采购代理机构邮箱:hcbycj2020@163.com获取采购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7月29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项目概况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67第五章技术要求66
最高限价:464070.07元预算金额:468800.00元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项目名称:梧桐沟管护站建设项目项目编号:HCCJ2022CG065一、项目基本情况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合同履行期限:27日历日采购需求:本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包括磋商文件、答疑补充文件、工程量清单)。
(1)供应商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为本项目某包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合同项的投标;(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的投标;
采购代理机构邮箱:hcbycj2020@163.com地点: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南路133号新疆城建大厦11楼时间:2022年7月19日至2022年7月26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三、获取采购文件(3)项目负责人应为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资格。(2)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五、开启地点: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南路133号新疆城建大厦11楼截止时间:2022年7月29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四、响应文件提交售价:¥300元/份方式:①现场领取文件需携带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交至采购代理机构。②线上领取文件需将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上述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hcbycj2020@163.com。未向采购代理机构领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响应。文件售后不退。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信用担保等。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公告期限地点: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南路133号新疆城建大厦11楼时间:2022年7月29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
联系方式:0994-3225922地址:阜康市名称:阜康市林业和草原局1.采购人信息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2、公告发布媒体:新疆政府采购网、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
项目联系人:刘桐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0991-4630007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南路133号新疆城建大厦11楼名称: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一)、总则二、供应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及供应商须知电话:0991-4630007
序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1.1 | 项目名称 | 梧桐沟管护站建设项目 |
1.2 | 采购人 | 采购人名称:阜康市林业和草原局详细地址:阜康市联系方式:0994-3225922 |
2.1 | 采购范围 | 本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包括磋商文件、答疑补充文件、工程量清单)。 |
3.1 | 资金来源 | 财政性资金 |
3.2 | 最高控制价 | 464070.07元,供应商的价格只能在最高控制价之下报价,超过的按废标处理。 |
4.1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2)为本项目某包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合同项的投标;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截止时间点为投标截止时间),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没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项目负责人应为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资格。 |
5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6.2 | 合同履行期限 | 27日历日 |
6.3 | 付款方式 | 工程施工开始工人、设备进场后先行向承包人支付合同总价30%预付款,发包人按每月经监理公司与发包人审核确认的工程进度报表支付工程进度款。当月累计付款金额达到合同价(不含暂列金)的85%时停止支付工程款;双方以审计价作为结算价,工程结算经建设单位委托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后60日内付至审计价的97%;工程审计价的3%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待保修期一年期满后,与30日内一次性无息付清。 |
6.4 | 质量等级 | 合格 |
6.5 | 缺陷维护期 | 2年 |
12 | 响应文件份数 | 商务部分和经济部分合订成一册,正本1份和副本2份(A4幅面)(单独封装),《响应文件》(技术部分)3份(单独封装)。电子版文件 1份(U盘、单独封装)。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技术部分为白皮书,无需标明。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电子版标书1份:(正本盖章扫描件, PDF格式,不退)。 |
14 | 磋商保证金 | 磋商保证金金额:9000.00元(大写:玖仟元整);磋商保证金银行及帐号:账户名: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新民西街支行帐 号:30014701040006436磋商保证金形式:转账或电汇等其他非现金形式,建议各供应商优先考虑采用电汇形式递交响应保证金,响应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首次递交截止时间。磋商保证金有效期与磋商有效期一致。 |
15 | 磋商有效期 | 90日历天(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算起) |
18 | 响应文件开启 | 地点: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南路133号新疆城建大厦11楼时间:2022年7月29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响应文件请于送达截止当日截止时间之前送至开启地点,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送达《响应文件》时,参加竞争性磋商报价人代表须出示本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时还须提供与《响应文件》中一致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
18 | 首次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日期 | 递交地点: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南路133号新疆城建大厦11楼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7月29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 |
22 | 磋商小组 | 本项目磋商小组人数为3人及以上单数。 |
23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36 | 其它要求 | 最后磋商报价:二至多轮报价。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一次报价。 |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1、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应提交书面质疑函,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2.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2.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2.4事实依据;2.5必要的法律依据;2.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供应商委托代理人递交质疑函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授权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授权委托书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授权委托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联系人:4、联系电话:5、通讯地址: |
2.1本次采购范围:见前附表。2、采购范围1.3项目付款方式:见前附表。1.2采购人:见前附表。1.1项目名称:见前附表。1、项目说明
4.2供应商应遵守以下规定:4.1供应商须具备资格:见前附表。4、合格的供应商3.2最高控制价金额:见前附表。3.1资金来源:见前附表。3、资金来源、预算金额
5.1本采购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通过竞争性磋商的方式,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审办法对供应商进行综合评价,择优选择服务单位。5.采购方式④供应商成交后不得转包。③本合同要求供应商在成交后应服从采购人指挥。②合同签订之后,供应商在响应函中承诺的内容不得更改。①合同签订之后,供应商在响应函中提出的内容不得更改。
7、参与本次采购的费用6.4质量等级:合格6.3付款方式:见前附表6.2合同履行期限:见前附表6.1本项目采购要求:供应商应承诺按照采购人规定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此项目。6.采购要求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下列内容:8.1竞争性磋商文件除以下内容外,采购人在采购期间发出的答疑纪要和其它补充修改函件,均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8、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二)、竞争性磋商文件7.1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成交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9.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第六章响应文件投格式第五章技术要求第四章工程合同第三章评审办法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及供应商须知
9.4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为使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要求修正响应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酌情推迟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日期和开启时间,并在提交响应文件递交截至时间5日前,书面通知所有登记并备案并领取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服务商,同时在本次刊登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的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采购人和供应商的权利及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供应商,并在刊登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的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供应商应于收到补充文件的当日以书面形式回复确认。9.3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将书面通知已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因,均可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澄清和修改。该文件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领取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9.2在响应文件截止期5日前任何时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论出于何种原9.1任何已登记领取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在发现竞争性磋商文件存在混淆或错乱等问题时,可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澄清要求应在响应文件截止期5日前,按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书中的联系地址以书面形式送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答复中包括原提出的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11、响应文件的组成10.2响应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0.1供应商和采购人之间与磋商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响应文件均应用简体中文且以之为准。10、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三)、响应文件的编制9.5采购人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召开磋商前答疑会。如果召开磋商前答疑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知所有已领取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11.1.4磋商保证金(如要求提供)11.1.3响应函11.1.2响应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如非法定代表人签署的)11.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11.1商务部分:响应文件由商务标、技术标和经济标构成。
