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4032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尹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阳光集中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先生024-81663028
标书截止时间2023/05/10
投标截止时间2023/05/15
公告正文
辽宁阳光集中采购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组织方”)受沈阳盛京智造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就沈阳先进制造产业园全过程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采购编号:(2023)4032)以公开询比采购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现欢迎合格供应商参与询比采购并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沈阳先进制造产业园全过程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2、采购编号:(2023)4032
3、项目概述:对园区维修工程、改造工程、改造方案设计、项目管理进行全过程的管理服务。标段(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拟定采购1家供应商。
4、项目最高限价:本次采购设置最高限价60.00万元人民币(含税)。
5、采购内容:
1)出具园区所有建筑物及设备的改造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节点做法出图,设计方案优化图,改造方案审核,设备参数确认以及采购方要求的其他工作内容。涉及专业有建筑、结构、钢结构、消防、暖通、给排水、空调、幕墙等专业。
2)改造、维修工程的现场施工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对改造、维修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工程量确认、方案的合理确定等方面管理工作。
3)协助采购人包括但不限于起草招标采购方案、起草施工合同、统计汇总数据,制定工程管理制度及流程,编制工程方案以及采购方要求的其他工作内容。
4)协助采购人梳理项目全过程管理制度,起草流程制度,起草整改意见通知单,对园区设备用房的日常巡查以及问题整改复查。
5)对园区企业安全生产的日常巡查,起草整改意见通知单并复查整改结果。
以上工作内容为基本工作内容,详见采购需求,具体内容以合同签订为准。
6、服务期限: 自中标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7、服务地点:沈阳市沈北新区蒲河路158号沈阳先进制造产业园。
8、现场踏勘:时间:2023年5月12日 下午15:00,联系人:尹先生 18640283772。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营业执照: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仅提供营业执照)。(附证照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             
2、资质要求:供应商应同时具备以下三项资质:
①[监理·房屋建筑工程监理·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监理·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若为联合体参与,牵头单位必须同时具备上述①、②资质,成员单位必须具备上述③资质。 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
3、财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或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提供2019-2021年的财务报表。(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
4、信誉情况: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不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不良信用记录指:投标人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承诺函及附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及查询网址)(若为联合体参与,需同时满足)
5、报名要求:本次采购接受联合体竞标;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具备工程监理资质的单位,成员单位必须为具备设计资质的单位;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若为联合体响应,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已组成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它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在报名登记后,不可撤销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
6、其他要求: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竞标。否则,相关竞标均无效。
7、承诺函:供应商需提供针对本项目响应文件真实性的承诺,格式自拟。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1、采购文件发售时间: 2023 年 5 月 5 日上午 9 时至 2023 年 5 月 10 日下午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
2、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登录辽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lnygcg.com)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供应商请通过辽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支付下载。
注: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以系统提示的“钱包支付”方式(参照平台端操作指引)交纳,将采购文件费用按时足额汇入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采购文件费用的交纳账号由系统以短信的形式向供应商注册手机发送,每个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文件费用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供应商将无法下载采购文件,且响应无效。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 5 月 15 日09:30:00。
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所提出的相关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响应文件,按要求签字和加盖供应商公章后彩色扫描成册,以加密(PDF加密文件或压缩包加密文件)形式发送至采购组织方指定邮箱(电子邮件:zjy@sprtc.com ),邮件名称: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供应商联系人+联系电话。超过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未接收成功(因供应商原因导致未完成接收的,供应商应对其负责。)视为放弃响应。未加密的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五、响应文件开启: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 5 月 15 日 09:30:00。
地点:沈阳市沈河区奉天街328号产权大厦501室。
开价流程:供应商牢记电子版响应文件解密密码,在评审现场由项目联系人按照压缩包上的联系方式联系供应商联系人解密,解密后按时打开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说明:供应商无需到开评标现场递交纸质响应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采购公告在辽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lnygcg.com)、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网站(www.sprtc.com)、e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www.ejy365.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七、报价保证金的交纳金额、时间和要求
1、保证金金额:12000元整.
2、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2023年5月15日09:30:00。
3、保证金交纳方式:按辽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注: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以系统提示的“钱包支付”方式(参照平台端操作指引)交纳。采购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系统以短信的形式向供应商注册手机发送,每个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不能参与采购。
八、联系方式:
采购组织方:辽宁阳光集中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奉天街328号产权大厦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24-81663028
电子邮件:zjy@sprtc.com
(电话未及时接听请发送电子邮件说明问题)
招标人:沈阳盛京智造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尹先生
电话:18640283772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蒲河路15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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