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许平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气象信息采集设备采购项目询比(文件)采购公告
本项目已由河南省许平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决策立项,资金自筹且已落实。现对河南省许平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气象信息采集设备采购项目进行询比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欢迎贵单位参加本项目询比采购活动。
1.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项目名称:河南省许平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气象信息采集设备采购项目询比采购
1.2实施地点:许平南管理处
1.3采购范围:气象信息采集设备一套
1.4采购要求:能见度测量量程:5m-10km;天气现象测量种类:雾、雨、雪、混合降水等天气现象;能见度测量准确性应符合JT/T 714—2008《道路交通气象环境能见度检测器》标准要求;并通过交通部和气象局下属试验室的检测,以及环境适应性检测试验。
1.5其他要求:
1.5.1质量标准:质量合格,达到国家相关行业标准。
1.5.2质量保证期:自产品交付后,提供3年的质保期,质保期间,因产品质量问题,提供无偿更换。
2.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1企业资格要求
响应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与本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2.2信誉要求:
2.2.1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响应资格被取消;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注:相关信息以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作出处罚决定为准。
2.2.2企业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步骤为【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和【信用服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企业。该项资料需要供应商进行查询,并作为资料提供审查。
2.2.3企业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查询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该项资料需要供应商进行查询,并作为资料提供审查。
2.2.4企业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通过“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网站(http://www.ccgp.gov.cn/cr/list)查询。该项资料需要供应商进行查询,并作为资料提供审查。
2.3其他要求
2.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谈判。存在该条款情况的,均按无效标处理。(自行承诺)
3. 评审方法及成交原则
3.1最低价法,由采购人组建评审委员会。价格最低且未超采购人预算的供应商,经采购人标后审核资格满足,则成交;否则,重新采购。
4. 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和方式
4.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2年11月2日至2022年11月 8日17时30分整,凭企业身份CA数字证书登陆中原采购采购交易平台(http://www.zybtp.com)进行电子报名并下载电子采购文件、答疑、补遗等有关资料,电子报名时需要以附件形式上传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基本要求、信誉要求)。
4.2凡通过上述报名者,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中原采购采购交易平台,下载电子询比文件,按照“中原采购采购交易平台响应文件制作系统”制作电子响应文件。
4.3本项目采购文件费用(若需)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注意:供应商应随时关注采购人对本项目的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以免影响响应文件的提交。
5. 履约保证金(不适用)
5.1在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应采购人规定的担保形式或者事先经过采购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金额的 (不超10%)。担保形式:现金或银行保函。
5.2成交供应商不能按本章第5.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成交供应商应当予以赔偿(一般不高于合同金额的3%)。
6. 响应文件的递交
6.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询比时间:2022年11月09日09时30分。供应商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现场提交响应文件。
6.2供应商须按照本文件第三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响应文件的制作,并按要求封装递交,文件逾期递交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供应商可全程参与询比过程,并进行答疑澄清等。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所要求提供的证件、证明等:要求提供原件的,需按文件相关要求提供备查;未要求提供原件的,响应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 异议的提出
7.1异议提出
7.1.1异议提出人应为供应商人或与本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7.1.2异议应实名提交,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且不是主观臆测内容;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异议应以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实名提交,异议材料上应由单位负责人签字,附其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同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附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规定时限内提出,以异议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
7.1.3异议人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内容进行异议的,应说明该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7.1.4采购人认为异议人的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修改或补充材料的,异议人应根据采购人的要求进行修改或补充。
7.2异议的处理
7.2.1对于以下两种情况的异议,采购人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本章第7.1条规定的任意一项要求的;
(2)逾期提交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7.2.2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负面行为责任。
7.2.3采购人将对异议事项进行核查,及时作出答复;对于采购活动中确实存在错误或不当行为的,应及时予以改正或补救。
7.2.4异议人与采购人对异议事项无法达成一致的,异议人可以向采购人的有关部门进行投诉。
8. 其他说明事项
8.1其他未说明事项按照采购交易习惯确定,并以有利于采购人的解释为准。
8.2在采购活动中实施串通响应、以他人名义响应、行贿、弄虚作假的(包括但不限于伪造许可证,虚假业绩或财务状况,虚假信用,伪造项目负责人或主要人员简历、劳动关系),列入河南投资集团系统黑名单,禁止其1~3年参加河南投资集团系统采购活动,并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公示。
9. 联系方式
采购人:河南省许平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农业东路96号1号楼招商银行大厦13楼
联系人:柏先生
联系电话:0375-8558662
监督单位(部门):河南省许平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计划部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农业东路96号1号楼招商银行大厦13楼
联系电话:0371-69158179
河南省许平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