11.1.10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纳税记录11.1.9供应商的安全许可证复印件11.1.8供应商的资质证书复印件11.1.7有效营业执照11.1.6供应商基本情况表11.1.5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交的响应资料
11.1.16具有履行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格式自拟或业绩)11.1.15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11.1.14项目负责人简历及业绩证明材料11.1.13信誉情况11.1.12近三年已完类似工程一览表及业绩证明材料11.1.11资信证明
11.2.3建设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11.2.2总说明11.2.1总价扉页11.2经济部分:11.1.18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11.1.17中小企业、残疾企业、监狱企业相关证明材料(如属于以上企业类型)
11.2.9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11.2.8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11.2.7综合单价分析表11.2.6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11.2.5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11.2.4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
11.2.15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11.2.14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11.2.13计日工表11.2.12专业工程暂估价及结算价表11.2.11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11.2.10暂列金额明细表
11.3.2技术部分不得以任何形式反映出供应商的有关情况。11.3.1施工组织设计11.3技术部分(暗标):11.2.18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11.2.17发包人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11.2.16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增加费计取明细表计价表
⑥编写软件及版本要求:文字版:OFFICE2003版;附图:CAD或截图;⑤图表大小、字体、装订位置要求:对于比较大的图表可使用白色A3复印纸,但须将A3纸折叠成A4纸大小并统一装订在全册的最后图表中字体、字号、颜色及排版格式由供应商自定,图表可以用彩色打印外(但不是必须);④排版要求:字体:宋体,字号:(1)标题:三号;(2)其它:四号;行距:1.5倍,边距均为2.5厘米不允许出现页眉、页脚、页码;③封皮(无正、副本区分,包括封面、侧面及封底)设置要求:A4白纸,不能出现任何文字与标识;②打印颜色要求:除图表外,所有文字部分需要采用黑色打印;①打印纸张要求:除比较大的图表以外,所有文字和图表部分统一用A4白色复印纸打印装订;
12、响应文件格式及要求11.4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的商务标、经济标详列目录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页码”,以便阅读。⑩其他要求:以上条款中⑦、⑧、⑨为废标条款。⑨双面打印;⑧除满足上述各项要求外,构成响应文件的“技术暗标”的正文中均不得出现供应商的名称和其它可识别供应商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⑦任何情况下,技术暗标中不得出现任何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痕迹;
12.6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或者复印件模糊无法辨认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12.5除供应商对错误处必须修改外,全套响应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供应商加盖供应商的校对章或由响应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12.4响应文件封面、响应函均应加盖供应商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在响应文件中必须同时提交响应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响应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响应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12.3供应商应按本供应商须知有关规定编制前附表相应项规定份数的响应文件(包括电子版);响应文件的正本建议双面打印,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商务和经济响应文件封面上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12.2响应文件的编排应按照本须知相应项的内容(包括表格)编制目录、并逐页编排页码。12.1响应文件应按照本须知相应项中规定的内容编制,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必须毫无例外地使用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2)建设项目报价汇总表中单项工程名称、金额应按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的工程名称、合计金额填写。如不一致,以单项工程报价汇总表的工程名称、合计金额为准。(1)总价应按建设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合计金额填写。如不一致,以建设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合计金额为准。13.2评标委员会只对通过上述评审的经济标进行详细评审,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改错误的原则如下:13.1供应商根据本单位情况按照工程量清单要求进行报价。计价方法: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13、报价12.7纸质技术标、商务标和经济标必须为打印方式,均应采用A4打印纸。
2、材料暂估价应按采购人在其他项目清单中列出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专业工程暂估价应按采购人在其他项目清单中列出的金额填写,不得变动和更改。1、暂列金额应按招标人在其他项目清单中列出的金额填写,不得变动;(6)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应按下列规定填报:(5)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中供应商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结合施工组织设计,对招标人所列的措施项目进行增补,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应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价,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4)单位工程报价汇总表中的金额应分别按照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和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的合计金额填写,如不一致,以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和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的合计金额为准。并按有关规定计算的规费、税金填写(规费和税金应按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3)单项工程报价汇总表中单位工程名称、金额应按单位工程报价汇总表的工程名称、合计金额填写。如不一致,以单位工程报价汇总表的工程名称、合计金额为准。
13.5供应商最终所报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响应,将被认为是非响应性而作无效响应处理。13.4供应商根据本须知第13.2条的规定将响应报价分成几部分,只是为了方便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并不限制采购人以上述任何条件订立合同的权利。(8)当单价与工程量的乘积与细目总价不一致时,通常以该行填报的单价为准。除非评审小组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此时应以填报的细目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7)报价当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为准。4、总承包服务费根据磋商文件中列出的内容和提出的要求自主确定。3、计日工按采购人在其他项目清单中列出的项目和数量,自主确定综合单价并计算计日工费用;
14.2磋商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免遭因供应商的行为而蒙受损失。采购人在因的一部分。14.1供应商应提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数额的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14、磋商保证金13.7除非磋商文件或合同另有规定外,供应商的报价应包含报价清单、施工图纸、现场条件以及谈判过程中约定全部范围,任何漏报的工程内容均视为包含在其他项目中,不再进行增加,供应商报出的响应总价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将不再调整。13.6对于报价不全,应当提交的报价而在标书中没有提交的供应商,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14.5凡没有根据本须知第14.1和14.3条的规定随附磋商保证金的,将被视为非14.4磋商保证金应在响应有效期内有效。(2)支票(凭密支付的须同时提供有效密码)、银行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1)电汇(提供付款凭证复印件于开启当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与响应文件一同提交);14.3磋商保证金的货币为人民币,并采用下列任何一种形式:供应商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本须知第14.8条的规定不予退还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由采购代理机构代理收取并退回。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14.8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4.7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但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不予退还的情形除外。14.6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响应性予以拒绝。供应商提交的磋商保证金,无论成交与否均以转账形式予以退回。
15、响应有效期若供应商或成交供应商的上述行为所造成的采购人的损失大于磋商保证金金额的,采购人不予退还保证金的同时,有权要求供应商或成交供应商就保证金未能涵盖部分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16.2响应文件须用中文编写,并须有序地装订成册,装订须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方式装订,响应文件中不得留有空白页(如隔页纸)。16.1响应文件的商务部分和经济部分合订成一册,正本1份和副本2份(A4幅面)(单独封装),《响应文件》(技术部分)3份(单独封装)。电子版文件1份(U盘、单独封装。正本盖章扫描件,PDF格式,不退)。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技术部分为白皮书,无需标明。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电子版与纸制文件不符,以纸制文件为准。16、响应文件的制作和签署15.2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原响应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其磋商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内退还。对于同意该要求的供应商,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有关退还和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的规定在响应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响应文件的有效期比本须知规定的有效期短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采购人有权拒绝。15.1响应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在响应有效期内,所有响应文件均保持有效。
