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报废机械资产一宗
金额
72.95元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2/2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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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QD2024DF100732 | 项目名称 | 报废机械资产一宗 |
资产类别 | 设备 | 挂牌价格 | 72.950000 |
币种 | 人民币 | 价格单位 | 万元 |
挂牌期间(工作日) | 10 | 挂牌日期 | 2024年12月26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转让说明事项 | 1、拉货要求:受让方不允许在场地内加工、分解标的物,仅可进行吊装、运输作业,且吊装所用机械、运输所用机械均为受让方提供;标的现场拆除、吊装、搬运、运输等费用由受让方承担与负责,包括但不限于机械费、人工费、油费、路费等。 2、作业要求:受让方在转让方场地进行作业必须严格执行转让方管理规定,包括但不限于机械规定、安全管理规定、施工现场人员作业管理规定。受让方施工遵循施工国家安全规范,出现责任事故、及伤亡事故由受让方承担。 3、时效性要求:转让标的以现场实物为准。受让方需在竞标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完成资产成交确认,同时与转让方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受让方需要在合同签订日起,4个工作日内将标的物全部拉走,并在一个工作日内对作业后现场进行清理,达到无明显垃圾留存。 4、受让方需预交标的保证金72.95万元,成交后转为标的预交款,受让方拉货期间适时补交预交款,根据现场标的物实际称重重量计算总价款,多退少补。具体结算金额以中标价格*实际称重重量为准,必须保障预交款金额大于受让方拉走货物价值。 5、报价为含税价格,转让方在2个月内为受让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内容:税率为:13%;项目名称为:*通用设备*起重机;数量为:实际称重重量;单价为:中标价格。交易双方服务费等费用由受让方承担;本次交易服务费为总价款的1.4%(注:根据现场标的物实际称重重量计算总价款收取服务费)。 6、根据国务院国资委32号令及转让方相关要求:本资产转让项目交易价款在产交所指定账户场内结算。受让方需将本次资产转让交易价款及交易双方服务费用转入产交所指定账户。产交所收到指定材料后,将交易价款转至转让方收款账户。发票按照交易条款第五条执行。 | ||
转让方名称 | 中铁建工集团第二建设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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