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天津市信息化建设投资管理局天津局2024至2025年度35kV变电站运维项目竞争性磋商
金额
-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3/11/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304015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侯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罗明华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16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21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天津局2024至2025年度35kV变电站运维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东丽区卫国道204号天津市诚信招标有限公司311 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21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304015
项目名称:天津局2024至2025年度35kV变电站运维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35kV变电站中高压控制柜14个;1600kVA变压器4台,400V控制柜46个;日常运行值守、维护维修、巡视抄表、卫生清扫等;2条35kV外线日常巡视;年度预防性试验检测;驻外办公区变电站及箱体变电站技术服务与指导;重大活动配备应急发电车(第三电源)。因项目情况特殊,具体采购需求可联系招标代理获取。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24个月,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四)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后至评标截止时间期间内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响应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 B.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C.近半年内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注:A、B、C三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响应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 A. 提供2022年10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B.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C. 依法不用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注:A、B、C三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响应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4.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 提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二)供应商需提供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修、试) 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四级及以上、承修四级及以上、承试四级及以上。(三)供应商需具有效期内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送(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四)供应商需要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公司住址为同一地址的,公司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六)供应商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且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国籍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投标人须提供:《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书面声明》及《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七)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持股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应当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不属于台湾居民,无国外永久居留权成者长期居留许可,与外国人或者台湾居民无婚烟关系,并出具承诺书。(八)参与项目的业务人员应当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不属于台湾居民,无国外永久居留权或者长期居留许可,与外国人或者台湾居民无婚姻关系,系单位正式职工,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出具承诺书。 (九)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投标人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被授权人需提供本人近6个月的社保缴费记录。(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09日  至 2023年11月1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东丽区卫国道204号天津市诚信招标有限公司311 室
方式:须携带①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在天津市诚信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东丽区卫国道 204 号 311 室)购买招标文件,文件售后不退。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1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东丽区卫国道204号天津市诚信招标有限公司304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1月21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东丽区卫国道204号天津市诚信招标有限公司304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天津市信息化建设投资管理局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        
联系方式:侯老师,022-881689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市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东丽区卫国道204号天津市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罗明华,022-60121166-80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明华
电 话:  022-60121166-8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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