17、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四)、响应文件的提交16.6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供应商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法定代表人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16.5采购人拒绝接受以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形式递交的响应。16.4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响应文件签字人姓或首字母在旁边签字才有效。16.3响应文件的正本,一律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或打印,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响应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c.采购人名称;b.项目名称;a.项目编号;(1)外层密封的识别标志:17.2响应文件在密封好的外包封上应写明的标识:17.1商务和经济部分(合订成一册)、技术部分分别装订,各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分别装入密封袋中;密封袋外层密封条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18.1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8、响应文件的提交17.5如果响应文件没有按规定密封,响应文件将被拒收。17.4所有响应文件的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供应商公章。17.3响应文件须按本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相应项规定加写标记和密封。对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响应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供应商;d.供应商地址、联系方式;
20、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19.1采购人在本须知相应项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供应商。19、迟交的响应文件18.2.2采购人可按本须知相应项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供应商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准。18.2.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8.2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1、磋商开启(五)、评审与磋商20.4在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至响应有效期满之前,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否则其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20.3在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补充、修改响应文件。20.2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相应项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响应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20.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以后,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22、磋商小组21.5开启结束。21.4采购人查验供应商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21.3开启时将由供应商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所有响应性文件的密封情况。21.2开启会由主持人宣布开启纪律,介绍参加会议的人员。宣布按时送达文件的供应商名单。21.1采购单位应当按采购邀请的规定,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预先确定的地点组织磋商活动,并邀请所有供应商代表参加。供应商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按时参加磋商会,并在采购代理机构按开启程序开启时,向采购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适用于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适用于非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出示个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所授权的权限包括但不限于参加磋商会、填报及签署一轮或多轮最后报价。
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23.1.2符合性检查:磋商小组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23.1.1资格性检查:磋商小组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23.1响应文件的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商务、技术、经济符合性检查。23、响应文件的初审与澄清22.1采购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特点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三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的人数不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3.2.3澄清文件将作为响应文件内容的一部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3.2.2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供应商澄清应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3.2.1在评审期间,磋商小组有权以书面方式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23.2响应文件的澄清
1)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提交的,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委托书的;24.3没有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及报价将被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响应文件及报价成为实质上响应的响应文件及报价。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24.2在磋商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磋商小组要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是指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响应。对关键条款,例如关于适用法律、缴税等内容的偏离、保留和反对,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24.1对于响应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离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磋商小组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害或影响任何供应商的相对排序。24、响应偏离与非实质性响应23.2.4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响应文件中“响应报价总价”(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响应报价总价”(报价表)为准;若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改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若用文字(大写)表示的数值与数字(小写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示的数值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如果供应商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改,其响应将被拒绝。
7)项目工期超过磋商文件的规定;6)供应商在同一份响应文件中,对同一货物或服务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的,但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报价的除外;5)磋商有效期不足;4)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3)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2)供应商不符合国家或者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25.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通过初审的单个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通过初审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25、磋商11)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10)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的;9)供应商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8)不接受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中算术错误更正;
25.7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现场填写二轮或多轮报价表,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统一收取并密封送至评审现场,所有报价均不在开启现场公布,仅在评审现场开启并宣读报价。25.6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5.5磋商小组根据项目情况可进行一轮或多轮磋商。采购代理机构将对磋商进行记录,磋商记录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本项目的授权代表签字确认。经签字确认后的磋商记录将作为成交后采购人与供应商签署合同的依据,具有法律效力。25.4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5.3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将要求各供应商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进行签字确认。25.2在磋商中,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25.10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3)磋商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2)最后报价未实质性响应磋商小组确定的对磋商文件实质性变动的,或附有采购方无法接受的条件的;1)供应商未按要求确认磋商小组确定的对磋商文件实质性变动的;25.9如出现下述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自动放弃本项目成交资格,其响应将被拒绝:25.8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磋商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27.1递交响应文件之后,直到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止,凡与本次采购有关人员对属于评审、澄清、磋商的有关资料以及成交意向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无关人员透露。27、评审过程及保密原则26.3综合评分法评分的主要考虑供应商在最后报价、商务部分、技术及服务部分以及响应的比重或者权值等。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评审办法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26.2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26.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26、详细评审(如磋商小组对评审内容有异议,以少数服从多数为原则)
29.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采购人根据磋商小组的意见有权宣布废标,并将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29、废标28.2磋商小组根据上述原则,依次推荐排序前三名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28.1磋商小组将根据综合评分情况,对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按综合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28、成交供应商候选人的推荐原则27.2在评审期间,供应商试图影响采购单位和磋商小组的任何违规活动,其响应视为无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0.1供应商存在以下情形的,认定为串通投标行为,并按无效投标处理:30、串标(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少于3家的;(1)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财库〔2015〕124号《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中规定的情形除外)
