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重庆渝湘精密机械有限公司立式加工中心采购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4/11/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王老师17323758938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钦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老师13272970777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08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09
公告正文
重庆渝湘精密机械有限公司立式加工中心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一篇  采购邀请书
重庆钦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重庆渝湘精密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重庆渝湘精密机械有限公司立式加工中心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
包1:
项目名称
最高限价
(万元)
磋商保证金
(万元)
采购数量(台)
成交人数量(名)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备注
重庆渝湘精密机械有限公司立式加工中心采购项目
155.00
3.00
4
1
工业
中心出水

 
包2:
项目名称
最高限价
(万元)
磋商保证金
(万元)
采购数量(台)
成交人数量(名)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备注
重庆渝湘精密机械有限公司立式加工中心采购项目
160.00
3.00
4
1
工业
光栅尺

 
包3:
项目名称
最高限价
(万元)
磋商保证金
(万元)
采购数量(台)
成交人数量(名)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备注
重庆渝湘精密机械有限公司立式加工中心采购项目
175.00
3.00
4
1
工业
光栅尺和中心出水

二、资金来源
包1:企业自筹,合计金额为155.00万元。
包2:企业自筹,合计金额为160.00万元。
包3:企业自筹,合计金额为175.00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为制造商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有制造或销售机械设备的内容。
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除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有销售机械设备类的内容外,还须制造商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
四、磋商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须同时参加采购人组织的本批钻攻中心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啇,请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涪陵区)(www.cqggzy.com/fulingweb) 上下载本项目和钻攻中心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澄清、补遗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  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限:
1.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2024年11月6日至2024年11月8日(因企业生产需要,节假日加班)。
2.报名方式:供应商将《发售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后发送至1463349155@qq.com(邮箱),发送后请联系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登记报名,同时向代理机构缴纳竞争性磋商文件费。联系人及电话:张老师13272970777。未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内递交磋商文件《发售登记表》进行报名和缴费的,其报名和投标无效。
3.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包(售后不退),供应商在报名时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四)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重庆涪陵区李渡新区盘龙路36号重庆渝湘精密机械有限公
司会议室。
(五)递交响应文件开始时间:2024年11月9日北京时间9:00
(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9日北京时间9:30
(七)磋商开始时间:包1:2024年11月9日北京时间10:30
包2:2024年11月9日北京时间11:00
包3:2024年11月9日北京时间11:30
五、磋商保证金
(一)磋商保证金递交
1.供应商应足额交纳磋商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第一条竞争性磋商内容),并从其供应商账户转账或电汇方式转(汇)入至采购人指定的银行账户,2024年11月8日北京时间12:00时前应到账(现金不受理);磋商保证金进账凭据需标注项目名称,分包名称可简写。
注:递交响应文件时保证金缴纳凭证随身携带备查。
2.磋商保证金账户
户  名:重庆渝湘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开户行:平安银行重庆涪陵支行
账  号:11014736384005
3.各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其它有关规定
(一)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3日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涪陵区)(https://www.cqggzy.com/fulingweb)上通知所有报名的供应商,请各供应商注意接收;无论供应商是否接收,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二)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三)供应商必须自行提供本项目合同不转包或违法分包的承诺(格式自拟)。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五)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否则按无效处理。
(七)供应商投标时响应的技术参数若获得了中标资格,与签订合同时提供的技术参数在核心原则上出现重大偏差,采购人将取消中标(成交)资格,没收磋商保证金,同时依法追究耽误采购人生产效益的经济陪偿责任(必须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八、现场踏勘
不组织集中踏勘现场。无论供应商是否踏勘过现场,均视为在递交响应文件之前已经踏勘现场,对本合同项目的风险和义务已经十分了解,并在其响应文件中已充分考虑了现场和环境条件。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九、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重庆渝湘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老师
电  话:17323758938
地  址:涪陵区李渡新区盘龙路36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钦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老师
电  话:13272970777
地  址:重庆市涪陵区马武镇政兴路107号
 
 
2024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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