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县无城镇条幅屏及户外彩屏采购项目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 无为县无城镇条幅屏及户外彩屏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WH09CG2019HW3853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2019年03月02日
采购日期: 2019年03月07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 无为绿茵商贸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
成交金额: 257780.0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
评审委员会名单: 张静、胡北琼、徐菽
采购人名称:无为县无城镇人民政府
地址: 无为县无城镇二坝路
联系人:张静
联系方式:13956620077
采购机构名称:无为县银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安徽省芜湖市无为县西大街文景社区办公楼四楼
项目负责人: 俞跃 联系电话: 18256575627
收费标准: 按芜湖市相关规定计取 收费金额: 详见中介机构确认公告
公告期限:2019年03月08日至2019年03月13日(不少于1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 代理机构 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无为县西大街文景社区办公楼四楼 ,联系电话: 18256575627 。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芜湖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业绩及其他
被否决单位公示:
1.芜湖创新广告装饰有限公司,未提供点对点电阻(A面B面)检测报告
2.芜湖两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未提供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证书
3.芜湖市隆顺劳务服务有限公司,P4户外显示屏未提供相关检测报告
4.芜湖市创意空间广告策划装饰有限公司P4户外显示屏未提供通电时间:≥150H检测报告
5.马鞍山红方印实业有限公司P4户外显示屏没有响应技术参数
6.马鞍山富时机电设备销售有限公司LED控制系统未见国家3C认证证书
7.安徽俊梵广告传媒有限公司控制线缆未见满足高精度网络分析仪305米性能测试检测报告
8.芜湖市东发照明工程有限公司未提供点对点电阻(A面B面)检测报告
9.芜湖松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未提供点对点电阻(A面B面)检测报告
特此公告。
无为县银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03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