(6)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32、成交通知31.2采购人不承诺将成交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采购人将按磋商小组推荐的排序将合同授予通过资格后审的综合评分最高的供应商。31.1除本须知第31条规定的情况外,评审结果按照综合得分由高至低的顺序排列。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排序,其他情况,由磋商小组集体研究处理。31、定标准则(六)、授予采购合同
34、签订合同33.1采购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范围内,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是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33、授予合同时变更采购金额的权力32.3对未成交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对未成交原因做出解释,同时亦不退还响应文件。32.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2.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将成交结果通知所有供应商。
35.2本项目服务费以成交金额为计费基数,参照原《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的标准执行,根据成交金额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35.1本项目的成交供应商须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35、采购代理服务费34.3成交供应商在磋商期间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的任何文稿,包括:报告、说明等书面材料或电子文档,其使用权和版权都归采购人所有(但该知识产权具有人身专属性的权利内容仍属成交供应商所有)。34.2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等,均为有法律约束力的经济合同组成的一部分。34.1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否则按开启后撤销磋商处理,其磋商保证金将按14.8款的规定不予退还。情节严重的,将被提请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资格审查表第一部分符合性资格评审第三章评审办法最后磋商报价。36、其他
序号 | 标 准 |
1 | 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
2 | 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具备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 |
3 |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
4 | 项目负责人要求: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本单位注册的专职人员,需提供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
5 | 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三年(2019-2021年度)任一年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开标前3个月内开具的) |
6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7 | 社会保障资金证明须提供参加本次项目近五个月中任意月的(费用月份、缴费年月为2022年02月-2022年6月,非记账、转账或打印时间)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纳税证明须提供参加本次项目近五个月任意月的(所属时期、日期为2022年02月-2022年6月,非记账、转账或打印时间)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近五个月未达到应缴税标准,须提供相应说明及证明材料(如: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8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第5.8项要求) |
9 | 供应商不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以开启现场查询为准) |
10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响应的承诺函 |
11 | 为本项目某包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合同项的响应的承诺函 |
12 |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承诺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第5.12项要求) |
一、价格评分标准(30分)第二部分:评审标准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其中商务、技术占70分,价格占30分。第二部分评审方法2、如果资格评审中有一项不满足审查标准的,评审小组将认定该供应商不通过资格审查,不得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并且不允许供应商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备注:1、以上审查项目中,以商务标中的复印件为准;
5.最低报价不作为成交的保证。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304.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以下公式计算:3.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最后磋商报价最低的有效报价(即除低于成本报价以外的所有报价)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2.以供应商的二次(最终)报价,作为最后磋商报价;1.评标价格以人民币计价。
《商务标及经济标完备性及符合性审查标准》二、商务标及经济标符合性审查6.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6.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应当提供市监狱管理局、市教育矫治局出具的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6.1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参照《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及《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提供对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6.中、小型和微型企业的规定
序号 | 标准 |
1 | 响应函中所报工期、质量标准必须要满足磋商文件规定。 |
2 | 响应函必须按磋商文件规定格式完整提供,并要盖供应商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章。 |
3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必须按招磋商文件规定格式完整提供,并要盖供应商章。 |
4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按磋商文件规定格式完整提供,并要盖供应商章、法定代表人章。 |
5 | 项目负责人简历(附:注册建造师证、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证等证件复印件) |
6 | 供应商未在同一份响应文件中,对同一货物或服务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但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报价的除外 |
7 | 总价必须按磋商文件规定格式完整提供,并要盖供应商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编制人要求造价人员签字并盖专用章。 |
8 | 接受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中算术错误更正 |
9 | 供应商必须采用本磋商文件中提供的“经济标”格式编制。 |
10 | 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和税金、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增加费应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价,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
11 | 暂列金额应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金额填写,不得变动 |
12 | 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必须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暂估单价计入综合单价;专业工程暂估价必须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金额填写; |
13 | 计日工应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项目和数量,自主确定综合单价并计算计日工金额; |
14 | 响应文件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提交的。 |
15 | 报价未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 |
16 | 磋商有效期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
17 | 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
18 | 不存在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
19 | 按磋商文件要求的金额、形式、时间提交磋商保证金(如要求提供) |
20 | 供应商没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
备注:如果商务标中有一项未通过上述审查标准,评审小组将认定整个响应文件不响应磋商文件而予以废标,并且不允许供应商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
评审小组对技术标按照《技术标完备性及符合性审查标准》进行初步评审。三、技术标初步评审商务标评审标准评审小组只对通过上述评审的商务标按照《商务标评审标准》进行详细评审。商务标详细评审
序号 | 评审项目 | 标准分 | 评审内容 |
1 | 项目负责人 | 3 | 项目负责人提供类似业绩得2分。同时,附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得1分。 |
2 | 项目管理人员 | 3 | 项目工程师、质量管理员、安全管理员、材料管理员、计划管理员、施工资料管理员等要配备齐全,其中项目工程师须附职称证书,其他人员如果有上岗证复印件也应附带。 |
3 | 业绩 | 4 | 供应商已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二项(近三年(2019年 -至今)类似工程业绩,须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表) |
合计 | 10 | ||
注:1、评委应认真了解本磋商文件和工程有关情况后,做出须自己负责的评审。 2、商务标评审标准满分为10分,占总分10%。3、每项内容扣分比例超过20%,请评委依据响应文件在评委评审意见书中写明原因。 |
注:1、评委应认真了解本磋商文件和工程有关情况后,做出须自己负责的评审。技术标评审标准技术标详细评审技术标完备性及符合性审查标准
序号 | 评审标准 |
1 | 技术标必须按磋商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且不得以任何形式反映供应商信息。否则,响应文件将被拒绝评审。 |
备注:完备性及符合性审查不满足评审标准的,评审小组将认定该供应商不通过完备性及符合性审查,不得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并且不允许供应商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文件。 |
序号 | 评审项目 | 标准分 | 评审内容 |
1 | 工程概况及特点 | 0.6 | 工程概况及特点叙述正确,符合实际 |
2 | 施工准备计划 | 1.2 | 施工技术、现场、物资与机械、队伍准备计划应能充分保证工程需要 |
3 | 施工方案 | 12 | 施工方案应能符合工程实际情况,提高生产率、缩短工期、提高质量、降低消耗 |
4 | 施工进度计划 | 9 | 进度计划应在空间和时间上做合理的统筹安排且符合施工的科学规律 |
5 | 施工平面图 | 6 | 施工平面图应符合工程实际,布置紧凑,便于施工和管理并符合劳保、安全要求。 |
6 | 劳动力需用量计划 | 2.4 | 需用量计划应是根据工程进度计划的安排计算出的,并与工程进度计划相一致。 |
7 | 材料需用量计划 | 2.4 | 需用量计划应是根据工程进度计划的安排计算出的,并与工程进度计划相一致。 |
8 | 机械设备需用量计划 | 2.4 | 需用量计划应是根据工程进度计划的安排计算出的,并与工程进度计划相一致。 |
9 | 质量保证措施和体系 | 6 | 保证措施应符合科学的施工规律、国家规定的强制性标准并有针对性,同时要符合实际情况,切实可行。 |
10 | 工期保证措施和体系 | 6 | 保证措施应符合科学的施工规律、国家规定的强制性标准并有针对性,同时要符合实际情况,切实可行。 |
11 | 安全保证措施和体系 | 6 | 保证措施应符合国家规定的强制性标准并有针对性,同时要符合实际情况,切实可行。 |
12 | 现场文明施工措施 | 4.2 | 措施应符合工程实际情况,切实可行。 |
