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铁二局集团新运工程有限公司成昆项目河砂物资采购谈判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2/09/0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采购单位:中铁二局集团新运工程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2-09-06 08:56
报价截止时间:2022-09-13 09:00
编号:ZTEJ新-竞-2022032
BBDF5D94BCD1CFEE8A00941E5B41F319.pdf BBDF5D94BCD1CFEE8A00941E5B41F319.pdf
中铁二局集团新运工程有限公司成昆成昆项目项目河砂河砂物资采购中铁二局集团新运工程有限公司物资采购谈判谈判公告公告 |
谈判编号:ZTEJ新-竞-2022032 |
11..项目概况与谈判采购内容项目概况与谈判采购内容1.1采购条件: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物资的款项实行按月集中支付。本次采购项目施工单位已确定,因工程施工需要,现对项目物资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1.2项目概况:见附件一。1.3谈判采购内容:物资品种、包件划分、计划交货期等见附件二。22.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要求2.1本次采购要求申请人具备以下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1)本次报价人必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注册;(2)本次采购要求报价人具体资格要求、具备业绩,详见(附件二)。3.3.谈判文件的发放及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谈判文件的发放及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3.1本次竞争性谈判文件仅采用电子版方式发售。潜在报价人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进行供应商注册。3.2竞争性谈判文件售卖时间:2022年9月6日9时起至2022年9月9日9时。潜在报价人请于本时间内完成购买标书相关的所有工作,包括:报价包件、汇入标书费、汇款信息登记并匹配成功、在线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如未按时完成,后果自负。请将报价包件、汇入标书费、汇款信息扫描件发至承办人联系电子邮箱1921977521@qq.com。本次采购完成后,退谈判保证金需将返款信息、开户许可证和汇款单凭证同时发送至退谈判保证金需将返款信息、开户许可证和汇款单凭证同时发送至邮箱邮箱22665797526@665797526@qqqq.co.comm。。3.3竞争性谈判文件每套(每包件)售价见附件二,售后不退。报价人必须从报价单位银行账户汇出,汇款单位名称与报价人名称须完全一致。3.4供应商须于2022年9月13日9时前将标书邮寄至四川省凉山州西昌市黄水乡中铁二局成昆项目部,联系人及电话:谢天祥,13999861584,对谈判文件进行确认,并向采购人分别递交以下资料,响应谈判要求:(1)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编制格式及要求完全遵照第六章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格式)。(2)电商平台上传报价和谈判文件,本次谈判需邮寄标书(3)因疫情原因,本次采购采用网上谈判。因疫情原因,本次采购采用网上谈判。请各投标人在2022年9月13日9时请提前进入中铁鲁班网开标大厅,同时提前下载好腾讯会议,以腾讯会议的方式进行网上谈判。4.资格审查4.资格审查4.1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谈判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进行评审。4.2各响应谈判的供应商必须慎重编制填报《首次谈判报价函》,首次谈判报价开启后,报价由低到高排序。4.3对供应商递交但未进行资格审查及审查未通过的资格审查文件,采购人均不予退还。55.通知谈判.通知谈判,,本次投标文件评审采取资格后审,且有效最低报价的供应商,原则上推荐为该包件第一成交候选人。6.6.发布公告的媒介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邀请书同时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上述安排如有变化,采购人将通过发布公告的媒介发布通知。7.联系方式7.联系方式采购人:中铁二局集团新运工程有限公司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长福街1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张媚18682737364,谢天祥13999861584邮箱:1921977521@qq.com发票种类:中铁二局集团新运工程有限公司发票抬头:增值税专用发票税号:91510100621603402Y税务登记地址:成都市金牛区长福街1号税务登记联系电话:028-87690859税务开户银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铁道支行税务开户银行账号:51001880836059608066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标书费汇款账号为: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标书费汇款账号为:账户名:中铁二局集团新运工程有限公司账户名:中铁二局集团新运工程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草市支行营业室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草市支行营业室账号:4402202019003801324账号:4402202019003801324附件一:项目概况 |
附件三:需求明细表附件四:技术规格书2022年9月5日附件一项目概况 |
附件二:物资品种、包件划分、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报价保证金、报价人资格要求
序号序号 | 项目全称项目全称 | 项目全称项目全称 | 项目概况(详细)项目概况(详细) | 项目概况(详细)项目概况(详细) | 项目概况(详细)项目概况(详细) | 项目概况(详细)项目概况(详细) | 项目概况(详细)项目概况(详细) | 项目概况(详细)项目概况(详细) | 项目通讯地址项目通讯地址 | 项目通讯地址项目通讯地址 | 所属单位所属单位 | 所属单位所属单位 |
1 | 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成昆铁路峨米段工程项目经理部第一项目分部 | 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成昆铁路峨米段工程项目经理部第一项目分部 | 新建成昆铁路峨米段EMZQ-13标段线下工程起止里程DK458+425.76~DK462+401.68、LZDK0+000~LZDK1+731.357,正线及联络线全长3.975Km,起点位于黄水安宁河双线特大桥成都端台尾,止于分界里程DK462+401.68,以及小相岭隧道出口(DK367+175)至终点(DK538+955.59)段制架梁、铺轨、弹性支承块预制、桥面系等工程。 | 新建成昆铁路峨米段EMZQ-13标段线下工程起止里程DK458+425.76~DK462+401.68、LZDK0+000~LZDK1+731.357,正线及联络线全长3.975Km,起点位于黄水安宁河双线特大桥成都端台尾,止于分界里程DK462+401.68,以及小相岭隧道出口(DK367+175)至终点(DK538+955.59)段制架梁、铺轨、弹性支承块预制、桥面系等工程。 | 新建成昆铁路峨米段EMZQ-13标段线下工程起止里程DK458+425.76~DK462+401.68、LZDK0+000~LZDK1+731.357,正线及联络线全长3.975Km,起点位于黄水安宁河双线特大桥成都端台尾,止于分界里程DK462+401.68,以及小相岭隧道出口(DK367+175)至终点(DK538+955.59)段制架梁、铺轨、弹性支承块预制、桥面系等工程。 | 新建成昆铁路峨米段EMZQ-13标段线下工程起止里程DK458+425.76~DK462+401.68、LZDK0+000~LZDK1+731.357,正线及联络线全长3.975Km,起点位于黄水安宁河双线特大桥成都端台尾,止于分界里程DK462+401.68,以及小相岭隧道出口(DK367+175)至终点(DK538+955.59)段制架梁、铺轨、弹性支承块预制、桥面系等工程。 | 新建成昆铁路峨米段EMZQ-13标段线下工程起止里程DK458+425.76~DK462+401.68、LZDK0+000~LZDK1+731.357,正线及联络线全长3.975Km,起点位于黄水安宁河双线特大桥成都端台尾,止于分界里程DK462+401.68,以及小相岭隧道出口(DK367+175)至终点(DK538+955.59)段制架梁、铺轨、弹性支承块预制、桥面系等工程。 | 新建成昆铁路峨米段EMZQ-13标段线下工程起止里程DK458+425.76~DK462+401.68、LZDK0+000~LZDK1+731.357,正线及联络线全长3.975Km,起点位于黄水安宁河双线特大桥成都端台尾,止于分界里程DK462+401.68,以及小相岭隧道出口(DK367+175)至终点(DK538+955.59)段制架梁、铺轨、弹性支承块预制、桥面系等工程。 | 四川省西昌市黄水乡中铁二局成昆项目部(联系人:谢天祥联系电话:13999861584) | 四川省西昌市黄水乡中铁二局成昆项目部(联系人:谢天祥联系电话:13999861584) | 中铁二局集团新运工程有限公司 | 中铁二局集团新运工程有限公司 |
