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东宝大厦公共区域墙面及部分楼层天花翻新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138.56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5/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38.56万元
招标公司广州奥宝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洪工
招标代理机构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何工020-38818808
标书截止时间2024/06/05
投标截止时间2024/06/19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根据相关文件批准,并且本工程资金已具备,广州奥宝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委托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现对东宝大厦公共区域墙面及部分楼层天花翻新维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东宝大厦公共区域墙面及部分楼层天花翻新维修工程
2.2 建设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65、767、769号
2.3 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65、767、769号,建设内容主要有:
一、楼梯部分:1.铲除楼梯间部分扇灰及油漆面(805.156m2),墙面阳角部分开凿布置护角条后扇灰油漆(106.25m);2.楼梯间墙面重新扇灰油漆(3900.436m2),楼梯间天面及楼梯斜面重新扇灰油漆(966.23m2),更换楼梯间原有灯具及面板(297套)。
二、塔楼过道天花部分(共11层):1.拆除原有石膏板天花及支座(1726.78m2),拆除原有老旧灯具(297套),拆除冷却水管上的保温棉(DN110:1519.32m、DN50:1305.92m、DN32:253m);2.冷却水管除锈,冷却水管刷防锈漆及包保温棉(DN110:1519.32m、DN50:1305.92m、DN32:253m);3.安装新支座及铝扣板天花(1726.78m2),安装新LED板灯(297套)及控制面板(297套);4.拆装喷霖头、烟感器、摄像头、扬声器、中续器等依附在天花的设备,更换铝风口(88个),整理桥架线路;5.公共通道墙面重新补灰,公共区域重新刷乳胶漆(2882m2)。(具体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
2.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5 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385694.03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53531.16元)
2.6 工期要求:180个日历天(实际按物业管理部门规定的时间施工),具体开始工作日期以招标人发出的进场通知书之日起计算为准。
2.7 招标范围:
(1)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招标人批复的施工图进行施工,包工、包材料、包设备、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招标范围内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包结算,包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完成并配合招标人办理评定、报建、报批、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等工作。
(2)根据招标人要求进行全过程限额施工。
(3)招标人有权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对承包范围及内容进行适当调整,并按合同约定处理,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服从。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3投标人均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1) 3.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企业资质证书: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贰级(或以上)资质;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 贰 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广东省建设信息中关于启用新版“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已批准注册的执业资格证书必须登录注册管理系统个人版直接打印电子注册证书,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3.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6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合格证书(C类或C3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7关于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点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5.投标登记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获取方式、招标文件售价、保证金缴纳
5.1投标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05月30日09时00分至2024年06月05日17时00分。
5.2投标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①投标人须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下简称“本平台”)注册企业账号并根据平台提示完善企业信息。
②投标人完成注册企业账号之后选择项目进行投标登记。
③投标人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须上传下列加盖公章的相关资料扫描件,文本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④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已实行“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须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即可)。
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在委托代理情况下)。
5.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投标人在投标登记前应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标书费用,缴纳成功且经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缴纳账户如下:
收款人: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广州天河支行
账 号:4411 6544 5018 0010 33322
纳税人识别号:91440106726827031G
5.4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
6.投标人注意事项
6.1本项目一律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只接受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参加投标前,应当到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办理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下简称“本平台”)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详情请参考以下网址:http://cg.gemas.com.cn/czlc/14951.jhtml(注:如已办理CA证书,投标前请确认CA有效期。)
6.2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需使用更正公告后最新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来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6.3投标人需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错误投递方式送达的投标文件本平台一概不接收。
6.4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和解密投标文件应使用IE9及以上浏览器,因投标人浏览器、设备或网络原因导致投标文件上传失败或未按时解密投标文件的本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6.5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内尽早解密投标文件,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如解密失败,投标人可在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内联系本平台。
6.6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为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进行项目投标登记时提交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投标人发现相关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应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
7.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递交方式、解密时间、开标地点
7.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6月19日上午09:00。
7.2递交投标文件方式:在本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7.3投标文件解密时间:2024年6月19日上午09:00-10:00。逾时解密的投标文件将被确认为无效投标。解密完成后及时公布开标结果,投标人可登录本平台查看开标情况。
7.4开标地点:在线开标。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门户网站(网址:http://cg.gemas.com.cn/)
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网址:https://www.agt.cn/)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奥宝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65、767、769号
联系人:洪工
联系电话:020-31320188-1809
