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象山县中心城区公共空间微更新改造项目(象山县南大河绿化打造项目)社会风险评估编制。重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市委政法委)比选公告
金额
300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03/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s-zjbx-230310011
预算金额300万元
招标联系人沈颂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象山县城市新中心区开发有限公司在宁波市网上中介超市公开选取“重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市委政法委)”中介服务机构,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竞价要求
项目登记号: XS-ZJBX-230310011
项目名称: 象山县中心城区公共空间微更新改造项目(象山县南大河绿化打造项目)社会风险评估编制。
中介服务事项: 重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市委政法委)
项目地点: 象山县中心城区
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位于象山县中心城区,对中心城区道路人行道及退红空间范围实施微改造。
项目总预算: 300.00万元
服务内容: 根据业主提供的选址意见书、红线图、可研报告等资料,经现场踏勘、走访编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及时组织并通过评审,通过后报县维稳办备案。
中介服务完成期限要求: 21天
质量要求: 合格
竞价方式: 采用【直接报价】方式。
价格控制范围: 中介项目预算总价【20000.00元】,价格控制范围:下限:20000元 ,上限:20000元 
价格说明: 参照宁波市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咨询服务收费指导意见及测算办法下浮60%计算。
二、竞价时间
凡有意参与报价者,请于 2023-03-10 09:27 至 2023-03-15 09:27 (北京时间),登录系统参与报价。
三、竞价方条件
已入驻宁波市网上中介超市的中介服务机构,可参与相应资格要求的中介服务项目的竞价。
1、中介资格要求: 1.具备投标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备经营本次招标内容的营业范围及相关资质,可独立完成稳评编制及备案。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价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咨询、现场勘察的时间与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至 2023年03月15日 16时30分 (北京时间)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需要现场勘察的请与项目业主联系统一安排现场勘察。
四、其他条款
(1)竞价项目有国家相关收费标准的,不得超出国家收费标准;无相关收费标准的,由业主单位提供最高限价。如签订的合同价超国家相关收费标准的视为无效合同。
(2)网上竞价服务类项目如国家有出台标准合同范本的,一律采用国家标准合同范本。
(3)参与竞价的中介企业不得被列入失信主体名单中(查询地址:信用宁波credit.ningbo.gov.cn)。
五、联系方式
项目业主单位: 象山县城市新中心区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单位联系人: 沈颂
联系电话: 0574-59188433
联系手机:15990536459
联系地址: 象山县象山河路66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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