附件二 | 附件二 | 附件二 | 附件二 | 附件二 | 附件二 | 附件二 | 附件二 | 附件二 | 附件二 | 附件二 | 附件二 | 附件二 |
计量单位 | 包件暂定数量 | 项目名称 | 谈判保证金(万元) | 谈判保证金(万元) | 不含税最高限价(元) | 不含税最高限价(元) | ||||||
1 | 吨 | 中铁二局集团新运工程有限公司 | - | - | - | 1,230,000.00 | 1,230,000.00 | |||||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采购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统一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的生产厂的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或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含);报价人须提供近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4.供货业绩要求:提供近三年铁路、公路、房建、市政工程或国家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厂或代理商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产品须具有取得资质认定的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报价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报价人信贷证明或资信证明,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报价人履约情况证明;不接受在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中国中铁或中铁二局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7.货物需提供一票制增值税专用发票。8.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投标。9.其他要求:本次采购结束后,如需送样实验,则被推荐本次采购结束后,如需送样实验,则被推荐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应配合实验,实验结果不合格或拒绝送样实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应配合实验,实验结果不合格或拒绝送样实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 |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采购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统一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的生产厂的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或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含);报价人须提供近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4.供货业绩要求:提供近三年铁路、公路、房建、市政工程或国家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厂或代理商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产品须具有取得资质认定的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报价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报价人信贷证明或资信证明,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报价人履约情况证明;不接受在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中国中铁或中铁二局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7.货物需提供一票制增值税专用发票。8.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投标。9.其他要求:本次采购结束后,如需送样实验,则被推荐本次采购结束后,如需送样实验,则被推荐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应配合实验,实验结果不合格或拒绝送样实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应配合实验,实验结果不合格或拒绝送样实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 |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采购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统一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的生产厂的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或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含);报价人须提供近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4.供货业绩要求:提供近三年铁路、公路、房建、市政工程或国家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厂或代理商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产品须具有取得资质认定的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报价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报价人信贷证明或资信证明,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报价人履约情况证明;不接受在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中国中铁或中铁二局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7.货物需提供一票制增值税专用发票。8.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投标。9.