13 | 施工现场扬尘防治方案 | 1.8 | 施工现场扬尘防治方案应根据昌州建造〔2019〕4号文件要求编制 |
合计 | 60 |
合同协议书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第四章施工合同(格式)4、每项内容扣分比例超过20%,请评委依据响应文件在评委评审意见书中写明原因。3、技术标评审标准满分为60分,占总分60%。2、技术标得分等于各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计算结果值在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后余位数四舍五入。
1.工程名称:。一、工程概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承包人(全称):发包人(全称):
6.工程承包范围:。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5.工程内容:。4.资金来源:。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2.工程地点:。
工程质量符合标准。三、质量标准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二、合同工期
人民币(大写)(¥元);(1)安全文明施工费:其中:人民币(大写)(¥元);1.签约合同价为: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1)成交通知书(如果有);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六、合同文件构成承包人项目负责人:。五、项目负责人2.合同价格形式:。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6)图纸;(5)技术标准和要求;(4)通用合同条款;(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2)响应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七、承诺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8)其他合同文件。
十、签订地点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九、签订时间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八、词语含义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自生效。十二、合同生效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一、补充协议本合同在签订。
(签字)(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
电话:电话: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地址:地址: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执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通用合同条款,此处略。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账号:账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电子信箱:电子信箱:传真:传真:
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招标文件(含澄清文件、暂列金、暂估价)、洽谈记录、会议纪要、图纸会审记录、发包人相关制度等1.1.1合同1.1词语定义1.一般约定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通信地址:。电子信箱:;联系电话:;资质类别和等级:;名称:;1.1.2.4监理人:
通信地址:。电子信箱:;联系电话:;资质类别和等级:;名称:;1.1.2.5设计人: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执行通用条款。1.3法律1.1.3.10临时占地包括:生活、办公等临时设施及设备、材料加工,堆放场地。1.1.3.9永久占地包括:见规划红线。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括:生活、办公等临时设施及设备、材料加工、堆放场地。1.1.3工程和设备
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执行建筑、市政等工程国家、自治区、州、市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以及材料设备所涉及的现行国家,省,市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1.4标准和规范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2套。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合同签订后七日内提供审查合格的施工图。1.6.1图纸的提供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执行通用条款。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1.6.4承包人文件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本合同发包内容中的全部图纸。
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办公场所;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5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联络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1.6.5现场图纸准备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
1.10交通运输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总监理工程师。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项目所在地监理人办公室;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项目经理;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项目所在地承包人项目部;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发包人代表;
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发包方协助,承包方办理并承担相应费用。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1.10.3场内交通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根据施工需要,由承包方负责办理出入施工现场的相关手续、负责建设并承担相关费用。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
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条款执行。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按通用条款执行。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条款执行。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按通用条款执行。1.11知识产权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2发包人代表2.发包人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当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量的变化幅度在±15%(含15%)以内时,其综合单价不做调整,执行原有综合单价。当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量的变化幅度在±15%以外时,其综合单价调整方法为:工程量偏差+15%以上的部分原综合单价下浮10%;工程量偏差-15%以下的,剩余部分执行原综合单价。当清单出现漏项项目,漏项造价超出投标总价(不含暂列金额)的5%时,5%以内(含5%)按当地预算定额进行结算。超出5%部分按当地预算定额取费后下浮10%结算。当确认变更的费用发生争议时,施工方不得以该争议作为怠工、停工等的理由,必须正常施工。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包含在合同价中。
电子信箱:;联系电话:;职务:;身份证号:;姓名:;发包人代表:
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2.4.1提供施工现场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协调各部门工作,施工现场全过程的质量、进度、安全、投资等进行全面协调管理。通信地址:。
3.承包人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发包人协调,承包人完成,费用包含在合同价中。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1)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身份证号:;姓名:;3.2.1项目经理:3.2项目经理(2)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1.配合发包人办理项目前期手续;2.配合发包人办理施工过程所需手续;3.配合发包人办理竣工验收手续;4.配合发包人办理其他相关手续;5.配合费用均含在合同价中。
通信地址:;电子信箱:;联系电话:;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
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
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3.3承包人人员:
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
3.5.2分包的确定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3.5.1分包的一般约定3.5分包
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3.5.4分包合同价款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提供10%的履约担保。3.7履约担保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
5.工程质量(3)。(2);(1);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4.4商定或确定
5.3隐蔽工程检查。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5.1质量要求
6.1安全文明施工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小时。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
。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
7.工期和进度。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6.1.5文明施工
。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7.1施工组织设计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7.2施工进度计划。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7.3.1开工准备7.3开工
7.5工期延误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7.4测量放线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3.2开工通知。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7.6不利物质条件。
8.材料与设备7.9.2提前竣工的奖励:。7.9提前竣工的奖励(3)。(2);(1);
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8.6样品。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9.试验与检验。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9.1.2试验设备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
10.变更。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9.4现场工艺试验。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
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10.4.1变更估价原则10.4变更估价。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10.1变更的范围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10.7暂估价
。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10.8暂列金额。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
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11.价格调整
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
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1、单价合同。12.1合同价格形式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
2、总价合同。。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本合同为,结算时按实际工程量结算。当工程量偏差在15%以内,结算时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乘以综合单价,当工程量增加15%以上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低;当工程量减少15%以上时,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高。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预付款支付期限:。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12.2.1预付款的支付12.2预付款。3、其他价格方式:
