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公安局凤岗分局村居简易卡口(三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机构: 发布时间:2021-11-10 17:45:51
采购计划编号:441900025-2021-01081 预算金额:2236114.5300 采购品目:其他政法、检测专用设备
代理机构:广东中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经办人:叶梓城 项目负责人:叶梓城
项目概况
东莞市公安局凤岗分局村居简易卡口(三期)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东莞市松山湖园区工业西路14号(互联网产业园)1栋1508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2月0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1900025-2021-01081
项目编号:441900025-2021-01081
项目名称:东莞市公安局凤岗分局村居简易卡口(三期)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236,114.53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东莞市公安局凤岗分局村居简易卡口(三期)建设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236,114.53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政法、检测专用设备 | 村居简易卡口建设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236,114.53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同签订生效后90个日历天内完成所有设备的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经由总公司授权的分公司(分公司参与投标的,需提供总公司的授权证明)或其他组织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报告(提供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东莞市公安局凤岗分局村居简易卡口(三期)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东莞市公安局凤岗分局村居简易卡口(三期)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投标人(含其上级或总公司)必须具有有效的省级或以上公安部门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资质。(非广东省公安部门颁发的资格证,须同时提供在广东省公安部门备案的资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10日至2021年11月17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东莞市松山湖园区工业西路14号(互联网产业园)1栋1508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15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12月01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凤岗镇康佳路7号118凤岗镇招投标服务所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开标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凤岗镇康佳路7号118凤岗镇招投标服务所开标室
供应商须知:
1)供应商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证书等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以便核对供应商名称及相关信息。
2)凡参与东莞市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在开标前自行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的供应商注册登记(详见办事指南链接:https://gdgpo.czt.gd.gov.cn/freecms/site/guangdong/903/index.html)
3)供应商请在项目开标前自行完成以上供应商注册及建档工作,否则因供应商未完成注册和建档而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后方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已获取招标文件后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开标日期三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东莞市公安局凤岗分局
地 址:广东省东莞市金凤路73号
联系方式:0769-87751352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中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松山湖园区工业西路14号1栋1507室
联系方式:0769-222168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志伟
电 话:0769-22216839
广东中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