其他要求:本次采购结束后,如需送样实验,则被推荐本次采购结束后,如需送样实验,则被推荐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应配合实验,实验结果不合格或拒绝送样实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应配合实验,实验结果不合格或拒绝送样实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 |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采购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统一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的生产厂的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或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含);报价人须提供近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4.供货业绩要求:提供近三年铁路、公路、房建、市政工程或国家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厂或代理商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产品须具有取得资质认定的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报价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报价人信贷证明或资信证明,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报价人履约情况证明;不接受在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中国中铁或中铁二局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7.货物需提供一票制增值税专用发票。8.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投标。9.其他要求:本次采购结束后,如需送样实验,则被推荐本次采购结束后,如需送样实验,则被推荐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应配合实验,实验结果不合格或拒绝送样实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应配合实验,实验结果不合格或拒绝送样实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 |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采购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统一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的生产厂的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或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含);报价人须提供近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4.供货业绩要求:提供近三年铁路、公路、房建、市政工程或国家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厂或代理商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产品须具有取得资质认定的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报价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报价人信贷证明或资信证明,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报价人履约情况证明;不接受在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中国中铁或中铁二局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7.货物需提供一票制增值税专用发票。8.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投标。9.其他要求:本次采购结束后,如需送样实验,则被推荐本次采购结束后,如需送样实验,则被推荐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应配合实验,实验结果不合格或拒绝送样实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应配合实验,实验结果不合格或拒绝送样实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 |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采购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统一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的生产厂的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或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含);报价人须提供近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4.供货业绩要求:提供近三年铁路、公路、房建、市政工程或国家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厂或代理商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产品须具有取得资质认定的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报价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报价人信贷证明或资信证明,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报价人履约情况证明;不接受在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中国中铁或中铁二局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7.货物需提供一票制增值税专用发票。8.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投标。9.其他要求:本次采购结束后,如需送样实验,则被推荐本次采购结束后,如需送样实验,则被推荐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应配合实验,实验结果不合格或拒绝送样实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应配合实验,实验结果不合格或拒绝送样实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 |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采购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统一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的生产厂的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或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含);报价人须提供近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4.供货业绩要求:提供近三年铁路、公路、房建、市政工程或国家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厂或代理商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产品须具有取得资质认定的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报价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报价人信贷证明或资信证明,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报价人履约情况证明;不接受在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中国中铁或中铁二局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7.货物需提供一票制增值税专用发票。8.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投标。9.