12.3.1计量原则12.3计量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12.2.2预付款担保预付款扣回的方式:。
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12.3.2计量周期工程量计算规则:。
12.4工程进度款支付。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12.4.1付款周期
(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支付分解表的编制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
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验收和工程试车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13.2.2竣工验收程序13.2竣工验收
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
(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担。(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担;工程试车内容:13.3.1试车程序13.3工程试车
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13.6.1竣工退场13.6竣工退场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13.3.3投料试车
14.2竣工结算审核竣工付款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14.1竣工付款申请14.竣工结算
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14.4最终结清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
(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3%。15.3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15.2缺陷责任期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
(3)其他方式:(2)3%的工程款;(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3)其他扣留方式:(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工程保修期为:15.4.1保修责任15.4保修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
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16.1发包人违约16.违约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15.4.3修复通知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
(7)其他:(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
。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16.2承包人违约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17.1不可抗力的确认17.不可抗力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
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18.1工程保险18.保险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18.3其他保险。
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20.3争议评审20.争议解决。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18.7通知义务
其他事项的约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
(2)向人民法院起诉。(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20.4仲裁或诉讼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专用合同条款附件: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协议书附件:附件
附件9:预付款担保格式附件8:履约担保格式附件7: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附件6: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附件5: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附件4: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
附件2: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附件10:支付担保格式
单位工程名称 | 建设规模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结构形式 | 层数 | 生产能力 | 设备安装内容 | 合同价格(元) | 开工日期 | 竣工日期 |
承包人(全称):发包人(全称):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3: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序号 | 材料、设备品种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质量等级 | 供应时间 | 送达地点 | 备注 |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二、质量保修期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承包人对所施工的全部内容保修。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7.节能分部工程为5年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3.装饰装修工程为2年;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5年;
四、质量保修责任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工程缺陷责任期为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三、缺陷责任期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8.绿化工景观程如下:景观装修工程为2年;灌溉系统为2年;园路工程为2年;保活期为2年,在缺陷责任期内苗木、草坪成活率为100%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五、保修费用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附件4:邮政编码:邮政编码:账号:账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传真:传真:电话:电话:
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附件5:注:详见双方签收单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
文件名称 | 套数 | 费用(元) | 质量 | 移交时间 | 责任人 |
序号 | 机械或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产地 | 制造年份 | 额定功率(kW) | 生产能力 | 备注 |
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附件7: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附件6:
名 称 | 姓名 | 职务 | 职称 | 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 |
一、总部人员 | ||||
项目主管 | ||||
其他人员 | ||||
二、现场人员 | ||||
项目经理 | ||||
项目副经理 | ||||
技术负责人 | ||||
造价管理 | ||||
质量管理 | ||||
材料管理 | ||||
计划管理 | ||||
安全管理 | ||||
其他人员 | ||||
其他人员 | ||||
其他人员 | ||||
其他人员 | ||||
其他人员 | ||||
其他人员 |
名 称 | 姓名 | 职务 | 职称 | 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 |
一、总部人员 | ||||
项目主管 | ||||
其他人员 | ||||
二、现场人员 | ||||
项目经理 | ||||
项目副经理 | ||||
技术负责人 | ||||
造价管理 | ||||
质量管理 | ||||
材料管理 | ||||
计划管理 | ||||
安全管理 | ||||
其他人员 | ||||
其他人员 | ||||
其他人员 | ||||
其他人员 | ||||
其他人员 | ||||
其他人员 |
11-1:材料暂估价表附件8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合价(元) | 备注 |
注:详见工程量清单。11-2:工程设备暂估价表注:详见工程量清单。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合价(元) | 备注 |
注:详见工程量清单。11-3:专业工程暂估价表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合价(元) | 备注 |
工程竞争性磋商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1.2、本工程的材料检验和质量、工艺试验按国家、地方现行相关规定执行。1.1、本工程完成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相关质量评定标准和施工技术规范、施工图设计要求。第五章技术要求
供应商:(盖公章)响应文件内容:商务部分、经济部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响应文件封面
二、响应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商务部分目录日期:年月日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
5.3供应商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及项目负责人证书复印件5.2有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5.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五、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交的响应资料四、磋商保证金(如要求)三、响应函
5.9项目负责人简历及业绩证明材料5.8信誉情况5.7近三年已完类似工程一览表及业绩证明材料5.6资信证明5.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纳税记录5.4供应商的安全许可证复印件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5.14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5.13符合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1中第2条的证明材料、符合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1中第3条的证明材料5.12中小企业、残疾企业、监狱企业相关证明材料(此项为资格审查项,供应商必须提供)5.11具有履行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格式自拟或业绩)5.10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经营期限:成立时间:年月日地址:单位性质:单位名称:
(适用于非法定代表人签署文件)二、响应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日期:年月日供应商:(盖公章)特此证明。系(供应商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供应商:(盖章)身份证号码:职务:代理人:(签字)性别:年龄:_______(须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姓名)为我公司签署本工程的响应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我承认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工程的响应文件的内容。
2、我方已详细审核并确认全部磋商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时)及有关附件。1、根据你方磋商工程项目编号为的工程磋商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磋商文件的磋商须知、合同条款、图纸和工程建设技术标准及其他有关文件,我方已完全明确并充分了解现场环境、施工范围和内容、磋商文件、图纸内容、国家现行施工标准、施工工艺及图集做法等,供应商自愿以报价作为完成全部工程内容的总价,我方愿以人民币(大写)(RMB¥元)的报价。并承诺按本磋商文件、施工图纸、合同条款和工程建设技术标准的条件要求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致: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三.响应函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7.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7、我方承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6、我方将与本响应函一起,提交人民币元的磋商保证金作为磋商担保。5、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响应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4、我方同意在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报价在磋商之日起天内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合同协议书中规定的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完成并移交全部工程,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标准,质保期为竣工验收后个月。
