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0113202400007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综合能源托管服务(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8月2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9-19 10:00:00,更正为:2024-10-09 10:0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4-09-19 10:00:00,更正为:2024-10-09 10:00:00。
一、原采购文件中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部分参数如下:
1、48) 8.1.1医院门急诊楼、医技楼、住院楼采用中央空调系统制冷供热,现场空调设备情况如下:
使用楼栋 |
空调面积 |
夏季冷负荷 |
夏季冷指标 |
冬季热负荷 |
冬季热指标 |
(kW) |
(W/㎡) |
(kW) |
(W/㎡) |
||
医技楼、门急诊、住院楼 |
72383 |
5409 |
154.5 |
6061 |
61 |
2、49) (1)中央空调系统整体要求:夏季冷负荷≥4836kw、冬季热负荷≥2680kw;
3、54) 8.3.1投标人应在建设期内完成医院蒸汽锅炉系统的蒸汽发生器节能改造。现有锅炉清单如下:
锅炉 |
蒸发量 (t/h) |
型号 |
额定蒸汽温度 (℃) |
额定蒸汽压 (Mpa) |
数量 (台) |
蒸汽锅炉 |
2 |
WNS2-1.0-YⅡ(Q) |
1,400 |
1 |
2 |
4、60) 8.7.1投标人需在建设期内对后勤综合楼屋顶进行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建设。光伏系统所发电量,就近接入配电室变压器低压侧母线(该变压器不供应手术室、ICU等重要区域用电),在不改变原有输配电电网前提下,在变压器低压侧介入段进行相应改造。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运营模式为“自发自用”,年发电量不少于4500kWh。供应商所提供产品、及施工作业应满足国家有关电力规范以及电网相关要求。投标人需针对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建设进行方案说明,包含节能改造方案、设备清单、时间进度计划三项内容,以确保方案的可行性。投标人提供的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建设方案无缺项漏项或内容缺陷(缺陷是指方案有违反现行法律法规的情形、仅有标题无响应内容、表述中存在与本项目无关的其他行业、其他区域地点、其他项目内容)
5、<16> 7.3.1投标人改造后的蒸汽发生器应满足医院实际运行要求:将蒸汽锅炉更换为2台蒸汽发生器,蒸发量满足医院目前的消毒、洗浆需求并保证供应正常,每台蒸汽发生器蒸汽压力≥1Mpa,低位热值取8600kcal/Nm³时制热效率不低于94%,氮氧化物排放低于30mg/Nm³。
6、<27> (1)托管期内医院发生用能设备增加、减少或变化,且单台设备或累计设备功率偏差≥5kw时,应安装表计进行独立计量,在对应托管周期能源基准量(见下表)基础上进行调整核算费用。具备条件安装表计进行独立计量的用能设备及器具,由投标人在采购人指导下加装计量表计(费用由投标人承担,下同)。不具备条件安装表计进行独立计量的用能设备及器具,由投标人与采购人双方协商并书面确认其年运行时间,通过【铭牌功率或实际使用功率(含配套新增的辅助设备)×年运行时间】方式计算,并于次月调整能源托管费(如对运行时间难以界定,可通过临时挂表抽样计量方式计算),调整费用=调整用量*当个托管周期能耗实际单价
7、3.2能源基准量(用于单价费用调整机制计算),第一至第十个托管周期能源基准量如下(电、气、水):
现更正为:
1、48) 8.1.1医院门急诊楼、医技楼、住院楼采用中央空调系统制冷供热,现场空调设备情况如下:
使用楼栋 |
空调面积 |
设备总制冷量 |
单位面积制冷量 |
设备总制热量 |
单位面积制热量 |
(kW) |
(W/㎡) |
(kW) |
(W/㎡) |
||
医技楼、门急诊、住院楼 |
72383 |
5409 |
74.7 |
6061 |
83.7 |
2、49)(1)中央空调系统整体要求:制冷量≥4836kw、制热量≥2800kw;
3、54) 8.3.1投标人应在建设期内完成医院蒸汽锅炉系统的蒸汽发生器节能改造。现有锅炉清单如下:
锅炉 |
蒸发量 (t/h) |
型号 |
额定蒸汽温度 (℃) |
额定蒸汽压 (Mpa) |
数量 (台) |
蒸汽锅炉 |
2 |
WNS2-1.0-YⅡ(Q) |
184 |
1 |
2 |
4、60) 8.7.1投标人需在建设期内对后勤综合楼屋顶进行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建设。光伏系统所发电量,就近接入配电室变压器低压侧母线(该变压器不供应手术室、ICU等重要区域用电),在不改变原有输配电电网前提下,在变压器低压侧接入端进行相应改造。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运营模式为“自发自用”,年发电量不少于4500kWh。供应商所提供产品、及施工作业应满足国家有关电力规范以及电网相关要求。投标人需针对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建设进行方案说明,包含节能改造方案、设备清单、时间进度计划三项内容,以确保方案的可行性。投标人提供的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建设方案无缺项漏项或内容缺陷(缺陷是指方案有违反现行法律法规的情形、仅有标题无响应内容、表述中存在与本项目无关的其他行业、其他区域地点、其他项目内容)
5、<16> 7.3.1投标人改造后的蒸汽发生器应满足医院实际运行要求:将蒸汽锅炉更换为2台蒸汽发生器,蒸发量满足医院目前的消毒、洗浆需求并保证供应正常,每台蒸汽发生器额定蒸发量≥1t/h,蒸汽压力≥1Mpa,低位热值取8600kcal/Nm³时制热效率不低于94%,氮氧化物排放低于30mg/Nm³。
6、<27> (1)托管期内医院发生用能设备增加、减少或变化,且单台设备或累计设备功率偏差≥5kw时,应安装表计进行独立计量,在对应托管周期能源基准量基础上进行调整核算费用。具备条件安装表计进行独立计量的用能设备及器具,由投标人在采购人指导下加装计量表计(费用由投标人承担,下同)。不具备条件安装表计进行独立计量的用能设备及器具,由投标人与采购人双方协商并书面确认其年运行时间,通过【铭牌功率或实际使用功率(含配套新增的辅助设备)×年运行时间】方式计算,并于次月调整能源托管费(如对运行时间难以界定,可通过临时挂表抽样计量方式计算),调整费用=调整用量*当个托管周期能耗实际单价
7、3.2能源基准量(用于费用调整机制相关核算),第一至第十个托管周期能源基准量如下(电、气、水)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9月14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计划备案编号:51011324210200002933[2024]00194;
2、采购品目编码及名称:C19070000,合同能源管理服务;
3、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成都市青白江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28-83308630;
4、本项目第一个托管周期“能源托管费”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8,500,000.00元;且本项目以第一个托管周期“能源托管费”投标报价作为报价分评审依据;
5、本项目第二至第十个托管周期最高限价详见招标文件3.2技术要求“(一)托管周期报价一览表”。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医院
地址:成都市青白江区凤凰东四路9号
联系方式:028-836230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佰瑞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梓州大道6900号1栋4层1号
联系方式:028-85219267、859602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028-85219267、85960219
四川佰瑞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