其他要求:本次采购结束后,如需送样实验,则被推荐本次采购结束后,如需送样实验,则被推荐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应配合实验,实验结果不合格或拒绝送样实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应配合实验,实验结果不合格或拒绝送样实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 |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采购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统一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的生产厂的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或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含);报价人须提供近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4.供货业绩要求:提供近三年铁路、公路、房建、市政工程或国家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厂或代理商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产品须具有取得资质认定的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报价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报价人信贷证明或资信证明,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报价人履约情况证明;不接受在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中国中铁或中铁二局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7.货物需提供一票制增值税专用发票。8.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投标。9.其他要求:本次采购结束后,如需送样实验,则被推荐本次采购结束后,如需送样实验,则被推荐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应配合实验,实验结果不合格或拒绝送样实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应配合实验,实验结果不合格或拒绝送样实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 |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采购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统一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的生产厂的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或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含);报价人须提供近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4.供货业绩要求:提供近三年铁路、公路、房建、市政工程或国家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厂或代理商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产品须具有取得资质认定的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报价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报价人信贷证明或资信证明,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报价人履约情况证明;不接受在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中国中铁或中铁二局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7.货物需提供一票制增值税专用发票。8.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投标。9.其他要求:本次采购结束后,如需送样实验,则被推荐本次采购结束后,如需送样实验,则被推荐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应配合实验,实验结果不合格或拒绝送样实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应配合实验,实验结果不合格或拒绝送样实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 |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采购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统一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的生产厂的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或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含);报价人须提供近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4.供货业绩要求:提供近三年铁路、公路、房建、市政工程或国家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厂或代理商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产品须具有取得资质认定的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报价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报价人信贷证明或资信证明,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报价人履约情况证明;不接受在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中国中铁或中铁二局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7.货物需提供一票制增值税专用发票。8.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投标。9.其他要求:本次采购结束后,如需送样实验,则被推荐本次采购结束后,如需送样实验,则被推荐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应配合实验,实验结果不合格或拒绝送样实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应配合实验,实验结果不合格或拒绝送样实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 |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采购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统一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的生产厂的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或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含);报价人须提供近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4.供货业绩要求:提供近三年铁路、公路、房建、市政工程或国家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厂或代理商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产品须具有取得资质认定的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报价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报价人信贷证明或资信证明,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报价人履约情况证明;不接受在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中国中铁或中铁二局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7.