9、我方已详细阅读全部磋商文件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方已经完全理解了磋商文件中的各项内容和各项权利义务的真实含义,并承诺在发生争议时不会以对磋商文件存在误解、不明白的条款为由,对贵中心行使任何法律上的抗辩权。8、我单位承诺本单位非采购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且未为磋商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7.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7.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7.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7.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5、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14、我方愿意如实提供任何与本项磋商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13、我方同意贵方提出的最低报价不作为成交保证的规定。12、如果在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同意我方的磋商保证金(如要求)将被不予退还。11、保证遵守磋商文件的规定。10、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16.5.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16.4.向磋商小组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16.3.与其他供应商或磋商小组恶意串通的;16.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16.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16、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有关部门处罚,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单位地址:供应商:(盖章)19、其他补充说明:18、我方承诺(以/不以)联合体方式响应磋商。17、我方承诺:我方在本项目磋商中的陈述和本响应文件的一切资料均为真实合法,没有不实的描述、承诺或者伪造、变造的情形。如果我方在本项目磋商中做虚假陈述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资料,本响应文件无效,并自愿接受有关处罚,及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
5.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五、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交的响应资料四、磋商保证金(交纳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户银行名称:开户银行账号:邮政编码:电话:传真:
1 | 企业名称 | ||
2 | 企业地址 | ||
3 | 法定代表人 | ||
4 | 电话 | 联系人 | |
5 | 传真 | 电子信箱 | |
6 | 注册地 | 注册年份 (请附营业执照复印件) | |
7 | 人员构成 | 自有设备情况 | |
8 | 公司资质等级 (请附有关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 | ||
9 | 主营范围: | ||
9 | 1. | ||
9 | 2. | ||
9 | 3. | ||
9 | …… | ||
10 | 作为承包人经历年数 | ||
11 | 是否有擅自拖延工期、擅自转包、中标后擅自弃标等行为: | ||
12 |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
(加盖供应商公章)5.4供应商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为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资格。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5.3供应商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及项目负责人证书(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5.2有效营业执照
说明:包括但不局限于: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9年-2021年度任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或银行出具在开启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情况说明)5.6资信证明纳税证明(个人所得税除外),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五个月任意一月(所属时期、日期为2022年02月-2022年6月,非记账、转账或打印时间)的银行有效票据或税务部门证明材料凭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近五个月未达到应缴税标准,须提供相应说明及证明材料(如: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五个月任意一月(费用月份、缴费年月为2022年02月-2022年6月,非记账、转账或打印时间)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银行入账票据凭证或社保部门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5.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纳税记录
供应商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5.7近三年(2019年至今)已完类似工程一览表3、资信证明应能说明该供应商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企业信誉良好等。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2、如供应商无法提供2019年-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则需提供银行、担保公司出具的资信证明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本单位2019年-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序号 | 工程名称 | 合同身份 | 合同金额(万元) | 结算金额(万元) | 竣工质量标准 | 竣工日期 |
1 | ||||||
2 | ||||||
3 | ||||||
4 | ||||||
5 | ||||||
… | ||||||
5.8信誉情况4.合同身份是指独立承包人、分包人。3.类似项目情况表作为本表的附表填写。2.供应商应列出近三年(2019年至今)已完类似工程情况(包括总包和分包工程),如有虚假,一经查实将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绝。1.对于已完类似工程,供应商必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必须包括合同首页、签章页以及含有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合同金额等信息的关键页)或中标(成交)通知书的复印件。注:
4.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违法记录及重大质量问题3.诉讼和仲裁情况(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仅限于供应商败诉的,且与履行与本项目类似合同有关的案件,不包括调解结案以及未裁决的仲裁或未终审判决的诉讼)2.合同履行情况1.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情况我公司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2019年-至今)内,信誉情况如下:致(采购人):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截图(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公章):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目前在经营中是否有以下情况: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响应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处于破产状态的经营情况
成交后,若由于特殊原因须更换施工项目负责人时,我方将以资质、业绩以及信誉不低于此注册建造师的人员替换,并报业主审查。经审查通过后,方可更换。若未经业主批准,我方擅自更换施工项目负责人,我方愿以合同价的%作为赔偿金。(附: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证、建造师身份证等证件复印件,业绩需附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简历表5.9项目负责人简历及业绩证明材料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www.ccgp.gov.cn/cr/list)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
身份证号码 | 职称 | 学历 | ||||
建造师专业 | 建造师等级 | |||||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码 | ||||||
近三年类似业绩 |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规模 | 开、竣工日期 | 质量等级 | ||
注:供应商应随此表附上相关人员的身份证明文件、项目工程师须附职称证书、其他人员需附上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5.10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单位全称)(盖章)
序号 | 姓名 | 年龄 | 性别 | 资格证书编号 | 专业 | 职称 | 在本项目拟任职务 | 负责事宜 |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5.12中小企业声明函(此项为资格审查项,供应商必须提供)5.11具有履行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格式自拟或业绩)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单位全称)(盖章)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2、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将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注:1、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不符合条件无须提交)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日期:企业名称(盖章):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适用)日期:单位名称(盖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如不存在上述情况,请提供如下声明)3.为本项目某包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包的磋商;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磋商,相关响应均无效。注:1、供应商应当根据自身存在的情形,如实披露与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供应商情况。5.13符合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1中第2条的证明材料、符合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1中第3条的证明材料如供应商是监狱企业时,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特此声明。我单位确认本声明是真实的、正确的,如有虚假,相应后果和法律责任均由我单位承担。我单位不为本项目某包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与我单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单位(单位名称,如没有填“无”),不存在与我单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管理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响应的情形。我单位负责人(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不存在与我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投标的情形。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第一条为了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附件:关于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相关规定5.14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第四条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第三条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通过加强采购需求管理,落实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第六条主管预算单位应当组织评估本部门及所属单位政府采购项目,统筹制定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具体方案,对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项目和采购包,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并在政府采购预算中单独列示。第五条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合理确定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不得以企业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和财务指标作为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不得在企业股权结构、经营年限等方面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除上述情形外,其他均为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情形。(五)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四)框架协议采购项目;(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二)因确需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基础设施限制,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等原因,只能从中小企业之外的供应商处采购的;(一)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明确规定优先或者应当面向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非企业主体采购的;
