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郑州市中原区汝河路街道办事处关于中原区汝河路街道办事处垃圾分类运营服务项目的中标公告
金额
723.57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0/04/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中原公开-2020-36
预算金额758.11万元
招标联系人徐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常燊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段先生
中标公司索克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349.54万元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傲蓝得环境科技有限公司202.61万元
中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采购项目名称:中原区汝河路街道办事处垃圾分类运营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中原公开-2020-36
三、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3.1基本概况:本项目为中原区汝河路街道办事处垃圾分类运营服务。
3.2具体内容及数量:郑州市中原区汝河路街道办事处辖区内居民日常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并对小区生活垃圾进行“四分类”(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它垃圾)和减量分类运营管理服务,包括生活垃圾分类减量、组织资源回收日活动、低值可回收物、有害垃圾的分类贮存工作。
3.3合同履行日期:9个月(2020年12月31日止)。
3.4采购预算:7581150.00元。
3.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4个包段,具体划分如下:
A包:垃圾分类运营服务费25元/户/月,共计 3757 户,最高限价:845325.00元;
B包:垃圾分类运营服务费25元/户/月,共计 4035 户,最高限价:907875.00元;
C包:垃圾分类运营服务费25元/户/月,共计 9016 户,最高限价:2028600.00元;
D包:垃圾分类运营服务费25元/户/月,共计 16886 户,最高限价:3799350.00元。
四、评审日期:2020年04月21日
五、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03月30日
六、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中标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A 郑州市中原区汝河路街道办事处辖区内居民日常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并对小区生活垃圾进行“四分类”(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它垃圾)和减量分类运营管理服务,包括生活垃圾分类减量、组织资源回收日活动、低值可回收物、有害垃圾的分类贮存工作 郑州泰盛收割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郑州市高新开发区化工西路16号 808130.7
B 郑州市中原区汝河路街道办事处辖区内居民日常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并对小区生活垃圾进行“四分类”(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它垃圾)和减量分类运营管理服务,包括生活垃圾分类减量、组织资源回收日活动、低值可回收物、有害垃圾的分类贮存工作 河南爱分类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东大街205号1号楼5层14号 906059.25
C 郑州市中原区汝河路街道办事处辖区内居民日常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并对小区生活垃圾进行“四分类”(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它垃圾)和减量分类运营管理服务,包括生活垃圾分类减量、组织资源回收日活动、低值可回收物、有害垃圾的分类贮存工作 郑州傲蓝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宇工路88号综合办公楼四层 2026165.68
D 郑州市中原区汝河路街道办事处辖区内居民日常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并对小区生活垃圾进行“四分类”(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它垃圾)和减量分类运营管理服务,包括生活垃圾分类减量、组织资源回收日活动、低值可回收物、有害垃圾的分类贮存工作 索克物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郑州市东明路218号 3495402
八、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张焕彩、张继昆、刘红堃、贾振、李丙乾
九、招标代理服务费
参考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本项目A包壹万贰仟壹佰贰拾壹元整,B包壹万叁仟伍佰玖拾元整,C包代理费贰万叁仟贰佰零玖元整,D包代理费叁万肆仟玖佰陆拾叁元整。
十、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中原区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020年04月22日 至 2020年04月23日
十一、其他
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①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函需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并载明授权代表的姓名、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携带质疑函、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应当由各联合体成员按以上要求共同提交质疑函。
十二、联系方式
1. 采购人:郑州市中原区汝河路街道办事处
地址:郑州市汝河路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方式:0371-68635608
2.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常燊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郑州市航海路与嵩山路交叉口东南角索克大厦1520室
联系人:段先生
联系方式:0371—53730123
发布人:操作员01
发布时间:2020年0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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