货物需提供一票制增值税专用发票。8.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投标。9.其他要求:本次采购结束后,如需送样实验,则被推荐本次采购结束后,如需送样实验,则被推荐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应配合实验,实验结果不合格或拒绝送样实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应配合实验,实验结果不合格或拒绝送样实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 |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采购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统一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的生产厂的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或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含);报价人须提供近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4.供货业绩要求:提供近三年铁路、公路、房建、市政工程或国家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厂或代理商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产品须具有取得资质认定的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报价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报价人信贷证明或资信证明,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报价人履约情况证明;不接受在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中国中铁或中铁二局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7.货物需提供一票制增值税专用发票。8.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投标。9.其他要求:本次采购结束后,如需送样实验,则被推荐本次采购结束后,如需送样实验,则被推荐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应配合实验,实验结果不合格或拒绝送样实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应配合实验,实验结果不合格或拒绝送样实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 | |
序号物资名称包件号包件售价(元)河砂HS-0110000成昆项目经理部附件三需求明细表采购人名称:中铁二局集团新运工程有限公司谈判编号:ZTEJ新-竞-2022032包件号:HS-013、具体规格型号与电商平台不一致的,以标书文件为准。4、本包件结算、付款方式:合同“买方”在结算时扣除该批物资价值5%的质量保证金。结算后150天支付70%,第180天支付25%。质量保证金在项目完工后300天内支付。4、本包件结算、付款方式:合同“买方”在结算时扣除该批物资价值5%的质量保证金。结算后150天支付70%,第180天支付25%。质量保证金在项目完工后3天内支付。5、发票要求:一票制增值税专用专用发票,含资源税在内的所有税费。5、发票要求:一票制增值税发票,含资源税在内的所有税费。6、如遇国家税率政策调整,合同双方结算价格按照不含税价格不变,税率按国家规定调整,即增值税税率调整后的含增值税合同单价=本合同不含税单价+本合同不含税单价*调整后税率。6、如遇国家税率政策调整,合同双方结算价格按照不含税价格不变,税率按国家规定调整,即增值税税率调整后的含增值税合同单价=本合同不含税单价+本合同不含税单价*调整后税率。7、生产厂家须向设计院购买图纸,并由成昆成昆项目经理部组织将产品送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检测,检测费用由生产厂家负责。7、生产厂家须向设计院购买图纸,并由项目经理部组织将产品送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检测,检测费用由生产厂家负责。附件四:技术规格书技术规格书河砂采用硬质洁净的天然中粗砂,细度模数应为2.6~3.2,含泥量小于2.0%,氯离子含量不大于0.02%。河砂自然含水量不能超过河砂自然含水量不能超过3%,超出部分需在过磅3%,超出部分需在过磅时扣除。其颗粒级配应符合GB/T14684-2011《建筑用砂》的规定,其余技术要求应符合TB/T3275-2018《铁路混凝土》、TB/T3043-2018《预制后张法预应力时扣除混凝土铁路桥简支T梁技术条件》的规定。试验方法按GB/T14684-2011《建筑用砂》执行。河砂的颗粒级配(累计筛余百分数)应满足表规定。河砂的累计筛余百分数(%)%)河砂的累计筛余百分数( | 序号物资名称包件号包件售价(元)河砂HS-0110000成昆项目经理部附件三需求明细表采购人名称:中铁二局集团新运工程有限公司谈判编号:ZTEJ新-竞-2022032包件号:HS-013、具体规格型号与电商平台不一致的,以标书文件为准。4、本包件结算、付款方式:合同“买方”在结算时扣除该批物资价值5%的质量保证金。结算后150天支付70%,第180天支付25%。质量保证金在项目完工后300天内支付。4、本包件结算、付款方式:合同“买方”在结算时扣除该批物资价值5%的质量保证金。结算后150天支付70%,第180天支付25%。质量保证金在项目完工后3天内支付。5、发票要求:一票制增值税专用专用发票,含资源税在内的所有税费。5、发票要求:一票制增值税发票,含资源税在内的所有税费。6、如遇国家税率政策调整,合同双方结算价格按照不含税价格不变,税率按国家规定调整,即增值税税率调整后的含增值税合同单价=本合同不含税单价+本合同不含税单价*调整后税率。6、如遇国家税率政策调整,合同双方结算价格按照不含税价格不变,税率按国家规定调整,即增值税税率调整后的含增值税合同单价=本合同不含税单价+本合同不含税单价*调整后税率。7、生产厂家须向设计院购买图纸,并由成昆成昆项目经理部组织将产品送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检测,检测费用由生产厂家负责。7、生产厂家须向设计院购买图纸,并由项目经理部组织将产品送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检测,检测费用由生产厂家负责。附件四:技术规格书技术规格书河砂采用硬质洁净的天然中粗砂,细度模数应为2.6~3.2,含泥量小于2.0%,氯离子含量不大于0.02%。河砂自然含水量不能超过河砂自然含水量不能超过3%,超出部分需在过磅3%,超出部分需在过磅时扣除。其颗粒级配应符合GB/T14684-2011《建筑用砂》的规定,其余技术要求应符合TB/T3275-2018《铁路混凝土》、TB/T3043-2018《预制后张法预应力时扣除混凝土铁路桥简支T梁技术条件》的规定。试验方法按GB/T14684-2011《建筑用砂》执行。河砂的颗粒级配(累计筛余百分数)应满足表规定。河砂的累计筛余百分数(%)%)河砂的累计筛余百分数( | 序号物资名称包件号包件售价(元)河砂HS-0110000成昆项目经理部附件三需求明细表采购人名称:中铁二局集团新运工程有限公司谈判编号:ZTEJ新-竞-2022032包件号:HS-013、具体规格型号与电商平台不一致的,以标书文件为准。4、本包件结算、付款方式:合同“买方”在结算时扣除该批物资价值5%的质量保证金。结算后150天支付70%,第180天支付25%。质量保证金在项目完工后300天内支付。4、本包件结算、付款方式:合同“买方”在结算时扣除该批物资价值5%的质量保证金。结算后150天支付70%,第180天支付25%。质量保证金在项目完工后3天内支付。5、发票要求:一票制增值税专用专用发票,含资源税在内的所有税费。5、发票要求:一票制增值税发票,含资源税在内的所有税费。6、如遇国家税率政策调整,合同双方结算价格按照不含税价格不变,税率按国家规定调整,即增值税税率调整后的含增值税合同单价=本合同不含税单价+本合同不含税单价*调整后税率。6、如遇国家税率政策调整,合同双方结算价格按照不含税价格不变,税率按国家规定调整,即增值税税率调整后的含增值税合同单价=本合同不含税单价+本合同不含税单价*调整后税率。