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集美(清流)共建产业园(二期)小微双创基地建设项目(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本工程于2022年06月07日上午09:30分在清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要求进行招标,在招标人及监督人员的监督下,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if !supportLists]1、[endif]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流县金星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三明市清流县龙津镇城南工业路27号,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187 5986 3806,传真:/
联系人:陈先生
2、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万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清流县北大路260号5号店,邮编:365300
电子邮箱:/
电话:19906985230,传真:/
联系人:小朱
3、招标项目名称及方式:
项目名称:清流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集美(清流)共建产业园(二期)小微双创基地建设项目(监理)
工期:同施工工期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4、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排名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中标价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暂定58.6183万元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玖安宏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暂定58.6183万元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中诚运玛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
暂定58.6183万元 |
5.公示时间:2022年06月07日至2022年06月10日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要求进行招标,招标人当日在“清流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抽取结果,公示期3日(2022年06月07日至2022年06月10日);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投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中标);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标人向中标人直接发出中标通知书;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评标委员会对异议等进行评审并作出决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从相应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人(或3人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的抽取应在行业主管部门、招标人的监督下进行。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标人向中标人直接发出中标通知书;
6、监督部门:清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有权向招标人提出疑义或可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的相关规定向监管该项目的招投标监督机构进行投诉。
日期:2022年06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