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三)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二)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一定比例;(一)将采购项目整体或者设置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第八条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预留份额通过下列措施进行:第七条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第十二条采购项目涉及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文件应当明确以下内容:第十一条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附1),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第十条采购人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和主管预算单位制定的预留采购份额具体方案开展采购活动。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通过发布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后,符合资格条件的中小企业数量不足3家的,应当中止采购活动,视同未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按照本办法第九条有关规定重新组织采购活动。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具体采购项目的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由采购人根据采购标的相关行业平均利润率、市场竞争状况等,在本办法规定的幅度内确定。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3%(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第九条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6%—1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六)明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五)采购人认为具备相关条件的,明确对中小企业在资金支付期限、预付款比例等方面的优惠措施;(四)规定依据本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三)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明确有关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二)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的,明确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并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一)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明确该项目或相关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以及相关标的及预算金额;
第十六条政府采购监督检查、投诉处理及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中对中小企业的认定,由货物制造商或者工程、服务供应商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第十五条鼓励各地区、各部门在采购活动中允许中小企业引入信用担保手段,为中小企业在投标(响应)保证、履约保证等方面提供专业化服务。鼓励中小企业依法合规通过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第十四条对于通过预留采购项目、预留专门采购包、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应当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第十三条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开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七)法律法规和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条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购份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按照本办法规定要求实施价格扣除或者价格分加分的,属于未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第十九条采购人未按本办法规定为中小企业预留采第十八条主管预算单位应当自2022年起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本部门上一年度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和采购的具体情况,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开预留项目执行情况(附2)。未达到本办法规定的预留份额比例的,应当作出说明。第十七条各地区、各部门应当对涉及中小企业采购的预算项目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合理设置绩效目标和指标,落实扶持中小企业有关政策要求,定期开展绩效监控和评价,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财政部门或者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关于协助开展中小企业认定函后10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同时废止。第二十四条省级财政部门可以会同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关于视同中小企业的其他主体的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由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规定。第二十二条对外援助项目、国家相关资格或者资质管理制度另有规定的项目,不适用本办法。第二十一条财政部门、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中违反本办法规定及存在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有关国家机关处理。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3.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二〇一一年六月十八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2.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四、各地区可以结合本地区实际,对监狱企业生产的办公用品、家具用具、车辆维修和提供的保养服务、消防设备等,提出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支持措施,加大对监狱企业产品的采购力度。三、各地区、各部门要积极通过预留采购份额支持监狱企业。有制服采购项目的部门,应加强对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编制工作的统筹,预留本部门制服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监狱企业采购。省级以上政府部门组织的公务员考试、招生考试、等级考试、资格考试的试卷印刷项目原则上应当在符合有关资质的监狱企业范围内采购。各地在免费教科书政府采购工作中,应当根据符合教科书印制资质的监狱企业情况,提出由监狱企业印刷的比例要求。二、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一、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政府采购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发展对稳定监狱企业生产,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罪犯和戒毒人员提供长期可靠的劳动岗位,提高罪犯和戒毒人员的教育改造质量,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确保监狱、戒毒场所安全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监狱企业困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03]7号)文件精神,发挥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的作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全国人大机关采购中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司法局、监狱管理局:
济经响应文件2014年6月10日财政部司法部五、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管理和监督,做好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的相关工作。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管,确保面向监狱企业采购的工作依法依规进行。各监狱企业要不断提高监狱企业产品的质量和服务水平,为做好监狱企业产品政府采购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3.总说明2.总价扉页1.总价封面经济标目录(以单独发送的清单格式为主)分部
9.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8.综合单价分析表7.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6.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5.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4.建设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
10.5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10.4计日工表10.3专业工程暂估价及结算价表10.2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10.1暂列金额明细表10.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采购人:磋商总报价14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13发包人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12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增加费计取明细表计价表11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
法定代表人(单位盖章)供应商:(大写):磋商总价(小写):工程名称:
总说明编制时间:年月日(造价人员签字)编制人:(签字或盖章)或其授权人:
二、施工组织设计包括下列内容:一、供应商应根据招标工程的具体情况,编制相应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技术部分内容(白皮书)工程名称:第页共页
(5)工程施工特点(4)设备安装设计特点(3)结构设计特点(2)建筑设计特点(1)工程建设概况1、工程概况及特点
(2)施工进度计划网络图(1)施工流水作业横道图4、工程施工进度计划3、施工方案2、施工准备工作计划(6)建设地点特征
9、进度保证技术组织措施和保证体系8、安全保证技术组织措施和保证体系、7、质量保证技术组织措施和保证体系6、施工平面图5、劳动力、材料、施工机械设备等需要量计划上述两种图表,可选任意一种,但推荐做(2)的图表形式
注:上述内容中若需要表格请供应商自行编制本条供应商应结合工程实际,依据(昌州建造〔2019〕4号)等我市有关现行文件精神编制。12、施工现场扬尘防治方案11、现场文明施工措施10、安全生产标准化施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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