7、生产厂家须向设计院购买图纸,并由成昆成昆项目经理部组织将产品送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检测,检测费用由生产厂家负责。7、生产厂家须向设计院购买图纸,并由项目经理部组织将产品送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检测,检测费用由生产厂家负责。附件四:技术规格书技术规格书河砂采用硬质洁净的天然中粗砂,细度模数应为2.6~3.2,含泥量小于2.0%,氯离子含量不大于0.02%。河砂自然含水量不能超过河砂自然含水量不能超过3%,超出部分需在过磅3%,超出部分需在过磅时扣除。其颗粒级配应符合GB/T14684-2011《建筑用砂》的规定,其余技术要求应符合TB/T3275-2018《铁路混凝土》、TB/T3043-2018《预制后张法预应力时扣除混凝土铁路桥简支T梁技术条件》的规定。试验方法按GB/T14684-2011《建筑用砂》执行。河砂的颗粒级配(累计筛余百分数)应满足表规定。河砂的累计筛余百分数(%)%)河砂的累计筛余百分数( | 序号物资名称包件号包件售价(元)河砂HS-0110000成昆项目经理部附件三需求明细表采购人名称:中铁二局集团新运工程有限公司谈判编号:ZTEJ新-竞-2022032包件号:HS-013、具体规格型号与电商平台不一致的,以标书文件为准。4、本包件结算、付款方式:合同“买方”在结算时扣除该批物资价值5%的质量保证金。结算后150天支付70%,第180天支付25%。质量保证金在项目完工后300天内支付。4、本包件结算、付款方式:合同“买方”在结算时扣除该批物资价值5%的质量保证金。结算后150天支付70%,第180天支付25%。质量保证金在项目完工后3天内支付。5、发票要求:一票制增值税专用专用发票,含资源税在内的所有税费。5、发票要求:一票制增值税发票,含资源税在内的所有税费。6、如遇国家税率政策调整,合同双方结算价格按照不含税价格不变,税率按国家规定调整,即增值税税率调整后的含增值税合同单价=本合同不含税单价+本合同不含税单价*调整后税率。6、如遇国家税率政策调整,合同双方结算价格按照不含税价格不变,税率按国家规定调整,即增值税税率调整后的含增值税合同单价=本合同不含税单价+本合同不含税单价*调整后税率。7、生产厂家须向设计院购买图纸,并由成昆成昆项目经理部组织将产品送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检测,检测费用由生产厂家负责。7、生产厂家须向设计院购买图纸,并由项目经理部组织将产品送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检测,检测费用由生产厂家负责。附件四:技术规格书技术规格书河砂采用硬质洁净的天然中粗砂,细度模数应为2.6~3.2,含泥量小于2.0%,氯离子含量不大于0.02%。河砂自然含水量不能超过河砂自然含水量不能超过3%,超出部分需在过磅3%,超出部分需在过磅时扣除。其颗粒级配应符合GB/T14684-2011《建筑用砂》的规定,其余技术要求应符合TB/T3275-2018《铁路混凝土》、TB/T3043-2018《预制后张法预应力时扣除混凝土铁路桥简支T梁技术条件》的规定。试验方法按GB/T14684-2011《建筑用砂》执行。河砂的颗粒级配(累计筛余百分数)应满足表规定。河砂的累计筛余百分数(%)%)河砂的累计筛余百分数( | 序号物资名称包件号包件售价(元)河砂HS-0110000成昆项目经理部附件三需求明细表采购人名称:中铁二局集团新运工程有限公司谈判编号:ZTEJ新-竞-2022032包件号:HS-013、具体规格型号与电商平台不一致的,以标书文件为准。4、本包件结算、付款方式:合同“买方”在结算时扣除该批物资价值5%的质量保证金。结算后150天支付70%,第180天支付25%。质量保证金在项目完工后300天内支付。4、本包件结算、付款方式:合同“买方”在结算时扣除该批物资价值5%的质量保证金。结算后150天支付70%,第180天支付25%。质量保证金在项目完工后3天内支付。5、发票要求:一票制增值税专用专用发票,含资源税在内的所有税费。5、发票要求:一票制增值税发票,含资源税在内的所有税费。6、如遇国家税率政策调整,合同双方结算价格按照不含税价格不变,税率按国家规定调整,即增值税税率调整后的含增值税合同单价=本合同不含税单价+本合同不含税单价*调整后税率。6、如遇国家税率政策调整,合同双方结算价格按照不含税价格不变,税率按国家规定调整,即增值税税率调整后的含增值税合同单价=本合同不含税单价+本合同不含税单价*调整后税率。7、生产厂家须向设计院购买图纸,并由成昆成昆项目经理部组织将产品送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检测,检测费用由生产厂家负责。7、生产厂家须向设计院购买图纸,并由项目经理部组织将产品送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检测,检测费用由生产厂家负责。附件四:技术规格书技术规格书河砂采用硬质洁净的天然中粗砂,细度模数应为2.6~3.2,含泥量小于2.0%,氯离子含量不大于0.02%。河砂自然含水量不能超过河砂自然含水量不能超过3%,超出部分需在过磅3%,超出部分需在过磅时扣除。其颗粒级配应符合GB/T14684-2011《建筑用砂》的规定,其余技术要求应符合TB/T3275-2018《铁路混凝土》、TB/T3043-2018《预制后张法预应力时扣除混凝土铁路桥简支T梁技术条件》的规定。试验方法按GB/T14684-2011《建筑用砂》执行。河砂的颗粒级配(累计筛余百分数)应满足表规定。河砂的累计筛余百分数(%)%)河砂的累计筛余百分数( | 序号物资名称包件号包件售价(元)河砂HS-0110000成昆项目经理部附件三需求明细表采购人名称:中铁二局集团新运工程有限公司谈判编号:ZTEJ新-竞-2022032包件号:HS-013、具体规格型号与电商平台不一致的,以标书文件为准。4、本包件结算、付款方式:合同“买方”在结算时扣除该批物资价值5%的质量保证金。结算后150天支付70%,第180天支付25%。质量保证金在项目完工后300天内支付。4、本包件结算、付款方式:合同“买方”在结算时扣除该批物资价值5%的质量保证金。结算后150天支付70%,第180天支付25%。质量保证金在项目完工后3天内支付。5、发票要求:一票制增值税专用专用发票,含资源税在内的所有税费。5、发票要求:一票制增值税发票,含资源税在内的所有税费。6、如遇国家税率政策调整,合同双方结算价格按照不含税价格不变,税率按国家规定调整,即增值税税率调整后的含增值税合同单价=本合同不含税单价+本合同不含税单价*调整后税率。6、如遇国家税率政策调整,合同双方结算价格按照不含税价格不变,税率按国家规定调整,即增值税税率调整后的含增值税合同单价=本合同不含税单价+本合同不含税单价*调整后税率。7、生产厂家须向设计院购买图纸,并由成昆成昆项目经理部组织将产品送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检测,检测费用由生产厂家负责。7、生产厂家须向设计院购买图纸,并由项目经理部组织将产品送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检测,检测费用由生产厂家负责。附件四:技术规格书技术规格书河砂采用硬质洁净的天然中粗砂,细度模数应为2.6~3.2,含泥量小于2.0%,氯离子含量不大于0.02%。河砂自然含水量不能超过河砂自然含水量不能超过3%,超出部分需在过磅3%,超出部分需在过磅时扣除。其颗粒级配应符合GB/T14684-2011《建筑用砂》的规定,其余技术要求应符合TB/T3275-2018《铁路混凝土》、TB/T3043-2018《预制后张法预应力时扣除混凝土铁路桥简支T梁技术条件》的规定。试验方法按GB/T14684-2011《建筑用砂》执行。河砂的颗粒级配(累计筛余百分数)应满足表规定。河砂的累计筛余百分数(%)%)河砂的累计筛余百分数( | 序号物资名称包件号包件售价(元)河砂HS-0110000成昆项目经理部附件三需求明细表采购人名称:中铁二局集团新运工程有限公司谈判编号:ZTEJ新-竞-2022032包件号:HS-013、具体规格型号与电商平台不一致的,以标书文件为准。4、本包件结算、付款方式:合同“买方”在结算时扣除该批物资价值5%的质量保证金。结算后150天支付70%,第180天支付25%。质量保证金在项目完工后300天内支付。4、本包件结算、付款方式:合同“买方”在结算时扣除该批物资价值5%的质量保证金。结算后150天支付70%,第180天支付25%。质量保证金在项目完工后3天内支付。5、发票要求:一票制增值税专用专用发票,含资源税在内的所有税费。5、发票要求:一票制增值税发票,含资源税在内的所有税费。6、如遇国家税率政策调整,合同双方结算价格按照不含税价格不变,税率按国家规定调整,即增值税税率调整后的含增值税合同单价=本合同不含税单价+本合同不含税单价*调整后税率。6、如遇国家税率政策调整,合同双方结算价格按照不含税价格不变,税率按国家规定调整,即增值税税率调整后的含增值税合同单价=本合同不含税单价+本合同不含税单价*调整后税率。7、生产厂家须向设计院购买图纸,并由成昆成昆项目经理部组织将产品送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检测,检测费用由生产厂家负责。7、生产厂家须向设计院购买图纸,并由项目经理部组织将产品送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检测,检测费用由生产厂家负责。