招标代理机构: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强路9号2701、2710房
联系人:何工
联系电话:020-38818808/13929556637
广州奥宝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2024年5月29日
根据相关文件批准,并且本工程资金已具备,广州奥宝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委托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现对东宝大厦公共区域墙面及部分楼层天花翻新维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东宝大厦公共区域墙面及部分楼层天花翻新维修工程
2.2 建设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65、767、769号
2.3 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65、767、769号,建设内容主要有:
一、楼梯部分:1.铲除楼梯间部分扇灰及油漆面(805.156m2),墙面阳角部分开凿布置护角条后扇灰油漆(106.25m);2.楼梯间墙面重新扇灰油漆(3900.436m2),楼梯间天面及楼梯斜面重新扇灰油漆(966.23m2),更换楼梯间原有灯具及面板(297套)。
二、塔楼过道天花部分(共11层):1.拆除原有石膏板天花及支座(1726.78m2),拆除原有老旧灯具(297套),拆除冷却水管上的保温棉(DN110:1519.32m、DN50:1305.92m、DN32:253m);2.冷却水管除锈,冷却水管刷防锈漆及包保温棉(DN110:1519.32m、DN50:1305.92m、DN32:253m);3.安装新支座及铝扣板天花(1726.78m2),安装新LED板灯(297套)及控制面板(297套);4.拆装喷霖头、烟感器、摄像头、扬声器、中续器等依附在天花的设备,更换铝风口(88个),整理桥架线路;5.公共通道墙面重新补灰,公共区域重新刷乳胶漆(2882m2)。(具体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
2.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5 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385694.03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53531.16元)
2.6 工期要求:180个日历天(实际按物业管理部门规定的时间施工),具体开始工作日期以招标人发出的进场通知书之日起计算为准。
2.7 招标范围:
(1)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招标人批复的施工图进行施工,包工、包材料、包设备、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招标范围内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包结算,包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完成并配合招标人办理评定、报建、报批、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等工作。
(2)根据招标人要求进行全过程限额施工。
(3)招标人有权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对承包范围及内容进行适当调整,并按合同约定处理,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服从。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3投标人均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1) 3.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企业资质证书: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贰级(或以上)资质;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 贰 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广东省建设信息中关于启用新版“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已批准注册的执业资格证书必须登录注册管理系统个人版直接打印电子注册证书,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3.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6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合格证书(C类或C3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7关于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点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5.投标登记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获取方式、招标文件售价、保证金缴纳
5.1投标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05月30日09时00分至2024年06月05日17时00分。
5.2投标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①投标人须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下简称“本平台”)注册企业账号并根据平台提示完善企业信息。
②投标人完成注册企业账号之后选择项目进行投标登记。
③投标人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须上传下列加盖公章的相关资料扫描件,文本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④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已实行“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须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即可)。
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在委托代理情况下)。
5.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投标人在投标登记前应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标书费用,缴纳成功且经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缴纳账户如下:
收款人: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广州天河支行
账 号:4411 6544 5018 0010 33322
纳税人识别号:91440106726827031G
5.4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
6.投标人注意事项
6.1本项目一律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只接受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参加投标前,应当到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办理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下简称“本平台”)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详情请参考以下网址:http://cg.gemas.com.cn/czlc/14951.jhtml(注:如已办理CA证书,投标前请确认CA有效期。)
6.2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需使用更正公告后最新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来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6.3投标人需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错误投递方式送达的投标文件本平台一概不接收。
6.4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和解密投标文件应使用IE9及以上浏览器,因投标人浏览器、设备或网络原因导致投标文件上传失败或未按时解密投标文件的本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6.5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内尽早解密投标文件,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如解密失败,投标人可在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内联系本平台。
6.6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为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进行项目投标登记时提交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投标人发现相关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应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
7.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递交方式、解密时间、开标地点
7.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6月19日上午09:00。
7.2递交投标文件方式:在本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7.3投标文件解密时间:2024年6月19日上午09:00-10:00。逾时解密的投标文件将被确认为无效投标。解密完成后及时公布开标结果,投标人可登录本平台查看开标情况。
7.4开标地点:在线开标。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门户网站(网址:http://cg.gemas.com.cn/)
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网址:https://www.agt.cn/)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奥宝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65、767、769号
联系人:洪工
联系电话:020-31320188-1809
招标代理机构: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强路9号2701、2710房
联系人:何工
联系电话:020-38818808/13929556637
广州奥宝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2024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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