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阿克苏市消防救援大队大宗食材统一配送服务项目(二次)的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363.9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1/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aksszf-cg-g2023-019-01号
预算金额363.9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阿克苏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联系人张军0997-2282002
标书截止时间2024/01/16
投标截止时间2024/01/29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阿克苏市消防救援大队大宗食材统一配送服务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1月29日 10: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AKSSZF-CG-G2023-019-01号

项目名称:阿克苏市消防救援大队大宗食材统一配送服务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363906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阿克苏市消防救援大队大宗食材统一配送服务项目(二次)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363906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食材统一配送服务(详见采购文件及采购清单)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后一年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需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09日2024年01月16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1月29日 10: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01月29日 10: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同时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和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网发布;  
2、请投标单位随时关注本项目的澄清、答疑、变更事项。  
3、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网上投标,网上开标、评标),供应商需办理CA锁。已办理CA锁的,需添加在政府采购云平台使用的功能。CA锁办理或升级地址:阿克苏市行政服务中心一号楼二楼D5数字证书窗口(地址位于阿克苏市多浪河二期),联系人:卢海霞,咨询电话:0997-2151777。或潜在供应商自行登录新疆数字认证中心网站https://www.xjca.com.cn/办理。供应商因未注册入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库”、或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各政府采购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拨打400-881-7190客服电话。
特别提示:
①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②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③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阿克苏市消防救援大队

地 址:杭州大道消防大队(西城客运站对面)

联系方式:0997-26717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阿克苏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阿克苏市行政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0997-22820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军

电 话:0997-2282002









附件信息:

  • 阿克苏市消防救援大宗食材统一配送服务项目-最终.pdf

    99.3K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