附件四:技术规格书技术规格书河砂采用硬质洁净的天然中粗砂,细度模数应为2.6~3.2,含泥量小于2.0%,氯离子含量不大于0.02%。河砂自然含水量不能超过河砂自然含水量不能超过3%,超出部分需在过磅3%,超出部分需在过磅时扣除。其颗粒级配应符合GB/T14684-2011《建筑用砂》的规定,其余技术要求应符合TB/T3275-2018《铁路混凝土》、TB/T3043-2018《预制后张法预应力时扣除混凝土铁路桥简支T梁技术条件》的规定。试验方法按GB/T14684-2011《建筑用砂》执行。河砂的颗粒级配(累计筛余百分数)应满足表规定。河砂的累计筛余百分数(%)%)河砂的累计筛余百分数( | 序号物资名称包件号包件售价(元)河砂HS-0110000成昆项目经理部附件三需求明细表采购人名称:中铁二局集团新运工程有限公司谈判编号:ZTEJ新-竞-2022032包件号:HS-013、具体规格型号与电商平台不一致的,以标书文件为准。4、本包件结算、付款方式:合同“买方”在结算时扣除该批物资价值5%的质量保证金。结算后150天支付70%,第180天支付25%。质量保证金在项目完工后300天内支付。4、本包件结算、付款方式:合同“买方”在结算时扣除该批物资价值5%的质量保证金。结算后150天支付70%,第180天支付25%。质量保证金在项目完工后3天内支付。5、发票要求:一票制增值税专用专用发票,含资源税在内的所有税费。5、发票要求:一票制增值税发票,含资源税在内的所有税费。6、如遇国家税率政策调整,合同双方结算价格按照不含税价格不变,税率按国家规定调整,即增值税税率调整后的含增值税合同单价=本合同不含税单价+本合同不含税单价*调整后税率。6、如遇国家税率政策调整,合同双方结算价格按照不含税价格不变,税率按国家规定调整,即增值税税率调整后的含增值税合同单价=本合同不含税单价+本合同不含税单价*调整后税率。7、生产厂家须向设计院购买图纸,并由成昆成昆项目经理部组织将产品送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检测,检测费用由生产厂家负责。7、生产厂家须向设计院购买图纸,并由项目经理部组织将产品送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检测,检测费用由生产厂家负责。附件四:技术规格书技术规格书河砂采用硬质洁净的天然中粗砂,细度模数应为2.6~3.2,含泥量小于2.0%,氯离子含量不大于0.02%。河砂自然含水量不能超过河砂自然含水量不能超过3%,超出部分需在过磅3%,超出部分需在过磅时扣除。其颗粒级配应符合GB/T14684-2011《建筑用砂》的规定,其余技术要求应符合TB/T3275-2018《铁路混凝土》、TB/T3043-2018《预制后张法预应力时扣除混凝土铁路桥简支T梁技术条件》的规定。试验方法按GB/T14684-2011《建筑用砂》执行。河砂的颗粒级配(累计筛余百分数)应满足表规定。河砂的累计筛余百分数(%)%)河砂的累计筛余百分数( | 序号物资名称包件号包件售价(元)河砂HS-0110000成昆项目经理部附件三需求明细表采购人名称:中铁二局集团新运工程有限公司谈判编号:ZTEJ新-竞-2022032包件号:HS-013、具体规格型号与电商平台不一致的,以标书文件为准。4、本包件结算、付款方式:合同“买方”在结算时扣除该批物资价值5%的质量保证金。结算后150天支付70%,第180天支付25%。质量保证金在项目完工后300天内支付。4、本包件结算、付款方式:合同“买方”在结算时扣除该批物资价值5%的质量保证金。结算后150天支付70%,第180天支付25%。质量保证金在项目完工后3天内支付。5、发票要求:一票制增值税专用专用发票,含资源税在内的所有税费。5、发票要求:一票制增值税发票,含资源税在内的所有税费。6、如遇国家税率政策调整,合同双方结算价格按照不含税价格不变,税率按国家规定调整,即增值税税率调整后的含增值税合同单价=本合同不含税单价+本合同不含税单价*调整后税率。6、如遇国家税率政策调整,合同双方结算价格按照不含税价格不变,税率按国家规定调整,即增值税税率调整后的含增值税合同单价=本合同不含税单价+本合同不含税单价*调整后税率。7、生产厂家须向设计院购买图纸,并由成昆成昆项目经理部组织将产品送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检测,检测费用由生产厂家负责。7、生产厂家须向设计院购买图纸,并由项目经理部组织将产品送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检测,检测费用由生产厂家负责。附件四:技术规格书技术规格书河砂采用硬质洁净的天然中粗砂,细度模数应为2.6~3.2,含泥量小于2.0%,氯离子含量不大于0.02%。河砂自然含水量不能超过河砂自然含水量不能超过3%,超出部分需在过磅3%,超出部分需在过磅时扣除。其颗粒级配应符合GB/T14684-2011《建筑用砂》的规定,其余技术要求应符合TB/T3275-2018《铁路混凝土》、TB/T3043-2018《预制后张法预应力时扣除混凝土铁路桥简支T梁技术条件》的规定。试验方法按GB/T14684-2011《建筑用砂》执行。河砂的颗粒级配(累计筛余百分数)应满足表规定。河砂的累计筛余百分数(%)%)河砂的累计筛余百分数( | 序号物资名称包件号包件售价(元)河砂HS-0110000成昆项目经理部附件三需求明细表采购人名称:中铁二局集团新运工程有限公司谈判编号:ZTEJ新-竞-2022032包件号:HS-013、具体规格型号与电商平台不一致的,以标书文件为准。4、本包件结算、付款方式:合同“买方”在结算时扣除该批物资价值5%的质量保证金。结算后150天支付70%,第180天支付25%。质量保证金在项目完工后300天内支付。4、本包件结算、付款方式:合同“买方”在结算时扣除该批物资价值5%的质量保证金。结算后150天支付70%,第180天支付25%。质量保证金在项目完工后3天内支付。5、发票要求:一票制增值税专用专用发票,含资源税在内的所有税费。5、发票要求:一票制增值税发票,含资源税在内的所有税费。6、如遇国家税率政策调整,合同双方结算价格按照不含税价格不变,税率按国家规定调整,即增值税税率调整后的含增值税合同单价=本合同不含税单价+本合同不含税单价*调整后税率。6、如遇国家税率政策调整,合同双方结算价格按照不含税价格不变,税率按国家规定调整,即增值税税率调整后的含增值税合同单价=本合同不含税单价+本合同不含税单价*调整后税率。7、生产厂家须向设计院购买图纸,并由成昆成昆项目经理部组织将产品送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检测,检测费用由生产厂家负责。7、生产厂家须向设计院购买图纸,并由项目经理部组织将产品送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检测,检测费用由生产厂家负责。附件四:技术规格书技术规格书河砂采用硬质洁净的天然中粗砂,细度模数应为2.6~3.2,含泥量小于2.0%,氯离子含量不大于0.02%。河砂自然含水量不能超过河砂自然含水量不能超过3%,超出部分需在过磅3%,超出部分需在过磅时扣除。其颗粒级配应符合GB/T14684-2011《建筑用砂》的规定,其余技术要求应符合TB/T3275-2018《铁路混凝土》、TB/T3043-2018《预制后张法预应力时扣除混凝土铁路桥简支T梁技术条件》的规定。试验方法按GB/T14684-2011《建筑用砂》执行。河砂的颗粒级配(累计筛余百分数)应满足表规定。河砂的累计筛余百分数(%)%)河砂的累计筛余百分数( | 序号物资名称包件号包件售价(元)河砂HS-0110000成昆项目经理部附件三需求明细表采购人名称:中铁二局集团新运工程有限公司谈判编号:ZTEJ新-竞-2022032包件号:HS-013、具体规格型号与电商平台不一致的,以标书文件为准。4、本包件结算、付款方式:合同“买方”在结算时扣除该批物资价值5%的质量保证金。结算后150天支付70%,第180天支付25%。质量保证金在项目完工后300天内支付。4、本包件结算、付款方式:合同“买方”在结算时扣除该批物资价值5%的质量保证金。结算后150天支付70%,第180天支付25%。质量保证金在项目完工后3天内支付。5、发票要求:一票制增值税专用专用发票,含资源税在内的所有税费。5、发票要求:一票制增值税发票,含资源税在内的所有税费。6、如遇国家税率政策调整,合同双方结算价格按照不含税价格不变,税率按国家规定调整,即增值税税率调整后的含增值税合同单价=本合同不含税单价+本合同不含税单价*调整后税率。6、如遇国家税率政策调整,合同双方结算价格按照不含税价格不变,税率按国家规定调整,即增值税税率调整后的含增值税合同单价=本合同不含税单价+本合同不含税单价*调整后税率。7、生产厂家须向设计院购买图纸,并由成昆成昆项目经理部组织将产品送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检测,检测费用由生产厂家负责。7、生产厂家须向设计院购买图纸,并由项目经理部组织将产品送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检测,检测费用由生产厂家负责。附件四:技术规格书技术规格书河砂采用硬质洁净的天然中粗砂,细度模数应为2.6~3.2,含泥量小于2.0%,氯离子含量不大于0.02%。河砂自然含水量不能超过河砂自然含水量不能超过3%,超出部分需在过磅3%,超出部分需在过磅时扣除。