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质比价公告
1.采购条件
本比质比价项目为来宾港象州港区猛山作业区集装箱堆放场地铺设碎石项目,采购人为广西来宾市西江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人现对本项目进行比质比价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基本情况:增设猛山作业区集装箱堆放场地,集装箱堆放的需求。
(2)项目地点:来宾港象州港区猛山作业区
(3)工期要求:20天
(4)采购范围:
*3.报价人合格的条件
3.1 资质要求
(1)报价人必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报价人应独立报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以及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注意:
1.不得将国家已经明令取消的资质资格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在国家已经明令取消资质资格的领域,不得将其他资质资格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发改办法规〔2019〕862号)
2.招标人在招标项目资格预审公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不得以营业执照记载的经营范围作为确定投标人经营资质资格的依据,不得将投标人营业执照记载的经营范围采用某种特定表述或者明确记载某个特定经营范围细项作为投标、加分或者中标条件,不得以招标项目超出投标人营业执照记载的经营范围为由认定其投标无效。—《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过程中企业经营资质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20〕727号)
3.2 信誉要求:
报价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被“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 )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若存在上述情况,采购人有权宣布取消中标资格。对于已经宣布中标的,采购人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五十四条的规定主张中标无效。
(2)报价人须提供2023年7月1日至投标日前十天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3.3 财务要求: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并盖章签字的近三年《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报表)。
3.4 业绩要求:自2021年以来至少完成过场地平整或场地硬化业绩1份。
3.5本次比质比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6 报价人之间有隶属关系的,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
4. 投标报名和采购文件发售
4.1报名时间:于2024年07月26日起至2024年07月31日止,每天9:00至12:00,15:0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到来宾港宾港作业区办公楼3楼工程技术部报名,报名电话:15678206688,联系人:袁工。
4.2文件费用:比质比价采购文件售价¥100元/套,售后不退,不予邮购。
4.3文件领取:报名人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缴费凭证到上述报名地点领取比质比价文件,领取前须经采购人核实个人身份信息。
4.4报价人认为有必要,可自行进行现场考察,所发生的费用由报价人自理。
4.5报价人在投标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不论中标与否,均由报价人承担,且响应文件概不退还。
4.6比质比价文件送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8月05日12:00,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必须在上述时间之前密封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来宾港宾港作业区办公楼3楼工程技术部)迟到的逾期未送达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n/)、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采购平台(http://zc.bbwport.com:8090/default/foreground/index.do)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西来宾市西江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来宾市兴宾区宾港路31号
联系人:袁 工
电 话:15678206688
8.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
单位名称:广西来宾市西江投资有限公司综合部
监督电话:0772-4258151
地 址:广西来宾市兴宾区宾港路31号
采购人:广西来宾市西江投资有限公司
2024年 7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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