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公开询价-《西安市2021年高质量美丽公路创建工程施工-生产2-专著出版》询价通知书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4/03/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citc-2024-xj-112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郭晓俊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编号:CCITC-2024-XJ-112
询 价 通 知 书
各公司 :
我公司因项目建设需要,需以询比价采购方式进行相关技术服务/咨询分包,特邀贵公司参加本次询价,相关要求如下:
概要
项目名称:专著出版
采购方式:询议价采购
询价书发送方式: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mpm.ccccltd.cn)进行发布。
报价方式:在报价时间之内,将PDF版本(盖章)的报价文件上传到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mpm.ccccltd.cn),并完成报价。
报价地点:北京
报价时间: 2024年4月1日 12 :00 前提交《报价书》。
采购方联系人及通讯信息:
技术联系人:郭晓俊
电话:15210575606
邮箱:(主送) guoxiaojun@ccccltd.cn
商务联系人:王丽
电话:15222178630
邮箱:(抄送)wangli27@ccccltd.cn采购内容和要求
(一)项目背景
本次试点以西安210国道沣峪山区段42.543公里高质量美丽干线公路创建工程为依托,创新融入北斗、InSAR卫星和相控阵、多普勒雷达等专业气象数据,形成包括山区公路精准气象数据、地质灾害监测数据、公路运行动态监测数据、公路基础数据和应急物资数字化的综合数据体系,研究山区公路多灾种自然灾害分级评估、综合风险评估、预警预报和应急技术,以服务于公路养护运营为核心的综合数字化融合应用。建立一套数据融合、信息共享的山区普通干线公路安全运行保障和应急处置、决策、分析平台。提高山区普通干线公路日常养护和应急处置数字化水平、应急指挥调度能力和保通能力。
(二)技术服务内容概述
序号名称单位规格数量
1专著出版总结项目建设经验,梳理示范项目研发成果,完成稿件审核、校对、修改,申请书号和CIP数据,设计封面和板面排版,以及图书的印刷、储运、发行等工作。1

(三)服务要求
1、交付成果物:项目专著出版技术服务。
2、交付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9个月。
3、服务地点:陕西省西安市。
4、服务方式:技术服务。
5、报价有效期:90天。
6、含税报价不得超过11万元,不含税报价不得超过10.377358万元。
7、付款条件:
(1)第一笔支付
乙方提交专著终稿,且乙方向甲方提供合格的增值税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60%。
(2)第二笔支付
乙方完成书号申请,且乙方向甲方提供合格的增值税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40%。
上述合同款的支付均以甲方收到西安市公路局相应阶段付款为前提条件。报价人须知
3.1报价流程
供应商应在《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在中交供应链系统中将报价文件的盖章扫描件及报价填报系统。
3.2报价文件内容
1、报价书;
2、营业执照;
3、2021、2022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审报告或加盖财务专用章的财务报表;
4、业绩要求:提供不少于2个近三年(2021年1月至今)类似合同业绩;
5、其他资质;
6、分项报价表;
7、信用承诺书;
备注:除报价书按附件格式填写外,其他报价文件内容格式自拟。
3.3注意事项
设备清单报价不可有缺报、漏报等,价格清单需分项明技术服务费、其他费用等,且报价单每一页都需加盖公司印章;报价单位提供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等企业资质复印件、企业近三年业绩及相关资质均要加盖公司印章。
报 价 书
致中国交通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我单位对中国交通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第 号询价通知书,报价如下:
报价表 单位:元
项目名称数量不含税单价 (人民币元)含税单价 (人民币元)不含税总价 (人民币元)含税总价 (人民币元)备注
专著出版1

注:上述报价含6%的增值税。
1、报价时间:
2、报价单位:
3、联系人:
4、联系电话:
5、通信地址:
6、交付周期:
7、技术服务承诺:
8、报价有效期:
公司(公章)
年 月 日
2、营业执照;2021、2022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审报告或加盖财务专用章的财务报表;(2023财报如有,请提供)
(1)2021年财审报告
(2)2022年财审报告
(3)2023年财审报告(如有)
提供不少于2个近三年合同业绩;其他资质;分项报价表;
分项报价表
序号采购内容内容明细不含税 分项金额 (元)含税 分项金额 (元)不含税合计 (元)含税 合计 (元)
专著出版
合计

公司(公章)
年 月 日
7、信用承诺书;
信用承诺书
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交易环境,树立诚信守法的供应商(分包商、服务商等)形象,本人代表本单位作出以下承诺:
(一)提交的所有信息,均合法、真实、准确、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分,并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二)及时更新本单位信息,并对所提供信息的有效性负责。
(三)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以及项目单位提前告知的管理要求,开展交易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廉政建设。
(四)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不发生弄虚作假、围标串标、恶意投诉、行贿、干扰交易活动等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自觉维护项目交易的良好秩序。
(五)守合同、重信用,诚信履约,自觉接受中交集团及项目单位、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
(六)自愿接受政府部门、中交集团及项目单位依法依规的检查。如发生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自愿接受政府部门、中交集团及项目单位依法依规给予的处罚(处理),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和刑事责任。
(七)已认可并遵守中交集团及项目单位关于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联合惩戒以及诚信廉洁共建共享等相关规定。
(八)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项目团队中无中交集团员工及其亲属(投标单位属于中交集团下属企业除外)。
(九)对项目单位的让利应放在明处,不得与项目单位员工就合同的谈判、签订、履行及违约责任追究等事项进行私下交涉。不得以回扣、酬金、佣金、奖励、津贴、兼职工资等名目,将让利转给项目单位员工及其亲属;不报销、不支付应由项目单位员工个人支付的费用;不提供交通工具、通信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
不向项目单位员工及其亲属提供财物或者输送利益。不邮寄、赠送可能影响公平交易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券)、有价证券、股权、股票、债券、其他金融产品、土特产、支付凭证、预付卡、电子红包礼券、房屋、车辆、古董等;不提供可能影响公平交易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不得为项目单位员工及其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不得为其就业、出国、旅游度假、婚丧嫁娶、子女上学、职务晋升、工作安排、购买或装修房屋、投资入股或者买卖股票、债券等提供方便;不得以各种理由提供借款或者房屋和车辆借用;不得以慈善公益捐赠、社会责任费用等名目,变相提供商业贿赂。
不得向项目单位员工打听涉及中交集团、项目单位的商业秘密;在中交集团、项目单位进行涉嫌不廉洁的商业行为调查时,有义务配合并提供证据材料。
其他廉洁要求(各单位自行增加)。
(十)本人已认真阅读和认可上述承诺,并向本单位员工作了宣传教育。
法定代表人签名:
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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