其颗粒级配应符合GB/T14684-2011《建筑用砂》的规定,其余技术要求应符合TB/T3275-2018《铁路混凝土》、TB/T3043-2018《预制后张法预应力时扣除混凝土铁路桥简支T梁技术条件》的规定。试验方法按GB/T14684-2011《建筑用砂》执行。河砂的颗粒级配(累计筛余百分数)应满足表规定。河砂的累计筛余百分数(%)%)河砂的累计筛余百分数( | 序号物资名称包件号包件售价(元)河砂HS-0110000成昆项目经理部附件三需求明细表采购人名称:中铁二局集团新运工程有限公司谈判编号:ZTEJ新-竞-2022032包件号:HS-013、具体规格型号与电商平台不一致的,以标书文件为准。4、本包件结算、付款方式:合同“买方”在结算时扣除该批物资价值5%的质量保证金。结算后150天支付70%,第180天支付25%。质量保证金在项目完工后300天内支付。4、本包件结算、付款方式:合同“买方”在结算时扣除该批物资价值5%的质量保证金。结算后150天支付70%,第180天支付25%。质量保证金在项目完工后3天内支付。5、发票要求:一票制增值税专用专用发票,含资源税在内的所有税费。5、发票要求:一票制增值税发票,含资源税在内的所有税费。6、如遇国家税率政策调整,合同双方结算价格按照不含税价格不变,税率按国家规定调整,即增值税税率调整后的含增值税合同单价=本合同不含税单价+本合同不含税单价*调整后税率。6、如遇国家税率政策调整,合同双方结算价格按照不含税价格不变,税率按国家规定调整,即增值税税率调整后的含增值税合同单价=本合同不含税单价+本合同不含税单价*调整后税率。7、生产厂家须向设计院购买图纸,并由成昆成昆项目经理部组织将产品送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检测,检测费用由生产厂家负责。7、生产厂家须向设计院购买图纸,并由项目经理部组织将产品送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检测,检测费用由生产厂家负责。附件四:技术规格书技术规格书河砂采用硬质洁净的天然中粗砂,细度模数应为2.6~3.2,含泥量小于2.0%,氯离子含量不大于0.02%。河砂自然含水量不能超过河砂自然含水量不能超过3%,超出部分需在过磅3%,超出部分需在过磅时扣除。其颗粒级配应符合GB/T14684-2011《建筑用砂》的规定,其余技术要求应符合TB/T3275-2018《铁路混凝土》、TB/T3043-2018《预制后张法预应力时扣除混凝土铁路桥简支T梁技术条件》的规定。试验方法按GB/T14684-2011《建筑用砂》执行。河砂的颗粒级配(累计筛余百分数)应满足表规定。河砂的累计筛余百分数(%)%)河砂的累计筛余百分数( | 序号物资名称包件号包件售价(元)河砂HS-0110000成昆项目经理部附件三需求明细表采购人名称:中铁二局集团新运工程有限公司谈判编号:ZTEJ新-竞-2022032包件号:HS-013、具体规格型号与电商平台不一致的,以标书文件为准。4、本包件结算、付款方式:合同“买方”在结算时扣除该批物资价值5%的质量保证金。结算后150天支付70%,第180天支付25%。质量保证金在项目完工后300天内支付。4、本包件结算、付款方式:合同“买方”在结算时扣除该批物资价值5%的质量保证金。结算后150天支付70%,第180天支付25%。质量保证金在项目完工后3天内支付。5、发票要求:一票制增值税专用专用发票,含资源税在内的所有税费。5、发票要求:一票制增值税发票,含资源税在内的所有税费。6、如遇国家税率政策调整,合同双方结算价格按照不含税价格不变,税率按国家规定调整,即增值税税率调整后的含增值税合同单价=本合同不含税单价+本合同不含税单价*调整后税率。6、如遇国家税率政策调整,合同双方结算价格按照不含税价格不变,税率按国家规定调整,即增值税税率调整后的含增值税合同单价=本合同不含税单价+本合同不含税单价*调整后税率。7、生产厂家须向设计院购买图纸,并由成昆成昆项目经理部组织将产品送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检测,检测费用由生产厂家负责。7、生产厂家须向设计院购买图纸,并由项目经理部组织将产品送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检测,检测费用由生产厂家负责。附件四:技术规格书技术规格书河砂采用硬质洁净的天然中粗砂,细度模数应为2.6~3.2,含泥量小于2.0%,氯离子含量不大于0.02%。河砂自然含水量不能超过河砂自然含水量不能超过3%,超出部分需在过磅3%,超出部分需在过磅时扣除。其颗粒级配应符合GB/T14684-2011《建筑用砂》的规定,其余技术要求应符合TB/T3275-2018《铁路混凝土》、TB/T3043-2018《预制后张法预应力时扣除混凝土铁路桥简支T梁技术条件》的规定。试验方法按GB/T14684-2011《建筑用砂》执行。河砂的颗粒级配(累计筛余百分数)应满足表规定。河砂的累计筛余百分数(%)%)河砂的累计筛余百分数( |
物资品种、包件划分、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谈判保证金、报价人资格要求
工程项目工程项目 | 标的名称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计量单位 | 采购数量采购数量 | 定货要求定货要求 | 质量标准技术质量标准技术要求要求 | 详细地址详细地址 | 交货期交货期 | 备注备注 |
成昆项目 | 河砂 | 中粗 | 吨 | 6000 | 车板交货(卸车至买方指定位置) | 详见技术规格书 | 西昌市黄水乡中铁二局成昆项目部 | 合同签订时起之完工 | 喜德县21局新桥村 |
成昆项目注:1、表中为初步设计规格数量,最终规格数量以实际需求为准,使用单位可根据施工图对以上规格数量进行调整。2、交货时间及地点具体以使用单位的书面通知为准。 | 河砂 | 中粗 | 吨 | 4000 | 车板交货(卸车至买方指定位置) | 详见技术规格书 | 西昌市黄水乡中铁二局成昆项目部 | 合同签订时起之完工 | 西昌市黄水乡中铁二局项目部 |
0 | 0 | ||||
10~0 | |||||
15~0 | |||||
65~35 | 25~0 | ||||
85~71 | 40~16 | ||||
95~80 | 85~55 | ||||
100~90 | 100~90 | 100~90 | |||
Ⅰ区Ⅱ区公称粒径,mm10.005.0010~010~02.5035~525~01.2550~100.6370~410.31592~700.160注:除5.00mm和0.63mm筛档外,砂的实际颗粒级配与表中所列的累计筛余百分率相比允许稍有超出分界线,但其总量不应大于5%。河砂的坚固性用硫酸钠溶液循环浸泡法检验,试样经5次循环后其质量损失应不超过8%。河砂的吸水率应不大于2%。采用天然河砂配制混凝土时,砂的质量指标应符合规定。砂中有害物质限值砂中有害物质限值河砂的碱活性应首先采用岩相法分析。不得采用具有碱-碳酸盐反应的/m³,且应按《铁路混凝土》TB/T3275-2011的规定进行抑制碱—骨料反应有效性检验。当河砂含有碱-硅酸反应膨胀率大于等于0.20%时,不得使用。河砂;然后进行砂浆棒法检验,且河砂的砂浆棒膨胀率小于0.10%,当河砂含有碱—硅酸反应膨胀率在0.10~0.20%时,混凝土中的总碱含量不超过3.0kg | 级配区 | Ⅲ区 | Ⅰ区Ⅱ区公称粒径,mm10.005.0010~010~02.5035~525~01.2550~100.6370~410.31592~700.160注:除5.00mm和0.63mm筛档外,砂的实际颗粒级配与表中所列的累计筛余百分率相比允许稍有超出分界线,但其总量不应大于5%。河砂的坚固性用硫酸钠溶液循环浸泡法检验,试样经5次循环后其质量损失应不超过8%。河砂的吸水率应不大于2%。采用天然河砂配制混凝土时,砂的质量指标应符合规定。砂中有害物质限值砂中有害物质限值河砂的碱活性应首先采用岩相法分析。不得采用具有碱-碳酸盐反应的/m³,且应按《铁路混凝土》TB/T3275-2011的规定进行抑制碱—骨料反应有效性检验。当河砂含有碱-硅酸反应膨胀率大于等于0.20%时,不得使用。河砂;然后进行砂浆棒法检验,且河砂的砂浆棒膨胀率小于0.10%,当河砂含有碱—硅酸反应膨胀率在0.10~0.20%时,混凝土中的总碱含量不超过3.0kg |
序号 | 项目 | 质量指标 |
序号 | 项目 | ≥C50 |
1 | 含泥量,% | ≤2.0 |
2 | 泥块含量,% | ≤0.5 |
3 | 云母含量,% | ≤0.5 |
4 | 轻物质含量,% | ≤0.5 |
5 | 氯离子含量,% | ≤0.02 |
6 | 3硫化物及硫酸盐含量(折算成SO),% | ≤0.5 |
7 | 有机物含量(用比色法试验) | 浅于标准色 |
8 | 坚固性,% | 损失≤8 |
9 | 碱活性 | 无活性 |
10 | 吸水率,% | ≤2.0 |
联系我们
上海总部:上海市浦东新区中科路1750号1幢张江科学之门模力社区606-607室
无锡分公司:无锡市新吴区江溪路77号北航投资(无锡)科创中心303室
邮 箱:bd@datauseful.com

给力助理小程序

给力讯息APP

给力商讯公众号
服务协议
版权所有©上海优司服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沪ICP备2022009382号 沪ICP备2022009382号-1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