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渔业资源补偿服务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2/0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中标结果公告
渔业资源补偿服务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渔业资源补偿服务
标段编号:
23-CNCCC-FW-GK-6516/01
标段名称:
渔业资源补偿服务
公告名称:
渔业资源补偿服务招标/采购异常
公告类型:
终止招标
公告内容:
本项目共6家参与投标,经评议: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南海水产研究所的投标文件因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 2020-2022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或“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资格评审评审不合格;中山大学的投标文件因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0-2022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或“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资格评审评审不合格;深圳市华航海洋技术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因未按招标文件报价明细表的固定格式提供报价,不满足招标文件“报价明细表为固定格式,不允许修改”的关键条款要求,否决其投标。响应性评审评审不合格;深圳中喆海洋科技有限公司未按照复核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相关投标文件原件,且无任何书面回复反馈,经评标委员会审议,否决其投标。 本次公开招标仅2家评议合格,深圳市太丰东方海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评议分数81.01分;广东海兰图环境技术研究有限公司评议分数 80.91分,缺乏竞争性,本次招标终止,后续招标情况请关注招标公告。;其他:一、中化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于2023年11月10日接受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委托,就渔业资源补偿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该项目于2023年11月10日发布招标公告及发售招标文件,共有9家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2 月1日,开标时间为2023年12月1日。共有6家投标人参与投标,包括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南海水产研究所、中山大学、广东海兰图环境技术研究有限公司、深圳市华航海洋技术有限公司、深圳中喆海洋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太丰东方海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二、经评标委员会评议,以上6家投标人供应商行为分析、形式评审合格,进入资格评审。 三、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南海水产研究所的投标文件因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 2020-2022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或“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资格评审评审不合格;中山大学的投标文件因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0-2022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或“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资格评审评审不合格。以上2家投标人不再进入响应性评审。深圳市太丰东方海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广东海兰图环境技术研究有限公司、深圳市华航海洋技术有限公司、深圳中喆海洋科技有限公司共4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资格评审合格,进入响应性评审。 四、深圳市华航海洋技术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因未按招标文件报价明细表的固定格式提供报价,不满足招标文件“报价明细表为固定格式,不允许修改”的关键条款要求,否决其投标。响应性评审评审不合格。不再进入资信业绩评分、服务大纲评分以及价格评议。深圳市太丰东方海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广东海兰图环境技术研究有限公司、深圳中喆海洋科技有限公司共3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响应性评审合格,进入资信业绩评分、服务大纲评分以及价格评议。 五、经评议,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深圳市太丰东方海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排名第1,评议分数81.01分;广东海兰图环境技术研究有限公司排名第2,评议分数 80.91分;深圳中喆海洋科技有限公司排名第3,评议分数75.38分。评标委员会于2023年12月01日出具评标报告。 六、经充分沟通,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于2023年12月18日向中化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正式提交复核申请,申请对进入资信业绩评分、服务大纲评分以及价格评议的3家投标人复核其业绩、人员职称、社保的真实性。中化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向3家投标人发出通知函,要求其提供相关投标文件原件备查。经评标委员会复核,深圳中喆海洋科技有限公司未按照复核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相关投标文件原件,且无任何书面回复反馈,经评标委员会审议,否决其投标;经核查深圳市太丰东方海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广东海兰图环境技术研究有限公司提供的相关投标文件原件,未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的情形,维持原评审结果。 七、评标委员会最终推荐2家中标候选人:深圳市太丰东方海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排名第1,评议分数81.01分;广东海兰图环境技术研究有限公司排名第2,评议分数 80.91分。 八、招标人已经考虑到该公开招标项目具备市场充分竞争条件,并在招标文件中设置主辅合同授标方案,“当有效投标人大于等于 4家时,按照工作量约 60%、40%(详见附件)选择排名前两名的投标人按照排名顺序分别授标;当有效投标人小于等于 3家时,按照工作量约 60%(详见附件)选择排名第一名的投标人授标,未授标的约 40%工作量(详见附件)另行采办。”根据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供应链管理制度《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境内招标管理细则》11.1条,“非法定招标项目,招标人可以在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不足三家时,因投标竞争性不充分,在按照审批权限履行审批后,决定否决全部投标,可以选择重新招标。” 九、综上所述,建议该项目招标异常后终止招标,后续根据市场资源情况重新采办。
是否公开:
对外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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